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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日关系是中国所面临的重要双边关系之一,也是中国当前致力于建设和谐周边与打造“亚洲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一环。然而,中日双方在认同上的差异使双方始终难以真正和彻底的和解,成为严重影响和制约中日发展双边友好关系的障碍。本文从三个方面分析中日认同差异形成的原因,打破和解僵局,应该从根源入手。
关键词:中日关系;认同差异
一、民族文化症结
中日两国虽地理位置相近,却由于各自民族特性和文化认同上的差异,存在着“虽近实远”的现实。
1、从地缘角度看民族特性。中国陆地面积960万平方公里,广袤的陆地造就大陆农耕文明,重视秩序与稳定,具有传统的开阔性与普遍性视角。中华民族的优越感是一种“天朝上国”的自我中心主义。而日本既是一个岛国,又是一个海洋国家,此二者特征处于完全对立的极端,因此造就日本文化矛盾性与双重性特征。明治维新之前,岛国心态占上风,闭关锁国、自我隔绝;明治维新之后,逐渐转变至海洋国家心态,从探索改革,到对外侵略扩张,直至如今积极参与全球事务,谋求政治大国地位。
到1987年冷战接近尾声时,日本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经济大国,许多日本人逐步从沉重的战败国心态中走出,“金满国”论、“大和民族优越论”和“亚洲雁行论”在日本国内受到热烈追捧。右翼政客开始否认日本军国时代放下的错误,企图抹杀其对外战争的侵略性,公开改变战后历史观。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破灭,进入萧条阶段。与此同时中国改革开放经济正飞速发展。刚经历过辉煌的日本,一时难以适应中日权力结构转变。岛国心理使日本在面对日渐强大的邻国时,内心开始充满焦虑与压力。这为日后中日关系因认同差异而产生的一系列不和谐埋下伏笔。
2、从文化角度看价值取向
鲁思·本尼迪克特认为,与西欧基督教盛行的的“罪感”文化不同,主导日本社会的是一种“耻感”文化,重视周围人的评价,以在外人面前丢面子为最大耻辱,对人的行为的约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外部社会,而非自我内省。基辛格曾略显刻薄地评价道,“日本社会机器特异”。日本保守势力认为,战后日本的历史观是一种“自虐史观”,对于这次战争采取反省态度就是在“自虐”。实际上,他们在历史认知上与“大东亚战争肯定论”的观点是一致的。由此可见,让日本人对战争进行发自内心的深刻反省,目前不太现实。
上村威认为,中国文化是一种“关系型”文化,其特征表现为中国的外交政策追求的往往不是现实的物质利益,而是一种长期的互惠关系,表现为一种道德优越感。这由自古以来的华夷朝贡体系铸就而成,对中国而言对外关系长期和谐的基础在于他国对中国的尊重与认同。2015年习近平出席中日友好交流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德不孤,必有邻”,呼吁中日两国以德为邻。但中国对日本的单边宽容和道德感化并没有换来真诚反省和道歉。
二、美国从中掣肘
中日和解本质是中美和解的“延长线”。
战后新中国刚成立之际,冷战两级对峙激烈。中国加入了苏联领导的社会主义阵营;日本则奔向美国的怀抱。冷战结构使得中日和解从一开始就被限制了各自外交政策的灵活性与自主性。随着中苏关系恶化与中美关系缓和,力量平衡终于打破,迎来中日和解机遇。
1969年,在尼克松政府主动向中国传达了改善关系的意愿之后,中国迅速、及时地作出反应,并采取“先美后日、以美促日”的外交举措,抓住时机实现了中日邦交正常化。受美日同盟结构影响,中国在中日和解上并不具备多少主动权。1972年中日关系正常化谈判中,关于日本道歉问题和台湾问题等领域,中国政府都做出了重大妥协与让步,为两国关系实现从敌对到友好的转变做出了重大贡献。1978年邓小平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位访日的国家领导人,明确表示,发展“中日友好”关系是中国的长期对日外交方针,而绝非一时一事的权宜之计。1985年邓小平根据对世界形势的观察,提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主题”的重要论断,明确宣示中国要走和平发展道路。近年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国领导人提出了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和建设“亚洲命运共同体”的倡议,倡导“新型国际关系”与“合作共赢”。正在将中国的和平发展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再一次为实现中日和解提供了重要转机。
