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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收入分配; 差距扩大; 市场经济; 基尼系数; 公平与效率
[中图分类号] F0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5)17-0005-03
记者:萧教授您好。当前收入分配问题受到广大公众的高度关注。能否请您就此问题谈谈您的看法?
萧灼基:我在今年7月6日政协常委会小组会上的发言曾着重谈了对这一问题的几点看法。如何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收入分配原则和政策?如何看待收入差距扩大?如何看待致富和扶贫?已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有的同志对差距扩大无动于衷,反应迟钝;有的同志则为此忧心忡忡,怀疑党的先富政策;有的同志谈“差”色变,认为由差而乱不可避免。我认为,对当前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必须高度重视,密切关注,从理顺分配关系入手,标本兼治,逐步缩小,以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但也不必过分忧虑,引起恐慌。应该看到,从差距扩大到逐步缩小是一个过程,只要政策正确,处置及时,所谓“差”而“乱”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记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逐年扩大,近几年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但收入差距仍有继续扩大的趋势。您怎么看待这一现象?
萧灼基:收入差距扩大是正常的,从扩大到缩小需要一个过程。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收入分配是由计划制定的。当时人们除了工薪以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也不受市场影响,因此差距较小,“大体平均,略有差别”是当时收入分配的特征。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收入分配从原则、政策到具体运作,已发生根本变化。收入差距从相对平均到不断扩大是必须的。
第一,参与收入分配的要素不同。除劳动以外,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土地都成为参与分配的重要要素。国家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政策,允许和鼓励资本参加分配。因此,那些掌握生产要素较多,尤其是资本较多的人,收入就会较高。
第二,市场竞争环境不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乡之间的界限十分严格,工人农民的身份相对稳定,人们的工作基本上由国家分配。“大锅饭”与“铁饭碗”制度造成人们收入差距不多,波动不大。没有竞争,没有优胜劣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择业自由,经营自由,打破了城乡分界、职业界限。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优胜劣汰是必然规律。在这种体制下,那些适应市场要求,驾驭市场能力较强的人,就能获得优胜,并以“第一桶金”为基础,不断扩展业务,增加财富。
第三,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不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是由国家投资的;因而这种开发与利用的成果,归国家所有。现在除义务教育以外,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成本基本上由个人或家庭承担,因而开发与利用的成果也基本上归个人与家庭所有。随着生产现代化与市场化的发展,由人力资源开发形成的知识、管理、技术等要素在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价格也越来越高。因而,由人力资源投资不同而形成的收入差距也越来越大。
第四,信息的掌握和利用不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经济发展平缓,信息封闭,尤其是信息不能转化为收入,更不能转化为资本。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转化为收入和资本的渠道畅通。因此,那些能够及时掌握各种信息——技术信息、政策信息、投资信息等等——并且加以利用的人,就能更多地占有市场,占有财富。
第五,体制转型时期风险与收益不同。在体制转型期,政策环境与经济运行不稳定,变动较多,投资和经营风险较大。风险与收益是正相关关系。那些敢冒风险的人,收益可能较大,这就为一部分人的发家致富创造了条件。
当然,在经济转型期,各种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盗窃国库、走私贩毒以及欺诈行骗、造假贩假等非法行为也大量存在,这也扩大了收入分配差距。
总的说来,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既有合理的因素,也有不合理的因素;既有合法的因素,也有非法的因素。收入差距从扩大到缩小,有一个过程。当市场经济比较成熟,市场秩序比较规范,社会法制比较健全,社会保障比较普遍的时候,收入差距就会逐步缩小,达到基本合理的水平。因此,差距从小到大,再从大到小,是必然的正常的,不应为此过分担忧。
记者:基尼系数是一个用来描述收入整体差距程度的重要指标。有专家称,2004年我国基尼系数达到0.465,并在今年有继续上升的趋势。有人认为这预示着我国目前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将影响社会稳定,甚至会发生社会危机。对此,您怎么看?
