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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也是当前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对实现农民增收致富有着深远的意义。为此,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社,必须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但在现阶段,群众认识不够到位、内部运作机制不够规范、合作社融资难等突出问题制约着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本文以南京溧水区、常州溧阳市、南通启东市、连云港赣榆县四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概述了江苏省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存发展现状。对比苏南、苏中、苏北三地,分析了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几点对策。
关键词:经营体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增收致富;产业进程
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从2011年起,温总理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温总理始终强调要毫不松懈地抓好“三农”工作,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伴随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在进入新的阶段。各地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集中力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已取得初步成效,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农村面貌得到很大改善、农民群众得到很大实惠,但就总体情况而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处于婴幼儿阶段,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为此,本项目调查走访了南京溧水区、常州溧阳市、南通启东市、连云港赣榆县,深入基层了解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针对合作社代表和广大农户进行问卷调查,两份问卷各印制500份,每个地区合作社实际回收有效问卷100份左右,社员实际回收有效问卷200份左右。在调研中,我们看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具有巨大空间和强大的生命力,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就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为合作社健康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1 江苏省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发展现状 1.1 政府大力扶持多项政策推进合作社发展 江苏省于2009年2月出台了《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南京市委要求,所有城乡结对帮促单位对口联系一个镇,定点帮扶一个村。市里确定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下的167个村为村企挂钩对象,鼓励和引导企业以产业为纽带,开展“一村一企、一企多村”挂钩合作,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近年来,溧水区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致力于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支持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集中力量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培育品牌,推进农产品的发展,争创首批省级“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即服务成员好、经营效益好、利益分配好、民主管理好、示范带动好。溧水区共有69家“五好”专业合作社,其中“溧水区宁佳青梅专业合作社”、“溧水区润阳獭兔专业合作社”、“溧水牧乐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溧阳区永欣山栀专业合作社”等发展良好的农民合作社都曾获得过政府的优惠政策及资金扶持;赣榆质监局创新服务理念,拓宽服务渠道,采取“四零服务”,让服务方式的“零距离”,服务受理的“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投诉”;工商局深入开展“惠农强农示范岗”建设,推出“富农套餐”服务机制,引导当地农民依托优势资源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其提供商标免费查询、申请、设计等“一条龙”服务,帮助打造农产品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其他部门则通过项目委托和承担实施等形式,支持农民办成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1.2 经营方式改变 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提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业生产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自产自销”的经营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大市场的需要,农产品销售难问题日益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为农户提供优质的产前、产后服务,解决了农户的后顾之忧。
溧水区政府努力引导和扶持合作社实现从田地到餐桌上的标准化经营管理,加强品牌化建设,逐步形成“加工—生产—销售”一条龙生产模式;赣榆县对合作社成员提供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一系列服务;吕四港镇采用“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基地”的合作模式,开展基地建设,实行订单生产,并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开展全过程服务;溧阳市对合作社成员提供统一规划、统一购进农业生产资料、统一种植栽培标准、统一经营管理和技术培训指导等服务,统一使用商标,统一制定生产技术标准,统一外包装和印刷,统一协调商品价格及销售,统一对外广告宣传,实现标准化生产和销售。
1.3 市场风险降低 合作社农民经济收入增加 合作社通过集中采购达到量的优势以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共同销售参与市场竞争,在取得价格优势的同时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解决了单个农户想办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实现农民增产增效增收。