与中国相反,日本对中国的和解政策一直徘徊在坚定的不和解与机会主义的和解之间,追随美国始终是其外交政策的核心。冷战之初,由于美国的包庇,日本对历史问题的态度一直是尽可能逃避战争责任。日本对中国采取了机会主义的态度,利用勉强的道歉既实现了与中国的关系正常化,又掩盖了其真实的不和解政策。因此日本的历史认知从一开始就存在着缺陷。与中国和解,一方面出于与美国保持政策一致性的需要,一方面因为看中改革开放后中国市场巨大的经济利益。中国以宽容的单边和解政策,来换取日本对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上的正确认识。最终和解谈判因中国的宽容妥协勉强完成。谈判虽然开启了中日关系新局面,但没有决绝历史认知这一核心问题,中日在历史认识及认同方面仍然存在深刻差距,决定双方关系仍难以走出冲突框架。
三、交往结构缺陷
中日双方过于重视寻求共同利益,而忽视构建认同。
战后以来的中日和解过程表现出过分重视利益结构,而忽视认同结构。共同利益是合作的基础,也是加害国与受害国冲破对立与仇恨的强大动力。
上世纪70年代中日邦交刚实现正常化,双方和解迈出第一步。但现实利益是主要推动力量。双方出于共同应对苏联威胁的考虑,在安全利益上达成战略一致。80年代改革开放的中国急需技术设备支持,日本也确实通过ODA援助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等问题;而日本则看中中国巨大的市场潜力。双方出于发展需求,在经济利益上达成一致。诚然,对于新生且脆弱的中日关系初级阶段来说,共同利益是极其重要的。但中日关系进入巩固阶段时,仍未能冲破利益结构框架,双方认同差异鸿沟愈发显现。
中日双方在利益需求结构上也存在不平衡。无论是前期战略安全利益还是后期经济利益,中国对日本的需求都更为迫切。这种不平衡使中古在和解谈判中作出许多妥协让步,但也正是这种宽容,才使得断绝了20多年的中日关系经过短暂谈判很快就实现了正常化,也就此奠定了中日和解中,明显的中国单边和解倾向。和解应该是双方共同的妥协退让,单边不平衡结构使中日和解始终存在巨大缺陷。双方在历史认知上不能达成一致,共同认同无法构建起来,成为中日關系症结所在。
中日关系进入新世纪时,认同差异对经济利益的影响越发微弱。据清华大学统计分析表明,中日认同差异问题严重损害双边政治关系,对双边经贸关系的影响则以2000年为界,此前非常明显,此后非常微弱,中日之间呈现出“政冷经热”的僵局。历史认知事件引发的“经济外交”对双边贸易的冲击显得很小。因而,只有促进双方相互交流和理解,中日历史认知问题的僵局才能被打破,中日真正彻底的和解才能有实质性进展。
参考文献
[1]鲁思·本尼迪克特:《菊与刀》,陆征译,译林出版社,2013年版
[2]刘宏:《中日建交再研究:以日本田中政权对华建交决策为中心》,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毛里和子:《中日关系——从战后走向新时代》,徐显芬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4]杨公素:《开展人民外交促进中日两国关系正常化》,载《外交评论》1990年第2期
[5]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关键词:中日关系;认同差异
一、民族文化症结
中日两国虽地理位置相近,却由于各自民族特性和文化认同上的差异,存在着“虽近实远”的现实。
1、从地缘角度看民族特性。中国陆地面积960万平方公里,广袤的陆地造就大陆农耕文明,重视秩序与稳定,具有传统的开阔性与普遍性视角。中华民族的优越感是一种“天朝上国”的自我中心主义。而日本既是一个岛国,又是一个海洋国家,此二者特征处于完全对立的极端,因此造就日本文化矛盾性与双重性特征。明治维新之前,岛国心态占上风,闭关锁国、自我隔绝;明治维新之后,逐渐转变至海洋国家心态,从探索改革,到对外侵略扩张,直至如今积极参与全球事务,谋求政治大国地位。
到1987年冷战接近尾声时,日本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经济大国,许多日本人逐步从沉重的战败国心态中走出,“金满国”论、“大和民族优越论”和“亚洲雁行论”在日本国内受到热烈追捧。右翼政客开始否认日本军国时代放下的错误,企图抹杀其对外战争的侵略性,公开改变战后历史观。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破灭,进入萧条阶段。与此同时中国改革开放经济正飞速发展。刚经历过辉煌的日本,一时难以适应中日权力结构转变。岛国心理使日本在面对日渐强大的邻国时,内心开始充满焦虑与压力。这为日后中日关系因认同差异而产生的一系列不和谐埋下伏笔。
2、从文化角度看价值取向
鲁思·本尼迪克特认为,与西欧基督教盛行的的“罪感”文化不同,主导日本社会的是一种“耻感”文化,重视周围人的评价,以在外人面前丢面子为最大耻辱,对人的行为的约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外部社会,而非自我内省。基辛格曾略显刻薄地评价道,“日本社会机器特异”。日本保守势力认为,战后日本的历史观是一种“自虐史观”,对于这次战争采取反省态度就是在“自虐”。实际上,他们在历史认知上与“大东亚战争肯定论”的观点是一致的。由此可见,让日本人对战争进行发自内心的深刻反省,目前不太现实。
