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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3日,大多数人还都沉浸在国庆长假的悠闲当中,但是,这天上海市南汇区新场镇笋中路上的许多居民,却都在谈论着这条街上一个刚刚死去的裁缝刘桃国,因为他的死来得太突然,太蹊跷了,大家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竟然是他的妻子为什么没有一起死?
2005年10月2日下午,刘桃国午睡醒来,突然感到呼吸困难,嘴里发麻。他赶紧下楼去找妻子李伟红。
李伟红: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所以我让他到医院去。
转眼间,刘桃国的症状越来越严重,一家人手忙脚乱地把他送往南汇区新场镇医院。
南汇区新场镇医院医生郑建英:在我们这儿还是一个胃肠炎的症状,肚子有点胀,还有点拉,还有点吐,后来就是眼睑下垂,严重的时候呼吸麻痹,肢体麻痹、休克。
此时,医生马上意识到,事情远不是胃肠炎那么简单,他们建议赶紧把刘桃国送往大一点儿的医院救治。
李伟红:我问医生,我说你们能够保证他生命没有危险吗?他说不能够保证。
这个时候,刘桃国身上开始浮肿,意识也模糊起来,大家决定马上转院,把刘桃国送往市里更大的医院进行抢救。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医生沈骏:我来的时候,他已经出现了全身症状,人非常肿,一个头可能肿得有原来一个半大。呼吸几乎完全靠呼吸机在维持着,已经没有自主呼吸了,瞳孔一直像针尖一样大,再也没有放大开来。
病发22个小时后,刘桃国不治而亡。
头一天上午还跟家人和邻居有说有笑的,什么事儿都没有,可第二天中午人就没了,45岁的刘桃国,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走到了尽头。根据仁济医院医生的介绍,刘桃国死时的样子实在是有些惨不忍睹,这更让刘桃国的亲人们感到悲痛,同时大家的心里产生了一个巨大的疑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刘桃国在没有任何前兆的情况下突然发病,而且还不到一天就撒手而去了呢?警方立即介入,对这起蹊跷的死亡事件进行调查。
上海市公安局南汇分局民警毛爱民:通过对刘桃国的尸体解剖,进行了体内毒素残留物的鉴定,鉴定结果是神经性中毒。
尸检结果显示刘桃国竟然是死于中毒!那么他究竟中的是什么毒呢?通过进一步化验,一种非常罕见但却足以致命的神经毒素浮出水面。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医生沈骏:它(神经毒素)的作用是使感觉神经麻痹,然后就是运动神经的麻痹,那么感觉神经的麻痹可能对人类的危害只是一部分,运动神经(麻痹)的危害尤其显著。主要影响的是呼吸肌和运动神经的其他一些肌肉,那么呼吸一旦抑制了,人就不可避免地死亡,它与蛋白结合以后,较难以被洗脱出来。
据刘桃国的亲朋好友们介绍,刘桃国平时生活很有规律,除了在裁缝店里干活,其他时间总是跟家人待在一起,而且,发病前也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举动。可是,这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中毒?这可怕的神经毒素又是从哪里来的呢?上海市南汇区公安分局和南汇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同时展开调查。
南汇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科王耀彦:我马上联络了我们这边的监督员,跟这个新场派出所的一名警官,然后我们就一块赶到了浦东仁济医院,然后跟主治医生聊了一下,那么当时我的判断就是,可能是由于食用了某种有毒的食物引起的。
刘桃国中毒发作的时间是下午3点,调查人员仔细询问了刘桃国的家属和当天与他有过接触的人,发现刘桃国在毒发当天,除了午饭之外没有吃过任何来历不明的食物,于是,那天的午饭就成了调查的重点。
南汇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科王耀彦:就两个人,夫妻两个人吃的咸的鱼干,还有另外一个菜炒的食用菌,就是尖菇炒肉片,还有米饭。
这普普通通的一桌饭菜,会是夺走刘桃国性命的凶手吗?如果午饭中真的有毒,为什么刘桃国的妻子会安然无恙呢?
