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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中美家长参与教育的差异
家长参与教育的意义是双重的。一方面,教育工作更加责任化,社会及家长对教育的过程担起积极的监督作用;另方面,这也是对家长的再教育,家长可以从中获取科学的教育。
一、家长参与教育在美国社会
以下几种模型大致可以概括美国家长参与教育的现状:1.家庭的基本职能。如家长照顾子女的身体健康并提供好的环境。2.学校的基本职能。如学校提供安全和舒适的学习环境,通知家长学生在校的情况。3.帮助子女在家中学习。如监督子女的家庭作业,提供业余读物。4.参与学校活动。如家长帮助学校筹集资金,为运动会烤饼干。5.参与学校决策管理。如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和运作。6.和社区组织合作。如家庭和学校的关系延伸到整个社区。
不同类型的家长教育概括了西方世界的家长参与模式。家长和社区的参与是非常必要的元素。建立在上述6种Epstein的不同类型的模型上,Swap在1993年提出的模型描绘了4个学校和家庭的伙伴关系的重要方面。和Epstein模型不同的是,它更强调学校和家庭的关系。1.保护性模型。家庭仅仅加强学校灌输的价值观念,家长担任消极的角色。2.传递信息模型。学校家庭之间双向沟通,共享信息。3.丰富课业模型。特别是向低收入或低教育的家庭提供帮助,加强在校及在家的学习生活。4.伙伴模型。共同制定计划做出决策和分担责任。
Pang,ttaI将家长参与分为7个层次。第1-第4为低层次的参与,第5-7为高层次的参与。1.单向从家庭到学校的信息传输,家长只作为“听众”。2.双向家庭学校的信息传输,家长根据学校提供的信息,在家跟学校合作管理教育子女。3.家长参与再教育活动,学习如何教育子女。4.家长自愿在学校各种活动中帮忙。5.家长在参加由家长组成的组织,如家长老师联谊会,家长协会等。6.学校在制定重大决策时向家长请教意见,家长作为学校的顾问。7.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参与学校管理委员会,这也是目前最高级的家长参与方式。
二、家长参与教育在中国社会
有关调查表明:中国家长比美国家长对子女的管理较严格,更重视学校成绩和子女独立能力。同西方父母比,亚洲父母有以下特征:1。希望子女成绩优秀。2.对子女现有的成绩不满意。3.努力影响子女的成绩选择。4.多给予子女课业的帮助。5.制定周末活动中更规范、更严格,比较倾向于和课业有关的活动。6.课后活动提倡个人导向而非团体导向。7.提供更稳定的家庭环境。
三、差异的背景和因素
美国是极度商业化的社会,如将教育视为一种商品,家长则是消费者。他的知晓权利是不可侵犯的。他们有权知道教育这个商品的每一步制造过程。另外,商品也是根据消费者的需要制造的,家长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就有相应的教育产生。另外,美国社会生活非常多样化,不同的阶级、种族、宗教、经济地位造成了多元化的价值观。单一的教育无法满足社会需要。
而中国文化只适用于Swap的保护主义模型,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儒家思想使老师的地位不容侵犯。家长相信学校的教育应该由老师来决定。另外,父母非常了解和老师搞好关系的重要性,所以他们不会干涉老师的行为。
四、结论
中国家长参与教育的特色:1.家长把教育学生的责任全权交给学校。2.家长在学生校外生活中补充和巩固学校教学。3.家长对学生在校内受到的教育基本不干涉。(摘自《教学与管理》2003年3月15日,作者:周欣悦,原文约4800字家教中的法律问题
目前聘请家庭教师有两种倾向,一类着眼于学生的特长发展,请教师给予深化、提高。另一类着眼于学生的知识基础,提高孩子现有的学习成绩。
家教市场日趋庞大,有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减少其中的弊端、完善自身的运行机制,规范其法律行为乃是政府的当务之急。家教本身是教育的一部分,它涉及到家长及其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必然要受到教育法规的约束。教师在教育辅导中,也必然会出现一些法律规范方面的问题。
