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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诗人,舒婷和伊丽莎白·B·布朗宁诗歌中都有关于爱情真谛理解的书写。本文从诗歌所体现的女性主义爱情观入手,解读了舒婷的《致橡树》和布朗宁的《爱,只为那爱的意念》两首诗中女性意识爱情观的异同,探寻了两位女诗人的自由、平等、博爱的女性主义爱情新视界。
关键词:舒婷 伊丽莎白·B·布朗宁 女性主义 爱情
中图分类号:I106文献标识码:A
中国诗人舒婷和英国诗人伊丽莎白·B·布朗宁堪称诗坛的两朵奇葩。虽然两人诗作出产的时代不同,但是通过分析她们诗作中体现的女性主义特点,可以发现二者对爱情的立场观点的理解上又不谋而合地有诸多相似之处。本文试以舒婷的《致橡树》和布朗宁夫人的《爱,只为那爱的意念》为例,解读诗中传递的女性主义的自我觉醒、自我审视、自我超越的思想,透视两位诗界才女对爱情真谛的理解。
舒婷,原名龚佩瑜,朦胧诗派代表诗人之一。其主要著作有诗集《双桅船》、《会唱歌的鸢尾花》、《始祖鸟》,散文集《心烟》等。《致橡树》创作于1977年3月,是“文革”后最早的爱情诗。在诗中,诗人别具一格地选择了“木棉”与“橡树”两个中心意象,热情而坦城地歌唱了具有女性意识的伟大爱情。
伊丽莎白·B·布朗宁(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1806-1861)生于英国德拉姆邦富裕的家庭,15岁时从马上摔跌下来,此后便长期卧病在床,博览群书,醉心于诗歌创作。1838年,她以诗集《天使及其他诗歌》成名。1844年,她发表了短诗《孩子们的哭声》,愤怒地抗议资本家对儿童的摧残和剥削。这首诗对敦促国会讨论反奴役儿童议案起过一定作用,极大地提高了诗人的声望。1846年,她不顾父亲的反对,与诗人罗伯特·布朗宁私奔,在教堂举行简单的婚礼后,同往意大利。他们大部分时间住在佛罗伦萨,在那里度过了幸福的15年。在意大利期间,除发表了《葡萄牙十四行诗集》(1850)外,布朗宁夫人还写下《圭迪公寓的窗子》(1851)和《在大会以前写的诗》,同情并支持意大利的民族解放斗争。直至1861年突然去世前,她仍对当时的社会政治表达了激进的观点,她痛斥卖淫制度,为追求女权而斗争。她说:“我深信,这个社会的破灭需要的不是关闭门窗,而是光明和空气。”
虽然异域文化、历史时代和成长背景使二者的写作风格不大相同,但是二者通过诗歌所要传达的女性意识的爱情观却具有相似之处:自我觉醒、自我审视、自我超越,追求自由、平等、博爱的女性主义爱情新视域。
一 女性主义的自我觉醒
米勒(Jean Baker Miller)(1978)认为女性化的特点就是:直观、被动、顺从、脆弱、感情用事,不应有自己的独立思想。忠心耿耿地尽妻子、母亲、女儿和朋友之职的女人,比那些无视重要职责、每天沉溺于哲学和文学的思考、在虚构和浪漫的幻境中飞翔的女人要有用得多。
然而,舒婷和布朗宁夫人在她们的诗中颠覆了这种传统的逻各斯中心主义思想,抒发了女性主义自我觉醒的爱情意识。舒婷在其诗中把自己作为抒情的主体,化作一株木棉的形象,采取“木棉树”的独白口吻与“橡树”对话,在当时的诗歌创作上,这种手法是具有开拓性的。“橡树”的形象象征着刚正不阿的男性之美,而有着“红硕的花朵”的木棉则显然体现着具有新的审美气质的女性人格,她抛弃了旧式女性纤柔、妩媚的秉性,充溢着丰盈、刚健、独立的生命气息,这正与诗人所歌咏的女性独立自重的人格理想互为表里。诗人采用拟物修辞的手法,对橡树直抒胸臆,表白了自己全新的女性主义爱情观: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你有你的铜枝铁干,像刀、像剑,也像戟,/我有我的红硕的花朵,像沉重的叹息,又像英勇的火炬。”
