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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发展,在高校专业学科中加强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尤为重要。特别是在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之间作为沟通桥梁的诊断学中,在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不仅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还为学生走上社会和工作岗位拓展思维和培养创新精神。本文分析在诊断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的原则,并提出相应的方法,以保证为社会培养既具有专业能力又兼具法律意识的综合型人才。
【关键词】诊断学 教学 法律知识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22-0021-01
一、诊断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的必要性
诊断学涵盖病史采集、症状和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内容。在诊断教学中教师在每个章节融入相应的法律知识,将医学专业技能、与患者沟通交流的技巧、职业道德等知识传授给学生,将社会法律知识引入各个章节,引导学生多角度思考问题,教师还可以将一些案例融入到教学中,让学生讨论分析,提高学生面对实际情况的应变能力和临床思维创新能力。
总之,不管从教育本身,还是未来医学发展趋势,法律意识的教育助力学生获得全面系统的医学科学知识,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才。只有不断将法律知识融入医学科学中,才能充分发挥医学正面积极效应,实现科学精神与法律精神的结合,促进医学的健康发展,为人类健康事业培养所需的医学人才。
二、在诊断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的原则
在诊断教学中教学内容与法律知识相融,需遵循四个原则:
(一)明确的目的性
在诊断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是一个有着明确目的性的教学活动,不仅需要老师有计划的制定教学目标,并且明确融入教学中的法律知识的内容,结合学生的实际特点开展教学活动。在备课与教学中,老师还要善于开发诊断学教材中包含的法制教育因素,将法制教研活动作为重要研究内容。
(二)灵活的有机性
在诊断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是将该学科内容与法制的有机结合,因此,对诊断学内容不能死搬硬套,重视教学内容中蕴含的法制教育因素,将法律知识灵活的贯穿和应用到诊断学课堂中。此外,教师要把握教学节奏,潜移默化中融入法律知识。如此保证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能接受一次深刻的法律知识的教育。
(三)适当的选择性
知识教育是一个由浅及深的系统性过程,通常教育中将学生最近发展区的接受程度作为教学标准,在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也应遵循这个原则,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让学生学习趋势呈现递进螺旋式上升。由此,诊断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需结合班级学生的特点,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学习、认知规律、可接受程度等,基于学生的基础和理解力选择相应的法律内容。
(四)强烈的趣味性
强烈的好奇心与探究意识有助于学生不断的观察、体验、发现和创造,在兴趣的驱使下,在诊断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还应遵循趣味性的原则。将专业知识与趣味性结合,让学生巩固知识的同时,激发探索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
三、诊断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的方法
在诊断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通过学法、用法,严格按照法律来规范自身的医疗行为。关于融入法律知识的方法包括:
(一)问诊中融入法律知识
以患者为中心,重视患者的心理感受,作为医生应充分考虑自己的履行告知义务,让患者充分理解医疗行为,充分理解患者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患者所享有的权利:参与医疗权、知情同意权、保护隐私权等等,对于患者是权利,在醫务人员则是法定义务。只有将法律知情权落实,才能改善医患关系,从而减少和避免医疗纠纷。
(二)体格检查中融入法律知识
体格检查中,是医生和患者的零距离接触,但是医患之间的不信任感、生疏感越来越突出。对此,这就要求医者在体格检查中,培养道德法律观念,保护患者隐私,检查动作要轻柔准确、尊重体贴,收集体格检查资料确保后期疾病确诊。
(三)病历书写中融入法律知识
在司法审判中,病历是证明医疗行为正确与否的重要依据,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在当前施行的法律法规中强调病历书写与保存的重要性。在一些医疗纠纷与诉讼中,从医学角度来看,即一些手术并发症或者疾病的正常转归等等,但是因为医务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将病历书写当成负担或者文字游戏,不仅对病人造成伤害,而且影响到医院和自己的工作。此外,篡改病历导致病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不具备法律效力。由此,医务人员在病历书写过程中应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树立病历的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书写病历。
四、结论
诊断学在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之间的重要性,教学中不断培养学生临床思维、提高诊疗水平的同时,还应当有计划的培养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和避免医疗纠纷。本文分析诊断教学融入法律知识的必要性,分析其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最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适应和满足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潘涛.《浅谈教学诊断与改进》.《数学学习与研究:教研版》.2017年.第19期
[2]龚世凤,吴惠珍.《浅谈<诊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动机、兴趣的培养》.《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年第7期
[3]孙英梅,姚凤海,马丽娟.《医学学科的人文向度与医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J].《复旦教育论坛》.2004年第4期