在吕四港镇,大多数农户都与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大大降低农产品因自然灾害等问题引发的销售难的风险,实现风险转移,社员通过合作社取得收入占总收入比重日益增加;溧水区的合作社农户享受优惠的农产品物资供应价格,稳定的产品收购和优惠的收购价格等权利,社员的大部分产品通过合作社销售,溧水区农民年均收入增至两万三左右;赣榆县按照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要求,积极进行农村经营体制和机制创新,把稳步推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把分散弱小的农户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实现“1+1>2”的经济效益。
2 江苏省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不足之处
虽然四市在发展和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成效显著,且农业农村发展呈现良好势头。但总体而言,合作社还处于初级阶段,其发展过程中因受诸多因素制约,还存在许多不可避免的问题和难题,如合作社社员整体文化素质不高、贷款融资难、管理制度不完善等。 2.1 政策扶持力度有限 贷款融资困难 目前,我国合作社发展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就是融资难。由于合作社处于初创阶段,资金运转很困难,若是没有了资金,合作社就寸步难行。中央虽制定了优惠政策,但地方落实有困难,资金不能够投入到合作社发展的方方面面。
在调研中我们得知,南京市政府曾经为了增加资金扶持,实行贷款贴息,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其农产品实行80%的利息补贴,最高达1.2个亿。当时小额贷款公司、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都参与其中,但这项贴息政策只实行了2年,总贷款一千万,现已取消这一举措。而税务机关、国家发展银行没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系统,信贷投放和金融服务配套措施不够完善,因此解决这些难题任重而道远。在信贷资金支持上,目前主要融资渠道是农村信用社,而由于社员自身实力有限,加之合作社担保能力限制,金融机构依然存在畏贷或惜贷现象。且很多合作社没有固定资产,在向银行贷款时无抵押物,造成多数合作社无法从银行那得到金融支持。有些合作社甚至通过农户再投入,不断积累资金才得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经营。从溧水区农户收集到的问卷统计结果可见,有5%左右的农户表示从银行贷款获得资金扶持非常难,48%的农户认为一般,31%的农户认为融资着实难,仅有13%的农户认为较容易和3%左右的农户认为非常容易。
南通启东市的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最为突出。由于地方政府存在着许多问题使得合作社获得资金困难重重。政策扶持有限,行政推动乏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弱势群体”创办的“弱势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既需要强有力的行政推动,更需要公共财政的扶持。然而,省里每年只能分配到启东1至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项目,每个项目支持也仅限15到20万元。而且启东政府对合作社组织扶持力度也不够。合作社的贷款问题已成为全国各地合作社发展中的突出难题,银行对于合作社贷款要求并没有因为合作社的发展章程而降低,这使得没有固定资产的合作社以及农户贷款十分困难。走访中,许多农户提到资金问题的时候都会感慨:“希望政府给我们多一些帮助。”由此可见,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强国家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扶持和引导迫在眉睫。
2.2 政府登记管理混乱 监督存在漏洞 党的十六大以来,合作社这一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势头良好。但我国合作社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2007年开始施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也不完善。伴随市场经济规范化程度的提高,合作社合法“身份”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合作社发展的瓶颈。
例如,在溧水区,由于登记、管理非同一部门,造成登记和管理环节出现脱轨现象;尤其在城区和近郊等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合作社,没有有关部门认可的“身份”,很难融入市场竞争的舞台,不利于发展壮大。合作社以户为组,在工商机关进行登记注册时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不处罚。从工商机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管角度看,“四不”规定直接造成合作社成员出资的真实性无法确认和核实,使工商机关无法准确知晓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状况,导致相关部门不能及时规范和监管,给合作社健康发展埋下了很多安全隐患,也给“空壳合作社”创造可乘之机。如由于市场准入门槛过低,日常监管政策宽松,有些只领取法律营业执照,而不营业的合作社只是套取国家的优惠政策,取得国家重大项目资金或是为了取得融资和贷款等方面的支持。这都反映出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监督机制存在的漏洞,如果不紧急治理这些隐患,合作社就难以发展壮大。
2.3 合作社发展不规范 管理水平较低 在南通启东吕四港镇,合作社存在内部结构松散的情况,合力尚未形成。许多合作组织有名无实、有章不循,成员会议、理事会会议基本不开,技术培训等活动更是难觅踪影。且松散型的多、紧密型的少。相当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合力不强,品种、生产、技术等七个统一无法做到。吕四港镇每年召开社员大会的次数偏低,一般集中在五次以内,造成合作社社员之间缺少沟通,相互间不熟悉,甚至阻碍社员借助社员大会进行专业技术交流,也不利于农户间建立良好的团结合作关系。对于规模庞大的合作社,散户之多而又缺乏公共交流平台,导致农户间相互认识、相互学习受到限制。
溧阳市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合作社对组建的目的、合作社要发挥的作用还不甚了解。少许合作社内部的组织机构还不健全,不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等管理机构。但在溧水调研中,我们发现虽然大多数合作社都成立理事会、监事会,但很多都只是流于形式,在日常管理中不能有效发挥实际作用,基本上理事长掌权,内部制度执行有欠缺,导致运作和管理的随意性大。基层民主管理体系的不完善,直接影响着农民民主权利的有效发挥,导致农民的意愿和心声只能沉没大海。
不仅如此,二次分配也或多或少存在问题。据调查,一些合作社与成员只是产品买卖或订单关系,没有实行盈余返还,或没有按法定比例进行盈余分配,缺乏监督机制。还有一些合作社成员间没有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往往有利则合,无利则散。
2.4 发展经营规模偏小 恶性竞争严重 国家工商总局官方数据显示,至2012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有68.9万户,数量之多、速度之快已超出预期。但合作社发展良莠不齐,发展经营规模普遍偏小,一地经营同类产品的状况普遍,尤其是存在自产自销地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品牌支撑,市场竞争力弱。在连云港赣榆县走访时发现,同一乡镇经营同类农产品的同行或农户中,5家以内占的比重是4%,5-10家占的比重是5%,10-20家占的比重是30%,20家以上占的比重为61%,由此可见,经营同类产品的同行农户比较多,在销售中会产生矛盾,而影响的因素主要有产品差异、产品成本、产品价格、产品市场价格等等。各家争先,容易形成恶性竞争。
