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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林秀莲(1986-),女,汉族,广东揭阳人,助教,思想政治教育学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摘要:针对高校资助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健全高校的资助管理制度,加强对贫困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从经济资助到精神资助的转变,通过有效途径实现资助育人,同时处理好资助与育人的几个关系。
关键词:高校;资助育人;人文关怀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体、以助学贷款为重点的包括“奖、勤、贷、助、免”为一体的学生经济资助体系,各高校也依据自身条件相应地建构了资助育人体系。但随着高校家庭经济贫困生现象的衍生和发展,这一资助体系在实际运作中遇到一些新问题: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方面
第一,认定标准不合理。目前,大多数高校对贫困生认定标准主要参照当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也不尽相同,因此,用统一标准认定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显然缺乏合理性。第二,认定程序不规范。以生源地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主要依据,其真实性和可靠性难以保证;班级认定小组的个人偏爱会增大了认定工作的主观随意性;学院至学校的审核主要是参照班级的认定名单层层往上汇报。第三,配套制度不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配套制度还很不完善,虚报和漏报现象时有发生。而且由于助学名额是以同一年级或班级的总人数的比例来分配的,而每个年级或班级的学生经济情况各不相同,导致出现有些班级名额不够或剩余的现象。
(二)助学贷款体制方面
第一,贷款的效用低。一些高校在贷款制度设计上缺少深入思考,只要学生能提供相应材料就满足于贷款需求,没有将贷款作为一种主体资助形式与其他资助形式相结合,从而降低了贷款的效用。第二,贷款手续烦琐。助学贷款的资格审查相当严格,需要提供多份证明材料,烦琐的手续容易让一些真正贫困的学生由于无法开具困难证明而选择放弃。比如,我所带的班级当中有一位学生是孤儿,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想申报助学贷款来交学费,但由于材料不全、条件不符合而被拒之贷款大门之外。第三,诚信危机严重。部分贷款学生毕业后交并没有按照毕业前签订的还款协议按期还款,恶意拖欠甚至不还款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勤工助学机制方面
目前,高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工作主要是一些简单、重复性的劳动,没有将勤工助学与学生专业学习相结合,难以起到提升贫困生综合素质的作用。其次,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与有需求的贫困生人数相比供不应求,许多贫困生迫于生活的压力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在校外做兼职。由于学校无法对校外勤工助学进行统一管理,再加上在校生年龄轻、阅历浅、安全隐患较大,学生校外兼职上当受骗事件时有发生。
(四)贫困生思想道德和心理问题方面
由于现行助学金大多是无偿资助,很容易造成学生心理上的依赖感和行动上的懒惰感,特别是在目前利益驱动和攀比心理的驱使下,部分学生利用关系网在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假证明,再加上监督机制不到位,容易出现骗取贷款或助学金的现象。个别贫困生在生活养成“等、靠、要”的习惯,只想争取无偿的国家资助,不愿主动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参加勤工助学;有些贫困生会认为自己家庭贫困,享受资助是天经地义的,如果没有评上的话还会对学校或老师心有怨言,缺乏感恩之心。另外,在大学校园里,部分贫困生不能正确认识经济贫困而背上了沉重的心理负担。
二、高校资助育人机制的完善
1、健全资助管理制度
(1)完善贫困生的认定机制,建立贫困生资助档案库。第一,准确界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所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在此前提下,优先考虑那些单亲、低保或残疾家庭。第二,开展民主评议。为了避免主观随意性,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第三,建立贫困生资助档案库。资助档案库包括贫困生的家庭基本情况、个人基本信息、受资助情况、日常消费情况、学习情况和生活情况等基本信息。它不仅可以作为贫困生在校期间接受资助和评优评奖的依据,还可以帮助资助育人工作者监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保证资助资源真正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
(2)加强助学贷款的管理。针对部分学生认为“只有无偿的补助才是资助,而贷款将由本人偿还,不是一种资助”的想法;应加强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坚持“先贷款、再补减”的资助政策,促使学生首先通过助学贷款解决学费等经济问题,由原来的以无偿资助为主,慢慢转变成以助学贷款等有偿资助为主体形式,结合其他的无偿资助形式。另外,像广州城建职业学院,除了学校有统一的专门负责全校奖助贷工作的专职人员外,每个二级学院都有相应的二级学院专项负责人,负责落实跟进本学院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收集审批、签承诺书、发放等程序,指导受助贷的大学生顺利办理助学贷款手续。
(3)勤工助学的管理。学校应成立专门负责勤工俭学的管理中心,多提供一些校内助教助研助管、以及校办产业实验室后勤服务等岗位需求给学生,加强勤工助学信息的发布,拓展勤工助学的渠道,将勤工助学与学生的专业学习相结合。
2、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生的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
贫困生的经济困难可以通过经济资助得到缓解,但潜藏于内心深处的思想道德和心理问题则需要教育和关爱。因此,高职院校的资助育人工作者在做好贫困生经济资助的同时,应加强对贫困生的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在开展资助育人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以下三个结合:
①助学贷款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大学生信用缺失问题一直是影响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开展的主要障碍。为了使贷款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良性循环,高校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而且要贯穿于助学贷款的整个过程中。如:举行贷款签字仪式时,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强调诚信是立足社会的重要基础,利用校内媒体进行宣传引导,开展诚信主题征文、诚信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让大学生更深刻地认识到诚信对个人、对社会的重要性,让诚信观念深入人心。
②无偿资助与感恩教育相结合。学会感恩、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一名大学生而言,感恩意识不仅仅是简单的报恩,更是一种责任意识,同时也是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一个基本要求。所以在经济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时,一定要重视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可通过在实践活动中,多组织一些资助感恩教育活动,营造知恩、感恩、报恩的教育氛围,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学会感恩,学成后以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回报国家、回报社会。
③资助育人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针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脆弱或存在心理危机、心理障碍的问题,可将资助育人工作与心理工作相结合起来,通过心理普查、自我心理调适、心理倾诉、心理预警等,不断提高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引导他们正确归因,消除不良认知,准确定位自我,积极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防止贫困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校园危机事件。
总之,新形势下的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任重而道远,不断完善助困帮扶体系,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体现。(作者单位: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费萍.试论辅导员贫困生资助育人能力的提升[M].黑龙江高教研究.2015年第2期;
[2]裴巧玲、姜德红.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M].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09年12月.
摘要:针对高校资助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健全高校的资助管理制度,加强对贫困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从经济资助到精神资助的转变,通过有效途径实现资助育人,同时处理好资助与育人的几个关系。
关键词:高校;资助育人;人文关怀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体、以助学贷款为重点的包括“奖、勤、贷、助、免”为一体的学生经济资助体系,各高校也依据自身条件相应地建构了资助育人体系。但随着高校家庭经济贫困生现象的衍生和发展,这一资助体系在实际运作中遇到一些新问题: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方面
第一,认定标准不合理。目前,大多数高校对贫困生认定标准主要参照当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也不尽相同,因此,用统一标准认定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显然缺乏合理性。第二,认定程序不规范。以生源地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主要依据,其真实性和可靠性难以保证;班级认定小组的个人偏爱会增大了认定工作的主观随意性;学院至学校的审核主要是参照班级的认定名单层层往上汇报。第三,配套制度不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配套制度还很不完善,虚报和漏报现象时有发生。而且由于助学名额是以同一年级或班级的总人数的比例来分配的,而每个年级或班级的学生经济情况各不相同,导致出现有些班级名额不够或剩余的现象。
(二)助学贷款体制方面
第一,贷款的效用低。一些高校在贷款制度设计上缺少深入思考,只要学生能提供相应材料就满足于贷款需求,没有将贷款作为一种主体资助形式与其他资助形式相结合,从而降低了贷款的效用。第二,贷款手续烦琐。助学贷款的资格审查相当严格,需要提供多份证明材料,烦琐的手续容易让一些真正贫困的学生由于无法开具困难证明而选择放弃。比如,我所带的班级当中有一位学生是孤儿,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想申报助学贷款来交学费,但由于材料不全、条件不符合而被拒之贷款大门之外。第三,诚信危机严重。部分贷款学生毕业后交并没有按照毕业前签订的还款协议按期还款,恶意拖欠甚至不还款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勤工助学机制方面
目前,高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工作主要是一些简单、重复性的劳动,没有将勤工助学与学生专业学习相结合,难以起到提升贫困生综合素质的作用。其次,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与有需求的贫困生人数相比供不应求,许多贫困生迫于生活的压力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在校外做兼职。由于学校无法对校外勤工助学进行统一管理,再加上在校生年龄轻、阅历浅、安全隐患较大,学生校外兼职上当受骗事件时有发生。
(四)贫困生思想道德和心理问题方面