但目前,一些直接参与家教的家长和教师,对这一特殊形态中的法律问题却不够重视。调查发现,只有少数教师和家长愿意签订有关家教的协议,而多数家长和教师则持无所谓的态度。更有一些教师和家长表示没有必要或坚决不签家教合约。可见,在家教中存在着严重的不规范行为,当事人缺乏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和规范的手段勇于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育观念方面家长也关注较少,大多数家长只关心孩子的成绩是否有明显的提高。教学质量问题已成为家长与教师发生纠纷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家教过程中,反映出的法律问题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1.家庭教师的属性问题。看其是否符合《教师法》有关规定,享受教师的权利,履行教师的义务。家教是否符合《教育法》有关规定,受教育法律约束。2.聘教双方的义务和权利,教师如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教师的利益不受侵犯。3.家教中介市场的规范性。确保受聘双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等。
从聘教双方在家教中产生矛盾和纠纷的调查中可见,多数归因于教学质量,也有的归因于受教一方的素质。
聘教双方都希望有一部专门的家教法律,既有利于规范家教市场,使家长少走弯路,又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摘自《上海教育科研》2003年第5期,作者:徐斌,原文约3200字)家校合作的纽带——美国家长教师联合会研究
自二战以来,由于美国对家长权利与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形成合力的重视,家校合作成为近30年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的不变主题。而推动研究与改革的中流砥柱正是美国从国家、州到地方,由家长、教师和热心的社会人士组成的大大小小的家长教师联合会。它好比一座巍峨的大厦,一百多年来为教育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今天仍在高效运转,充满活力。
美国的家长教师联合会体系像个金字塔,最高的是全国家长教师联合会,中间是州家长联合会,最基层的是地方家长联合会。它们各有分工,但任务却一样:1.在学校、社区以及任何政府机构和其他组织做出影响儿童的决定前,支持并为儿童代言;1.帮助家长掌握养育和保护儿童的技能;3.鼓励家长与公众参与美国公立学校的教育。不论哪个层次的家长教师联合会,其成员都由家长、教师、学生以及热心于学校和社区事务的市民共同组成,属于非盈利、非派系、非党派的组织。
全国家长联合会,成立于1897年,总部设在华盛顿,是全国最大的儿童问题咨询构构。其宗旨是:促进儿童校的青少年在家庭、学校、社区和宗教场所的幸福与健康;2.完成儿童与青少年养护的法律;3.协调家庭与学校关系,使家长与学校在教育过程中同心同德;4.团结教师与公众力量,使儿童与青少年在身体、情感、社会和精神上获得最大的利益。105年来,该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包括:1.使家校合作成为国家教育改革不可缺少的一部分;2.童工法;3.学校热午餐计划;4.家庭与医疗休假计划;5.儿童早期发展与教育;6.为儿童改革电视节目的儿童电视法案;7.全国家校合作培训标准。
州家长教师联合会,既是全国家长教师联合会的一部分,执行其决定,又要指导地方家长教师联合会。在立法方面,它在有关儿童立法成立之前积极活动,并已影响了一些重大立法,包括:1.为公立教育争取足够、平等的资助;2.确立了童工法和青少年法律体系;3.创立了公共健康服务部,并为儿童制定了健康与营养方案。
在家校合作方面,它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家长更关心儿童的成长,与学校更紧密地合作。与全国联合会不同的是,它通过以下途径帮助家长:1.为家长提供有关教育技巧的成套课程和视听教材;2.就儿童问题组织并参与地方与州的会议;3.坚持不懈地使自己成为全洲最大的、效率最高的为儿童与青少年服务的联合组织。
在对地方的支持上,该会的主要工作是:1.表达自己对儿童教育、健康和幸福的意见及态度;2.与州内其他家长、教师和社区领导通力合作;3.参加领导培训和各种会议;4.在立法者之前到州和华盛顿陈辞;5.争取“深思”的奖项和奖金。
地方家长教师联合会/家长教师学生联合会。大多是以小学和中学为单位的校联合会,主要由该校的教师、家长、学生以及该校所在的社区居民组成。地方联合会是家长教师联合会的基层单位,从事最具体同时也是与学生生活最紧密的工作。它筹措资金支持学校建设,协助安全设施的实施,对家长进行家教指导,协助教师的教育,开展家校合作的各种活动等。
该组织要遵守州家长教师联合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全国、州家长教师联合会一样,它至少每月开一次会,讨论影响该地区儿童的种种问题。
美国家长教师联合会形成及繁荣的原因:
1.从历史发展看,19世纪20年代,美国公立学校方兴未艾。为大力发展公立学校,美国政府向公众征集教育税。作为纳税人的家长,有权监督税款的使用情况。
2.从教育管理看,美国公立的中小学在管理模式上属典型的心理开放型。社会团体参与教育活动及决策是其一贯的特色。