2.5 文化素质普遍较低 集体意识不强 调研告诉我们,要真正实现农民增收致富,不提高农民素质,不加大科教的投入力度,缺乏与发展现代农业相匹配的新型高素质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大好局面就有可能萎缩下去。在实践小组的调查走访中我们发现,高素质、有文化、懂科学、善于经营管理的农民屈指可数,各个合作社面临着一个普遍问题:社员文化素质不高。 以连云港赣榆县为例,合作社里的农户大多数为60、70年代出生人,由于社会环境以及家庭经济条件有限,缺乏良好的教育,大抵都在初中便辍学回家务农。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小学及以下学历的占33%,初中教育程度的占48%,高中(中专)教育程度的占12%,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少之又少,仅占7%。而溧水区各村农民的文化程度也大抵相同,有15%左右的是小学及以下的学历,有38%左右的是初中毕业,32%是高中(中专)毕业,仅有15%是大专及以上学历。由于农民知识水平有限,所以农民通常只注重眼前利益,同甘却不能共苦。换言之,一些农民合作意识、自律意识、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较弱,市场行情好时,单方面撕毁合同,自行销售农产品。农民通常只考虑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不能全心全意信任合作社,反映出合作社并未深入人心,许多农民对合作社不了解,缺乏准确而深刻的认识,这说明一些政府部门宣传普及教育不到位,使得农户对发展合作社认识滞后,而这严重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外转移,“空心村”现象日益严重,务农劳动力老龄化,农业兼业化、副业化现象越来越普遍,“谁来种地”成了个头疼的问题。当前由村官领办,大学生参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屈指可数,指导农户科学用药、科学采摘的农机专业人才也很匮乏,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远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3 江苏省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
3.1 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完善各种配套措施 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要建立健全合作社建设的支持保障体系,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提供启动资金、设立风险储备金和财政贴息等多种形式,支持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组织化程度不高、但农户经济实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联合担保或社员互保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农户进行信贷支持;对于其余规模较小、组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直接对社员农户进行信贷支持,以解决合作社贷款难问题。各级财政可设立专项资金,对那些服务成员好、经营效益好、利益分配好、民主管理好、示范带动好的“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给予财政奖励,从而激发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要进一步明确国家涉农项目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倾斜,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再者,必须狠抓中央明确颁布的政策文件,推动落实到实处,真正给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保障。
3.2 建立健全部门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根据各自特点和技术装备优势,加强技术、资金、物资等项的扶持力度,共同搭建全社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和扶持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行政部门应充分发挥其市场主体准入,严格查处“空壳合作社”等不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且对为骗取或套用国家扶持资金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严厉打击,查处并追究合作社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唯有规范合作社建设,才能向组织制度规范化、服务领域扩大化、自身发展规模化、生产经营产业化发展。
3.3 加强合作社规范建设,持续促进健康发展 强化规范性建设,重点是抓民主决策程序、财产关系和分配关系。要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提高农民民主管理水平。一是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和制度。依据2007年国家农业部正式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规范的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以及会计账簿、成员账户、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等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对由企业引领创办的合作社,要理清合作社财产和企业财产,单独设立账目,规范会计核算。引导合作社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三是规范专业合作社运行制度。强化内部运作规范,严格按照内部建立的章程和制度办事。进一步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增强社员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四是搭建社员沟通交流平台。通过定时开展社员大会或者举行农产品产销会,给广大农户提供交流技术联络感情的桥梁,在合作中谋求共同发展。
3.4 积极实施品牌战略,拓展多种服务渠道 政府要鼓励和引导同产业间或同类产品进行整合,实现横向联合或是产业链上的纵向联合,推动合作社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自主注册商标,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组织、指导合作社成员进行标准化生产,用严格的管理制度控制生产的各个环节,从流程上确保合作社生产的产品是实实在在无公害的有机绿色产品,从而让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舒心。要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城市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拓宽农产品流通领域,稳定市场菜价,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增加农民收入。以“农超对接”、“农餐对接”、“农校对接”、“农邮对接”为服务体系的销售模式,解决蔬菜销售难题,让农民受益良多。
