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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金融制度是农村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尤为重要,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
关键词:农村金融 发展 分析
中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范畴,其中,前者包括国家对农村资金流动的引导、农村融资媒介的创新和发展等;后者指当前所进行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反思农村金融改革的文献不胜枚举,然而,对农村金融发展状况作一全景式的展示,进行系统的概括和分析的文献目前尚不多见。本文旨在对农村金融发展状况作一个透彻的了解,以期对农村金融改革的绩效作出准确的评价。本文的工作是,依照现代金融发展理论所提供的一套比较完善的指标体系,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进行衡量。首先从宏观层面来展示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其次进一步从微观层面来进行分析。无论在宏微层面上状况如何,农村金融发展的关键在于金融体系是否能够发挥正常的功能,因此,本文展示了农村金融体系的金融功能发挥状况。
1、金融工具的相对规模:货币化程度与金融相关率
金融结构是指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之和在分析金融工具时,需要注意的是,尽管金融工具绝对规模的增长也反映了金融深化或金融发展的状况,但分析金融工具相对于经济总量的规模即相对规模则更有意义。这是因为相对规模往往体现了金融和经济的匹配状况。金融工具相对规模指标主要是货币化程度和金融相关率。由于金融发展首先是货币化程度的加深,并且经济货币化是金融深化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因此,金融发展的第一个也是基础性的衡量指标应该是货币化程度。根据货币的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贮藏手段三种职能,农村经济货币化应该表现为:在农村居民的收支形态中,货币化收支占总收支的比重状况。
货币化比率虽然是衡量金融发展水平的良好指标,但也不能忽视其存在一些缺陷。例如,较高的M2/GDP也许意味着:金融市场不发达导致信用集中于银行;银行金融工具单一,从而所创造的货币供应量较多;银行不良资产率较高且不能得到及时的冲消;当经济不景气时,公众形成悲观预期导致对货币需求的谨慎动机增强,从而货币需求增强,货币流通速度下降。在利用货币化比率或者金融相关率来衡量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时,我们要对所得出的结论持谨慎的态度。
2、金融机构状况:盈利水平、风险与抗风险能力
各种金融机构种类的增多是金融发展的一个表现,不过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基本上囿于三类: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与农业发展银行。由于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一方面反映出金融体系自身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关系到金融机构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能力。因此,我们主要关注这三类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即盈利水平、风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1)盈利水平。农村信用社以前历年亏损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一是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如指令性贷款支持乡镇企业等;二是体制改革,如农业银行和信用社脱钩时遗留给信用社的呆账、农村合作基金会并入信用社时带来的损失等;三是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不善。
(2)风险水平。考察金融机构风险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不良贷款率。按照不良贷款“一逾两呆”的统计口径,近年来由于各地农村信用社普遍加大了贷款清收力度,促使从2005年以来,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呈递减趋势。不良贷款率的递减趋势较不良贷款余额的递减趋势更明显,这实际上表明,贷款总额的增加对不良贷款率起到了很强的稀释作用。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与其亏损的形成原因相同。
(3)抗风险能力。考察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资本充足率。2004年以来,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在“央行票据置换资本充足率标准”的作用下超常增长,但其稳定性受到置疑。但仅按《巴塞尔协议》或许会低估我国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这是因为该协议把国家声誉、核心存款剔除于核心资本之外,而在我国,由于存在国家对存款安全性的无限担保,故国家声誉完全可作为一种核心资本;另外,在我国,大量忠实而低成本的居民储蓄存款符合核心存款的定义,并且也一直充当着银行系统的核心资本。不过从长远来看,基于国家声誉和大量忠实而低成本的居民储蓄存款上的抗风险能力,由于银行系统道德风险的催化,最终会使得银行系统的风险水平增大。
3、金融市场结构:集中度和进入壁垒
在分析金融结构中的金融机构时,戈德史密斯(1969)指出,金融机构的市场集中程度能够反映出金融发展水平。一方面,高度垄断的金融市场牺牲了竞争的效率;另一方面,原子型的市场结构又不能带来规模经济。农村信贷市场属于极高寡占型,而农村信用社处于垄断地位。垄断一般可划分为行政垄断、自然垄断和市场垄断三种。农村信用社的垄断性质较为复杂,它既是国家的一种制度性安排,是一种行政性垄断;同时,农村信用社的垄断还具有自然垄断的部分特征,它处于农村金融最基层,网点众多,这些都赋予了它得天独厚的垄断条件;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的垄断又是市场行为的结果,可称之为市场垄断,只不过这种市场行为与其他行业的市场垄断行为截然相反,它不是在市场竞争中击败对手而赢得的垄断,不是机构博弈后的“战利品”,而是商业银行主动撤离后的“遗弃物”。农村金融市场的集中度也与其进入壁垒直接相关。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具有四个特点:其一,农村货币化程度加深,同时,农村货币化程度区域差异明显,东、中、西部农村地区的货币化程度呈梯度分布;其二,金融机构财务状况不佳;其三,农村信贷市场已属于极高寡占型,而农村信用社处于垄断地位;其四,金融的储蓄运用的中介功能微弱,并且正规金融体系在中介功能上正逐渐被非正规金融所替代,而在农村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这种替代更加明显。农业、农民、农村问题即所谓的“三农”问题,从根本上影响着中国的社会与经济稳定发展及其现代化进程。解决资源配置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农村金融制度是农村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尤为重要。然而,根据本文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所作出的分析,毫无疑问,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