萧灼基:基尼系数达到0.4,是国际公认的警戒线,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但是,不能简单地把基尼系数超过警戒线与发生社会危机混为一谈。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发生社会危机。这是两个既有联系又不相同的事情。
第一,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必须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切不可掉以轻心。应该看到收入差距的扩大,贫富的过分悬殊,可能造成部分人心理失衡,引发社会不稳以至社会动荡,对这种潜在的社会危机必须十分警惕,并采取积极措施,缩小差距,缓解矛盾。
第二,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不是发生社会动荡的必然原因。事实上,世界上不少国家曾经出现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的情况,但并没有出现社会动荡。而一些出现社会动荡的国家,除收入差距扩大的因素外,还有政治的、民族的、宗教的以及其他的原因。因此,不应把基尼系数扩大和社会危机混为一谈。
第三,我国虽然基尼系数已超过国际警戒线,但发生社会动荡的可能性甚微。一是我国经济正在快速发展,社会上贫困阶层都在绝对或相对减少。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已从30.2%降至3%,从3亿人降为2600万人。这个巨大的扶贫成果是社会稳定的强有力的基础。二是我国政府实行农村贫困线、城镇低保线和下岗职工补助线,保证了最贫困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三是我国实行公平的社会政策,公民权利平等,就业机会平等,以至义务教育制度平等为贫困阶层提供了改善处境、脱贫致富的政策环境。四是我国改革的目标是从先富到共富,这个目标使广大贫困人员看到未来,看到希望。
因此,我认为,社会上不应盲目炒作基尼系数,不应片面宣扬所谓“仇富心理”,不应把不同类型的社会矛盾都归因于差距扩大。要实事求是,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有什么矛盾解决什么矛盾。
记者:公平与效率问题是近年来反复讨论、颇受关注的一个焦点。尤其在当前收入差距扩大的情况下,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更加重视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请谈一谈您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萧灼基:在当前收入差距扩大的情况下,要更加关注公平原则;在分配政策、社会政策、福利政策上更加维护低收入人员尤其是贫困人员的利益公平。不仅在第二次分配时主要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政策更加注重公平,而且在第一次分配时对劳动要素与资本要素的回报要充分体现公平原则,不能重视资本要素轻视劳动要素。特别要十分注重教育公平,把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分配公平的首要任务。
但是,注重公平不宜改变效率优先的原则。党中央关于效率优先是针对我国长期不顾效率实行平均主义,严重束缚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的,这种情况至今仍未根本改变。
第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家经济实力虽有所增强,但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十分落后。2004年人均GDP只有1300美元,只相当于美、日等发达国家1/30;再经过十多年努力,到2020年,我国达到全面小康水平,人均GDP也不过3000美元,距离发达国家还很远。因此,发展经济、提高效率仍是当前迫切的任务。
第二,我国当前经济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能源、原材料、水资源消耗十分惊人。单位GDP消耗的资源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数倍。这种情况如不改变,经济增长将受严重制约。效率优先,就是要通过提高效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第三,我国社会技术水平不高,人均劳动生产率低下,产品成本和价格缺乏国际竞争力。这些年,我国国际市场的扩大,出口的增加,主要不是靠劳动生产率提高,而是靠压低职工工资,过度消耗资源达到的。这种情况不能继续下去。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在出口产品中的比重,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是我们应对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
第四,我国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但劳动力素质不高,从收入分配上刺激劳动者学习科学技术,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提高专业知识和生产技能,是推进我国科技发展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以效率为中心,展开劳动者市场竞争,既是提高效率的需要,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需要。因此,不能把公平与效率绝对对立起来。
第五,我国分配上平均主义观念和倾向源远流长,“不患寡,只患不均”的思想影响不可忽视。如不强调效率优先,很容易重走改革开放前“大锅饭”、“铁饭碗”的老路;那种分配体制的弊端人们仍然记忆犹新。
综上所述,效率优先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原则,必须坚持,不能改变。
记者:您认为缩小收入差距的主要途径是什么?怎样看待以先富促共富的原则?
