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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韩非基于对先秦各家人性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提出了人的“好利恶害”之性,并以此作为其阐述人伦关系的基础。韩非将人性与“利”挂钩,通过对现实社会中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夫妇关系等的观察,认为人伦关系中充斥着强烈的“计算之心”,并将人的“求利之心”排于首位,次之为“相爱之道”。但并不能就此而认为韩非彻底否定人伦道德,他曾多次提及人伦情感。他对人伦关系的认识,实则为“求利之心”与“相爱之道”之间的价值排序问题。
关键词:人性思想;人伦关系;求利之心;相爱之道
古今中外,人性问题一度成为思想家们研究的热点问题。熊十力曾说:“凡政治哲学上大思想家,其立论足开学派者,必其思想于形而上学有根据,否则为浅薄之论,无传世久远价值也。”[1]306韩非的人性论,正是处于其思想中的基础地位。他辩证地看待人性问题,并将其体现于人伦关系之中。既肯定了人伦中的血缘之亲,又着重体现人伦关系中的求利之心。其人伦关系为君主如何掌控臣下提供了指导作用。
一、韩非人性思想的产生
战国时期,社会的经济制度与政治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诸侯各自为政,兼并土地,相互混战,可谓是人性的“炼狱”时期。韩非生逢其时,其人性思想也是其时代的产物。同时,韩非的人性思想有别于儒家孟子的“性善论”,他继承发展了荀子的“饥而欲食”[2]63与前期法家的人性“自利”,提出“不食则不能活”[3]200的人性“好利”思想。另外,韩非发挥了老子的“道”,在韩非看来,“道”是“万理之所稽也”,[3]201为其人伦关系的阐述与人性“好利”在国家治理方式上的应用奠定了基础。
二、人伦关系:“求利之心”与“相爱之道”
韩非人伦关系的核心在于阐明“求利之心”与“相爱之道”的排序问题。他虽然继承了荀子的人性好利思想,但并未对“性恶论”有所论证,因此他并未继承荀子的性恶论观点。而是以人性“好利”为基础着重说明人伦关系中的问题。其人性思想的内涵主要体现于人伦关系,为君主掌控臣子奠定理论基础。他列举父母子女、夫妻、兄弟、主人与庸客等人伦关系,归根结底是为阐述有血缘关系的人与人之间尚且存在“求利之心”,进而说明君臣关系并无血缘之亲,君主欲控制臣下,要以利益之心为出发点。
关于父母子女之间的人伦关系,韩非强调“今上下之接,无子父之泽,而欲以行义禁下,则交必有郄矣。”[3]608可见,韩非将“子父之泽”与“上下之接”相对比,是为阐明君臣关系不同于子父关系,因此君主“行义禁下”并不可行。其实,韩非承认父子之间的亲情,认同“子父之泽”的血缘关系更为亲密。但韩非又进一步提出:“且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而况无父子之泽乎?”[3]608在韩非看来,父母之于子女,并不是纯粹的血缘之情,也存在利益之心。父母在对待“产男”与“产女”的结果上大相径庭,尽管子女皆出于“父母之怀祍”,但父母出于“计之长利”的考虑竟在骨肉之亲中产生“贺”与“杀”的分别,所以“计算之心”与“求利之心”是人的本能,甚至骨肉之亲亦难逃于这种算计,更何况乎“无子父之泽”的君臣之间?另外,韩非曾举管仲与桓公对话中竖刁、易牙与开方的事例,以证明人伦关系的由近至远。首先,“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3]500,易牙将自己的孩子蒸食因“君惟人肉未尝”[3]500,由此可见连自己孩子都不爱护的人,何以爱君主?“竖刁自宫以治内”,[3]500尚且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又如何能爱护君主?开方“弃其母”而“久宦不归”,不爱母亲的人,又如何能爱君主呢? 由此可见,韩非认同父母子女之间的人伦亲情,他并非否定道德。只是在“求利之心”的对比下“相爱之道”次之,那夫妻间的人伦关系如何呢?