关键词:农村金融 发展 分析
中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范畴,其中,前者包括国家对农村资金流动的引导、农村融资媒介的创新和发展等;后者指当前所进行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反思农村金融改革的文献不胜枚举,然而,对农村金融发展状况作一全景式的展示,进行系统的概括和分析的文献目前尚不多见。本文旨在对农村金融发展状况作一个透彻的了解,以期对农村金融改革的绩效作出准确的评价。本文的工作是,依照现代金融发展理论所提供的一套比较完善的指标体系,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进行衡量。首先从宏观层面来展示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其次进一步从微观层面来进行分析。无论在宏微层面上状况如何,农村金融发展的关键在于金融体系是否能够发挥正常的功能,因此,本文展示了农村金融体系的金融功能发挥状况。
1、金融工具的相对规模:货币化程度与金融相关率
金融结构是指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之和在分析金融工具时,需要注意的是,尽管金融工具绝对规模的增长也反映了金融深化或金融发展的状况,但分析金融工具相对于经济总量的规模即相对规模则更有意义。这是因为相对规模往往体现了金融和经济的匹配状况。金融工具相对规模指标主要是货币化程度和金融相关率。由于金融发展首先是货币化程度的加深,并且经济货币化是金融深化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因此,金融发展的第一个也是基础性的衡量指标应该是货币化程度。根据货币的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贮藏手段三种职能,农村经济货币化应该表现为:在农村居民的收支形态中,货币化收支占总收支的比重状况。
货币化比率虽然是衡量金融发展水平的良好指标,但也不能忽视其存在一些缺陷。例如,较高的M2/GDP也许意味着:金融市场不发达导致信用集中于银行;银行金融工具单一,从而所创造的货币供应量较多;银行不良资产率较高且不能得到及时的冲消;当经济不景气时,公众形成悲观预期导致对货币需求的谨慎动机增强,从而货币需求增强,货币流通速度下降。在利用货币化比率或者金融相关率来衡量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时,我们要对所得出的结论持谨慎的态度。
2、金融机构状况:盈利水平、风险与抗风险能力
各种金融机构种类的增多是金融发展的一个表现,不过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基本上囿于三类: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与农业发展银行。由于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一方面反映出金融体系自身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关系到金融机构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能力。因此,我们主要关注这三类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即盈利水平、风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1)盈利水平。农村信用社以前历年亏损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一是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如指令性贷款支持乡镇企业等;二是体制改革,如农业银行和信用社脱钩时遗留给信用社的呆账、农村合作基金会并入信用社时带来的损失等;三是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不善。
(2)风险水平。考察金融机构风险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不良贷款率。按照不良贷款“一逾两呆”的统计口径,近年来由于各地农村信用社普遍加大了贷款清收力度,促使从2005年以来,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呈递减趋势。不良贷款率的递减趋势较不良贷款余额的递减趋势更明显,这实际上表明,贷款总额的增加对不良贷款率起到了很强的稀释作用。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与其亏损的形成原因相同。
(3)抗风险能力。考察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资本充足率。2004年以来,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在“央行票据置换资本充足率标准”的作用下超常增长,但其稳定性受到置疑。但仅按《巴塞尔协议》或许会低估我国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这是因为该协议把国家声誉、核心存款剔除于核心资本之外,而在我国,由于存在国家对存款安全性的无限担保,故国家声誉完全可作为一种核心资本;另外,在我国,大量忠实而低成本的居民储蓄存款符合核心存款的定义,并且也一直充当着银行系统的核心资本。不过从长远来看,基于国家声誉和大量忠实而低成本的居民储蓄存款上的抗风险能力,由于银行系统道德风险的催化,最终会使得银行系统的风险水平增大。
3、金融市场结构:集中度和进入壁垒
在分析金融结构中的金融机构时,戈德史密斯(1969)指出,金融机构的市场集中程度能够反映出金融发展水平。一方面,高度垄断的金融市场牺牲了竞争的效率;另一方面,原子型的市场结构又不能带来规模经济。农村信贷市场属于极高寡占型,而农村信用社处于垄断地位。垄断一般可划分为行政垄断、自然垄断和市场垄断三种。农村信用社的垄断性质较为复杂,它既是国家的一种制度性安排,是一种行政性垄断;同时,农村信用社的垄断还具有自然垄断的部分特征,它处于农村金融最基层,网点众多,这些都赋予了它得天独厚的垄断条件;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的垄断又是市场行为的结果,可称之为市场垄断,只不过这种市场行为与其他行业的市场垄断行为截然相反,它不是在市场竞争中击败对手而赢得的垄断,不是机构博弈后的“战利品”,而是商业银行主动撤离后的“遗弃物”。农村金融市场的集中度也与其进入壁垒直接相关。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具有四个特点:其一,农村货币化程度加深,同时,农村货币化程度区域差异明显,东、中、西部农村地区的货币化程度呈梯度分布;其二,金融机构财务状况不佳;其三,农村信贷市场已属于极高寡占型,而农村信用社处于垄断地位;其四,金融的储蓄运用的中介功能微弱,并且正规金融体系在中介功能上正逐渐被非正规金融所替代,而在农村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这种替代更加明显。农业、农民、农村问题即所谓的“三农”问题,从根本上影响着中国的社会与经济稳定发展及其现代化进程。解决资源配置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农村金融制度是农村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尤为重要。然而,根据本文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所作出的分析,毫无疑问,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