为了尽快查清当天的午饭里面究竟有没有神经毒素,上海市南汇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决定,马上对这些饭菜进行化验。
南汇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科王耀彦:我们在他的家里面又采集了样品,就是剩余的食品样品,送到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一个检验检测中心。
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检验员洪新宇:就稍微加了一点水,然后用一个粉碎机把它们匀成匀浆,因为我们是对动物进行灌胃,不能拿成样,一定要做成匀浆的形式,然后才可以给动物灌胃进去。
喂下米饭和尖菇炒肉丝的20只小白鼠,在两个小时之后仍安然无恙,但是吃下红烧鱼干的20只小白鼠仅仅过了3分钟,就出现了异常情况。
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检验员洪新宇:出现了一些抽搐、跳跃,最后静伏的神经性中毒的症状。
10分钟之后,这20只小白鼠全部死亡,结论正是神经毒素中毒。调查终于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导致刘桃国死亡的神经毒素确实来自午饭,而且就是那盘红烧鱼干!
检验的结论立刻引起轩然大波,一时间引来各种各样的议论和猜测,为什么普普通通一盘红烧鱼干会含有致命毒素?又是谁在菜里下的毒?大家那种异样的目光不约而同地都落在了刘桃国的妻子——李伟红身上。那天的午饭是李伟红亲手做的,而且,夫妻俩是一块儿吃的,但是结果却让人匪夷所思,丈夫刘桃国饭后一命呜呼,而李伟红却至今都安然无恙!就在这时,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的对毒素的检验工作又有了重要的进展。
经过进一步化验分析,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最终得出了一个明确的结论,鱼干中所含的神经毒素属于河豚毒素!也就是说,刘桃国午饭所吃的是一盘红烧河豚鱼!说起这河豚鱼,可是大名鼎鼎,他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特点,那就是含有剧毒。
南汇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科王耀彦:河豚鱼的毒性很强,它的毒力是一般氰化钾或者氰化钠的1000倍。正常人食用致死率是很高的,一旦发病,差不多死亡率要达到50%左右。目前我们还没有特效的解毒药。
这种剧毒的河豚鱼从何而来?李伟红为什么用它来做午饭?她自己又为什么没有中毒呢?
李伟红:那条鱼是我买的,那天我老公(在家),本来买菜是他去买的,那天他一个人在做一个裤子,他说明天要要的。所以他就裁了,叫我去买。
于是,李伟红这去了附近的新场镇集贸市场。李伟红说她根本不知道自己买来的竟然是剧毒的河豚鱼。
李伟红:那天我烧了两个菜,还有那个尖菇炒肉丝。两个菜烧好了,我叫我老公吃饭。那天他说很好吃,本来他吃一碗的,那天吃了一碗多一点。
但是,李伟红的说法立刻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怀疑,因为河豚鱼含有剧毒。所以,长期以来,河豚鱼一直都是国家严格管制的一种水产品。
南汇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科王耀彦:我们国家卫生部《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鲜的河豚鱼是不得食用的。那么河豚鱼的处理由国家定点的河豚鱼加工单位,要进行去头、去皮、去内脏,经检验合格,然后通过固定的店进行销售。
而李伟红所说的新场镇集贸市场也一直被禁止销售河豚鱼制品。
新场镇集贸市场管理员翁为民:如果我们看到河豚鱼干,有毒的,那不行,这个原则得很。人命关天的事,这个肯定不让卖的。
卖鱼人1:都知道的,不好(随便)吃的,不好(随便)销售的,禁止销售的。
记者:为什么不卖?
卖鱼人2:这个(河豚鱼)是禁止销售的,不能卖的。
记者:这是市场告诉您的,还是(原来就知道)?
卖鱼人2:不是市场告诉我的,我们以前是水产公司的,不能卖的。
记者:做这个(行业)就知道?