关于夫妻关系,韩非提出:“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也,妇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妇人事好色之丈夫,則身见疏贱,而子疑不为后,此后妃、夫人之所以冀其君之死者也。”[3]151在韩非看来,无论是“万乘之主”抑或是“千乘之君”,难免因君主之位的传承而被妻儿盼望早死。在他看来,夫妻之间因妇人“美色衰”,丈夫“好色未解”而产生疏远,又因“子疑不为后”而导致父子之情泯灭。足矣证明人的“求利之心”远远胜于“相爱之道”。那么这种疏远与泯灭是否有幸存呢?韩非认为“唯母为后而子为主”[3]151才可以化解这种权势之争而带来的亲情泯灭,才会继先前“男女之乐”,[3]151“擅万乘不疑”,[3]151否则难逃“鸩毒扼昧”[3]151之果。然而,若是因权势之争得意化解而存在“男女之乐”、避免“鸩毒扼昧”,也只能将之称为是一种幸存。其得以幸存的根本不过是利益得以满足,又怎能称之为人伦情感呢?究其根本亦是利益争战之后的“战利品”,依旧是“求利之心”胜于“相爱之道”的人伦关系。然后韩非对人伦关系的丑恶化不仅局限于此,还体现在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之中。
韩非认为,“求利之心”优于“相爱之道”的现象普遍存在于社会之中。他进而提出:“故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为战为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3]151-152韩非以“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论证“爱马“与“爱人”并非出于人伦情感的“爱”,而是出于“为战与驰”的利益角度。其进一步说明“医善吮人之伤”也是“利所加也”的缘故。由此可见,上述的各种人伦关系皆诠释着“求利之心”优于“相爱之道”,他认为无论是有血缘关系的人,还是无血缘关系的人。都存在“计算之心”。他坚定地站在了利益至上的角度来看待人伦关系。但与此同时,他承认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并认为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至亲,要近于君主与臣子之间的关系。他明确的人伦关系是存在远近之分的。只是尽管父子骨肉至亲,在面临利益的抉择时,尚且存在着“求利之心”优于“相爱之道”,更何况乎君臣之间?
关于君臣的人伦关系,“夫君臣非有骨肉之亲,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则臣尽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则臣行私以干上。”[3]130韩非提到“非有骨肉之亲”,可见他并非完全否定人伦道德与骨肉亲情,他以父母子女之间薄情求利的一面,来进而推论君主与臣下之间的利害关系,君主与臣子之间更无“去求利之心”的可能。“明主在上,则人臣去私心行公义;乱主在上,则人臣去公义行私心……君臣之交,计也。”[3]173韩非认为臣子“行公义”或“行私心”取决于君主的“明”或“乱”,君与臣的“畜”与“事”皆交于“计”。由此可见,君之情在于“害国无亲”;臣之情在于“害身无利”,韩非将“君臣之利异”诠释的淋漓尽致。无论君主还是臣子,从本质上来看均为利益所驱使。那君主应当如何掌控君臣关系呢? 首先,君主要存防备之心。韩非提出:“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人臣太贵,必易其位;主妾无等,必危嫡子;兄弟不服,必危社稷。”[3]31韩非认为,“君臣”、“主妾”、“兄弟”之间的关系,都可以成为危害君主权势的因素。因此,他认为君主应当有备于臣,维护“身之至贵”、“位之至尊”、“主威”与“主势”。何以防备臣下呢?韩非提出:“故虚静以待令……君无见其所欲,君见其所欲,臣自将雕琢;君无见其意,君见其意,臣将自表异。”[3]36他认为,倘若君主的“欲”与“意”有所展现,那么臣子将会粉饰自身言行、掩饰真实观点。因此,在韩非看来,君主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以虚静无为来静观臣子的言行,以此深入了解臣子的实情。以静应动,以无为而有为。