《女诫》曰:“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诗人打破了传统观念对男女形象的束缚,摒弃了以往所塑造的林黛玉式的形象。在这里,诗人所创造的树的意象具有其深广的内蕴和外延。两株高大的树的形象不仅让读者感受到爱的主体的青春与健康,更重要的是以此把爱的主体内在强悍的力量、独立的人格和坚韧的品质传递给读者。诗人正是通过这种形象的塑造向读者暗示爱的双方是作为平等独立的身份存在于宇宙之中的。“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两株树的形象若即若离,诗人要表达的是:即使是挚爱的双方也应彼此保持适当的距离,给双方留有一方供心灵释放驰骋的独立空间。每个个体都需要有其存在和发展的“自治领地”,双方需本着“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相互欣赏、相互尊重。这是诗人所追求的爱情最起码的基础。诗人不愿像“凌霄花之于高枝,痴情鸟之于绿荫”那样完全依附于爱人没有自我;也不愿像“泉源送出慰藉,险峰衬托威仪”那样一味奉献自己。
布朗宁夫人在其诗作中同样也表达了一个追求高尚平等爱情女性的心声。在诗中,诗人开门见山地表白了爱的心迹:
“如果你一心要爱我,那就别为了什么,/只是为了爱才爱我。”
诗人表明自己追求的是抛开一切世俗礼教束缚的爱情,渴望的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筹码的平等、自由之爱。这样的对爱的表白“背离”了西方宗教的传统观点:一个女性怎么能向男权制中的主体男性言爱的基准?女性对男性应完全顺从,受男性支配,培育母爱,从而实现对菲勒斯父权的敬畏。
二 女性主义的自我审视
贝蒂·弗里丹(Betty Friedian,1990)称之为“女性奥秘论”的西方男权社会意识,通过对“女性气质”的规定和宣扬使妇女自动选择回到家庭中去,甘心于受支配的附庸地位。而弗里丹本人便是二战以后大量回归家庭的美国妇女中的一个,她在做家务时,如给厨房地板打蜡时,并没有产生社会所宣扬的女性价值自我实现的喜悦;相反,只是感到烦琐和悲哀。她把自己对两性关系的思索写进了一本名为《女性的奥秘》(The Feminine Mystique)的书中。这本书于1963年出版后,在社会上、特别是知识女性阶层中引起了共鸣,反响强烈,启发了美国中产阶级妇女对于男权社会意识的怀疑和质疑,成为第二阶段女性主义运动的开端(孙绍先,2004)。
女性气质对妇女产生了巨大的禁锢作用。面对父权制社会对“女性气质”的规定,两位女诗人在自己的诗中进行了女性主义爱情意识的自我审视。舒婷在诗中表明自己不会学痴情鸟,也不会像凌霄花,强调了自己不会因为狂热的爱情而丧失理性的思考。她不会“只要你要,我爱,我就全给,/给你——我的灵魂,我的身体”(洪子诚、刘登翰,2005)。为了“他”几乎达到盲目痴迷的程度,丧失了理性的审视和思考,完全放弃了自己也作为爱的主体应持有的尊严。热恋中的少女的情感往往胜过了理智,因而迷失自我,甚至偏执、轻薄地奉献了自我。舒婷的爱情告白则具有理性的自我超越,并不因为挚爱而放弃自己的主体地位。在诗中,诗人“背离”了中国传统婚姻爱情观中的“三从四德”式的虚伪的高尚,选择的是自由、理性之爱,她把对爱情的理解和信念提升到了一个女性主义的高度。
