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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0581-01
中医药学在孕期用药上有着丰富的经验积累,其用药原则是孕期服用中草药必须对症,孕期补养用药,亦应平和适中。具体而言,妊娠期间,凡峻下,滑利、祛淤、破血、耗气、散气等作用的中药,都应禁用或慎用,因为这些药物可导致胎儿畸形、流产、早产。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干姜、肉桂、半夏等。为避免精神刺激,原则上对孕妇不宜针灸。孕期不应滥用补养药,因为怀孕后,阴血下聚以养胎,使孕妇机体处于“阴血偏虚,阳气偏亢”的状态,所以民间也有“产前宜凉”的说法。例如,人参虽是大补元气之品,但孕后久服或用量过大,则可使“阳气愈盛,阴血愈虚”,不仅对胎儿和孕妇无益,反而会加重妊娠呕吐、血压增高等现象,还有可能导致阴道出血、流产或胎儿宫内窘迫等。此外,如鹿茸、鹿胎膏、鹿角胶等温热补品,孕后也不宜服用。中医安胎是通过调理孕妇的脏腑、气血及冲任诸脉,使孕妇全身功能得到改善,胎儿也就自然得以安养,只要运用恰当,对胎儿不会造成损伤,而且也不会强行保存应该被淘汰的异常胚胎。
1 泻下类
即有通泻大便,排除肠胃积滞或攻逐水饮、润肠等作用的中成药。如麻仁丸、润肠丸等。围攻下之力甚强,有损胎气。
2 祛风湿痹痛类
以祛风、散寒、除湿止痛为主要功效的中成药。如虎骨木瓜丸,因其有活血之牛膝及辛热之川乌、都有损胎儿。类似的中成药还有大小活络丸、虎骨追风酒、华佗再造丸、伤湿止痛膏等。而抗栓再造丸则因大黄攻下,水蛭破血,故孕妇应禁用。
3 消导类
即有消食导滞、消痞化积作用一类的中成药。如山楂化滞丸、六味安消散、大黄清胃丸、槟榔四消丸等,都具活血行气、攻下之效,故易致流产。
4 清热类
即具有清热解毒、泻火、燥温等功效的中成药。如六神丸在孕早期服用可引发胎儿畸形,孕后期服用易致儿童智力低下等后果。而含有牛黄等成分的中成药,因其攻下、泻火之力较强,易致孕妇流产等。
5 理气类
即具有疏畅气机,降气行气之功效的中成药。如木香顺气丸、十香止痛丸、开胸顺气丸等,因其多下气破气、行气解郁力强而成为孕妇的禁忌药。
6 理血类
即有活血祛瘀、理血通络、止血功能的中成药。如小金丹、脑血栓片、小金丸、消栓通络片、舒胸片等,因其祛瘀活血力过强,易致流产。
7 开窍类
即具有开窍醒脑功能的中成药。如通关散、蘇合香丸、安宫牛黄丸等因为内含麝香,辛香走窜,易损胎儿之气,孕妇用之恐致流产。
8 驱虫类
即具有驱虫、消积、止痛功能,能够驱除肠道寄生虫的中成药。为攻伐有毒之品,易致流产、胎儿畸形等,如囊虫丸、驱虫片、化虫丸等。
9 祛湿类
即治疗水肿、泄泻、痰饮、黄疸、淋浊、湿滞的中成药。如利胆排石片、胆石通、结石通等,因具有化湿利水、通淋泄浊功效,故孕妇不宜服用。
10 疮疡剂
以解毒消肿、托里排脓、生肌敛疮为主要功能的中成药。如祛腐生肌散、疮疡膏、败毒膏等含大黄、红花、当归为活血通经之品,而马应龙麝香痔疮膏、消核膏、百降丹因含剧毒药较多,恐致孕妇流产。
除上述外,下列中成药也属孕妇禁用或慎用的范围。如当归龙荟丸、十二味翼首散、木瓜丸、痧药、跌打活血散、牛黄解毒丸(片)、九分散、失笑散、化症回生丸、九气拈痛丸、十一味能消丸、玉真散、暖脐膏、木香槟榔丸、丁公藤风湿药酒、控涎丸、再造丸、纯阳正气丸、五味麝香丸、云味安消散、痛经丸、活血止痛散、冠心苏合丸、红灵散、医痫丸、醒消丸、消石滚痰丸、控涎丹、外用气管炎膏、胃气痛片、心腹气痛片、更衣片、金匮备急丸、逐水舟车丸、促景十枣丸、行军散、红灵丹、通窍散、痧气散、玉枢丹、解暑片、牛黄至宝丹、紫雪散、清热解毒丸、癫正丸、阳和膏、牛黄醒消丸、梅花点舌丹、伤痛宁片、香桂活血膏、七厘散、跌打丸、治伤消阏丸、宝珍膏、狗皮膏、复方当归注射液、鸡血藤浸片、舒筋活络丸、祛风活血丸、益母膏、妇科金丹等。
