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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范围内,看来E-mail都成为了红火的问题,BBC的新闻节目在讨论(《职场》E-mail专栏作者Michael就参与了这次讨论),Lucy也决定聊聊这个话题,不过她的观点是和我们专栏作者Michael打对台的,看着他们唇枪舌剑,你决定倒向哪一边呢?快给《职场》写信,告诉我们你的看法和困惑吧,可以获得指定期号的《职场》杂志哦!
露西•凯拉韦(Lucy Kellaway)
作为英国《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的专栏作家,整整10年,Lucy都在每周一准时为大家贡献办公室的谈资和话题,她时髦和诙谐的大都会语录,是建立在牛津大学政治学、哲学和经济学学位的基础上的,是建立在多年《金融时报》的记者身份上的,是建立在现在多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职位上的。
我对电子邮件有些上瘾。之所以确定这是一种瘾,因为对于每天在这上面花了多少时间,我总在自己骗自己,就像我对待每天喝了多少酒这件事一样。我整天着迷一样查阅邮件,在晚上我睡不着觉的时候也会这样。
对此我并不担心,因为我喜爱电邮。这让我的工作变得更美好、更有趣、更丰富。我喜欢读邮件,也喜欢写邮件。我处于一种永久兴奋的状态中:一封令人激动的电邮会在我下次收信时出现。即便我收到的只是新闻稿和IT部门发送的莫名其妙的邮件,那也没关系。下一批邮件无疑会更有趣。
我越来越发现,我这种人很少见。现在看来,在2007年才爱上电邮似乎是种奇怪的过时行为。大多数人认为,这种瘾是不健康的,而且电邮一般都是好坏参半。它是一种生硬、危险的工具,我们需要学习如何更灵巧、更安全地使用它。
这种观点在新上市的美国商业畅销书《传送》(Send)中有所体现,该书作者大卫•希普利(David Shipley)和威尔•施瓦尔贝(Will Schwalbe)在书中劈头就问:我们为什么在电子邮件中表现得这么糟糕?他们声称,我们的邮件往往含糊不清、毫无意义,而且往往是有害的。作者认为,部分原因在于电邮仍是个新鲜事物,但也还有其他原因:我们看不到彼此的脸,毫无表情的屏幕扭曲了情感,而且我们不假思索地就点了“发送”按钮。
我并不同意这一点。首先,谁说我们在电邮中表现糟糕了?我每周会收到几百封邮件,绝大多数都非常友善。至于我自己发送的邮件,我对它们也非常满意。
因为电邮是个新鲜事物,所以我们就在这方面做得很糟糕?这完全是胡说:我们大多数人每天都要和它打几个小时的交道,而且这么做已将近10年。如果我们将同样多的时间花在弹钢琴上,那么我们现在都是钢琴演奏家了。
电邮的自发性、随意性和独立性,使其更具消遣意味,而非致命的威胁感:电邮促使我们表现真实的自己。在职场,观察人们本色的任何一瞥都是值得的,哪怕结果不尽如人意。
讲一个有名的故事:有位律师发电邮给他的秘书,要她支付4英镑干洗费,为的是洗掉她撒在他裤子上的番茄酱污渍。结局?(当然是律师遭到了)公众的疯狂嘲笑。
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此人发了一封被转发的邮件,而在于这封邮件暴露出,他是个难以置信的吝啬鬼。他受到嘲笑属于活该。
此类邮件的转发,能让人看到其他人工作中的有趣一面。在现代,邮件出问题就相当于古代给某人戴上枷锁。对当事人而言,这不是件高兴事,但却能刺激那些扔臭鸡蛋的人。
该书的作者得出了一个标准化的结论:人们不应发送公开后可能很糟糕的邮件。这是个乏味而又令人扫兴的建议。即使存在曝光的风险,发生这种风险的可能性也是很小的。每发生一次“番茄酱门”事件的同时,每天还有数百万封泄露秘密的电邮没被曝光。人们从曝光中得到的愉悦和乐趣,似乎足以弥补那种小小的风险。
希普利和施瓦尔贝如果看到我的发件箱,一定会被吓一跳——不仅是因为那些信件内容漫无边际,还因为它们的数量绝对庞大。他们书中的一条规则说:“如果你不会每隔10分钟就到一个同事的办公室里闲聊,那么你也不太可能每天轻率地给他发30封电邮。”是的,是这样。
这两位作者都从未感受到工作中有个邮件伙伴的快感:这样的伙伴能让你参与到一种无休止的巧语应答竞赛中。这种竞赛只有通过电邮才能进行,而且我可以担保它们的确非常有趣。
对于写作风格的问题,他们一些严格规则与我自己的偏好不谋而合,但我仍不赞成,理由是,电邮应该和发送它们的人一样各不相同。两位作者喜欢以“亲爱的XX”开始写信,我也如此。
说一些我不太喜欢的开头语,按照乏味的递进顺序,分别是Hello,Hi,Hallo,Hullo,Hey,Hiya,HeyThere。以“Hey There”开头的人告诉我一种有用的信息:我不太可能继续和这个人打交道。
而两位作者喜欢的大多数风格,我都很憎恶。他们喜欢感叹号,而我不喜欢,因为它们让发信者像个小孩,或者像汤姆•彼得斯(Tom Peters)的崇拜者。他们认为信息要写在标题行中,其后还要有消息结尾语EOM。我不这么认为。收到这种电邮,就好像收到一个里边没放东西的包裹。