布朗宁夫人同样没有被突如其来的爱神丘比特的箭射晕;面对爱神的炽烈攻势,她显得异常的冷静,并且进行了理性的思索。她质疑她所面对的爱情只是“我爱她,为了她的一笑,她的模样,她柔语的声气;/为了她这感触正好合我的心意,那天里,的确给我带来满怀喜悦的舒畅”的一种昙花一现的爱而已。这种爱只是求爱者一时的倾心爱慕。一旦自己成为秋霜打的黄花,那么爱情春天岂不“一江春水向东流”。诗人的质疑是有道理的,她向求爱者暗示了自己对爱情的理性的审视,同样也希望对方也更加理性地面对着这纯美的感情,不要因一时的狂热而伤害双方的情感。诗人还质疑她所面对的爱是“因为你又怜又惜地给我揩干了泪腮”,也就是说求爱者的爱是源于对自己高贵的同情和怜悯,一种居高临下带着优越和施惠的心态的爱的“施舍”。这样的爱并不是爱情而应是人道主义的同情。如此之结合只能让诗人终生依附于爱人,不能自主自立。爱情主体间的关系只能是传统意义上的造物主与被造生命之间的统领顺从关系,而非基于平等的自然和谐关系。诗人不愿意在经济地位和精神世界完全附庸于自己的爱人,更不愿意承受被压抑的施舍之爱。这与舒婷诗中表达的完全释放的自由的爱是相似的。布朗宁夫人在追求真爱的同时并没有放弃自我的尊严。像一些少女在爱的火山包围之下往往降格自己原有的衡量事物乃至自我的标准,被同化成只有“我,中你的意”,少女们在爱的洪流中常常甘愿毁灭自己。这就展示了诗人对爱情的理性倾向的认识,哪怕诗人情至深处,仍能保持自己的理智的女性主义意识。
三 女性主义的自我超越
法国的女哲学家西蒙·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在1949年出版了《第二性》,她的“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被塑造成”的观点至今仍有十分广泛的影响。几千年来,女性一直被定义为男性传统的“他者”(other),是“附属的”人,“边缘人”。在传统思想中,既然女性作为无话语权的他者身份存在,又何谈自由平等爱情的权利呢?但两位女诗人却不畏父权制的束缚,在诗作中挑战了这种传统的“女性气质”观,实现了女性主义意识的自我超越。舒婷认为真正的爱情应是“分担寒潮、风雷、霹雳,共享雾霭、流岚、虹霓”;爱情的主体要作为爱人、朋友的双重身份而存在,从而达到“梁鸿孟光”的和谐相处,相敬如宾,互相理解支持,在思想上能达到共鸣。诗人所理解的更伟大的爱情应是:
“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爱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
这是诗人对爱情理解上的升华。爱情非外表的匹配与否,而是心灵的结合相知,思想的会通融合。只有相互欣赏的知音般的爱情才会愈弥久愈甘醇,经得起暴风雨的洗礼。布朗宁夫人在诗的结语处也道出自己所追求的爱情是:
“爱我,请只为了那爱的意念,/那你就能继续地爱,爱我如深海。”
诗人喊出了自己的心声和对真爱的呼唤:为爱而爱我吧!爱本身是永恒的,这样的爱才会亘古常青,不会因时间的消蚀而褪色。诗人在这里强调是不掺任何杂质的纯美之爱,就像上帝的爱,不搀杂一点儿尘埃,像水晶清澈透明,不虚饰,不夸张。只有不分高低贵贱的爱,才能达到爱人之间彼此心心相印,灵魂的相融相通,实现爱的最高境界。
四 结语
通过对舒婷和伊丽莎白·B·布朗宁诗作中蕴含的女性主义思想的比较,我们看到了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和成长背景影响下,女性主义的自我觉醒、自我审视、自我超越以及她们的自由、平等、博爱的女性主义爱情新视界。舒婷和伊丽莎白·布朗宁对爱情追求中体现的女性意识,让读者不由联想到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简·爱,那个始终捍卫自己独立人格的女性形象:虽然外表平凡但内心处处闪烁着伟大之光的至纯、至善、至美的天使的化身。渴望站在上帝脚下用灵魂与知心爱人说话。(文聘元,2002)
参考文献:
[1] Jean Baker Miller,On Women’s New Psychology[M](Penguin Harmondsworth,1978).