孕妇服用成药要注意什么
不同的药物和不同的服药时期对胎儿影响也不尽相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要视孕妇在怀孕的哪个时期、服用何种药物而定。最需要注意的是怀孕4~7周这个阶段,因为这段时间正是胎儿各种脏器产生、分化的时候。已经怀孕的人,到了这个时期,通常都已发现自己怀孕;月经不正常的人,大概会认为月经又迟到了,因此,只要是有可能怀孕的女性,都得十分注意才行。特别是在排卵之后,对药物的使用就应该尽可能地谨慎。到了怀孕8~15周的时候,服药所带来的影响会减少,不过,仍然会发生性器官等异常的可能性。过了15周以后,就几乎不会产生任何会造成畸形的影响。不过,对于脏器的功能和发育等的影响,仍然无法完全避免,例如,有些药物就会造成先天性耳聋和骨骼发育不良等后遗症。至于怀孕前所服用的各种药物,可说是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不过,若是有服用过抗癌剂、痛风用的秋水仙碱等药物,就有注意的必要。
对于怀孕的妇女,在使用中成药治疗时,应注意药物包装或说明书上“孕妇禁用”或“孕妇慎用,,的说明。另外,有些为了堕胎、改变胎儿体位或改变胎儿性别所使用的偏方、验方,都含有妊娠禁用或慎用的中药,使用后既不能达到以上目的,而且还会对孕妇和胎儿造成严重危害,如急性中毒,大出血或不全流产、死胎、畸形胎儿及小样儿等。因此在妊娠期间患病需用中药治疗时,应找医生诊治,不能滥用中药,以免给自己和胎儿带来不必要的损害
中医药学在孕期用药上有着丰富的经验积累,其用药原则是孕期服用中草药必须对症,孕期补养用药,亦应平和适中。具体而言,妊娠期间,凡峻下,滑利、祛淤、破血、耗气、散气等作用的中药,都应禁用或慎用,因为这些药物可导致胎儿畸形、流产、早产。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干姜、肉桂、半夏等。为避免精神刺激,原则上对孕妇不宜针灸。孕期不应滥用补养药,因为怀孕后,阴血下聚以养胎,使孕妇机体处于“阴血偏虚,阳气偏亢”的状态,所以民间也有“产前宜凉”的说法。例如,人参虽是大补元气之品,但孕后久服或用量过大,则可使“阳气愈盛,阴血愈虚”,不仅对胎儿和孕妇无益,反而会加重妊娠呕吐、血压增高等现象,还有可能导致阴道出血、流产或胎儿宫内窘迫等。此外,如鹿茸、鹿胎膏、鹿角胶等温热补品,孕后也不宜服用。中医安胎是通过调理孕妇的脏腑、气血及冲任诸脉,使孕妇全身功能得到改善,胎儿也就自然得以安养,只要运用恰当,对胎儿不会造成损伤,而且也不会强行保存应该被淘汰的异常胚胎。
1 泻下类
即有通泻大便,排除肠胃积滞或攻逐水饮、润肠等作用的中成药。如麻仁丸、润肠丸等。围攻下之力甚强,有损胎气。
2 祛风湿痹痛类
以祛风、散寒、除湿止痛为主要功效的中成药。如虎骨木瓜丸,因其有活血之牛膝及辛热之川乌、都有损胎儿。类似的中成药还有大小活络丸、虎骨追风酒、华佗再造丸、伤湿止痛膏等。而抗栓再造丸则因大黄攻下,水蛭破血,故孕妇应禁用。
3 消导类
即有消食导滞、消痞化积作用一类的中成药。如山楂化滞丸、六味安消散、大黄清胃丸、槟榔四消丸等,都具活血行气、攻下之效,故易致流产。
4 清热类
