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机关加强新媒体沟通能力建设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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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信息传播手段发生重大变革,特别是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异军突起,使舆论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面对新的形势,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强“五个能力”建设的新要求,将提高政法干警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作为五项重点能力建设之一。这就要求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组织检察干警认真学习、全面掌握现代信息科技知识,努力把握现代新闻传播规律,积极构建和完善舆论应对机制,加强新媒体环境下社会沟通能力,以更好地使检察机关适应新时期党和人民对检察机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更好的担负起维护法制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
  一、强化基层检察干警对现代信息科技知识的学习,全面掌握现代信息条件下新媒体特点规律。
  在基层检察机关,由于受执法环境、经济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检察干警特别是年龄偏大些的检察干警对信息技术知识缺乏系统的学习和熟练的掌握,对新型媒体的认识和理解不深刻、不全面,因此基层检察机关当务之急就是要认真组织检察干警加强信息技术学习培训,加大新媒体基础知识的普及力度。通过学习培训使干警做到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新媒体基本概念,认识到新媒体就是相对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在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主要包括数字报刊、网络手机、数字影视等。新媒体以其传播快、受众广等优势成为新时期舆论监督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二是明确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基本区别,掌握新媒体以下特点规律,即:新媒体具有全民参与、受众广泛的特点。新媒体使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麦克风,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传播信息的渠道,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影响力更大。在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持续弱化的情况下,互联网成为老百姓最便捷地表达利益诉求和赢取公众支持的通道。如果传统媒体失语,互联网等新媒体足以撼动社会。新媒体凝聚力强,已成为不同利益群体表达诉求重要平台。知识分子、中等收入阶层、成功人士、草根阶层、公务员等各色人等不同利益群体都可进行利益表达,特别是已成为弱势群体维护基本权益的发声平台。新媒体曝光事件敏感,极易引发突发公共事件。公众深度搜索欲望强烈,牵连问题不断,并容易在社会无限放大。尤其微博已成为重要的网络舆论载体,目前由微博曝光的危机事件大幅增多。
  三是明确加强新媒体沟通能力的重要意义。认识到新闻舆论已成为检察机关规范行为,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驱动力。切实加强新媒体基本知识学习,准确把握新媒体特点规律,强化新媒体沟通能力建设事关检察机关形象,事关检察工作能否科学发展。
  二、正视基层检察机关在新媒体沟通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增强自觉提高新媒体沟通能力的自觉性。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新型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对此我们必须要用科学理性的态度予以对待。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是当今信息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给检察干警特别是基层检察干警能力建设带来了机遇和挑战。面对基层检察机关实际,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对新媒体沟通能力建设重视不够。在基层检察院,有些干警,甚至有些领导同志思想观念还没及时跟不上新媒体快速变化的发展环境,对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条件下新媒体沟通工作缺乏认真的学习和了解,对新媒体的特点、规律把握不准。有的错误的认为自己不上网,新媒体离自己还很遥远,与己无关。有的错误地认为新媒体报道没有什么效果,报道出去不会像传统媒体那样会产生较大的宣传效应,所以使用新媒体的意识淡薄。对新媒体沟通工作没真正提上议事日程,摆上应有高度。
  二是对新媒体存有恐惧心理,把新媒体视作洪水猛兽。有的基层检察机关的领导及干警对新媒体网络的监督缺乏正确的认识,时刻担心热点事件上网,担心只要一上网就无法控制。害怕应对网络事件,担心稍有不慎,可能小事变成大事,从而遇有网络事件唯恐躲闪不及,不能从容应对,正确处理。
  三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匮乏。没有相应的技术检测手段及时发现网络舆情的苗头,更缺乏专业人才来处理应对网络舆情引发的危机。有的基层检察院往往在舆情初期不能及时发现和引起重视,网络舆情收集手段相对落后,应对措施启动相对滞后。
  四是缺乏制度性的长效机制。由于当前基层检察机关普遍存在对网络这个宣传阵地缺乏足够的重视,造成目前检察机关对于新媒体沟通的措施及涉检网络舆情危机处置制度较为零散,或是原则性的规定,或是针对个案的应急预案,尚没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高度重视,快速适应,努力加强与新媒体沟通能力建设。
  基层检察机关面对新媒体要坚持积极主动、开放包容的态度,通过教育培训引导干警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新媒体,不断提高运用和应对新媒体的能力,加强网络舆论引导,促进检察机关能力建设,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首先要领导重视,解决对新媒体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在信息化、网络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舆论关系人心向背、影响社会情绪,成为检察工作中躲不开、绕不过的重要环节。用好新媒体正是检察机关信息化条件下密切联系群众、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方式。基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把用好新媒体上升到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高度来对待,真正把新媒体沟通能力建设提上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
  其次要加强学习,解决应对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新媒体打交道是一项专业性的工作,需要了解媒体、掌握规律、提高能力、更新理念、快速适应。新媒体的受众十分广泛,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容易使事态复杂化。因此,检察机关要不逃避、不推诿,积极主动,敢于面对。特别是对媒体的质疑和提出的问题,检察干警要积极回应,澄清质疑,说明问题。要积极推进电子检务公开,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构建网络服务体系。要学会充分利用新媒体这一宣传平台,利用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来把握舆论宣传主动权。
  第三要强化组织,解决新媒体应用人才队伍匮乏的问题。建立新媒体沟通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干警进行信息化科学技术培训和新媒体基础知识培训,提高干警加强新媒体沟通能力建设的自觉性;认真研究制定应对涉检舆情的预案,及时收集涉检网络信息,定期发布舆情通报;成立专门的涉检舆情监测评论队伍,掌握涉检舆情的发展及媒体关注焦点,有针对性地发表评论,释法说理;建立基层检察室等检察机关的对外窗口,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有针对性的引导舆论。
  第四要完善制度,解决新媒体沟通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完善涉检舆情信息汇集机制,利用多种舆情汇集平台对涉检舆情进行全面的收集,制定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完善涉检舆情应急反应和干预机制,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建立对话沟通平台,引领舆论导向。完善涉检舆情分析研判机制,分析舆情性质,判断问题发展走向,果断采取相应对策。?完善涉检舆情信息跟踪反馈机制,加强对舆情信息的追踪、回访、救助、落实及全程监控,并根据舆情信息,有计划地组织新闻发布等活动,及时引导社会舆论,以平定事态,稳定民心。
  (作者通讯地址:阜城县人民检察院, 河北 衡水 0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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