[2] 贝蒂·弗里丹,程锡麟、朱微、王晓路译:《女性的奥秘》,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3] 洪子诚、刘登翰:《中国当代新诗史》(修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 舒婷:《舒婷的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版。
[5] 孙绍先:《女权主义》,《外国文学》,2004年第5期。
[6] 文聘元:《西方文学的故事》,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
[7] 西蒙·德·波伏娃:《第二性》,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
[8] 朱云齐:《朝圣者的灵魂》,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4年版。
作者简介:
周春艳,女,1976—,辽宁大连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认知语用学、外语教学,工作单位: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
王国栋,男,1978—,陕西兴平人,西北大学世界史专业2009级在读博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语言与文化,工作单位:西北大学外国语学院。
关键词:舒婷 伊丽莎白·B·布朗宁 女性主义 爱情
中图分类号:I106文献标识码:A
中国诗人舒婷和英国诗人伊丽莎白·B·布朗宁堪称诗坛的两朵奇葩。虽然两人诗作出产的时代不同,但是通过分析她们诗作中体现的女性主义特点,可以发现二者对爱情的立场观点的理解上又不谋而合地有诸多相似之处。本文试以舒婷的《致橡树》和布朗宁夫人的《爱,只为那爱的意念》为例,解读诗中传递的女性主义的自我觉醒、自我审视、自我超越的思想,透视两位诗界才女对爱情真谛的理解。
舒婷,原名龚佩瑜,朦胧诗派代表诗人之一。其主要著作有诗集《双桅船》、《会唱歌的鸢尾花》、《始祖鸟》,散文集《心烟》等。《致橡树》创作于1977年3月,是“文革”后最早的爱情诗。在诗中,诗人别具一格地选择了“木棉”与“橡树”两个中心意象,热情而坦城地歌唱了具有女性意识的伟大爱情。
伊丽莎白·B·布朗宁(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1806-1861)生于英国德拉姆邦富裕的家庭,15岁时从马上摔跌下来,此后便长期卧病在床,博览群书,醉心于诗歌创作。1838年,她以诗集《天使及其他诗歌》成名。1844年,她发表了短诗《孩子们的哭声》,愤怒地抗议资本家对儿童的摧残和剥削。这首诗对敦促国会讨论反奴役儿童议案起过一定作用,极大地提高了诗人的声望。1846年,她不顾父亲的反对,与诗人罗伯特·布朗宁私奔,在教堂举行简单的婚礼后,同往意大利。他们大部分时间住在佛罗伦萨,在那里度过了幸福的15年。在意大利期间,除发表了《葡萄牙十四行诗集》(1850)外,布朗宁夫人还写下《圭迪公寓的窗子》(1851)和《在大会以前写的诗》,同情并支持意大利的民族解放斗争。直至1861年突然去世前,她仍对当时的社会政治表达了激进的观点,她痛斥卖淫制度,为追求女权而斗争。她说:“我深信,这个社会的破灭需要的不是关闭门窗,而是光明和空气。”
虽然异域文化、历史时代和成长背景使二者的写作风格不大相同,但是二者通过诗歌所要传达的女性意识的爱情观却具有相似之处:自我觉醒、自我审视、自我超越,追求自由、平等、博爱的女性主义爱情新视域。
一 女性主义的自我觉醒
米勒(Jean Baker Miller)(1978)认为女性化的特点就是:直观、被动、顺从、脆弱、感情用事,不应有自己的独立思想。忠心耿耿地尽妻子、母亲、女儿和朋友之职的女人,比那些无视重要职责、每天沉溺于哲学和文学的思考、在虚构和浪漫的幻境中飞翔的女人要有用得多。
然而,舒婷和布朗宁夫人在她们的诗中颠覆了这种传统的逻各斯中心主义思想,抒发了女性主义自我觉醒的爱情意识。舒婷在其诗中把自己作为抒情的主体,化作一株木棉的形象,采取“木棉树”的独白口吻与“橡树”对话,在当时的诗歌创作上,这种手法是具有开拓性的。“橡树”的形象象征着刚正不阿的男性之美,而有着“红硕的花朵”的木棉则显然体现着具有新的审美气质的女性人格,她抛弃了旧式女性纤柔、妩媚的秉性,充溢着丰盈、刚健、独立的生命气息,这正与诗人所歌咏的女性独立自重的人格理想互为表里。诗人采用拟物修辞的手法,对橡树直抒胸臆,表白了自己全新的女性主义爱情观: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你有你的铜枝铁干,像刀、像剑,也像戟,/我有我的红硕的花朵,像沉重的叹息,又像英勇的火炬。”