其次,君主应当施以“赏”与“罚”来正确掌控臣下。于竖刁、易牙与开方之类,远其人并非“有度者之言”[3]501。若因迎合君主而不顾及自爱与亲情,而使君主远之,可谓“是欲君去忠臣也”[3]501。因此,“明主之道”在于“设民所欲”[3]501与“设民所恶”[3]501,根据其“欲”与“恶”而“求其功”或“禁其奸”,以达“爵禄以劝之”[3]501、“刑罚以威之”[3]501。因此,在韩非看来,“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3]501臣下尽忠与否,在于君主是否“有道”,而非去除竖刁之辈。同时,君主还要正确择取臣下。何以作为择取臣子的原则呢?韩非认为择取臣子的原则在于“法”。他提出:“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则国治……故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则君臣之间明辩而易治,故主讎法则可也。”[3]50韩非认为,“以誉进能”则会导致臣子忙于个人私交,因此出现“释公行”、“行私术”的风气,导致“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的场面。他认为,“忠臣”与“奸臣”的“伏”与“进”取决于君主对待忠奸的态度,若是“使法量功,不自度也”[3]50,则“能者”与“败者”便会因其能力而受到公平的对待,君臣才会达到“易治”的境界。在韩非看来,圣明的君主不应以个人的喜好抑或是个人意愿来选拔人才,而应采取统一的法制来度量人才。韩非之所以谈论臣子与君主的利益关系,其用意在于为君主提供治理臣子之道。但同时存在一个问题,若是以君主的“赏”与“罚”作为是否忠于君主的前提,如此一来,即便是有才能的臣子,又能否称之为真正的贤臣?臣子忠于君主、忠于国家,究竟是出于求利之心、“赏”与“罚”之下的利害关系?还是出于个人理想与家国情怀?韩非认为“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3]51他承认“无有二心”者为贤能臣子。并强调此类臣子“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3]51可见,韩非并未否认“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 [3]51的贤臣。而是认为不应当依赖于臣下的“贤”,当以“计”来驾驭臣子。如此看来,其人性思想为君主的统治奠定了基础。
在韩非看来,人伦关系中存在“相爱之道”,但是无论父母子女、夫妻、君臣,一切的人伦关系却以“求利之心”为首位。“相爱之道”虽然存在于特定的关系之中,但最终也被人与人之间的“计算之心”掩盖,几至淹没。可见,他承认人伦道德的存在,只不过,他认为人性的利益之心要胜于人伦道德。尤其是在“乱世”之下,韩非的人性思想,旨在劝诫君主以“利益之心”作为统治的出发点,但并不可以因此而推断韩非否定道德、否定人伦关系。
三、现代价值
韩非通过父母子女、夫妻、君臣等人倫关系进行论证,他既肯定人伦亲情,但同时强调,即使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尚且“求利之心”胜于“相爱之道”。那么,君主管理臣子便更应当注重“求利之心”的作用。于当今社会而言,对于一些“唯利是图”、“狗猛酒酸”的社会现象,我们更应当辩证地看待韩非的人性思想,正确看待人伦关系中的情感与利益的矛盾。有助于我们将其应用于当今的管理领域。其实韩非并非“不通人情”,并未在一般意义上否定人伦关系本身的价值及其存在性,他认可人伦关系的远近生疏。其真正用意在于来衬托君臣关系的无血缘特征,并以此来寻找君主与臣子的“共性”关系。另外,韩非将荀子的“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2]63发展为“凡治天下,必因人情”。[3]629为其治国之道奠定了基础。不得不肯定,其对人性思想的贵“因”性推动了其治国之道的提出。但与此同时,他有些功利主义,他认同“相爱之道”,却为君主的统治而几近湮没了“相爱之道”的存在。关于其人性思想中“相爱之道”与“求利之心”的考量,对今天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颇有启迪。
四、结语
韩非基于对人性自利的认知,他认可人伦关系中的“相爱之道”。只是认为人伦关系中“求利之心”要胜于“相爱之道”。在“情感”与“利益”间更多地体现了利益至上的现实性。他之所以如此强调人的好利之性,归根结底是为君主何以处理君臣关系、何以治理民众、何以实现国治而奠定基础。他缩小了对于人伦情感的论证,其实,在韩非的人性论中仍可追踪到人伦道德的存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对当今社会深有启迪。
参考文献
[1]熊十力.熊十力全集:第5卷[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
[2]王先谦撰.沈啸寰 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新编诸子集成)[M].北京:中华书局,1988.
[3]张觉校注.韩非子校注[M].长沙:岳麓书社,2006.
