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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绳镖之构造
绳镖之形式不止一种,有三棱形者,有圆筒形者,有五棱、七棱者,皆随练习者之意而定。
但无论其属于何种形式,功用固完全相同,无干于形式。兹特就最普通之三棱镖言之。
镖纯钢铸成,长五寸至七寸,重约九两。镖身为三棱形,头尖尾广,尾端正圆,有一铁环扣其端,以绵软之坚绳系其环,绳长约二丈至三丈。另备一竹管穿于绳上,竹管粗约盈握,长约四寸。绳镖之全部其形如此。
平时将镖绳拗折为四,竹管、镖相衔接,即将四折之绳缠腰间,用活结扣之,切不可用死结。绳之末端靠左腰,镖头与竹管则悬诸右腰下,以便仓猝应变时可以俯拾即是,便于出手。盖只须抽开活结,左手握住绳之末端,右手握住竹管,镖即可以应手而出矣。
二、绳镖之练法
绳镖之练法,与别种暗器不同,因有绳之牵制,故即利用绳之摔劲发镖使出,而其取准也亦至不易。
练习时先于墙上画一对径尺许之粉圈以为目的,的高与练习者之肩相平。练者对的立,相距约一丈五尺,先将绳之末端绕于左腕上,或于绳末端先挽一小圈套于左腕,如鞭锤等之套腕千斤索,然后更以左手握住绳之上部即近镖头处,相距约三尺,右手握住竹管,两手各置左右腰上半尺处。运右臂之力,提镖使垂直于右腰外侧,乃从下泛上,由前绕后,甩成圆圈,甩二三周力量已足。待镖至前面与肩平时,左手即变活把,使绳随镖出以取标的。
取准之处,则完全在于右手所握之竹管。欲其高时,则将竹管前端上昂;欲其低时,则将竹管之前端下抑。欲左欲右,法亦如之。唯竹管上昂一寸,镖所着处高度必超过一尺以上,故手中相差毫厘即不能命中。唯在摔镖成圈时,须用足右臂之全力。若不然,发镖迟缓而力不足,即中的亦无所用。在左手变活把时,亦宜略带蓄劲,不可完全脱手。若完全脱手,在后面之绳较长,必致荡动,前面即不易取准。
一镖发出后,无论其中的与否,务宜急速收回,不宜迟缓。其收镖之法,即将左手猛力向后一抽,同时右手握竹管,仍如发镖时之甩成圆圈。盖不甩圈,镖头感受一抽之力,必折而反向自己,或致自伤也。
初练之时,纵其目标如斗大亦万难应手而中,必练三四月之后始能镖镖打入圈中,然犹不能必中其中心。然后将目标收小一围,再下功夫练去。如此逐渐收小,直至的如银元大小亦能应手而中,则对于打固定之物已可百不失一。
唯打活动之物则犹未必尽能如意耳,于是更须练打活靶。先用铜片若干,每片对径自五寸至半寸不等,错杂悬于细软之树枝上。盖微风过处,树枝动摇,则铜片亦随之荡动,即于此时用镖打之。若人立二丈外而能欲打何片即中何片者,技固神绝。若更能射断其悬片之细线,则臻化境矣。
有于练活靶之前先练刘海洒金钱者,即将若干大小不等之钱横嵌于木板上,用镖射之。初仅以射去为目的,其后务求镖头必中钱孔,最后则将钱竖嵌木板上,用镖射钱之边缘。练过此一步后更练活靶,亦甚饶有兴趣。
三、绳镖之源流
考绳镖一物由来甚久,盖在有脱手飞镖之前,而脱胎于棉绳套索者也。