3.5 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加快新型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历史使命,农民文化程度低,必然阻碍了新农村的建设。要推进农业现代化,首当其冲就是要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高素质农民。因此,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文化教育建设资金投入比例,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农民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如村委、县政府利用村镇专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利用报纸、电视播放宣传片普及科学知识、定期开展知识讲座等,扩大社会影响,使农民深刻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重要意义。以村集体为单位,政府应认真组织对每个村、乡镇的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专业大户、龙头企业代表、农户代表进行阶梯式培训,聘请专家讲课和提供专家现场指导,帮助其及时了解现代农业发展趋势,了解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政策法规、合作方式、财务管理、信贷与投资等知识,让农户主动参与发展和壮大专业合作社。而现今大学生群体日益庞大,作为国家建设的后备军,更应该积极投入到民生事业中。政府应比照“村官”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践锻炼,或通过参与、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创业、就业,给予大学生施展才能和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同时,政府和各乡镇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成功事例及示范社带头人先进事迹的总结和经验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农民也要认识到自身的知识文化的不足,努力提高自己的知识文化水平和科学素养,立足长远,把握机遇,支持和信任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专业合作社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是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主题。实践证明,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是一条正道坦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与发展使农业农村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迎来了又一个黄金期,虽然合作社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融资难、发展不规范、配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比比皆是,但我坚信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带领下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农村改革发展会再创新辉煌!
参考文献
[1] 2012年、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
[2]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
[3] 应瑞瑶:江苏省苏北地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运作机制与发展对策.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4] 柴效武,叶益东: 《“农业合作社+农户”——农村制度变迁过程中组织模式的抉择》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5] 齐林:专业合作社的治理结构对农业产业化的影响 《人民论坛》2012年12月总387期
[6] 王雅卉,谢元态,谢奇超:试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共生机理构建《农村金融研究》2012年第11期
关键词:经营体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增收致富;产业进程
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从2011年起,温总理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温总理始终强调要毫不松懈地抓好“三农”工作,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伴随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在进入新的阶段。各地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集中力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已取得初步成效,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农村面貌得到很大改善、农民群众得到很大实惠,但就总体情况而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处于婴幼儿阶段,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为此,本项目调查走访了南京溧水区、常州溧阳市、南通启东市、连云港赣榆县,深入基层了解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针对合作社代表和广大农户进行问卷调查,两份问卷各印制500份,每个地区合作社实际回收有效问卷100份左右,社员实际回收有效问卷200份左右。在调研中,我们看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具有巨大空间和强大的生命力,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就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为合作社健康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1 江苏省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发展现状 1.1 政府大力扶持多项政策推进合作社发展 江苏省于2009年2月出台了《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南京市委要求,所有城乡结对帮促单位对口联系一个镇,定点帮扶一个村。市里确定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下的167个村为村企挂钩对象,鼓励和引导企业以产业为纽带,开展“一村一企、一企多村”挂钩合作,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近年来,溧水区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致力于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支持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集中力量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培育品牌,推进农产品的发展,争创首批省级“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即服务成员好、经营效益好、利益分配好、民主管理好、示范带动好。