[4]宋洪兵、孙家渊.韩非子解读[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5]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M].九州出版社,2013.
*本文系黑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名称:韩非人性思想及其当代审视研究。项目编号:2020698。
作者简介:
冷汶倩(1995-),女,黑龙江省巴彦县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伦理思想史。
关键词:人性思想;人伦关系;求利之心;相爱之道
古今中外,人性问题一度成为思想家们研究的热点问题。熊十力曾说:“凡政治哲学上大思想家,其立论足开学派者,必其思想于形而上学有根据,否则为浅薄之论,无传世久远价值也。”[1]306韩非的人性论,正是处于其思想中的基础地位。他辩证地看待人性问题,并将其体现于人伦关系之中。既肯定了人伦中的血缘之亲,又着重体现人伦关系中的求利之心。其人伦关系为君主如何掌控臣下提供了指导作用。
一、韩非人性思想的产生
战国时期,社会的经济制度与政治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诸侯各自为政,兼并土地,相互混战,可谓是人性的“炼狱”时期。韩非生逢其时,其人性思想也是其时代的产物。同时,韩非的人性思想有别于儒家孟子的“性善论”,他继承发展了荀子的“饥而欲食”[2]63与前期法家的人性“自利”,提出“不食则不能活”[3]200的人性“好利”思想。另外,韩非发挥了老子的“道”,在韩非看来,“道”是“万理之所稽也”,[3]201为其人伦关系的阐述与人性“好利”在国家治理方式上的应用奠定了基础。
二、人伦关系:“求利之心”与“相爱之道”
韩非人伦关系的核心在于阐明“求利之心”与“相爱之道”的排序问题。他虽然继承了荀子的人性好利思想,但并未对“性恶论”有所论证,因此他并未继承荀子的性恶论观点。而是以人性“好利”为基础着重说明人伦关系中的问题。其人性思想的内涵主要体现于人伦关系,为君主掌控臣子奠定理论基础。他列举父母子女、夫妻、兄弟、主人与庸客等人伦关系,归根结底是为阐述有血缘关系的人与人之间尚且存在“求利之心”,进而说明君臣关系并无血缘之亲,君主欲控制臣下,要以利益之心为出发点。
关于父母子女之间的人伦关系,韩非强调“今上下之接,无子父之泽,而欲以行义禁下,则交必有郄矣。”[3]608可见,韩非将“子父之泽”与“上下之接”相对比,是为阐明君臣关系不同于子父关系,因此君主“行义禁下”并不可行。其实,韩非承认父子之间的亲情,认同“子父之泽”的血缘关系更为亲密。但韩非又进一步提出:“且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而况无父子之泽乎?”[3]608在韩非看来,父母之于子女,并不是纯粹的血缘之情,也存在利益之心。父母在对待“产男”与“产女”的结果上大相径庭,尽管子女皆出于“父母之怀祍”,但父母出于“计之长利”的考虑竟在骨肉之亲中产生“贺”与“杀”的分别,所以“计算之心”与“求利之心”是人的本能,甚至骨肉之亲亦难逃于这种算计,更何况乎“无子父之泽”的君臣之间?另外,韩非曾举管仲与桓公对话中竖刁、易牙与开方的事例,以证明人伦关系的由近至远。首先,“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3]500,易牙将自己的孩子蒸食因“君惟人肉未尝”[3]500,由此可见连自己孩子都不爱护的人,何以爱君主?“竖刁自宫以治内”,[3]500尚且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又如何能爱护君主?开方“弃其母”而“久宦不归”,不爱母亲的人,又如何能爱君主呢? 由此可见,韩非认同父母子女之间的人伦亲情,他并非否定道德。只是在“求利之心”的对比下“相爱之道”次之,那夫妻间的人伦关系如何呢?