《女诫》曰:“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诗人打破了传统观念对男女形象的束缚,摒弃了以往所塑造的林黛玉式的形象。在这里,诗人所创造的树的意象具有其深广的内蕴和外延。两株高大的树的形象不仅让读者感受到爱的主体的青春与健康,更重要的是以此把爱的主体内在强悍的力量、独立的人格和坚韧的品质传递给读者。诗人正是通过这种形象的塑造向读者暗示爱的双方是作为平等独立的身份存在于宇宙之中的。“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两株树的形象若即若离,诗人要表达的是:即使是挚爱的双方也应彼此保持适当的距离,给双方留有一方供心灵释放驰骋的独立空间。每个个体都需要有其存在和发展的“自治领地”,双方需本着“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相互欣赏、相互尊重。这是诗人所追求的爱情最起码的基础。诗人不愿像“凌霄花之于高枝,痴情鸟之于绿荫”那样完全依附于爱人没有自我;也不愿像“泉源送出慰藉,险峰衬托威仪”那样一味奉献自己。
布朗宁夫人在其诗作中同样也表达了一个追求高尚平等爱情女性的心声。在诗中,诗人开门见山地表白了爱的心迹:
“如果你一心要爱我,那就别为了什么,/只是为了爱才爱我。”
诗人表明自己追求的是抛开一切世俗礼教束缚的爱情,渴望的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筹码的平等、自由之爱。这样的对爱的表白“背离”了西方宗教的传统观点:一个女性怎么能向男权制中的主体男性言爱的基准?女性对男性应完全顺从,受男性支配,培育母爱,从而实现对菲勒斯父权的敬畏。
二 女性主义的自我审视
贝蒂·弗里丹(Betty Friedian,1990)称之为“女性奥秘论”的西方男权社会意识,通过对“女性气质”的规定和宣扬使妇女自动选择回到家庭中去,甘心于受支配的附庸地位。而弗里丹本人便是二战以后大量回归家庭的美国妇女中的一个,她在做家务时,如给厨房地板打蜡时,并没有产生社会所宣扬的女性价值自我实现的喜悦;相反,只是感到烦琐和悲哀。她把自己对两性关系的思索写进了一本名为《女性的奥秘》(The Feminine Mystique)的书中。这本书于1963年出版后,在社会上、特别是知识女性阶层中引起了共鸣,反响强烈,启发了美国中产阶级妇女对于男权社会意识的怀疑和质疑,成为第二阶段女性主义运动的开端(孙绍先,2004)。
女性气质对妇女产生了巨大的禁锢作用。面对父权制社会对“女性气质”的规定,两位女诗人在自己的诗中进行了女性主义爱情意识的自我审视。舒婷在诗中表明自己不会学痴情鸟,也不会像凌霄花,强调了自己不会因为狂热的爱情而丧失理性的思考。她不会“只要你要,我爱,我就全给,/给你——我的灵魂,我的身体”(洪子诚、刘登翰,2005)。为了“他”几乎达到盲目痴迷的程度,丧失了理性的审视和思考,完全放弃了自己也作为爱的主体应持有的尊严。热恋中的少女的情感往往胜过了理智,因而迷失自我,甚至偏执、轻薄地奉献了自我。舒婷的爱情告白则具有理性的自我超越,并不因为挚爱而放弃自己的主体地位。在诗中,诗人“背离”了中国传统婚姻爱情观中的“三从四德”式的虚伪的高尚,选择的是自由、理性之爱,她把对爱情的理解和信念提升到了一个女性主义的高度。
布朗宁夫人同样没有被突如其来的爱神丘比特的箭射晕;面对爱神的炽烈攻势,她显得异常的冷静,并且进行了理性的思索。她质疑她所面对的爱情只是“我爱她,为了她的一笑,她的模样,她柔语的声气;/为了她这感触正好合我的心意,那天里,的确给我带来满怀喜悦的舒畅”的一种昙花一现的爱而已。这种爱只是求爱者一时的倾心爱慕。一旦自己成为秋霜打的黄花,那么爱情春天岂不“一江春水向东流”。诗人的质疑是有道理的,她向求爱者暗示了自己对爱情的理性的审视,同样也希望对方也更加理性地面对着这纯美的感情,不要因一时的狂热而伤害双方的情感。诗人还质疑她所面对的爱是“因为你又怜又惜地给我揩干了泪腮”,也就是说求爱者的爱是源于对自己高贵的同情和怜悯,一种居高临下带着优越和施惠的心态的爱的“施舍”。这样的爱并不是爱情而应是人道主义的同情。如此之结合只能让诗人终生依附于爱人,不能自主自立。爱情主体间的关系只能是传统意义上的造物主与被造生命之间的统领顺从关系,而非基于平等的自然和谐关系。诗人不愿意在经济地位和精神世界完全附庸于自己的爱人,更不愿意承受被压抑的施舍之爱。这与舒婷诗中表达的完全释放的自由的爱是相似的。布朗宁夫人在追求真爱的同时并没有放弃自我的尊严。像一些少女在爱的火山包围之下往往降格自己原有的衡量事物乃至自我的标准,被同化成只有“我,中你的意”,少女们在爱的洪流中常常甘愿毁灭自己。这就展示了诗人对爱情的理性倾向的认识,哪怕诗人情至深处,仍能保持自己的理智的女性主义意识。