[4]刘靖,谢建兴,查旭山.《加强法律意识在临床实习带教中的体会》.《医学综述》.2007年第23期
[5]王婷婷.《在临床护理带教中强化实习护生法律意识教育》.《中外健康文摘》.2013年
作者简介:
何丽立,女,生于1987年4月,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讲师,医学学士学位,研究方向:诊断学、临床内科学。
杨彩鸾,女,生于1970年12月,侗族,贵州省凯里市人,副教授,研究方向:诊断学、临床内科学。
【关键词】诊断学 教学 法律知识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22-0021-01
一、诊断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的必要性
诊断学涵盖病史采集、症状和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内容。在诊断教学中教师在每个章节融入相应的法律知识,将医学专业技能、与患者沟通交流的技巧、职业道德等知识传授给学生,将社会法律知识引入各个章节,引导学生多角度思考问题,教师还可以将一些案例融入到教学中,让学生讨论分析,提高学生面对实际情况的应变能力和临床思维创新能力。
总之,不管从教育本身,还是未来医学发展趋势,法律意识的教育助力学生获得全面系统的医学科学知识,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才。只有不断将法律知识融入医学科学中,才能充分发挥医学正面积极效应,实现科学精神与法律精神的结合,促进医学的健康发展,为人类健康事业培养所需的医学人才。
二、在诊断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的原则
在诊断教学中教学内容与法律知识相融,需遵循四个原则:
(一)明确的目的性
在诊断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是一个有着明确目的性的教学活动,不仅需要老师有计划的制定教学目标,并且明确融入教学中的法律知识的内容,结合学生的实际特点开展教学活动。在备课与教学中,老师还要善于开发诊断学教材中包含的法制教育因素,将法制教研活动作为重要研究内容。
(二)灵活的有机性
在诊断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是将该学科内容与法制的有机结合,因此,对诊断学内容不能死搬硬套,重视教学内容中蕴含的法制教育因素,将法律知识灵活的贯穿和应用到诊断学课堂中。此外,教师要把握教学节奏,潜移默化中融入法律知识。如此保证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能接受一次深刻的法律知识的教育。
(三)适当的选择性
知识教育是一个由浅及深的系统性过程,通常教育中将学生最近发展区的接受程度作为教学标准,在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也应遵循这个原则,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让学生学习趋势呈现递进螺旋式上升。由此,诊断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需结合班级学生的特点,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学习、认知规律、可接受程度等,基于学生的基础和理解力选择相应的法律内容。
(四)强烈的趣味性
强烈的好奇心与探究意识有助于学生不断的观察、体验、发现和创造,在兴趣的驱使下,在诊断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还应遵循趣味性的原则。将专业知识与趣味性结合,让学生巩固知识的同时,激发探索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
三、诊断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的方法
在诊断教学中融入法律知识,通过学法、用法,严格按照法律来规范自身的医疗行为。关于融入法律知识的方法包括:
(一)问诊中融入法律知识
以患者为中心,重视患者的心理感受,作为医生应充分考虑自己的履行告知义务,让患者充分理解医疗行为,充分理解患者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患者所享有的权利:参与医疗权、知情同意权、保护隐私权等等,对于患者是权利,在醫务人员则是法定义务。只有将法律知情权落实,才能改善医患关系,从而减少和避免医疗纠纷。
(二)体格检查中融入法律知识
体格检查中,是医生和患者的零距离接触,但是医患之间的不信任感、生疏感越来越突出。对此,这就要求医者在体格检查中,培养道德法律观念,保护患者隐私,检查动作要轻柔准确、尊重体贴,收集体格检查资料确保后期疾病确诊。
(三)病历书写中融入法律知识
在司法审判中,病历是证明医疗行为正确与否的重要依据,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在当前施行的法律法规中强调病历书写与保存的重要性。在一些医疗纠纷与诉讼中,从医学角度来看,即一些手术并发症或者疾病的正常转归等等,但是因为医务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将病历书写当成负担或者文字游戏,不仅对病人造成伤害,而且影响到医院和自己的工作。此外,篡改病历导致病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不具备法律效力。由此,医务人员在病历书写过程中应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树立病历的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书写病历。
四、结论
诊断学在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之间的重要性,教学中不断培养学生临床思维、提高诊疗水平的同时,还应当有计划的培养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和避免医疗纠纷。本文分析诊断教学融入法律知识的必要性,分析其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最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适应和满足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潘涛.《浅谈教学诊断与改进》.《数学学习与研究:教研版》.2017年.第19期
[2]龚世凤,吴惠珍.《浅谈<诊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动机、兴趣的培养》.《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年第7期
[3]孙英梅,姚凤海,马丽娟.《医学学科的人文向度与医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J].《复旦教育论坛》.2004年第4期
[4]刘靖,谢建兴,查旭山.《加强法律意识在临床实习带教中的体会》.《医学综述》.2007年第23期
[5]王婷婷.《在临床护理带教中强化实习护生法律意识教育》.《中外健康文摘》.2013年
作者简介:
何丽立,女,生于1987年4月,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讲师,医学学士学位,研究方向:诊断学、临床内科学。
杨彩鸾,女,生于1970年12月,侗族,贵州省凯里市人,副教授,研究方向:诊断学、临床内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