关于夫妻关系,韩非提出:“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也,妇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妇人事好色之丈夫,則身见疏贱,而子疑不为后,此后妃、夫人之所以冀其君之死者也。”[3]151在韩非看来,无论是“万乘之主”抑或是“千乘之君”,难免因君主之位的传承而被妻儿盼望早死。在他看来,夫妻之间因妇人“美色衰”,丈夫“好色未解”而产生疏远,又因“子疑不为后”而导致父子之情泯灭。足矣证明人的“求利之心”远远胜于“相爱之道”。那么这种疏远与泯灭是否有幸存呢?韩非认为“唯母为后而子为主”[3]151才可以化解这种权势之争而带来的亲情泯灭,才会继先前“男女之乐”,[3]151“擅万乘不疑”,[3]151否则难逃“鸩毒扼昧”[3]151之果。然而,若是因权势之争得意化解而存在“男女之乐”、避免“鸩毒扼昧”,也只能将之称为是一种幸存。其得以幸存的根本不过是利益得以满足,又怎能称之为人伦情感呢?究其根本亦是利益争战之后的“战利品”,依旧是“求利之心”胜于“相爱之道”的人伦关系。然后韩非对人伦关系的丑恶化不仅局限于此,还体现在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之中。
韩非认为,“求利之心”优于“相爱之道”的现象普遍存在于社会之中。他进而提出:“故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为战为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3]151-152韩非以“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论证“爱马“与“爱人”并非出于人伦情感的“爱”,而是出于“为战与驰”的利益角度。其进一步说明“医善吮人之伤”也是“利所加也”的缘故。由此可见,上述的各种人伦关系皆诠释着“求利之心”优于“相爱之道”,他认为无论是有血缘关系的人,还是无血缘关系的人。都存在“计算之心”。他坚定地站在了利益至上的角度来看待人伦关系。但与此同时,他承认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并认为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至亲,要近于君主与臣子之间的关系。他明确的人伦关系是存在远近之分的。只是尽管父子骨肉至亲,在面临利益的抉择时,尚且存在着“求利之心”优于“相爱之道”,更何况乎君臣之间?
关于君臣的人伦关系,“夫君臣非有骨肉之亲,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则臣尽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则臣行私以干上。”[3]130韩非提到“非有骨肉之亲”,可见他并非完全否定人伦道德与骨肉亲情,他以父母子女之间薄情求利的一面,来进而推论君主与臣下之间的利害关系,君主与臣子之间更无“去求利之心”的可能。“明主在上,则人臣去私心行公义;乱主在上,则人臣去公义行私心……君臣之交,计也。”[3]173韩非认为臣子“行公义”或“行私心”取决于君主的“明”或“乱”,君与臣的“畜”与“事”皆交于“计”。由此可见,君之情在于“害国无亲”;臣之情在于“害身无利”,韩非将“君臣之利异”诠释的淋漓尽致。无论君主还是臣子,从本质上来看均为利益所驱使。那君主应当如何掌控君臣关系呢? 首先,君主要存防备之心。韩非提出:“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人臣太贵,必易其位;主妾无等,必危嫡子;兄弟不服,必危社稷。”[3]31韩非认为,“君臣”、“主妾”、“兄弟”之间的关系,都可以成为危害君主权势的因素。因此,他认为君主应当有备于臣,维护“身之至贵”、“位之至尊”、“主威”与“主势”。何以防备臣下呢?韩非提出:“故虚静以待令……君无见其所欲,君见其所欲,臣自将雕琢;君无见其意,君见其意,臣将自表异。”[3]36他认为,倘若君主的“欲”与“意”有所展现,那么臣子将会粉饰自身言行、掩饰真实观点。因此,在韩非看来,君主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以虚静无为来静观臣子的言行,以此深入了解臣子的实情。以静应动,以无为而有为。
其次,君主应当施以“赏”与“罚”来正确掌控臣下。于竖刁、易牙与开方之类,远其人并非“有度者之言”[3]501。若因迎合君主而不顾及自爱与亲情,而使君主远之,可谓“是欲君去忠臣也”[3]501。因此,“明主之道”在于“设民所欲”[3]501与“设民所恶”[3]501,根据其“欲”与“恶”而“求其功”或“禁其奸”,以达“爵禄以劝之”[3]501、“刑罚以威之”[3]501。因此,在韩非看来,“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3]501臣下尽忠与否,在于君主是否“有道”,而非去除竖刁之辈。同时,君主还要正确择取臣下。何以作为择取臣子的原则呢?韩非认为择取臣子的原则在于“法”。