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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认为我们的语言塑造了我们的思维模式和世界观,这一假说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语言决定论和语言相对论自提出之日便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在探讨与争论的过程中,人们对语言、思维和文化之间的关系的认识也在不断地深化。
关键词:语言;思维;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语言决定论;语言相对论;争论
语言、思维与文化三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语言和思维都承载着、依赖着文化。从古代起哲学家们就在苦苦探求着语言与思维的关系,至今这一关系仍是心理学家、人类学家和语言学家激烈讨论的话题。在探讨语言与思维、文化的关系时,我们不得不提到美国描写与结构主义语言学派的两个重要人物——爱德华?萨丕尔(Edward Sapir)与本杰明?沃尔夫(Benjiamin Whorf)。萨丕尔关于语言的理论及其思想后来被他的学生沃尔夫继续发展,后来成为著名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Sapir-Whorf Hypothesis)。
早在古希腊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柏拉图(Plato)和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就认为,思维的范畴决定着语言的范畴,因此语言被看作是思维的外表与装饰物,这也就意味着语言被用作解码与表达思维的主要中介。说话者的思维或意图能通过语言的运用被解码、表达和理解。在20世纪初,萨丕尔—沃尔夫的语言决定论则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思维决定论(Thought determinism)截然相反。
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主要是沃尔夫的学说,其思想来自萨丕尔,因此被人称作“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这个假说可以表述为:我们的语言塑造了我们的思维模式,相应地,不同的语言表达决定了我们认识世界的不同方式。这一假说主要由两个组成部分:一是语言决定论(Linguistic determinism),即语言决定思维;另一个是语言相对论(Linguistic relativity),即语言的结构多样化是无止境的。典型的说法是,如果亚里士多德讲汉语的话,他的逻辑肯定是另一个样。
这一假说的主要意思是,语言有助于塑造或形成我们的世界观。这里需要指出的一点是,现在几乎没有人会完全接受这一理论的初始形式。因此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发展出了两个版本,即强势说(strong version)和弱势说(weak version)。强势说指的是这一理论的初始假说,即强调语言在塑造我们的思维方式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任用;弱势说则是初始假说的修正形式,即认为语言、文化和思维之间有相关性,但是产生不同思维方式的跨文化差异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以下面是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及其引发的争论。
一、 语言决定论
语言决定论认为人的思维完全受自己的母语影响,因为人只能通过自己语言中的范畴和区别特征来认识世界。萨丕尔说,人不是孤立地生活在世界上的,也不是孤立地生活在一般意义上的具有社会活动的世界里,而是受他们所处的社会中作为表达媒介的特定的影响。这个“真实的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这一群体的语言习惯之上的。不会有两种表达同一社会现实的语言。不同的社会所外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世界,并不仅仅是带着不同标记的同一个世界。语言不仅仅指独立于语言而获得的经验,而是实际上决定着我们的经验。