由于现行助学金大多是无偿资助,很容易造成学生心理上的依赖感和行动上的懒惰感,特别是在目前利益驱动和攀比心理的驱使下,部分学生利用关系网在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假证明,再加上监督机制不到位,容易出现骗取贷款或助学金的现象。个别贫困生在生活养成“等、靠、要”的习惯,只想争取无偿的国家资助,不愿主动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参加勤工助学;有些贫困生会认为自己家庭贫困,享受资助是天经地义的,如果没有评上的话还会对学校或老师心有怨言,缺乏感恩之心。另外,在大学校园里,部分贫困生不能正确认识经济贫困而背上了沉重的心理负担。
二、高校资助育人机制的完善
1、健全资助管理制度
(1)完善贫困生的认定机制,建立贫困生资助档案库。第一,准确界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所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在此前提下,优先考虑那些单亲、低保或残疾家庭。第二,开展民主评议。为了避免主观随意性,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第三,建立贫困生资助档案库。资助档案库包括贫困生的家庭基本情况、个人基本信息、受资助情况、日常消费情况、学习情况和生活情况等基本信息。它不仅可以作为贫困生在校期间接受资助和评优评奖的依据,还可以帮助资助育人工作者监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保证资助资源真正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
(2)加强助学贷款的管理。针对部分学生认为“只有无偿的补助才是资助,而贷款将由本人偿还,不是一种资助”的想法;应加强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坚持“先贷款、再补减”的资助政策,促使学生首先通过助学贷款解决学费等经济问题,由原来的以无偿资助为主,慢慢转变成以助学贷款等有偿资助为主体形式,结合其他的无偿资助形式。另外,像广州城建职业学院,除了学校有统一的专门负责全校奖助贷工作的专职人员外,每个二级学院都有相应的二级学院专项负责人,负责落实跟进本学院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收集审批、签承诺书、发放等程序,指导受助贷的大学生顺利办理助学贷款手续。
(3)勤工助学的管理。学校应成立专门负责勤工俭学的管理中心,多提供一些校内助教助研助管、以及校办产业实验室后勤服务等岗位需求给学生,加强勤工助学信息的发布,拓展勤工助学的渠道,将勤工助学与学生的专业学习相结合。
2、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生的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
贫困生的经济困难可以通过经济资助得到缓解,但潜藏于内心深处的思想道德和心理问题则需要教育和关爱。因此,高职院校的资助育人工作者在做好贫困生经济资助的同时,应加强对贫困生的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在开展资助育人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以下三个结合:
①助学贷款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大学生信用缺失问题一直是影响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开展的主要障碍。为了使贷款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良性循环,高校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而且要贯穿于助学贷款的整个过程中。如:举行贷款签字仪式时,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强调诚信是立足社会的重要基础,利用校内媒体进行宣传引导,开展诚信主题征文、诚信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让大学生更深刻地认识到诚信对个人、对社会的重要性,让诚信观念深入人心。
②无偿资助与感恩教育相结合。学会感恩、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一名大学生而言,感恩意识不仅仅是简单的报恩,更是一种责任意识,同时也是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一个基本要求。所以在经济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时,一定要重视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可通过在实践活动中,多组织一些资助感恩教育活动,营造知恩、感恩、报恩的教育氛围,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学会感恩,学成后以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回报国家、回报社会。
③资助育人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针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脆弱或存在心理危机、心理障碍的问题,可将资助育人工作与心理工作相结合起来,通过心理普查、自我心理调适、心理倾诉、心理预警等,不断提高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引导他们正确归因,消除不良认知,准确定位自我,积极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防止贫困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校园危机事件。
总之,新形势下的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任重而道远,不断完善助困帮扶体系,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体现。(作者单位: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费萍.试论辅导员贫困生资助育人能力的提升[M].黑龙江高教研究.2015年第2期;
[2]裴巧玲、姜德红.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M].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0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