三 女性主义的自我超越
法国的女哲学家西蒙·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在1949年出版了《第二性》,她的“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被塑造成”的观点至今仍有十分广泛的影响。几千年来,女性一直被定义为男性传统的“他者”(other),是“附属的”人,“边缘人”。在传统思想中,既然女性作为无话语权的他者身份存在,又何谈自由平等爱情的权利呢?但两位女诗人却不畏父权制的束缚,在诗作中挑战了这种传统的“女性气质”观,实现了女性主义意识的自我超越。舒婷认为真正的爱情应是“分担寒潮、风雷、霹雳,共享雾霭、流岚、虹霓”;爱情的主体要作为爱人、朋友的双重身份而存在,从而达到“梁鸿孟光”的和谐相处,相敬如宾,互相理解支持,在思想上能达到共鸣。诗人所理解的更伟大的爱情应是:
“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爱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
这是诗人对爱情理解上的升华。爱情非外表的匹配与否,而是心灵的结合相知,思想的会通融合。只有相互欣赏的知音般的爱情才会愈弥久愈甘醇,经得起暴风雨的洗礼。布朗宁夫人在诗的结语处也道出自己所追求的爱情是:
“爱我,请只为了那爱的意念,/那你就能继续地爱,爱我如深海。”
诗人喊出了自己的心声和对真爱的呼唤:为爱而爱我吧!爱本身是永恒的,这样的爱才会亘古常青,不会因时间的消蚀而褪色。诗人在这里强调是不掺任何杂质的纯美之爱,就像上帝的爱,不搀杂一点儿尘埃,像水晶清澈透明,不虚饰,不夸张。只有不分高低贵贱的爱,才能达到爱人之间彼此心心相印,灵魂的相融相通,实现爱的最高境界。
四 结语
通过对舒婷和伊丽莎白·B·布朗宁诗作中蕴含的女性主义思想的比较,我们看到了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和成长背景影响下,女性主义的自我觉醒、自我审视、自我超越以及她们的自由、平等、博爱的女性主义爱情新视界。舒婷和伊丽莎白·布朗宁对爱情追求中体现的女性意识,让读者不由联想到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简·爱,那个始终捍卫自己独立人格的女性形象:虽然外表平凡但内心处处闪烁着伟大之光的至纯、至善、至美的天使的化身。渴望站在上帝脚下用灵魂与知心爱人说话。(文聘元,2002)
参考文献:
[1] Jean Baker Miller,On Women’s New Psychology[M](Penguin Harmondsworth,1978).
[2] 贝蒂·弗里丹,程锡麟、朱微、王晓路译:《女性的奥秘》,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3] 洪子诚、刘登翰:《中国当代新诗史》(修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 舒婷:《舒婷的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版。
[5] 孙绍先:《女权主义》,《外国文学》,2004年第5期。
[6] 文聘元:《西方文学的故事》,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
[7] 西蒙·德·波伏娃:《第二性》,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
[8] 朱云齐:《朝圣者的灵魂》,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4年版。
作者简介:
周春艳,女,1976—,辽宁大连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认知语用学、外语教学,工作单位: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
王国栋,男,1978—,陕西兴平人,西北大学世界史专业2009级在读博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语言与文化,工作单位:西北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