沃尔夫关于语言决定论的观点在他的文章“The Relation of Habitual Thought and Behavior to Language”(1939)中特别指出。文中他将英语与河皮语(Hopi)从语法形式、复数形式、动词的时间形式、可持续性、趋向和习惯性思维等多方面进行对比。他说,在英语和其他印欧语言里,词汇分为两大范畴:名词和动词。这一区别会让讲英语的人感到,世界分为两种范畴:动作和物体。因此他们把抽象的和没有形状的东西也当作物体。例如,时间是一个连续体,但讲英语的人把它当作可以分段和可以用数字来计算的东西,所以才有“两天”和“三个月”等的说法。但在河皮语里,他们不说“三天”而说“第三个白昼”;他们不说“七天比六天多”,而说“第七天比第六天晚”。
萨丕尔—沃尔夫的语言决定论受到了强烈的质疑。第一种批评意见是,沃尔夫的观点是循环性的。如果两个东西之间建立起一种关联,应该有各自的独立性,要判定其中一个就不需要取决于另一个。河皮语的时间概念与英语不同,正是由于其表达概念的方式不同。河皮语的语法十分特别。它有别于其他语言的一个特征是用来表达时间的手段不同,因此被喻为“没有时间的语言”,正如Sampson(1980)[1]86所言:
……该语言不是从线性方向上认识时间,也就不能像空间那样度量和切分……
进一步说,和欧洲语言相比,河皮语的动词没有时态。而正是因为没有时间概念,也就没有速度概念,即距离相对于时间的比率;河皮语中没有和“fast”相当的词,因此同“He runs fast”(他跑得很快)最接近的说法字面上翻译过来就是 He very runs.(他很跑)。
这就从根本上瓦解了沃尔夫的概念差别取决于语言差异的论断,因为从这个角度看,也会有人提出另一个论断,即所谓的语言差异实际上是由于概念差异形成的。最令人信服的方法是找到语言以外的证据,但是沃尔夫未能找到。通过对河皮语的理解,我们还需要考虑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从河皮文化中产生一位像爱因斯坦这样有创新精神的物理学家,我们可以期待这位物理学家告诉我们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中讨论的同样的内容吗?毫无疑问,果真如此的话,这位河皮物理学家肯定会找到他自己表达该理论所述原则的方式;但这里涉及一个更要紧的问题是,他的语言表达方式能够和我们熟悉的语言的表达方式相比较吗?这样的考虑表明,当处理类似跨文化问题时,我们不得不小心谨慎,不能用我们单一的标准来衡量一个语言系统。事实上,对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一个批评就是说该理论是以欧洲语言为基础的,因而所有的比较都是在此基础之上进行的。这种比较的言下之意就是说,当我们从一个普遍的视角考虑语言问题时,我们实际上做的是用相似或者说不同的标准来看语言的属性。 第三条批评意见是有关翻译与思维转换的问题。沃尔夫一遍遍地以“计算日期”的方法为例来说明讲河皮语与英语的人在对待时间上的不同,但这仅仅是字面翻译中的一个大问题。过分重视字面翻译的话,就会在别的语言中发现一些差异,而这些差异实际上并不是真正存在的。确实,存在着词汇空缺(lexical gap)(缺乏对等词汇),语法结构的多样性(diversity of grammatical structures)和文化重叠(cultural overlap)的有限性等问题。然而,自从人类开始从事经济、政治、文化交流开始,翻译活动便一直在不同国家、操不同语言、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广泛地进行着,加深了人们之间的相互了解,更加增进了相互的交流。如果思维完全是由语言决定的,讲不同语言的人有完全不同的思维模式或完全不一致的世界观,那么他们是怎样共享许多同样的基本概念,如时间、空间、数目、事件或化学成分的呢?在跨文化交际的过程中,他们怎么会对世界有共同的理解并相互理解的呢?另外,对于许多的双语者(bilingual speakers)甚至是多语者(multilingual speakers)来说,如果思维完全被语言所决定,那么双语者是否就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思维模式或两种完全不一致的世界观呢?是否他们从一种语言转换到另一种语言时,他们的思维模式和世界观也随即从一种转换成另一种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重要的是,在字面翻译中,人实际上如何思考与如何表达,两者之间的确有差别。这是研究语言相对论中需要解决的另一方法论问题。
二、 语言相对论