在《传送》一书所列的规则中,只有两条我完全赞成:礼貌比粗鲁好,合法比非法好。不过,如果你需要有人告诉你这些东西,那么我想告诉你一条我总结出的规则:你在电邮技巧上的糟糕表现,不过是你身上最轻微的一个问题而已。
露西•凯拉韦(Lucy Kellaway)
作为英国《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的专栏作家,整整10年,Lucy都在每周一准时为大家贡献办公室的谈资和话题,她时髦和诙谐的大都会语录,是建立在牛津大学政治学、哲学和经济学学位的基础上的,是建立在多年《金融时报》的记者身份上的,是建立在现在多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职位上的。
我对电子邮件有些上瘾。之所以确定这是一种瘾,因为对于每天在这上面花了多少时间,我总在自己骗自己,就像我对待每天喝了多少酒这件事一样。我整天着迷一样查阅邮件,在晚上我睡不着觉的时候也会这样。
对此我并不担心,因为我喜爱电邮。这让我的工作变得更美好、更有趣、更丰富。我喜欢读邮件,也喜欢写邮件。我处于一种永久兴奋的状态中:一封令人激动的电邮会在我下次收信时出现。即便我收到的只是新闻稿和IT部门发送的莫名其妙的邮件,那也没关系。下一批邮件无疑会更有趣。
我越来越发现,我这种人很少见。现在看来,在2007年才爱上电邮似乎是种奇怪的过时行为。大多数人认为,这种瘾是不健康的,而且电邮一般都是好坏参半。它是一种生硬、危险的工具,我们需要学习如何更灵巧、更安全地使用它。
这种观点在新上市的美国商业畅销书《传送》(Send)中有所体现,该书作者大卫•希普利(David Shipley)和威尔•施瓦尔贝(Will Schwalbe)在书中劈头就问:我们为什么在电子邮件中表现得这么糟糕?他们声称,我们的邮件往往含糊不清、毫无意义,而且往往是有害的。作者认为,部分原因在于电邮仍是个新鲜事物,但也还有其他原因:我们看不到彼此的脸,毫无表情的屏幕扭曲了情感,而且我们不假思索地就点了“发送”按钮。
我并不同意这一点。首先,谁说我们在电邮中表现糟糕了?我每周会收到几百封邮件,绝大多数都非常友善。至于我自己发送的邮件,我对它们也非常满意。
因为电邮是个新鲜事物,所以我们就在这方面做得很糟糕?这完全是胡说:我们大多数人每天都要和它打几个小时的交道,而且这么做已将近10年。如果我们将同样多的时间花在弹钢琴上,那么我们现在都是钢琴演奏家了。
电邮的自发性、随意性和独立性,使其更具消遣意味,而非致命的威胁感:电邮促使我们表现真实的自己。在职场,观察人们本色的任何一瞥都是值得的,哪怕结果不尽如人意。
讲一个有名的故事:有位律师发电邮给他的秘书,要她支付4英镑干洗费,为的是洗掉她撒在他裤子上的番茄酱污渍。结局?(当然是律师遭到了)公众的疯狂嘲笑。
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此人发了一封被转发的邮件,而在于这封邮件暴露出,他是个难以置信的吝啬鬼。他受到嘲笑属于活该。
此类邮件的转发,能让人看到其他人工作中的有趣一面。在现代,邮件出问题就相当于古代给某人戴上枷锁。对当事人而言,这不是件高兴事,但却能刺激那些扔臭鸡蛋的人。
该书的作者得出了一个标准化的结论:人们不应发送公开后可能很糟糕的邮件。这是个乏味而又令人扫兴的建议。即使存在曝光的风险,发生这种风险的可能性也是很小的。每发生一次“番茄酱门”事件的同时,每天还有数百万封泄露秘密的电邮没被曝光。人们从曝光中得到的愉悦和乐趣,似乎足以弥补那种小小的风险。
希普利和施瓦尔贝如果看到我的发件箱,一定会被吓一跳——不仅是因为那些信件内容漫无边际,还因为它们的数量绝对庞大。他们书中的一条规则说:“如果你不会每隔10分钟就到一个同事的办公室里闲聊,那么你也不太可能每天轻率地给他发30封电邮。”是的,是这样。
这两位作者都从未感受到工作中有个邮件伙伴的快感:这样的伙伴能让你参与到一种无休止的巧语应答竞赛中。这种竞赛只有通过电邮才能进行,而且我可以担保它们的确非常有趣。
对于写作风格的问题,他们一些严格规则与我自己的偏好不谋而合,但我仍不赞成,理由是,电邮应该和发送它们的人一样各不相同。两位作者喜欢以“亲爱的XX”开始写信,我也如此。
说一些我不太喜欢的开头语,按照乏味的递进顺序,分别是Hello,Hi,Hallo,Hullo,Hey,Hiya,HeyThere。以“Hey There”开头的人告诉我一种有用的信息:我不太可能继续和这个人打交道。
而两位作者喜欢的大多数风格,我都很憎恶。他们喜欢感叹号,而我不喜欢,因为它们让发信者像个小孩,或者像汤姆•彼得斯(Tom Peters)的崇拜者。他们认为信息要写在标题行中,其后还要有消息结尾语EOM。我不这么认为。收到这种电邮,就好像收到一个里边没放东西的包裹。
在《传送》一书所列的规则中,只有两条我完全赞成:礼貌比粗鲁好,合法比非法好。不过,如果你需要有人告诉你这些东西,那么我想告诉你一条我总结出的规则:你在电邮技巧上的糟糕表现,不过是你身上最轻微的一个问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