上村威认为,中国文化是一种“关系型”文化,其特征表现为中国的外交政策追求的往往不是现实的物质利益,而是一种长期的互惠关系,表现为一种道德优越感。这由自古以来的华夷朝贡体系铸就而成,对中国而言对外关系长期和谐的基础在于他国对中国的尊重与认同。2015年习近平出席中日友好交流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德不孤,必有邻”,呼吁中日两国以德为邻。但中国对日本的单边宽容和道德感化并没有换来真诚反省和道歉。
二、美国从中掣肘
中日和解本质是中美和解的“延长线”。
战后新中国刚成立之际,冷战两级对峙激烈。中国加入了苏联领导的社会主义阵营;日本则奔向美国的怀抱。冷战结构使得中日和解从一开始就被限制了各自外交政策的灵活性与自主性。随着中苏关系恶化与中美关系缓和,力量平衡终于打破,迎来中日和解机遇。
1969年,在尼克松政府主动向中国传达了改善关系的意愿之后,中国迅速、及时地作出反应,并采取“先美后日、以美促日”的外交举措,抓住时机实现了中日邦交正常化。受美日同盟结构影响,中国在中日和解上并不具备多少主动权。1972年中日关系正常化谈判中,关于日本道歉问题和台湾问题等领域,中国政府都做出了重大妥协与让步,为两国关系实现从敌对到友好的转变做出了重大贡献。1978年邓小平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位访日的国家领导人,明确表示,发展“中日友好”关系是中国的长期对日外交方针,而绝非一时一事的权宜之计。1985年邓小平根据对世界形势的观察,提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主题”的重要论断,明确宣示中国要走和平发展道路。近年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国领导人提出了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和建设“亚洲命运共同体”的倡议,倡导“新型国际关系”与“合作共赢”。正在将中国的和平发展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再一次为实现中日和解提供了重要转机。
与中国相反,日本对中国的和解政策一直徘徊在坚定的不和解与机会主义的和解之间,追随美国始终是其外交政策的核心。冷战之初,由于美国的包庇,日本对历史问题的态度一直是尽可能逃避战争责任。日本对中国采取了机会主义的态度,利用勉强的道歉既实现了与中国的关系正常化,又掩盖了其真实的不和解政策。因此日本的历史认知从一开始就存在着缺陷。与中国和解,一方面出于与美国保持政策一致性的需要,一方面因为看中改革开放后中国市场巨大的经济利益。中国以宽容的单边和解政策,来换取日本对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上的正确认识。最终和解谈判因中国的宽容妥协勉强完成。谈判虽然开启了中日关系新局面,但没有决绝历史认知这一核心问题,中日在历史认识及认同方面仍然存在深刻差距,决定双方关系仍难以走出冲突框架。
三、交往结构缺陷
中日双方过于重视寻求共同利益,而忽视构建认同。
战后以来的中日和解过程表现出过分重视利益结构,而忽视认同结构。共同利益是合作的基础,也是加害国与受害国冲破对立与仇恨的强大动力。
上世纪70年代中日邦交刚实现正常化,双方和解迈出第一步。但现实利益是主要推动力量。双方出于共同应对苏联威胁的考虑,在安全利益上达成战略一致。80年代改革开放的中国急需技术设备支持,日本也确实通过ODA援助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等问题;而日本则看中中国巨大的市场潜力。双方出于发展需求,在经济利益上达成一致。诚然,对于新生且脆弱的中日关系初级阶段来说,共同利益是极其重要的。但中日关系进入巩固阶段时,仍未能冲破利益结构框架,双方认同差异鸿沟愈发显现。
中日双方在利益需求结构上也存在不平衡。无论是前期战略安全利益还是后期经济利益,中国对日本的需求都更为迫切。这种不平衡使中古在和解谈判中作出许多妥协让步,但也正是这种宽容,才使得断绝了20多年的中日关系经过短暂谈判很快就实现了正常化,也就此奠定了中日和解中,明显的中国单边和解倾向。和解应该是双方共同的妥协退让,单边不平衡结构使中日和解始终存在巨大缺陷。双方在历史认知上不能达成一致,共同认同无法构建起来,成为中日關系症结所在。
中日关系进入新世纪时,认同差异对经济利益的影响越发微弱。据清华大学统计分析表明,中日认同差异问题严重损害双边政治关系,对双边经贸关系的影响则以2000年为界,此前非常明显,此后非常微弱,中日之间呈现出“政冷经热”的僵局。历史认知事件引发的“经济外交”对双边贸易的冲击显得很小。因而,只有促进双方相互交流和理解,中日历史认知问题的僵局才能被打破,中日真正彻底的和解才能有实质性进展。
参考文献
[1]鲁思·本尼迪克特:《菊与刀》,陆征译,译林出版社,2013年版
[2]刘宏:《中日建交再研究:以日本田中政权对华建交决策为中心》,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毛里和子:《中日关系——从战后走向新时代》,徐显芬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4]杨公素:《开展人民外交促进中日两国关系正常化》,载《外交评论》1990年第2期
[5]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