萨丕尔—假说中语言相对论的关键是,一种语言系统里的范畴和区别特征对这一语言系统来说是独特的,与其他系统不相容的。沃尔夫说,语言系统(语法)是人类背景知识的一部分,这种背景被人当作自然而然的东西,因此也从来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只有当发生了不正常的事情时,人才意识到这种背景现象。形成思想的过程并不是独立的,而是一种独特的语法,在不同程度上因语言的不同而不同。人们并不是用语言来表达已经存在的东西,而是用自己的母语所提供的框架来切分并组织自然界。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共同的认可为基础,离开这个基础,人类就无法谈话也无法相互理解。这一事实对科学尤其重要,因为没有人能不受某种解释手段的影响而客观地描述自然,不论他自己认为自己多么“客观”和不受干扰。实际上,真正能说自己最接近独立和客观的是懂很多不同类型语言的语言学家,但谁也做不到。因此,又有一个新的相对论:除非世界上的观察者具有同样的语言背景,否则他们不可能用同样的方法在同一个对象中获得同样的数据。
沃尔夫说,讲一种语言的人经验的感知事件可能与站在旁边讲另一种语言的人感受到的完全不同。人们看到彩虹时,大多数讲英语的人看到了红色、橙色、黄色、绿色、蓝色、紫色。但沃尔夫说,人们看到的颜色来自他们语言中颜色命名的影响。有些语言并不是把颜色分成同样数量的基本色。有的语言不能区分绿色和蓝色。讲这种语言的人描述彩虹的方法就跟讲英语的人所描述的不同。然而,20世纪60年代晚期,两位美国学者勃兰特?柏林(Brent Berlin)和保尔?凯伊(Paul Kay)就基本颜色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跨语言调查,它涉及了世界上的98种语言。这次研究最惊人的发现是不同语言中的颜色词系统并非像萨丕尔—沃尔夫假说所言,即它们由各自的文化决定因而每种语言系统都是完全不同的。和这一假说相反,柏林和凯伊的研究表明,不同语言的发展很可能经历着一个普遍的进化过程。这样的结果表明:不同语言的颜色语义学的相对一致性与人类的视觉器官的一致性大有关系。一个人不管说哪种语言,对某些颜色域的焦点的刺激,他的感觉往往比其他颜色域焦点的刺激更为敏感,那么他的语言也往往是根据这些产生明显感觉的区域来区分颜色的。
围绕这一争论,有两个问题。第一问题是,语言在多大程度上塑造和影响思维与文化?当我们使用一种语言时,就接受了其中蕴含的前提及所反映的文化价值。有些前提概念受到质疑并被新的思想概念取代。一个社团的语言和该社团的语言和该社团中的个人之思想就是这么相互影响的。第二个问题是,语言模式和文化规范,应该把哪一个当作主要的根源?对同一个物体和现象,不同语言有不同的描述,这就说明一个事实,使用一种不同的语言,使用语言的人就使用了一整套不同的社会价值观念并且在经受着一个不同文化的影响。尽管语言对人类思维会产生一定的塑造和限制的效果,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人在使用语言时的创造性作用却不能忽视。
另外,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也不符合人的直觉。如果语言决定思维的话,没有语言就没有思维。如果讲不同语言的人之间的差异没有任何制约的话,他们就不可能按照相似的方式看同一个世界。同样,如果我们能找到一种限制人们学习语言的方法,那就能控制他们的思维。如果语言决定思维,讲不同语言的人就永远没有可能相互理解。但事实上,讲不同语言的人不但可以相互理解,而且同一语言框架也可以产生完全不同的世界观。
总结以上的论述,面对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以及它所引发的激烈争论,在真正得到支持或反对这一假说的确凿证据之前,我们都必须小心行事而不能匆忙做出任何结论。尽管人们对萨丕尔—沃尔夫假说有诸多的质疑与反对的声音,但不得不承认,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让人们进一步认识语言与思维、语言与文化的关系,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文化对语言的影响以及语言对思维的影响。这一假说对人类学、社会学、语言学、语言教学等领域都有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Sampson, Geoffrey 1980. Schools of Linguistics: Competition and Evolution. London: Hutchinson.
[2]封宗信. 现代语言学流派概论[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3]胡壮麟. 语言学教程(第三版)[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4]胡壮麟. 语言学教程(修订版中译本)[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5]陈林华. 语言学导论(修订版)[M]. 长春: 吉林大学出版社, 1999.