3.从民族文化看,美国的《人权法案》保证了人们拥有提出抗议和持有不同政见的自由,并使之成为持久的社会变革的理论基础。(摘自《外国中小学教育》2003年第5期,作者:陈静 王建梁,原文约6400字)农村初中生家庭教育支出的调查与研究
农村是我国教育的重点和难点,农村中小学占全国总量的75%,“十五”期间,又是我国初中学龄人口入学高峰期。因此,研究初中生问题是2000年后打好“双基”攻坚战的关键。
作者采取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的方式,发放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95份,有效回收率为97.5%。学校问卷4份,个别访谈4次。
调查的主要结论是:
1.农村初中生家庭教育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已超出农民实际承受能力。作者调查的样本县农村人均收人为2850元,高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46个百分点,而农村每个学生每年家庭教育支出占农村人均纯收入55.01%,全国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7.8%。而学生学年家庭教育支出为1567.9元,约占农村人均纯收入的55.01%。因此,农村居民在维持家庭基本生存的条件下,再支付子女的教育支出有一定的压力。这也是农村初中生流失率居高不下的一个客观原因。
2.家庭多子女、低收入是农村家庭教育支出负担重的一个客观原因。绝大部分农村初中生的家庭收入是靠种田,收入来源单一,数额较低。从消费结构看,提升家庭教育支出的空间有限。据调查,农村家庭至少有两个以上子女。既造成“十五”期间我国面临初中学龄人口高峰,也是农村家庭教育支付负担较重的一个客观原因。
3.学校经费紧张是造成家庭教育支出负担加重的又一个原因,学校办学经费70%以上是靠学杂费。财政拨款不足是主要原因。每个学生交的学杂费90元,50%要上交财政。许多学校不得不贷款或借款。
4.重点应加强对毕业班的收费管理。农村初中生家庭教育支出与“一费制;的要求存在差距,应完善农村初中生助学金制度。(摘自《教学与管理》2003年3月1日,作者:杨琼,原文字数约4800宇)政府与家庭的教育经费分担寻求适当的平衡
近几十年,政府资助教育的主导概念发生了重要转变。20世纪前,在世界大多数地方,国家的作用还不甚强大,教育主要由宗教团体、慈善组织和私人资助。到20
家长参与教育的意义是双重的。一方面,教育工作更加责任化,社会及家长对教育的过程担起积极的监督作用;另方面,这也是对家长的再教育,家长可以从中获取科学的教育。
一、家长参与教育在美国社会
以下几种模型大致可以概括美国家长参与教育的现状:1.家庭的基本职能。如家长照顾子女的身体健康并提供好的环境。2.学校的基本职能。如学校提供安全和舒适的学习环境,通知家长学生在校的情况。3.帮助子女在家中学习。如监督子女的家庭作业,提供业余读物。4.参与学校活动。如家长帮助学校筹集资金,为运动会烤饼干。5.参与学校决策管理。如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和运作。6.和社区组织合作。如家庭和学校的关系延伸到整个社区。
不同类型的家长教育概括了西方世界的家长参与模式。家长和社区的参与是非常必要的元素。建立在上述6种Epstein的不同类型的模型上,Swap在1993年提出的模型描绘了4个学校和家庭的伙伴关系的重要方面。和Epstein模型不同的是,它更强调学校和家庭的关系。1.保护性模型。家庭仅仅加强学校灌输的价值观念,家长担任消极的角色。2.传递信息模型。学校家庭之间双向沟通,共享信息。3.丰富课业模型。特别是向低收入或低教育的家庭提供帮助,加强在校及在家的学习生活。4.伙伴模型。共同制定计划做出决策和分担责任。
Pang,ttaI将家长参与分为7个层次。第1-第4为低层次的参与,第5-7为高层次的参与。1.单向从家庭到学校的信息传输,家长只作为“听众”。2.双向家庭学校的信息传输,家长根据学校提供的信息,在家跟学校合作管理教育子女。3.家长参与再教育活动,学习如何教育子女。4.家长自愿在学校各种活动中帮忙。5.家长在参加由家长组成的组织,如家长老师联谊会,家长协会等。6.学校在制定重大决策时向家长请教意见,家长作为学校的顾问。7.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参与学校管理委员会,这也是目前最高级的家长参与方式。
二、家长参与教育在中国社会
有关调查表明:中国家长比美国家长对子女的管理较严格,更重视学校成绩和子女独立能力。同西方父母比,亚洲父母有以下特征:1。希望子女成绩优秀。2.对子女现有的成绩不满意。3.努力影响子女的成绩选择。4.多给予子女课业的帮助。5.制定周末活动中更规范、更严格,比较倾向于和课业有关的活动。6.课后活动提倡个人导向而非团体导向。7.提供更稳定的家庭环境。