卖鱼人2:对,我们知道的,不能卖的。
不仅剧毒河豚的来源让人感到疑惑,而且,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个家庭的特殊背景很快也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原来,李伟红和刘桃国其实是半路夫妻,刚刚结婚5年,在此之前两个人都曾有过一次婚姻。事发时,刘桃国已经45岁,李伟红却还不到35岁。而且,就在事发前不久,刘桃国原来的一处房子赶上拆迁,刚刚得到一笔25万元的补偿款。这种种现象,导致李伟红的疑点越来越大。最让人疑惑的是,试验中,凡是吃过红烧鱼干的小白鼠无一例外都死亡了,而与丈夫同桌吃饭的李伟红为什么安然无恙?
河豚鱼一直是国家禁止擅自销售的水产品,市场和经营户们都知道这一点!可是,李伟红却一口咬定鱼干就是从新场镇集贸市场买来的!现在,核实这条剧毒河豚的来源成了当务之急!如果李伟红说的话是真的,真有人在市场上擅自加工销售不合格的河豚鱼制品,那问题可就更严重了,这些带毒的河豚鱼就像一个个定时炸弹,受害者随时都有可能增加,后果是不堪设想!调查人员不敢大意,他们决定带上李伟红,一起到新场镇集贸市场,现场指认卖河豚鱼的人。
李伟红:检验以后,他们就到第二天的早上,5点多一点,到他们开门的时候,让我去认一下。
南汇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科王耀彦:我们找到了这个摊位,这个摊位的摊主姓俞,叫俞金富。
李伟红说,国庆期间裁缝店里的活比较多,丈夫刘桃国一直忙个不停。那天中午,是刘桃国让她出去买条鱼,想中午改善一下伙食。于是,她来到了俞金富家摊位。
李伟红:来到那个买鱼的地方,卖鱼的要收摊了,他吃饭的时候要收摊了,也很急的。所以我看看那个没有头的鱼干,然后我问他这个鱼多少钱一斤,他说很便宜的。所以我讲给我买一条,我想没有头的便宜一点,看看也没有那么多骨头,所以他就给我称了一下,那个鱼6两,对我说8块钱。
记者:他也没有告诉你,这是什么鱼?
李伟红:这是什么鱼,他也没有告诉我,我也不知道。
俞金富,浙江人,在上海从事水产品零售生意已有5年,2005年6月来到新场镇集贸市场租了一家摊位。
南汇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科王耀彦:在这个摊位上面,查到了差不多有5公斤左右的没有去头,就是去了一个嘴的,还有没有去皮的这个咸的河豚鱼干。
新场镇集贸市场上果然有河豚鱼干出售!摊主俞金富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剩余的河豚鱼干被全部没收。他承认河豚鱼干是他卖给李伟红的!
俞金富:我是老实人的,实话实说,对吧,又没有赖掉,是我卖给她的,我以为这个鱼干是很好吃的,拿点去卖也没有事的。
经过检验证明,在俞金富摊位上查获的河豚鱼干确实含有神经毒素。俞金富为什么敢擅自经营国家命令禁止销售的剧毒河豚鱼呢?
记者:你知道这个河豚鱼有毒吗?
俞金富:我当时不知道的,我要知道有毒的,我为什么去卖呢?我不可能去卖的。
记者:你一点都不知道?
俞金富:知道嘛,说新鲜的(有毒),那个是干的,批发商他们说这个干的,他们经过盐水加工的,一点都没事的,他们说,这个新鲜的,肝脏里面有一部分有毒的,这个肉都不可能有毒的。
河豚鱼肉质非常鲜美,它和鲥鱼、刀鱼,人称长江三鲜。许多人想一饱口福,因此,长江三角洲一带一直流传着“拼死吃河豚”的说法。于是,一些不法商贩便擅自加工、出售河豚鱼制品。
市民1:河豚鱼能买到的。
记者:卖的地方多吗?
市民1:反正在外面是能买到的。
市民2:河豚鱼吃过,吃过好几次了。
记者:都在哪买的?