[6]孟建钢. 英语普通语言学教程[M]. 长沙: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3.
[7]杰弗里?N?利奇,语义学[M]. 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87.
关键词:语言;思维;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语言决定论;语言相对论;争论
语言、思维与文化三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语言和思维都承载着、依赖着文化。从古代起哲学家们就在苦苦探求着语言与思维的关系,至今这一关系仍是心理学家、人类学家和语言学家激烈讨论的话题。在探讨语言与思维、文化的关系时,我们不得不提到美国描写与结构主义语言学派的两个重要人物——爱德华?萨丕尔(Edward Sapir)与本杰明?沃尔夫(Benjiamin Whorf)。萨丕尔关于语言的理论及其思想后来被他的学生沃尔夫继续发展,后来成为著名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Sapir-Whorf Hypothesis)。
早在古希腊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柏拉图(Plato)和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就认为,思维的范畴决定着语言的范畴,因此语言被看作是思维的外表与装饰物,这也就意味着语言被用作解码与表达思维的主要中介。说话者的思维或意图能通过语言的运用被解码、表达和理解。在20世纪初,萨丕尔—沃尔夫的语言决定论则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思维决定论(Thought determinism)截然相反。
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主要是沃尔夫的学说,其思想来自萨丕尔,因此被人称作“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这个假说可以表述为:我们的语言塑造了我们的思维模式,相应地,不同的语言表达决定了我们认识世界的不同方式。这一假说主要由两个组成部分:一是语言决定论(Linguistic determinism),即语言决定思维;另一个是语言相对论(Linguistic relativity),即语言的结构多样化是无止境的。典型的说法是,如果亚里士多德讲汉语的话,他的逻辑肯定是另一个样。
这一假说的主要意思是,语言有助于塑造或形成我们的世界观。这里需要指出的一点是,现在几乎没有人会完全接受这一理论的初始形式。因此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发展出了两个版本,即强势说(strong version)和弱势说(weak version)。强势说指的是这一理论的初始假说,即强调语言在塑造我们的思维方式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任用;弱势说则是初始假说的修正形式,即认为语言、文化和思维之间有相关性,但是产生不同思维方式的跨文化差异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以下面是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及其引发的争论。
一、 语言决定论
语言决定论认为人的思维完全受自己的母语影响,因为人只能通过自己语言中的范畴和区别特征来认识世界。萨丕尔说,人不是孤立地生活在世界上的,也不是孤立地生活在一般意义上的具有社会活动的世界里,而是受他们所处的社会中作为表达媒介的特定的影响。这个“真实的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这一群体的语言习惯之上的。不会有两种表达同一社会现实的语言。不同的社会所外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世界,并不仅仅是带着不同标记的同一个世界。语言不仅仅指独立于语言而获得的经验,而是实际上决定着我们的经验。
沃尔夫关于语言决定论的观点在他的文章“The Relation of Habitual Thought and Behavior to Language”(1939)中特别指出。文中他将英语与河皮语(Hopi)从语法形式、复数形式、动词的时间形式、可持续性、趋向和习惯性思维等多方面进行对比。他说,在英语和其他印欧语言里,词汇分为两大范畴:名词和动词。这一区别会让讲英语的人感到,世界分为两种范畴:动作和物体。因此他们把抽象的和没有形状的东西也当作物体。例如,时间是一个连续体,但讲英语的人把它当作可以分段和可以用数字来计算的东西,所以才有“两天”和“三个月”等的说法。但在河皮语里,他们不说“三天”而说“第三个白昼”;他们不说“七天比六天多”,而说“第七天比第六天晚”。