萧灼基:缩小收入差距的主要途径是提高低收入者的水平,尤其是提高贫困居民的收入水平,但不能改变先富原则。我国现有农村贫困人口2610万人,城镇低保人口2200万人。大约占全国人口4%的贫困者,收入十分低微,农村贫困户年人均为667元,城镇低保户年人均不足2000元,提高这些处于绝对贫困化人口的收入水平,基尼系数就会有所降低。
我国存在大量低收入人群,城镇普通职工、离退休人员、下岗人员等,是低收入者的主体。因此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离退休金标准,提高下岗补助标准。这部分低收入人员收入的提高,也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
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别,是缩小收入差距的主要内容,农村不仅存在贫富差距,而且几乎全体农民收入水平都很低下,因此提高农民收入,是缩小收入差距的主要途径。
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计征标准很不合理。起征点低,广大工薪阶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不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必须提高起征点,完善征管机制,使税收真正成为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在提高低收入者水平的同时,要坚持党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收入分配原则和政策,不能轻易改变。这些原则和政策主要有:一是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支持和鼓励资本参加分配;二是让部分地区和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先富促共富;三是实行公平竞争,保护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等。当然,对于特殊消费的人,如购买超豪华住宅,享受超豪华宴席和休闲娱乐,饲养名贵宠物的人,要征收特别消费税。这也是公平的,合理的。
记者:缩小收入差距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这方面,政府应该起到怎样的作用?
萧灼基:缩小收入差距需要多方努力,关键在政府。缩小收入差距既要从第一次分配,第三次分配等多方面进行,但关键是第二次分配,主要是政府通过税收和财政支出进行分配。要让所得税真正成为调节居民收入的主要工具。要通过财政支出,增加扶贫投入,增加基础教育投入,使低收入者从政府财政支出中得到更多实惠。增加社会保障投入,增加农业投入,增加公共医疗卫生投入。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经济实力大大增强,社会财富大量增长,财政收入大幅上升,已经具备了支持低收入者尤其是绝对贫困者脱贫解困的条件。我们要把缩小收入差距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措施,认真落实,积极推进。
[中图分类号] F0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5)17-0005-03
记者:萧教授您好。当前收入分配问题受到广大公众的高度关注。能否请您就此问题谈谈您的看法?
萧灼基:我在今年7月6日政协常委会小组会上的发言曾着重谈了对这一问题的几点看法。如何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收入分配原则和政策?如何看待收入差距扩大?如何看待致富和扶贫?已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有的同志对差距扩大无动于衷,反应迟钝;有的同志则为此忧心忡忡,怀疑党的先富政策;有的同志谈“差”色变,认为由差而乱不可避免。我认为,对当前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必须高度重视,密切关注,从理顺分配关系入手,标本兼治,逐步缩小,以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但也不必过分忧虑,引起恐慌。应该看到,从差距扩大到逐步缩小是一个过程,只要政策正确,处置及时,所谓“差”而“乱”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记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逐年扩大,近几年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但收入差距仍有继续扩大的趋势。您怎么看待这一现象?