市民2:外面挑担子出来卖的也有,市场里也有。
俞金富:我天天放在摊位上卖的。
记者:明摆着?
俞金富:对。
如果说俞金富是无知者无畏,心存侥幸,那市场管理者对此又为何不闻不问呢?
记者:他说他明摆着卖的。
新场镇集贸市场管理员翁为民:明摆着卖,说实在话,那个没有头的咸鱼,有好几种。我们也很难辨认,都是白乎乎的。
俞金富:那市场就管收费,不管你卖什么东西,都不管你,就是光收费,我进来就卖了3个月的时间,他也没有告诉我,哪个不好卖。
新场镇集贸市场管理员翁为民:事情发生前,说实话,宣传力度没有这么大。
国家明令禁止擅自销售的河豚鱼干,就这样在一些市场管理者的眼皮底下,顺顺利利地登堂入室,堂而皇之地摆上了消费者的餐桌,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随后,上海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展开行动,在全市15个农贸市场的20个摊位就查获了近100公斤河豚鱼干。同时,上海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还在全市范围发出安全预警,希望大家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远离河豚鱼。现在,杀害刘师傅的真凶终于找到了,可是,有一个重要的疑问却始终没有答案,那天中午,李伟红和丈夫刘桃国是一起吃的午饭,可李伟红为什么却安然无恙呢?
李伟红:吃饭的时候,他说省着点吃,挺好吃的,晚上还要吃,对我说。所以那天我没有吃,假如那天我吃了,我也走了呀。
本来是心疼丈夫,没想到丈夫却为此断送了性命,自己还意外落下了一个谋害亲夫的嫌疑。
李伟红:我跟他的时候一无所有,我们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但是现在慢慢好了。应该要好过了,我为什么要谋害他?本来我们夫妻两个感情很好的,都很珍惜现在的拥有。因为以前他也受过伤,我也受过伤。所以他一直对我说,我们两个人要好好过。人家说,再婚的夫妻是过不好的。我们过得要比原配的好。
刘桃国与前妻的儿子刘某:从始至终我都没相信过,各种添油加醋的(传言)没办法的。因为我们相处得挺融洽的,阿姨对我也是很照顾的。
2005年12月26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检察院向南汇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俞金富犯有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之后,李伟红又向南汇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新场镇农贸市场和俞金富共同赔偿丈夫刘桃国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9万余元。
李伟红:菜场里面责任最大了,因为国家规定菜场里面不允许卖这个东西的嘛,因为这个摊子本身就在那个菜场管理处的对面,他们说一直卖到现在,他们推卸责任,说不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刘桃国与前妻的儿子刘某:我第一感觉是菜场的责任,本身菜场也是有义务,卖出去的东西对老百姓要有(安全)保证。
2006年2月7日,俞金富的刑事案件先有了结果,南汇区人民法院对俞金富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元。
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法官李俊:俞金富从事水产生意多年,他应当明知河豚鱼的毒性以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但他为了贪利,将一条河豚鱼以8块钱卖给顾客,造成了一人中毒死亡,后果特别严重,他的行为已经完全符合我国《刑法》关于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俞金富不服,随后提起上诉。2006年3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俞金富:那一条鱼,就赚了两块几毛钱,这个几毛钱因为是零头,我没有收她。一条鱼就挣两块钱,我吃8年的官司啊。
记者:你觉得……
俞金富:我觉得很冤的,孩子被害惨了,现在打工去了。上学都没有钱了,把我家里害惨了。
2006年6月8日,李伟红向新场镇农贸市场和俞金富索赔的民事案件也有了结果,南汇区人民法院判决俞金富赔偿原告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03217元,新场镇集贸市场赔偿81287元。
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法官龚燕:直接侵权人(俞金富)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市场里卖出国家禁止销售的物品,属于监管不利,从疏于管理的角度讲,市场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条区区6两重的河豚鱼干,却葬送了一个好不容易才重新建立起来的幸福家庭;一次仅仅8块钱的交易,却换来了8年的牢狱生活和20多万的巨额赔款;一句人命关天,说起来容易,可是为什么非要用生命的代价才能真正引起重视?其实,这样的悲剧完全可以避免,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它才更是一个悲剧!