三、差异的背景和因素
美国是极度商业化的社会,如将教育视为一种商品,家长则是消费者。他的知晓权利是不可侵犯的。他们有权知道教育这个商品的每一步制造过程。另外,商品也是根据消费者的需要制造的,家长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就有相应的教育产生。另外,美国社会生活非常多样化,不同的阶级、种族、宗教、经济地位造成了多元化的价值观。单一的教育无法满足社会需要。
而中国文化只适用于Swap的保护主义模型,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儒家思想使老师的地位不容侵犯。家长相信学校的教育应该由老师来决定。另外,父母非常了解和老师搞好关系的重要性,所以他们不会干涉老师的行为。
四、结论
中国家长参与教育的特色:1.家长把教育学生的责任全权交给学校。2.家长在学生校外生活中补充和巩固学校教学。3.家长对学生在校内受到的教育基本不干涉。(摘自《教学与管理》2003年3月15日,作者:周欣悦,原文约4800字家教中的法律问题
目前聘请家庭教师有两种倾向,一类着眼于学生的特长发展,请教师给予深化、提高。另一类着眼于学生的知识基础,提高孩子现有的学习成绩。
家教市场日趋庞大,有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减少其中的弊端、完善自身的运行机制,规范其法律行为乃是政府的当务之急。家教本身是教育的一部分,它涉及到家长及其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必然要受到教育法规的约束。教师在教育辅导中,也必然会出现一些法律规范方面的问题。
但目前,一些直接参与家教的家长和教师,对这一特殊形态中的法律问题却不够重视。调查发现,只有少数教师和家长愿意签订有关家教的协议,而多数家长和教师则持无所谓的态度。更有一些教师和家长表示没有必要或坚决不签家教合约。可见,在家教中存在着严重的不规范行为,当事人缺乏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和规范的手段勇于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育观念方面家长也关注较少,大多数家长只关心孩子的成绩是否有明显的提高。教学质量问题已成为家长与教师发生纠纷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家教过程中,反映出的法律问题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1.家庭教师的属性问题。看其是否符合《教师法》有关规定,享受教师的权利,履行教师的义务。家教是否符合《教育法》有关规定,受教育法律约束。2.聘教双方的义务和权利,教师如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教师的利益不受侵犯。3.家教中介市场的规范性。确保受聘双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等。
从聘教双方在家教中产生矛盾和纠纷的调查中可见,多数归因于教学质量,也有的归因于受教一方的素质。
聘教双方都希望有一部专门的家教法律,既有利于规范家教市场,使家长少走弯路,又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摘自《上海教育科研》2003年第5期,作者:徐斌,原文约3200字)家校合作的纽带——美国家长教师联合会研究
自二战以来,由于美国对家长权利与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形成合力的重视,家校合作成为近30年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的不变主题。而推动研究与改革的中流砥柱正是美国从国家、州到地方,由家长、教师和热心的社会人士组成的大大小小的家长教师联合会。它好比一座巍峨的大厦,一百多年来为教育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今天仍在高效运转,充满活力。
美国的家长教师联合会体系像个金字塔,最高的是全国家长教师联合会,中间是州家长联合会,最基层的是地方家长联合会。它们各有分工,但任务却一样:1.在学校、社区以及任何政府机构和其他组织做出影响儿童的决定前,支持并为儿童代言;1.帮助家长掌握养育和保护儿童的技能;3.鼓励家长与公众参与美国公立学校的教育。不论哪个层次的家长教师联合会,其成员都由家长、教师、学生以及热心于学校和社区事务的市民共同组成,属于非盈利、非派系、非党派的组织。