溧水区共有69家“五好”专业合作社,其中“溧水区宁佳青梅专业合作社”、“溧水区润阳獭兔专业合作社”、“溧水牧乐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溧阳区永欣山栀专业合作社”等发展良好的农民合作社都曾获得过政府的优惠政策及资金扶持;赣榆质监局创新服务理念,拓宽服务渠道,采取“四零服务”,让服务方式的“零距离”,服务受理的“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投诉”;工商局深入开展“惠农强农示范岗”建设,推出“富农套餐”服务机制,引导当地农民依托优势资源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其提供商标免费查询、申请、设计等“一条龙”服务,帮助打造农产品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其他部门则通过项目委托和承担实施等形式,支持农民办成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1.2 经营方式改变 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提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业生产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自产自销”的经营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大市场的需要,农产品销售难问题日益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为农户提供优质的产前、产后服务,解决了农户的后顾之忧。
溧水区政府努力引导和扶持合作社实现从田地到餐桌上的标准化经营管理,加强品牌化建设,逐步形成“加工—生产—销售”一条龙生产模式;赣榆县对合作社成员提供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一系列服务;吕四港镇采用“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基地”的合作模式,开展基地建设,实行订单生产,并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开展全过程服务;溧阳市对合作社成员提供统一规划、统一购进农业生产资料、统一种植栽培标准、统一经营管理和技术培训指导等服务,统一使用商标,统一制定生产技术标准,统一外包装和印刷,统一协调商品价格及销售,统一对外广告宣传,实现标准化生产和销售。
1.3 市场风险降低 合作社农民经济收入增加 合作社通过集中采购达到量的优势以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共同销售参与市场竞争,在取得价格优势的同时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解决了单个农户想办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实现农民增产增效增收。
在吕四港镇,大多数农户都与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大大降低农产品因自然灾害等问题引发的销售难的风险,实现风险转移,社员通过合作社取得收入占总收入比重日益增加;溧水区的合作社农户享受优惠的农产品物资供应价格,稳定的产品收购和优惠的收购价格等权利,社员的大部分产品通过合作社销售,溧水区农民年均收入增至两万三左右;赣榆县按照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要求,积极进行农村经营体制和机制创新,把稳步推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把分散弱小的农户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实现“1+1>2”的经济效益。
2 江苏省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不足之处
虽然四市在发展和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成效显著,且农业农村发展呈现良好势头。但总体而言,合作社还处于初级阶段,其发展过程中因受诸多因素制约,还存在许多不可避免的问题和难题,如合作社社员整体文化素质不高、贷款融资难、管理制度不完善等。 2.1 政策扶持力度有限 贷款融资困难 目前,我国合作社发展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就是融资难。由于合作社处于初创阶段,资金运转很困难,若是没有了资金,合作社就寸步难行。中央虽制定了优惠政策,但地方落实有困难,资金不能够投入到合作社发展的方方面面。
在调研中我们得知,南京市政府曾经为了增加资金扶持,实行贷款贴息,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其农产品实行80%的利息补贴,最高达1.2个亿。当时小额贷款公司、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都参与其中,但这项贴息政策只实行了2年,总贷款一千万,现已取消这一举措。而税务机关、国家发展银行没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系统,信贷投放和金融服务配套措施不够完善,因此解决这些难题任重而道远。在信贷资金支持上,目前主要融资渠道是农村信用社,而由于社员自身实力有限,加之合作社担保能力限制,金融机构依然存在畏贷或惜贷现象。且很多合作社没有固定资产,在向银行贷款时无抵押物,造成多数合作社无法从银行那得到金融支持。有些合作社甚至通过农户再投入,不断积累资金才得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经营。从溧水区农户收集到的问卷统计结果可见,有5%左右的农户表示从银行贷款获得资金扶持非常难,48%的农户认为一般,31%的农户认为融资着实难,仅有13%的农户认为较容易和3%左右的农户认为非常容易。
南通启东市的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最为突出。由于地方政府存在着许多问题使得合作社获得资金困难重重。政策扶持有限,行政推动乏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弱势群体”创办的“弱势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既需要强有力的行政推动,更需要公共财政的扶持。然而,省里每年只能分配到启东1至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项目,每个项目支持也仅限15到20万元。而且启东政府对合作社组织扶持力度也不够。合作社的贷款问题已成为全国各地合作社发展中的突出难题,银行对于合作社贷款要求并没有因为合作社的发展章程而降低,这使得没有固定资产的合作社以及农户贷款十分困难。走访中,许多农户提到资金问题的时候都会感慨:“希望政府给我们多一些帮助。”由此可见,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强国家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扶持和引导迫在眉睫。
2.2 政府登记管理混乱 监督存在漏洞 党的十六大以来,合作社这一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势头良好。但我国合作社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2007年开始施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也不完善。伴随市场经济规范化程度的提高,合作社合法“身份”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合作社发展的瓶颈。