2005年10月2日下午,刘桃国午睡醒来,突然感到呼吸困难,嘴里发麻。他赶紧下楼去找妻子李伟红。
李伟红: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所以我让他到医院去。
转眼间,刘桃国的症状越来越严重,一家人手忙脚乱地把他送往南汇区新场镇医院。
南汇区新场镇医院医生郑建英:在我们这儿还是一个胃肠炎的症状,肚子有点胀,还有点拉,还有点吐,后来就是眼睑下垂,严重的时候呼吸麻痹,肢体麻痹、休克。
此时,医生马上意识到,事情远不是胃肠炎那么简单,他们建议赶紧把刘桃国送往大一点儿的医院救治。
李伟红:我问医生,我说你们能够保证他生命没有危险吗?他说不能够保证。
这个时候,刘桃国身上开始浮肿,意识也模糊起来,大家决定马上转院,把刘桃国送往市里更大的医院进行抢救。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医生沈骏:我来的时候,他已经出现了全身症状,人非常肿,一个头可能肿得有原来一个半大。呼吸几乎完全靠呼吸机在维持着,已经没有自主呼吸了,瞳孔一直像针尖一样大,再也没有放大开来。
病发22个小时后,刘桃国不治而亡。
头一天上午还跟家人和邻居有说有笑的,什么事儿都没有,可第二天中午人就没了,45岁的刘桃国,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走到了尽头。根据仁济医院医生的介绍,刘桃国死时的样子实在是有些惨不忍睹,这更让刘桃国的亲人们感到悲痛,同时大家的心里产生了一个巨大的疑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刘桃国在没有任何前兆的情况下突然发病,而且还不到一天就撒手而去了呢?警方立即介入,对这起蹊跷的死亡事件进行调查。
上海市公安局南汇分局民警毛爱民:通过对刘桃国的尸体解剖,进行了体内毒素残留物的鉴定,鉴定结果是神经性中毒。
尸检结果显示刘桃国竟然是死于中毒!那么他究竟中的是什么毒呢?通过进一步化验,一种非常罕见但却足以致命的神经毒素浮出水面。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医生沈骏:它(神经毒素)的作用是使感觉神经麻痹,然后就是运动神经的麻痹,那么感觉神经的麻痹可能对人类的危害只是一部分,运动神经(麻痹)的危害尤其显著。主要影响的是呼吸肌和运动神经的其他一些肌肉,那么呼吸一旦抑制了,人就不可避免地死亡,它与蛋白结合以后,较难以被洗脱出来。
据刘桃国的亲朋好友们介绍,刘桃国平时生活很有规律,除了在裁缝店里干活,其他时间总是跟家人待在一起,而且,发病前也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举动。可是,这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中毒?这可怕的神经毒素又是从哪里来的呢?上海市南汇区公安分局和南汇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同时展开调查。
南汇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科王耀彦:我马上联络了我们这边的监督员,跟这个新场派出所的一名警官,然后我们就一块赶到了浦东仁济医院,然后跟主治医生聊了一下,那么当时我的判断就是,可能是由于食用了某种有毒的食物引起的。
刘桃国中毒发作的时间是下午3点,调查人员仔细询问了刘桃国的家属和当天与他有过接触的人,发现刘桃国在毒发当天,除了午饭之外没有吃过任何来历不明的食物,于是,那天的午饭就成了调查的重点。
南汇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科王耀彦:就两个人,夫妻两个人吃的咸的鱼干,还有另外一个菜炒的食用菌,就是尖菇炒肉片,还有米饭。
这普普通通的一桌饭菜,会是夺走刘桃国性命的凶手吗?如果午饭中真的有毒,为什么刘桃国的妻子会安然无恙呢?