全国家长联合会,成立于1897年,总部设在华盛顿,是全国最大的儿童问题咨询构构。其宗旨是:促进儿童校的青少年在家庭、学校、社区和宗教场所的幸福与健康;2.完成儿童与青少年养护的法律;3.协调家庭与学校关系,使家长与学校在教育过程中同心同德;4.团结教师与公众力量,使儿童与青少年在身体、情感、社会和精神上获得最大的利益。105年来,该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包括:1.使家校合作成为国家教育改革不可缺少的一部分;2.童工法;3.学校热午餐计划;4.家庭与医疗休假计划;5.儿童早期发展与教育;6.为儿童改革电视节目的儿童电视法案;7.全国家校合作培训标准。
州家长教师联合会,既是全国家长教师联合会的一部分,执行其决定,又要指导地方家长教师联合会。在立法方面,它在有关儿童立法成立之前积极活动,并已影响了一些重大立法,包括:1.为公立教育争取足够、平等的资助;2.确立了童工法和青少年法律体系;3.创立了公共健康服务部,并为儿童制定了健康与营养方案。
在家校合作方面,它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家长更关心儿童的成长,与学校更紧密地合作。与全国联合会不同的是,它通过以下途径帮助家长:1.为家长提供有关教育技巧的成套课程和视听教材;2.就儿童问题组织并参与地方与州的会议;3.坚持不懈地使自己成为全洲最大的、效率最高的为儿童与青少年服务的联合组织。
在对地方的支持上,该会的主要工作是:1.表达自己对儿童教育、健康和幸福的意见及态度;2.与州内其他家长、教师和社区领导通力合作;3.参加领导培训和各种会议;4.在立法者之前到州和华盛顿陈辞;5.争取“深思”的奖项和奖金。
地方家长教师联合会/家长教师学生联合会。大多是以小学和中学为单位的校联合会,主要由该校的教师、家长、学生以及该校所在的社区居民组成。地方联合会是家长教师联合会的基层单位,从事最具体同时也是与学生生活最紧密的工作。它筹措资金支持学校建设,协助安全设施的实施,对家长进行家教指导,协助教师的教育,开展家校合作的各种活动等。
该组织要遵守州家长教师联合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全国、州家长教师联合会一样,它至少每月开一次会,讨论影响该地区儿童的种种问题。
美国家长教师联合会形成及繁荣的原因:
1.从历史发展看,19世纪20年代,美国公立学校方兴未艾。为大力发展公立学校,美国政府向公众征集教育税。作为纳税人的家长,有权监督税款的使用情况。
2.从教育管理看,美国公立的中小学在管理模式上属典型的心理开放型。社会团体参与教育活动及决策是其一贯的特色。
3.从民族文化看,美国的《人权法案》保证了人们拥有提出抗议和持有不同政见的自由,并使之成为持久的社会变革的理论基础。(摘自《外国中小学教育》2003年第5期,作者:陈静 王建梁,原文约6400字)农村初中生家庭教育支出的调查与研究
农村是我国教育的重点和难点,农村中小学占全国总量的75%,“十五”期间,又是我国初中学龄人口入学高峰期。因此,研究初中生问题是2000年后打好“双基”攻坚战的关键。
作者采取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的方式,发放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95份,有效回收率为97.5%。学校问卷4份,个别访谈4次。
调查的主要结论是:
1.农村初中生家庭教育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已超出农民实际承受能力。作者调查的样本县农村人均收人为2850元,高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46个百分点,而农村每个学生每年家庭教育支出占农村人均纯收入55.01%,全国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7.8%。而学生学年家庭教育支出为1567.9元,约占农村人均纯收入的55.01%。因此,农村居民在维持家庭基本生存的条件下,再支付子女的教育支出有一定的压力。这也是农村初中生流失率居高不下的一个客观原因。
2.家庭多子女、低收入是农村家庭教育支出负担重的一个客观原因。绝大部分农村初中生的家庭收入是靠种田,收入来源单一,数额较低。从消费结构看,提升家庭教育支出的空间有限。据调查,农村家庭至少有两个以上子女。既造成“十五”期间我国面临初中学龄人口高峰,也是农村家庭教育支付负担较重的一个客观原因。
3.学校经费紧张是造成家庭教育支出负担加重的又一个原因,学校办学经费70%以上是靠学杂费。财政拨款不足是主要原因。每个学生交的学杂费90元,50%要上交财政。许多学校不得不贷款或借款。
4.重点应加强对毕业班的收费管理。农村初中生家庭教育支出与“一费制;的要求存在差距,应完善农村初中生助学金制度。(摘自《教学与管理》2003年3月1日,作者:杨琼,原文字数约4800宇)政府与家庭的教育经费分担寻求适当的平衡
近几十年,政府资助教育的主导概念发生了重要转变。20世纪前,在世界大多数地方,国家的作用还不甚强大,教育主要由宗教团体、慈善组织和私人资助。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