萨丕尔—沃尔夫的语言决定论受到了强烈的质疑。第一种批评意见是,沃尔夫的观点是循环性的。如果两个东西之间建立起一种关联,应该有各自的独立性,要判定其中一个就不需要取决于另一个。河皮语的时间概念与英语不同,正是由于其表达概念的方式不同。河皮语的语法十分特别。它有别于其他语言的一个特征是用来表达时间的手段不同,因此被喻为“没有时间的语言”,正如Sampson(1980)[1]86所言:
……该语言不是从线性方向上认识时间,也就不能像空间那样度量和切分……
进一步说,和欧洲语言相比,河皮语的动词没有时态。而正是因为没有时间概念,也就没有速度概念,即距离相对于时间的比率;河皮语中没有和“fast”相当的词,因此同“He runs fast”(他跑得很快)最接近的说法字面上翻译过来就是 He very runs.(他很跑)。
这就从根本上瓦解了沃尔夫的概念差别取决于语言差异的论断,因为从这个角度看,也会有人提出另一个论断,即所谓的语言差异实际上是由于概念差异形成的。最令人信服的方法是找到语言以外的证据,但是沃尔夫未能找到。通过对河皮语的理解,我们还需要考虑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从河皮文化中产生一位像爱因斯坦这样有创新精神的物理学家,我们可以期待这位物理学家告诉我们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中讨论的同样的内容吗?毫无疑问,果真如此的话,这位河皮物理学家肯定会找到他自己表达该理论所述原则的方式;但这里涉及一个更要紧的问题是,他的语言表达方式能够和我们熟悉的语言的表达方式相比较吗?这样的考虑表明,当处理类似跨文化问题时,我们不得不小心谨慎,不能用我们单一的标准来衡量一个语言系统。事实上,对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一个批评就是说该理论是以欧洲语言为基础的,因而所有的比较都是在此基础之上进行的。这种比较的言下之意就是说,当我们从一个普遍的视角考虑语言问题时,我们实际上做的是用相似或者说不同的标准来看语言的属性。 第三条批评意见是有关翻译与思维转换的问题。沃尔夫一遍遍地以“计算日期”的方法为例来说明讲河皮语与英语的人在对待时间上的不同,但这仅仅是字面翻译中的一个大问题。过分重视字面翻译的话,就会在别的语言中发现一些差异,而这些差异实际上并不是真正存在的。确实,存在着词汇空缺(lexical gap)(缺乏对等词汇),语法结构的多样性(diversity of grammatical structures)和文化重叠(cultural overlap)的有限性等问题。然而,自从人类开始从事经济、政治、文化交流开始,翻译活动便一直在不同国家、操不同语言、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广泛地进行着,加深了人们之间的相互了解,更加增进了相互的交流。如果思维完全是由语言决定的,讲不同语言的人有完全不同的思维模式或完全不一致的世界观,那么他们是怎样共享许多同样的基本概念,如时间、空间、数目、事件或化学成分的呢?在跨文化交际的过程中,他们怎么会对世界有共同的理解并相互理解的呢?另外,对于许多的双语者(bilingual speakers)甚至是多语者(multilingual speakers)来说,如果思维完全被语言所决定,那么双语者是否就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思维模式或两种完全不一致的世界观呢?是否他们从一种语言转换到另一种语言时,他们的思维模式和世界观也随即从一种转换成另一种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重要的是,在字面翻译中,人实际上如何思考与如何表达,两者之间的确有差别。这是研究语言相对论中需要解决的另一方法论问题。
二、 语言相对论
萨丕尔—假说中语言相对论的关键是,一种语言系统里的范畴和区别特征对这一语言系统来说是独特的,与其他系统不相容的。沃尔夫说,语言系统(语法)是人类背景知识的一部分,这种背景被人当作自然而然的东西,因此也从来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只有当发生了不正常的事情时,人才意识到这种背景现象。形成思想的过程并不是独立的,而是一种独特的语法,在不同程度上因语言的不同而不同。人们并不是用语言来表达已经存在的东西,而是用自己的母语所提供的框架来切分并组织自然界。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共同的认可为基础,离开这个基础,人类就无法谈话也无法相互理解。这一事实对科学尤其重要,因为没有人能不受某种解释手段的影响而客观地描述自然,不论他自己认为自己多么“客观”和不受干扰。实际上,真正能说自己最接近独立和客观的是懂很多不同类型语言的语言学家,但谁也做不到。因此,又有一个新的相对论:除非世界上的观察者具有同样的语言背景,否则他们不可能用同样的方法在同一个对象中获得同样的数据。