例如,在溧水区,由于登记、管理非同一部门,造成登记和管理环节出现脱轨现象;尤其在城区和近郊等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合作社,没有有关部门认可的“身份”,很难融入市场竞争的舞台,不利于发展壮大。合作社以户为组,在工商机关进行登记注册时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不处罚。从工商机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管角度看,“四不”规定直接造成合作社成员出资的真实性无法确认和核实,使工商机关无法准确知晓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状况,导致相关部门不能及时规范和监管,给合作社健康发展埋下了很多安全隐患,也给“空壳合作社”创造可乘之机。如由于市场准入门槛过低,日常监管政策宽松,有些只领取法律营业执照,而不营业的合作社只是套取国家的优惠政策,取得国家重大项目资金或是为了取得融资和贷款等方面的支持。这都反映出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监督机制存在的漏洞,如果不紧急治理这些隐患,合作社就难以发展壮大。
2.3 合作社发展不规范 管理水平较低 在南通启东吕四港镇,合作社存在内部结构松散的情况,合力尚未形成。许多合作组织有名无实、有章不循,成员会议、理事会会议基本不开,技术培训等活动更是难觅踪影。且松散型的多、紧密型的少。相当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合力不强,品种、生产、技术等七个统一无法做到。吕四港镇每年召开社员大会的次数偏低,一般集中在五次以内,造成合作社社员之间缺少沟通,相互间不熟悉,甚至阻碍社员借助社员大会进行专业技术交流,也不利于农户间建立良好的团结合作关系。对于规模庞大的合作社,散户之多而又缺乏公共交流平台,导致农户间相互认识、相互学习受到限制。
溧阳市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合作社对组建的目的、合作社要发挥的作用还不甚了解。少许合作社内部的组织机构还不健全,不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等管理机构。但在溧水调研中,我们发现虽然大多数合作社都成立理事会、监事会,但很多都只是流于形式,在日常管理中不能有效发挥实际作用,基本上理事长掌权,内部制度执行有欠缺,导致运作和管理的随意性大。基层民主管理体系的不完善,直接影响着农民民主权利的有效发挥,导致农民的意愿和心声只能沉没大海。
不仅如此,二次分配也或多或少存在问题。据调查,一些合作社与成员只是产品买卖或订单关系,没有实行盈余返还,或没有按法定比例进行盈余分配,缺乏监督机制。还有一些合作社成员间没有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往往有利则合,无利则散。
2.4 发展经营规模偏小 恶性竞争严重 国家工商总局官方数据显示,至2012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有68.9万户,数量之多、速度之快已超出预期。但合作社发展良莠不齐,发展经营规模普遍偏小,一地经营同类产品的状况普遍,尤其是存在自产自销地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品牌支撑,市场竞争力弱。在连云港赣榆县走访时发现,同一乡镇经营同类农产品的同行或农户中,5家以内占的比重是4%,5-10家占的比重是5%,10-20家占的比重是30%,20家以上占的比重为61%,由此可见,经营同类产品的同行农户比较多,在销售中会产生矛盾,而影响的因素主要有产品差异、产品成本、产品价格、产品市场价格等等。各家争先,容易形成恶性竞争。
2.5 文化素质普遍较低 集体意识不强 调研告诉我们,要真正实现农民增收致富,不提高农民素质,不加大科教的投入力度,缺乏与发展现代农业相匹配的新型高素质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大好局面就有可能萎缩下去。在实践小组的调查走访中我们发现,高素质、有文化、懂科学、善于经营管理的农民屈指可数,各个合作社面临着一个普遍问题:社员文化素质不高。 以连云港赣榆县为例,合作社里的农户大多数为60、70年代出生人,由于社会环境以及家庭经济条件有限,缺乏良好的教育,大抵都在初中便辍学回家务农。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小学及以下学历的占33%,初中教育程度的占48%,高中(中专)教育程度的占12%,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少之又少,仅占7%。而溧水区各村农民的文化程度也大抵相同,有15%左右的是小学及以下的学历,有38%左右的是初中毕业,32%是高中(中专)毕业,仅有15%是大专及以上学历。由于农民知识水平有限,所以农民通常只注重眼前利益,同甘却不能共苦。换言之,一些农民合作意识、自律意识、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较弱,市场行情好时,单方面撕毁合同,自行销售农产品。农民通常只考虑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不能全心全意信任合作社,反映出合作社并未深入人心,许多农民对合作社不了解,缺乏准确而深刻的认识,这说明一些政府部门宣传普及教育不到位,使得农户对发展合作社认识滞后,而这严重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外转移,“空心村”现象日益严重,务农劳动力老龄化,农业兼业化、副业化现象越来越普遍,“谁来种地”成了个头疼的问题。当前由村官领办,大学生参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屈指可数,指导农户科学用药、科学采摘的农机专业人才也很匮乏,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远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3 江苏省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
3.1 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完善各种配套措施 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要建立健全合作社建设的支持保障体系,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提供启动资金、设立风险储备金和财政贴息等多种形式,支持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组织化程度不高、但农户经济实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联合担保或社员互保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农户进行信贷支持;对于其余规模较小、组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直接对社员农户进行信贷支持,以解决合作社贷款难问题。各级财政可设立专项资金,对那些服务成员好、经营效益好、利益分配好、民主管理好、示范带动好的“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给予财政奖励,从而激发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要进一步明确国家涉农项目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倾斜,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再者,必须狠抓中央明确颁布的政策文件,推动落实到实处,真正给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保障。