为了尽快查清当天的午饭里面究竟有没有神经毒素,上海市南汇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决定,马上对这些饭菜进行化验。
南汇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科王耀彦:我们在他的家里面又采集了样品,就是剩余的食品样品,送到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一个检验检测中心。
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检验员洪新宇:就稍微加了一点水,然后用一个粉碎机把它们匀成匀浆,因为我们是对动物进行灌胃,不能拿成样,一定要做成匀浆的形式,然后才可以给动物灌胃进去。
喂下米饭和尖菇炒肉丝的20只小白鼠,在两个小时之后仍安然无恙,但是吃下红烧鱼干的20只小白鼠仅仅过了3分钟,就出现了异常情况。
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检验员洪新宇:出现了一些抽搐、跳跃,最后静伏的神经性中毒的症状。
10分钟之后,这20只小白鼠全部死亡,结论正是神经毒素中毒。调查终于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导致刘桃国死亡的神经毒素确实来自午饭,而且就是那盘红烧鱼干!
检验的结论立刻引起轩然大波,一时间引来各种各样的议论和猜测,为什么普普通通一盘红烧鱼干会含有致命毒素?又是谁在菜里下的毒?大家那种异样的目光不约而同地都落在了刘桃国的妻子——李伟红身上。那天的午饭是李伟红亲手做的,而且,夫妻俩是一块儿吃的,但是结果却让人匪夷所思,丈夫刘桃国饭后一命呜呼,而李伟红却至今都安然无恙!就在这时,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的对毒素的检验工作又有了重要的进展。
经过进一步化验分析,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最终得出了一个明确的结论,鱼干中所含的神经毒素属于河豚毒素!也就是说,刘桃国午饭所吃的是一盘红烧河豚鱼!说起这河豚鱼,可是大名鼎鼎,他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特点,那就是含有剧毒。
南汇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科王耀彦:河豚鱼的毒性很强,它的毒力是一般氰化钾或者氰化钠的1000倍。正常人食用致死率是很高的,一旦发病,差不多死亡率要达到50%左右。目前我们还没有特效的解毒药。
这种剧毒的河豚鱼从何而来?李伟红为什么用它来做午饭?她自己又为什么没有中毒呢?
李伟红:那条鱼是我买的,那天我老公(在家),本来买菜是他去买的,那天他一个人在做一个裤子,他说明天要要的。所以他就裁了,叫我去买。
于是,李伟红这去了附近的新场镇集贸市场。李伟红说她根本不知道自己买来的竟然是剧毒的河豚鱼。
李伟红:那天我烧了两个菜,还有那个尖菇炒肉丝。两个菜烧好了,我叫我老公吃饭。那天他说很好吃,本来他吃一碗的,那天吃了一碗多一点。
但是,李伟红的说法立刻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怀疑,因为河豚鱼含有剧毒。所以,长期以来,河豚鱼一直都是国家严格管制的一种水产品。
南汇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科王耀彦:我们国家卫生部《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鲜的河豚鱼是不得食用的。那么河豚鱼的处理由国家定点的河豚鱼加工单位,要进行去头、去皮、去内脏,经检验合格,然后通过固定的店进行销售。
而李伟红所说的新场镇集贸市场也一直被禁止销售河豚鱼制品。
新场镇集贸市场管理员翁为民:如果我们看到河豚鱼干,有毒的,那不行,这个原则得很。人命关天的事,这个肯定不让卖的。
卖鱼人1:都知道的,不好(随便)吃的,不好(随便)销售的,禁止销售的。
记者:为什么不卖?
卖鱼人2:这个(河豚鱼)是禁止销售的,不能卖的。
记者:这是市场告诉您的,还是(原来就知道)?
卖鱼人2:不是市场告诉我的,我们以前是水产公司的,不能卖的。
记者:做这个(行业)就知道?