即具有清热解毒、泻火、燥温等功效的中成药。如六神丸在孕早期服用可引发胎儿畸形,孕后期服用易致儿童智力低下等后果。而含有牛黄等成分的中成药,因其攻下、泻火之力较强,易致孕妇流产等。
5 理气类
即具有疏畅气机,降气行气之功效的中成药。如木香顺气丸、十香止痛丸、开胸顺气丸等,因其多下气破气、行气解郁力强而成为孕妇的禁忌药。
6 理血类
即有活血祛瘀、理血通络、止血功能的中成药。如小金丹、脑血栓片、小金丸、消栓通络片、舒胸片等,因其祛瘀活血力过强,易致流产。
7 开窍类
即具有开窍醒脑功能的中成药。如通关散、蘇合香丸、安宫牛黄丸等因为内含麝香,辛香走窜,易损胎儿之气,孕妇用之恐致流产。
8 驱虫类
即具有驱虫、消积、止痛功能,能够驱除肠道寄生虫的中成药。为攻伐有毒之品,易致流产、胎儿畸形等,如囊虫丸、驱虫片、化虫丸等。
9 祛湿类
即治疗水肿、泄泻、痰饮、黄疸、淋浊、湿滞的中成药。如利胆排石片、胆石通、结石通等,因具有化湿利水、通淋泄浊功效,故孕妇不宜服用。
10 疮疡剂
以解毒消肿、托里排脓、生肌敛疮为主要功能的中成药。如祛腐生肌散、疮疡膏、败毒膏等含大黄、红花、当归为活血通经之品,而马应龙麝香痔疮膏、消核膏、百降丹因含剧毒药较多,恐致孕妇流产。
除上述外,下列中成药也属孕妇禁用或慎用的范围。如当归龙荟丸、十二味翼首散、木瓜丸、痧药、跌打活血散、牛黄解毒丸(片)、九分散、失笑散、化症回生丸、九气拈痛丸、十一味能消丸、玉真散、暖脐膏、木香槟榔丸、丁公藤风湿药酒、控涎丸、再造丸、纯阳正气丸、五味麝香丸、云味安消散、痛经丸、活血止痛散、冠心苏合丸、红灵散、医痫丸、醒消丸、消石滚痰丸、控涎丹、外用气管炎膏、胃气痛片、心腹气痛片、更衣片、金匮备急丸、逐水舟车丸、促景十枣丸、行军散、红灵丹、通窍散、痧气散、玉枢丹、解暑片、牛黄至宝丹、紫雪散、清热解毒丸、癫正丸、阳和膏、牛黄醒消丸、梅花点舌丹、伤痛宁片、香桂活血膏、七厘散、跌打丸、治伤消阏丸、宝珍膏、狗皮膏、复方当归注射液、鸡血藤浸片、舒筋活络丸、祛风活血丸、益母膏、妇科金丹等。
孕妇服用成药要注意什么
不同的药物和不同的服药时期对胎儿影响也不尽相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要视孕妇在怀孕的哪个时期、服用何种药物而定。最需要注意的是怀孕4~7周这个阶段,因为这段时间正是胎儿各种脏器产生、分化的时候。已经怀孕的人,到了这个时期,通常都已发现自己怀孕;月经不正常的人,大概会认为月经又迟到了,因此,只要是有可能怀孕的女性,都得十分注意才行。特别是在排卵之后,对药物的使用就应该尽可能地谨慎。到了怀孕8~15周的时候,服药所带来的影响会减少,不过,仍然会发生性器官等异常的可能性。过了15周以后,就几乎不会产生任何会造成畸形的影响。不过,对于脏器的功能和发育等的影响,仍然无法完全避免,例如,有些药物就会造成先天性耳聋和骨骼发育不良等后遗症。至于怀孕前所服用的各种药物,可说是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不过,若是有服用过抗癌剂、痛风用的秋水仙碱等药物,就有注意的必要。
对于怀孕的妇女,在使用中成药治疗时,应注意药物包装或说明书上“孕妇禁用”或“孕妇慎用,,的说明。另外,有些为了堕胎、改变胎儿体位或改变胎儿性别所使用的偏方、验方,都含有妊娠禁用或慎用的中药,使用后既不能达到以上目的,而且还会对孕妇和胎儿造成严重危害,如急性中毒,大出血或不全流产、死胎、畸形胎儿及小样儿等。因此在妊娠期间患病需用中药治疗时,应找医生诊治,不能滥用中药,以免给自己和胎儿带来不必要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