3.2 建立健全部门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根据各自特点和技术装备优势,加强技术、资金、物资等项的扶持力度,共同搭建全社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和扶持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行政部门应充分发挥其市场主体准入,严格查处“空壳合作社”等不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且对为骗取或套用国家扶持资金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严厉打击,查处并追究合作社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唯有规范合作社建设,才能向组织制度规范化、服务领域扩大化、自身发展规模化、生产经营产业化发展。
3.3 加强合作社规范建设,持续促进健康发展 强化规范性建设,重点是抓民主决策程序、财产关系和分配关系。要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提高农民民主管理水平。一是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和制度。依据2007年国家农业部正式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规范的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以及会计账簿、成员账户、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等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对由企业引领创办的合作社,要理清合作社财产和企业财产,单独设立账目,规范会计核算。引导合作社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三是规范专业合作社运行制度。强化内部运作规范,严格按照内部建立的章程和制度办事。进一步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增强社员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四是搭建社员沟通交流平台。通过定时开展社员大会或者举行农产品产销会,给广大农户提供交流技术联络感情的桥梁,在合作中谋求共同发展。
3.4 积极实施品牌战略,拓展多种服务渠道 政府要鼓励和引导同产业间或同类产品进行整合,实现横向联合或是产业链上的纵向联合,推动合作社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自主注册商标,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组织、指导合作社成员进行标准化生产,用严格的管理制度控制生产的各个环节,从流程上确保合作社生产的产品是实实在在无公害的有机绿色产品,从而让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舒心。要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城市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拓宽农产品流通领域,稳定市场菜价,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增加农民收入。以“农超对接”、“农餐对接”、“农校对接”、“农邮对接”为服务体系的销售模式,解决蔬菜销售难题,让农民受益良多。
3.5 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加快新型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历史使命,农民文化程度低,必然阻碍了新农村的建设。要推进农业现代化,首当其冲就是要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高素质农民。因此,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文化教育建设资金投入比例,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农民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如村委、县政府利用村镇专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利用报纸、电视播放宣传片普及科学知识、定期开展知识讲座等,扩大社会影响,使农民深刻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重要意义。以村集体为单位,政府应认真组织对每个村、乡镇的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专业大户、龙头企业代表、农户代表进行阶梯式培训,聘请专家讲课和提供专家现场指导,帮助其及时了解现代农业发展趋势,了解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政策法规、合作方式、财务管理、信贷与投资等知识,让农户主动参与发展和壮大专业合作社。而现今大学生群体日益庞大,作为国家建设的后备军,更应该积极投入到民生事业中。政府应比照“村官”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践锻炼,或通过参与、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创业、就业,给予大学生施展才能和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同时,政府和各乡镇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成功事例及示范社带头人先进事迹的总结和经验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农民也要认识到自身的知识文化的不足,努力提高自己的知识文化水平和科学素养,立足长远,把握机遇,支持和信任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专业合作社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是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主题。实践证明,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是一条正道坦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与发展使农业农村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迎来了又一个黄金期,虽然合作社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融资难、发展不规范、配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比比皆是,但我坚信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带领下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农村改革发展会再创新辉煌!
参考文献
[1] 2012年、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
[2]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
[3] 应瑞瑶:江苏省苏北地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运作机制与发展对策.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4] 柴效武,叶益东: 《“农业合作社+农户”——农村制度变迁过程中组织模式的抉择》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5] 齐林:专业合作社的治理结构对农业产业化的影响 《人民论坛》2012年12月总387期
[6] 王雅卉,谢元态,谢奇超:试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共生机理构建《农村金融研究》2012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