萧灼基:收入差距扩大是正常的,从扩大到缩小需要一个过程。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收入分配是由计划制定的。当时人们除了工薪以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也不受市场影响,因此差距较小,“大体平均,略有差别”是当时收入分配的特征。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收入分配从原则、政策到具体运作,已发生根本变化。收入差距从相对平均到不断扩大是必须的。
第一,参与收入分配的要素不同。除劳动以外,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土地都成为参与分配的重要要素。国家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政策,允许和鼓励资本参加分配。因此,那些掌握生产要素较多,尤其是资本较多的人,收入就会较高。
第二,市场竞争环境不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乡之间的界限十分严格,工人农民的身份相对稳定,人们的工作基本上由国家分配。“大锅饭”与“铁饭碗”制度造成人们收入差距不多,波动不大。没有竞争,没有优胜劣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择业自由,经营自由,打破了城乡分界、职业界限。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优胜劣汰是必然规律。在这种体制下,那些适应市场要求,驾驭市场能力较强的人,就能获得优胜,并以“第一桶金”为基础,不断扩展业务,增加财富。
第三,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不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是由国家投资的;因而这种开发与利用的成果,归国家所有。现在除义务教育以外,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成本基本上由个人或家庭承担,因而开发与利用的成果也基本上归个人与家庭所有。随着生产现代化与市场化的发展,由人力资源开发形成的知识、管理、技术等要素在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价格也越来越高。因而,由人力资源投资不同而形成的收入差距也越来越大。
第四,信息的掌握和利用不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经济发展平缓,信息封闭,尤其是信息不能转化为收入,更不能转化为资本。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转化为收入和资本的渠道畅通。因此,那些能够及时掌握各种信息——技术信息、政策信息、投资信息等等——并且加以利用的人,就能更多地占有市场,占有财富。
第五,体制转型时期风险与收益不同。在体制转型期,政策环境与经济运行不稳定,变动较多,投资和经营风险较大。风险与收益是正相关关系。那些敢冒风险的人,收益可能较大,这就为一部分人的发家致富创造了条件。
当然,在经济转型期,各种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盗窃国库、走私贩毒以及欺诈行骗、造假贩假等非法行为也大量存在,这也扩大了收入分配差距。
总的说来,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既有合理的因素,也有不合理的因素;既有合法的因素,也有非法的因素。收入差距从扩大到缩小,有一个过程。当市场经济比较成熟,市场秩序比较规范,社会法制比较健全,社会保障比较普遍的时候,收入差距就会逐步缩小,达到基本合理的水平。因此,差距从小到大,再从大到小,是必然的正常的,不应为此过分担忧。
记者:基尼系数是一个用来描述收入整体差距程度的重要指标。有专家称,2004年我国基尼系数达到0.465,并在今年有继续上升的趋势。有人认为这预示着我国目前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将影响社会稳定,甚至会发生社会危机。对此,您怎么看?
萧灼基:基尼系数达到0.4,是国际公认的警戒线,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但是,不能简单地把基尼系数超过警戒线与发生社会危机混为一谈。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发生社会危机。这是两个既有联系又不相同的事情。
第一,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必须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切不可掉以轻心。应该看到收入差距的扩大,贫富的过分悬殊,可能造成部分人心理失衡,引发社会不稳以至社会动荡,对这种潜在的社会危机必须十分警惕,并采取积极措施,缩小差距,缓解矛盾。
第二,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不是发生社会动荡的必然原因。事实上,世界上不少国家曾经出现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的情况,但并没有出现社会动荡。而一些出现社会动荡的国家,除收入差距扩大的因素外,还有政治的、民族的、宗教的以及其他的原因。因此,不应把基尼系数扩大和社会危机混为一谈。
第三,我国虽然基尼系数已超过国际警戒线,但发生社会动荡的可能性甚微。一是我国经济正在快速发展,社会上贫困阶层都在绝对或相对减少。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已从30.2%降至3%,从3亿人降为2600万人。这个巨大的扶贫成果是社会稳定的强有力的基础。二是我国政府实行农村贫困线、城镇低保线和下岗职工补助线,保证了最贫困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三是我国实行公平的社会政策,公民权利平等,就业机会平等,以至义务教育制度平等为贫困阶层提供了改善处境、脱贫致富的政策环境。四是我国改革的目标是从先富到共富,这个目标使广大贫困人员看到未来,看到希望。
因此,我认为,社会上不应盲目炒作基尼系数,不应片面宣扬所谓“仇富心理”,不应把不同类型的社会矛盾都归因于差距扩大。要实事求是,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有什么矛盾解决什么矛盾。