他提出:“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则国治……故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则君臣之间明辩而易治,故主讎法则可也。”[3]50韩非认为,“以誉进能”则会导致臣子忙于个人私交,因此出现“释公行”、“行私术”的风气,导致“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的场面。他认为,“忠臣”与“奸臣”的“伏”与“进”取决于君主对待忠奸的态度,若是“使法量功,不自度也”[3]50,则“能者”与“败者”便会因其能力而受到公平的对待,君臣才会达到“易治”的境界。在韩非看来,圣明的君主不应以个人的喜好抑或是个人意愿来选拔人才,而应采取统一的法制来度量人才。韩非之所以谈论臣子与君主的利益关系,其用意在于为君主提供治理臣子之道。但同时存在一个问题,若是以君主的“赏”与“罚”作为是否忠于君主的前提,如此一来,即便是有才能的臣子,又能否称之为真正的贤臣?臣子忠于君主、忠于国家,究竟是出于求利之心、“赏”与“罚”之下的利害关系?还是出于个人理想与家国情怀?韩非认为“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3]51他承认“无有二心”者为贤能臣子。并强调此类臣子“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3]51可见,韩非并未否认“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 [3]51的贤臣。而是认为不应当依赖于臣下的“贤”,当以“计”来驾驭臣子。如此看来,其人性思想为君主的统治奠定了基础。
在韩非看来,人伦关系中存在“相爱之道”,但是无论父母子女、夫妻、君臣,一切的人伦关系却以“求利之心”为首位。“相爱之道”虽然存在于特定的关系之中,但最终也被人与人之间的“计算之心”掩盖,几至淹没。可见,他承认人伦道德的存在,只不过,他认为人性的利益之心要胜于人伦道德。尤其是在“乱世”之下,韩非的人性思想,旨在劝诫君主以“利益之心”作为统治的出发点,但并不可以因此而推断韩非否定道德、否定人伦关系。
三、现代价值
韩非通过父母子女、夫妻、君臣等人倫关系进行论证,他既肯定人伦亲情,但同时强调,即使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尚且“求利之心”胜于“相爱之道”。那么,君主管理臣子便更应当注重“求利之心”的作用。于当今社会而言,对于一些“唯利是图”、“狗猛酒酸”的社会现象,我们更应当辩证地看待韩非的人性思想,正确看待人伦关系中的情感与利益的矛盾。有助于我们将其应用于当今的管理领域。其实韩非并非“不通人情”,并未在一般意义上否定人伦关系本身的价值及其存在性,他认可人伦关系的远近生疏。其真正用意在于来衬托君臣关系的无血缘特征,并以此来寻找君主与臣子的“共性”关系。另外,韩非将荀子的“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2]63发展为“凡治天下,必因人情”。[3]629为其治国之道奠定了基础。不得不肯定,其对人性思想的贵“因”性推动了其治国之道的提出。但与此同时,他有些功利主义,他认同“相爱之道”,却为君主的统治而几近湮没了“相爱之道”的存在。关于其人性思想中“相爱之道”与“求利之心”的考量,对今天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颇有启迪。
四、结语
韩非基于对人性自利的认知,他认可人伦关系中的“相爱之道”。只是认为人伦关系中“求利之心”要胜于“相爱之道”。在“情感”与“利益”间更多地体现了利益至上的现实性。他之所以如此强调人的好利之性,归根结底是为君主何以处理君臣关系、何以治理民众、何以实现国治而奠定基础。他缩小了对于人伦情感的论证,其实,在韩非的人性论中仍可追踪到人伦道德的存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对当今社会深有启迪。
参考文献
[1]熊十力.熊十力全集:第5卷[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
[2]王先谦撰.沈啸寰 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新编诸子集成)[M].北京:中华书局,1988.
[3]张觉校注.韩非子校注[M].长沙:岳麓书社,2006.
[4]宋洪兵、孙家渊.韩非子解读[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5]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M].九州出版社,2013.
*本文系黑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名称:韩非人性思想及其当代审视研究。项目编号:2020698。
作者简介:
冷汶倩(1995-),女,黑龙江省巴彦县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伦理思想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