闽小志云:“一武艺十八,终以白打。”而白打之次,即棉绳套索也。此套长九尺,两端有圆球为坠,翻腾飞舞,利用其缠绕之力而制敌。后有智者仿其制而创为绳镖,列入杂技,为防身之暗器。虽发明者为何人,发明于何时,皆无从考其详,以余度之当在宋代以前李唐之世。盖其时武术界人才辈出,剑侠之记在载籍者亦斑斑可考。至余之所以断定绳镖之创始于宋代以前者,要亦非无稽之谈,盖脱手之飞镖,实自宋代之余氏,绳镖既发明于脱手镖之先,故推定其在宋代以前也。
在发明之初,此绳镖亦未始非一种利器,既能及远又可收回,便利异常。然自脱手镖等暗器发明以后,则又相形见绌,流传至今虽未完全失传,然硕果仅存,人且视为至拙之器,学者亦渐少。恒见江湖卖解者流,用此物为打围圈之具耳,然其间亦未始无绝精其技者,特百十中或可得其一二。
以余所见,曾有一董姓北人,绳镖之技非常精警,应手中的,百不失一,诚足惊人也。董为江湖镖客,来往南北,辄向商肆索钱自活。盖自海道通行,北方镖局失其依恃相继收歇,局中镖客亦绝其衣食之门。武技高者,则到处设厂授徒,借博微资;艺之卑者,遂不得不挟其一镖一帜,糊其口于四方,沿门索资,形同流丐矣。
董某者,昔日曾为某镖局伙,迨镖局收歇即流落江湖。询其技则曰:“拳脚平常,无可胜人,唯绳镖一技自信犹可博人一笑耳。”好事者遂出一金,命试之。时适昏暮,室中燃一白瓷罩之煤油灯。董出一钱,既小且薄,倚嵌于白瓷罩之外,笑谓众曰:“余立二丈外,以镖射之,可使钱落而罩无恙。若微损者当偿所值,且设酒为诸君寿。”言次即遥立,出绳镖一摔,哧然而出,众觉眼前一闪,微声起处钱已应手坠矣,白瓷之灯罩固完好无恙也。董自言生平止此一技,故未能在江湖上立足,不免流落。以余观之,绳镖臻此境地,亦已神化莫测,足以惊人,而犹不能恃此立足,江湖上身怀绝技者之多可想见而知矣。
绳镖之形式不止一种,有三棱形者,有圆筒形者,有五棱、七棱者,皆随练习者之意而定。
但无论其属于何种形式,功用固完全相同,无干于形式。兹特就最普通之三棱镖言之。
镖纯钢铸成,长五寸至七寸,重约九两。镖身为三棱形,头尖尾广,尾端正圆,有一铁环扣其端,以绵软之坚绳系其环,绳长约二丈至三丈。另备一竹管穿于绳上,竹管粗约盈握,长约四寸。绳镖之全部其形如此。
平时将镖绳拗折为四,竹管、镖相衔接,即将四折之绳缠腰间,用活结扣之,切不可用死结。绳之末端靠左腰,镖头与竹管则悬诸右腰下,以便仓猝应变时可以俯拾即是,便于出手。盖只须抽开活结,左手握住绳之末端,右手握住竹管,镖即可以应手而出矣。
二、绳镖之练法
绳镖之练法,与别种暗器不同,因有绳之牵制,故即利用绳之摔劲发镖使出,而其取准也亦至不易。
练习时先于墙上画一对径尺许之粉圈以为目的,的高与练习者之肩相平。练者对的立,相距约一丈五尺,先将绳之末端绕于左腕上,或于绳末端先挽一小圈套于左腕,如鞭锤等之套腕千斤索,然后更以左手握住绳之上部即近镖头处,相距约三尺,右手握住竹管,两手各置左右腰上半尺处。运右臂之力,提镖使垂直于右腰外侧,乃从下泛上,由前绕后,甩成圆圈,甩二三周力量已足。待镖至前面与肩平时,左手即变活把,使绳随镖出以取标的。
取准之处,则完全在于右手所握之竹管。欲其高时,则将竹管前端上昂;欲其低时,则将竹管之前端下抑。欲左欲右,法亦如之。唯竹管上昂一寸,镖所着处高度必超过一尺以上,故手中相差毫厘即不能命中。唯在摔镖成圈时,须用足右臂之全力。若不然,发镖迟缓而力不足,即中的亦无所用。在左手变活把时,亦宜略带蓄劲,不可完全脱手。若完全脱手,在后面之绳较长,必致荡动,前面即不易取准。