卖鱼人2:对,我们知道的,不能卖的。
不仅剧毒河豚的来源让人感到疑惑,而且,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个家庭的特殊背景很快也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原来,李伟红和刘桃国其实是半路夫妻,刚刚结婚5年,在此之前两个人都曾有过一次婚姻。事发时,刘桃国已经45岁,李伟红却还不到35岁。而且,就在事发前不久,刘桃国原来的一处房子赶上拆迁,刚刚得到一笔25万元的补偿款。这种种现象,导致李伟红的疑点越来越大。最让人疑惑的是,试验中,凡是吃过红烧鱼干的小白鼠无一例外都死亡了,而与丈夫同桌吃饭的李伟红为什么安然无恙?
河豚鱼一直是国家禁止擅自销售的水产品,市场和经营户们都知道这一点!可是,李伟红却一口咬定鱼干就是从新场镇集贸市场买来的!现在,核实这条剧毒河豚的来源成了当务之急!如果李伟红说的话是真的,真有人在市场上擅自加工销售不合格的河豚鱼制品,那问题可就更严重了,这些带毒的河豚鱼就像一个个定时炸弹,受害者随时都有可能增加,后果是不堪设想!调查人员不敢大意,他们决定带上李伟红,一起到新场镇集贸市场,现场指认卖河豚鱼的人。
李伟红:检验以后,他们就到第二天的早上,5点多一点,到他们开门的时候,让我去认一下。
南汇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科王耀彦:我们找到了这个摊位,这个摊位的摊主姓俞,叫俞金富。
李伟红说,国庆期间裁缝店里的活比较多,丈夫刘桃国一直忙个不停。那天中午,是刘桃国让她出去买条鱼,想中午改善一下伙食。于是,她来到了俞金富家摊位。
李伟红:来到那个买鱼的地方,卖鱼的要收摊了,他吃饭的时候要收摊了,也很急的。所以我看看那个没有头的鱼干,然后我问他这个鱼多少钱一斤,他说很便宜的。所以我讲给我买一条,我想没有头的便宜一点,看看也没有那么多骨头,所以他就给我称了一下,那个鱼6两,对我说8块钱。
记者:他也没有告诉你,这是什么鱼?
李伟红:这是什么鱼,他也没有告诉我,我也不知道。
俞金富,浙江人,在上海从事水产品零售生意已有5年,2005年6月来到新场镇集贸市场租了一家摊位。
南汇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科王耀彦:在这个摊位上面,查到了差不多有5公斤左右的没有去头,就是去了一个嘴的,还有没有去皮的这个咸的河豚鱼干。
新场镇集贸市场上果然有河豚鱼干出售!摊主俞金富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剩余的河豚鱼干被全部没收。他承认河豚鱼干是他卖给李伟红的!
俞金富:我是老实人的,实话实说,对吧,又没有赖掉,是我卖给她的,我以为这个鱼干是很好吃的,拿点去卖也没有事的。
经过检验证明,在俞金富摊位上查获的河豚鱼干确实含有神经毒素。俞金富为什么敢擅自经营国家命令禁止销售的剧毒河豚鱼呢?
记者:你知道这个河豚鱼有毒吗?
俞金富:我当时不知道的,我要知道有毒的,我为什么去卖呢?我不可能去卖的。
记者:你一点都不知道?
俞金富:知道嘛,说新鲜的(有毒),那个是干的,批发商他们说这个干的,他们经过盐水加工的,一点都没事的,他们说,这个新鲜的,肝脏里面有一部分有毒的,这个肉都不可能有毒的。
河豚鱼肉质非常鲜美,它和鲥鱼、刀鱼,人称长江三鲜。许多人想一饱口福,因此,长江三角洲一带一直流传着“拼死吃河豚”的说法。于是,一些不法商贩便擅自加工、出售河豚鱼制品。
市民1:河豚鱼能买到的。
记者:卖的地方多吗?
市民1:反正在外面是能买到的。
市民2:河豚鱼吃过,吃过好几次了。
记者:都在哪买的?
市民2:外面挑担子出来卖的也有,市场里也有。
俞金富:我天天放在摊位上卖的。
记者:明摆着?
俞金富:对。
如果说俞金富是无知者无畏,心存侥幸,那市场管理者对此又为何不闻不问呢?