记者:公平与效率问题是近年来反复讨论、颇受关注的一个焦点。尤其在当前收入差距扩大的情况下,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更加重视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请谈一谈您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萧灼基:在当前收入差距扩大的情况下,要更加关注公平原则;在分配政策、社会政策、福利政策上更加维护低收入人员尤其是贫困人员的利益公平。不仅在第二次分配时主要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政策更加注重公平,而且在第一次分配时对劳动要素与资本要素的回报要充分体现公平原则,不能重视资本要素轻视劳动要素。特别要十分注重教育公平,把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分配公平的首要任务。
但是,注重公平不宜改变效率优先的原则。党中央关于效率优先是针对我国长期不顾效率实行平均主义,严重束缚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的,这种情况至今仍未根本改变。
第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家经济实力虽有所增强,但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十分落后。2004年人均GDP只有1300美元,只相当于美、日等发达国家1/30;再经过十多年努力,到2020年,我国达到全面小康水平,人均GDP也不过3000美元,距离发达国家还很远。因此,发展经济、提高效率仍是当前迫切的任务。
第二,我国当前经济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能源、原材料、水资源消耗十分惊人。单位GDP消耗的资源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数倍。这种情况如不改变,经济增长将受严重制约。效率优先,就是要通过提高效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第三,我国社会技术水平不高,人均劳动生产率低下,产品成本和价格缺乏国际竞争力。这些年,我国国际市场的扩大,出口的增加,主要不是靠劳动生产率提高,而是靠压低职工工资,过度消耗资源达到的。这种情况不能继续下去。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在出口产品中的比重,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是我们应对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
第四,我国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但劳动力素质不高,从收入分配上刺激劳动者学习科学技术,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提高专业知识和生产技能,是推进我国科技发展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以效率为中心,展开劳动者市场竞争,既是提高效率的需要,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需要。因此,不能把公平与效率绝对对立起来。
第五,我国分配上平均主义观念和倾向源远流长,“不患寡,只患不均”的思想影响不可忽视。如不强调效率优先,很容易重走改革开放前“大锅饭”、“铁饭碗”的老路;那种分配体制的弊端人们仍然记忆犹新。
综上所述,效率优先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原则,必须坚持,不能改变。
记者:您认为缩小收入差距的主要途径是什么?怎样看待以先富促共富的原则?
萧灼基:缩小收入差距的主要途径是提高低收入者的水平,尤其是提高贫困居民的收入水平,但不能改变先富原则。我国现有农村贫困人口2610万人,城镇低保人口2200万人。大约占全国人口4%的贫困者,收入十分低微,农村贫困户年人均为667元,城镇低保户年人均不足2000元,提高这些处于绝对贫困化人口的收入水平,基尼系数就会有所降低。
我国存在大量低收入人群,城镇普通职工、离退休人员、下岗人员等,是低收入者的主体。因此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离退休金标准,提高下岗补助标准。这部分低收入人员收入的提高,也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
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别,是缩小收入差距的主要内容,农村不仅存在贫富差距,而且几乎全体农民收入水平都很低下,因此提高农民收入,是缩小收入差距的主要途径。
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计征标准很不合理。起征点低,广大工薪阶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不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必须提高起征点,完善征管机制,使税收真正成为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在提高低收入者水平的同时,要坚持党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收入分配原则和政策,不能轻易改变。这些原则和政策主要有:一是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支持和鼓励资本参加分配;二是让部分地区和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先富促共富;三是实行公平竞争,保护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等。当然,对于特殊消费的人,如购买超豪华住宅,享受超豪华宴席和休闲娱乐,饲养名贵宠物的人,要征收特别消费税。这也是公平的,合理的。
记者:缩小收入差距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这方面,政府应该起到怎样的作用?
萧灼基:缩小收入差距需要多方努力,关键在政府。缩小收入差距既要从第一次分配,第三次分配等多方面进行,但关键是第二次分配,主要是政府通过税收和财政支出进行分配。要让所得税真正成为调节居民收入的主要工具。要通过财政支出,增加扶贫投入,增加基础教育投入,使低收入者从政府财政支出中得到更多实惠。增加社会保障投入,增加农业投入,增加公共医疗卫生投入。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经济实力大大增强,社会财富大量增长,财政收入大幅上升,已经具备了支持低收入者尤其是绝对贫困者脱贫解困的条件。我们要把缩小收入差距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措施,认真落实,积极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