一镖发出后,无论其中的与否,务宜急速收回,不宜迟缓。其收镖之法,即将左手猛力向后一抽,同时右手握竹管,仍如发镖时之甩成圆圈。盖不甩圈,镖头感受一抽之力,必折而反向自己,或致自伤也。
初练之时,纵其目标如斗大亦万难应手而中,必练三四月之后始能镖镖打入圈中,然犹不能必中其中心。然后将目标收小一围,再下功夫练去。如此逐渐收小,直至的如银元大小亦能应手而中,则对于打固定之物已可百不失一。
唯打活动之物则犹未必尽能如意耳,于是更须练打活靶。先用铜片若干,每片对径自五寸至半寸不等,错杂悬于细软之树枝上。盖微风过处,树枝动摇,则铜片亦随之荡动,即于此时用镖打之。若人立二丈外而能欲打何片即中何片者,技固神绝。若更能射断其悬片之细线,则臻化境矣。
有于练活靶之前先练刘海洒金钱者,即将若干大小不等之钱横嵌于木板上,用镖射之。初仅以射去为目的,其后务求镖头必中钱孔,最后则将钱竖嵌木板上,用镖射钱之边缘。练过此一步后更练活靶,亦甚饶有兴趣。
三、绳镖之源流
考绳镖一物由来甚久,盖在有脱手飞镖之前,而脱胎于棉绳套索者也。
闽小志云:“一武艺十八,终以白打。”而白打之次,即棉绳套索也。此套长九尺,两端有圆球为坠,翻腾飞舞,利用其缠绕之力而制敌。后有智者仿其制而创为绳镖,列入杂技,为防身之暗器。虽发明者为何人,发明于何时,皆无从考其详,以余度之当在宋代以前李唐之世。盖其时武术界人才辈出,剑侠之记在载籍者亦斑斑可考。至余之所以断定绳镖之创始于宋代以前者,要亦非无稽之谈,盖脱手之飞镖,实自宋代之余氏,绳镖既发明于脱手镖之先,故推定其在宋代以前也。
在发明之初,此绳镖亦未始非一种利器,既能及远又可收回,便利异常。然自脱手镖等暗器发明以后,则又相形见绌,流传至今虽未完全失传,然硕果仅存,人且视为至拙之器,学者亦渐少。恒见江湖卖解者流,用此物为打围圈之具耳,然其间亦未始无绝精其技者,特百十中或可得其一二。
以余所见,曾有一董姓北人,绳镖之技非常精警,应手中的,百不失一,诚足惊人也。董为江湖镖客,来往南北,辄向商肆索钱自活。盖自海道通行,北方镖局失其依恃相继收歇,局中镖客亦绝其衣食之门。武技高者,则到处设厂授徒,借博微资;艺之卑者,遂不得不挟其一镖一帜,糊其口于四方,沿门索资,形同流丐矣。
董某者,昔日曾为某镖局伙,迨镖局收歇即流落江湖。询其技则曰:“拳脚平常,无可胜人,唯绳镖一技自信犹可博人一笑耳。”好事者遂出一金,命试之。时适昏暮,室中燃一白瓷罩之煤油灯。董出一钱,既小且薄,倚嵌于白瓷罩之外,笑谓众曰:“余立二丈外,以镖射之,可使钱落而罩无恙。若微损者当偿所值,且设酒为诸君寿。”言次即遥立,出绳镖一摔,哧然而出,众觉眼前一闪,微声起处钱已应手坠矣,白瓷之灯罩固完好无恙也。董自言生平止此一技,故未能在江湖上立足,不免流落。以余观之,绳镖臻此境地,亦已神化莫测,足以惊人,而犹不能恃此立足,江湖上身怀绝技者之多可想见而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