记者:他说他明摆着卖的。
新场镇集贸市场管理员翁为民:明摆着卖,说实在话,那个没有头的咸鱼,有好几种。我们也很难辨认,都是白乎乎的。
俞金富:那市场就管收费,不管你卖什么东西,都不管你,就是光收费,我进来就卖了3个月的时间,他也没有告诉我,哪个不好卖。
新场镇集贸市场管理员翁为民:事情发生前,说实话,宣传力度没有这么大。
国家明令禁止擅自销售的河豚鱼干,就这样在一些市场管理者的眼皮底下,顺顺利利地登堂入室,堂而皇之地摆上了消费者的餐桌,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随后,上海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展开行动,在全市15个农贸市场的20个摊位就查获了近100公斤河豚鱼干。同时,上海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还在全市范围发出安全预警,希望大家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远离河豚鱼。现在,杀害刘师傅的真凶终于找到了,可是,有一个重要的疑问却始终没有答案,那天中午,李伟红和丈夫刘桃国是一起吃的午饭,可李伟红为什么却安然无恙呢?
李伟红:吃饭的时候,他说省着点吃,挺好吃的,晚上还要吃,对我说。所以那天我没有吃,假如那天我吃了,我也走了呀。
本来是心疼丈夫,没想到丈夫却为此断送了性命,自己还意外落下了一个谋害亲夫的嫌疑。
李伟红:我跟他的时候一无所有,我们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但是现在慢慢好了。应该要好过了,我为什么要谋害他?本来我们夫妻两个感情很好的,都很珍惜现在的拥有。因为以前他也受过伤,我也受过伤。所以他一直对我说,我们两个人要好好过。人家说,再婚的夫妻是过不好的。我们过得要比原配的好。
刘桃国与前妻的儿子刘某:从始至终我都没相信过,各种添油加醋的(传言)没办法的。因为我们相处得挺融洽的,阿姨对我也是很照顾的。
2005年12月26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检察院向南汇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俞金富犯有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之后,李伟红又向南汇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新场镇农贸市场和俞金富共同赔偿丈夫刘桃国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9万余元。
李伟红:菜场里面责任最大了,因为国家规定菜场里面不允许卖这个东西的嘛,因为这个摊子本身就在那个菜场管理处的对面,他们说一直卖到现在,他们推卸责任,说不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刘桃国与前妻的儿子刘某:我第一感觉是菜场的责任,本身菜场也是有义务,卖出去的东西对老百姓要有(安全)保证。
2006年2月7日,俞金富的刑事案件先有了结果,南汇区人民法院对俞金富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元。
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法官李俊:俞金富从事水产生意多年,他应当明知河豚鱼的毒性以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但他为了贪利,将一条河豚鱼以8块钱卖给顾客,造成了一人中毒死亡,后果特别严重,他的行为已经完全符合我国《刑法》关于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俞金富不服,随后提起上诉。2006年3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俞金富:那一条鱼,就赚了两块几毛钱,这个几毛钱因为是零头,我没有收她。一条鱼就挣两块钱,我吃8年的官司啊。
记者:你觉得……
俞金富:我觉得很冤的,孩子被害惨了,现在打工去了。上学都没有钱了,把我家里害惨了。
2006年6月8日,李伟红向新场镇农贸市场和俞金富索赔的民事案件也有了结果,南汇区人民法院判决俞金富赔偿原告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03217元,新场镇集贸市场赔偿81287元。
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法官龚燕:直接侵权人(俞金富)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市场里卖出国家禁止销售的物品,属于监管不利,从疏于管理的角度讲,市场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条区区6两重的河豚鱼干,却葬送了一个好不容易才重新建立起来的幸福家庭;一次仅仅8块钱的交易,却换来了8年的牢狱生活和20多万的巨额赔款;一句人命关天,说起来容易,可是为什么非要用生命的代价才能真正引起重视?其实,这样的悲剧完全可以避免,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它才更是一个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