沃尔夫说,讲一种语言的人经验的感知事件可能与站在旁边讲另一种语言的人感受到的完全不同。人们看到彩虹时,大多数讲英语的人看到了红色、橙色、黄色、绿色、蓝色、紫色。但沃尔夫说,人们看到的颜色来自他们语言中颜色命名的影响。有些语言并不是把颜色分成同样数量的基本色。有的语言不能区分绿色和蓝色。讲这种语言的人描述彩虹的方法就跟讲英语的人所描述的不同。然而,20世纪60年代晚期,两位美国学者勃兰特?柏林(Brent Berlin)和保尔?凯伊(Paul Kay)就基本颜色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跨语言调查,它涉及了世界上的98种语言。这次研究最惊人的发现是不同语言中的颜色词系统并非像萨丕尔—沃尔夫假说所言,即它们由各自的文化决定因而每种语言系统都是完全不同的。和这一假说相反,柏林和凯伊的研究表明,不同语言的发展很可能经历着一个普遍的进化过程。这样的结果表明:不同语言的颜色语义学的相对一致性与人类的视觉器官的一致性大有关系。一个人不管说哪种语言,对某些颜色域的焦点的刺激,他的感觉往往比其他颜色域焦点的刺激更为敏感,那么他的语言也往往是根据这些产生明显感觉的区域来区分颜色的。
围绕这一争论,有两个问题。第一问题是,语言在多大程度上塑造和影响思维与文化?当我们使用一种语言时,就接受了其中蕴含的前提及所反映的文化价值。有些前提概念受到质疑并被新的思想概念取代。一个社团的语言和该社团的语言和该社团中的个人之思想就是这么相互影响的。第二个问题是,语言模式和文化规范,应该把哪一个当作主要的根源?对同一个物体和现象,不同语言有不同的描述,这就说明一个事实,使用一种不同的语言,使用语言的人就使用了一整套不同的社会价值观念并且在经受着一个不同文化的影响。尽管语言对人类思维会产生一定的塑造和限制的效果,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人在使用语言时的创造性作用却不能忽视。
另外,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也不符合人的直觉。如果语言决定思维的话,没有语言就没有思维。如果讲不同语言的人之间的差异没有任何制约的话,他们就不可能按照相似的方式看同一个世界。同样,如果我们能找到一种限制人们学习语言的方法,那就能控制他们的思维。如果语言决定思维,讲不同语言的人就永远没有可能相互理解。但事实上,讲不同语言的人不但可以相互理解,而且同一语言框架也可以产生完全不同的世界观。
总结以上的论述,面对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以及它所引发的激烈争论,在真正得到支持或反对这一假说的确凿证据之前,我们都必须小心行事而不能匆忙做出任何结论。尽管人们对萨丕尔—沃尔夫假说有诸多的质疑与反对的声音,但不得不承认,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让人们进一步认识语言与思维、语言与文化的关系,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文化对语言的影响以及语言对思维的影响。这一假说对人类学、社会学、语言学、语言教学等领域都有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Sampson, Geoffrey 1980. Schools of Linguistics: Competition and Evolution. London: Hutchinson.
[2]封宗信. 现代语言学流派概论[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3]胡壮麟. 语言学教程(第三版)[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4]胡壮麟. 语言学教程(修订版中译本)[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5]陈林华. 语言学导论(修订版)[M]. 长春: 吉林大学出版社, 1999.
[6]孟建钢. 英语普通语言学教程[M]. 长沙: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3.
[7]杰弗里?N?利奇,语义学[M]. 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