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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子怡无端陷入“诈捐门”,
王石被嘲小气,挣得诨号“王十”;
李宇春借“玉米”成立基金,
李亚鹏、王菲嫣然天使基金高朋满座,
同做慈善,为何结果迥异?
显然,做慈善也是有门道的。
所谓行善亦有道,
一诚,二做,三透明,
善生一,一带二,二传三,三生有幸,
如此路径才能全民慈善。
放下成见,立地行善,不惧质疑,胸怀坦荡,
《风尚周报》列出8条“游戏规则”,
短小、精悍、简单、易懂,
以备那些有意慈善事业的人三阅而后行。
1.钱多了没用
你有没有感觉到自己有点……蠢?你有没有感觉到自己穷得只剩下钱了?你本来希望在朋友们面前谈论起欧盟宪法、星际冲撞来头头是道,没想到其实人家都是为了你请客吃饭才大驾光临?
盖茨说得肯定没错,“当你有了1亿美元的时候,你就明白钱不过是一种符号,简直毫无意义。”钱多了真的没用,人活着只需要两只脚站立的地方,死了就剩下个墓碑。
最好是活得心安理得,钱刚刚好够花,做人挺有同情心。
巴菲特也怕儿子睡死在他留下来的金子堆里,向盖茨夫妇慈善基金会捐出310亿美元,此外他还将给其他慈善基金会捐60亿美元。
这绝对不是个别现象。据媒体报道,英特尔的创办人,还有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公司创办人华顿家族等,每年都有数亿美元的捐款。石油大亨洛克菲勒的慈善基金会至今都在发挥重要的作用。
世界日报评论说:“慷慨捐献,是美国亿万富翁的一种不成文传统,一种成功企业家必备的素质,一种有钱人得到社会认同的标准,一种具有终极诱惑力的精神风范。”
闭起眼睛不看周围,执著于自己享受的富人,那叫为富不仁。
2.信守承诺,警惕被“潜”
都说章子怡是被人“黑”了,理由很简单:“诈捐”不是慈善潜规则吗?章子怡又不是发明人!
也对,在她之前就有师傅余秋雨啊,地震之后宣布向灾区捐款20万元,时隔一年之后却未见捐款证据,被人冠以“诈捐作家”、“文化首骗”之名。
1998 年,中国南方发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全国众多企业慷慨捐助,承诺6亿元募捐款,最终有一半没到位。2008年的南方雪灾,外界承诺向湖北省捐款1.06亿元,实际到账为7383万元。湖南湘潭市一些企业在抗冰赈灾晚会上承诺捐赠1845.8万元,但事后却有800多万元没有到位。
“诺而不捐”或“诺而少捐”。可不已成为慈善界的一种“潜规则”?大家在公开场合高调承诺捐赠,事后却因种种理由食言。这种口惠而实不至的 “捐赠秀”上演,不仅让政府部门、慈善机构和相关企业、公众感到尴尬,更伤害了慈善事业本身。
各位看官,有没有觉得,这样的“潜规则”比明星跟导演上床更恶劣?虽说没有法律约束,但来自道德层面和公众评价的言论一样能够压死人。
郑渊洁博客晒捐款收据时提醒公众人物:“倘若你承诺捐款后没有兑现,现在赶紧补捐。否则,身败名裂。”
纸包不住火,想要“潜规则”,慈善的美誉很容易转变为身份的“板砖”。
当然,学习周迅耍耍善良的小心计更好。网友爆料周迅的汶川捐款只是300元,在红十字总会上显示,2008年5月13日和5月21日,周迅分别捐款10万元和20万元,比较周迅此前对外宣称的捐款数额是10万元,可以说是“超额”捐款。
3.爆发力强,还要持久
应急状态下的爆发力是应该的,但为了生活幸福而保持的持久力也少不得——男人尤其得时刻记得。
别误会,我们说的还是慈善捐款。
我国的慈善募捐与国外相比,依然停留在临时应急阶段。灾害发生了,各种组织就纷纷冒了出来,没有一个章法。捐多捐少,有时竟成了身份与地位的象征。严重缺乏常态下的规范捐款活动。
维护整个社会的慈善活动可持续发展,所谓中产的社会中坚阶层除了关注自己的每日三餐,最好也保持长久的社会热情和积极性,经常化、制度化的慈善捐款行动必不可少。
灾难发生的时候出力是应该的,更值得提倡的是设立一个相对长期的规划。比如大家可以像谢霆锋、韩红一样十几年如一日持续助养贫困儿童;也可以每个月固定地提取一定数量的银子打入相关慈善基金账户,这也是最简单的操作形式,这些机构会因为你的长期支持而能够长期关注弱势群体。
这方面的表率有:阳光文化基金会开展“关爱孤儿行动”,在全国妇联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设立“汶川大地震孤残儿童救助专项基金”,以协助相关部门安排灾区孤儿现阶段的基本生活、灾后的心理辅导和长期抚养教育工作。
地震后,嫣然天使基金划拨500万专项资金用于救助孩子的手术上,已经治疗了23个孩子。需要治疗的孩子在当地红十字会报名,然后由红十字会选出,送到北京,在嫣然定点医院治疗。
关于持久力,那句老话可以证明: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容易,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
4.实名捐款,保护可能被伤害的自己
《武林外传》中,吕秀才因为缺少经验糊里糊涂将自己的地契卖了出去——带给我们的经验之一是,面对不健全的社会体系,有的时候你以为自己问心无愧还不够。
实名捐款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防止受伤害。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强调“索要并保存捐款的实名发票很重要,这是作为保障自己的权益必须做到的。”
2005年以后在中国红基会的每一笔捐款到账后,都可在红基会官网上查询。不过前提条件是:一,捐款时要留下必要的个人信息,如准确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二,这些个人信息要清晰到足以辨认。红基会在收到大家的款项后,一般会根据其留下的地址,确认其数额,并开具票据,但是很多捐款人或者匿名捐款,或者联系方式不留,这就使得捐款的唯一凭证拿不到。
那种做好事不留名的旧观念不利于监督慈善机构,也不利于保障自己的权益。
无论你懂还是不懂,存心低调还是糊里糊涂,防人之心不可无。
5.学习资本主义社会,合理避税
慈善捐款本来是不求回报的爱心奉献,但是捐款抵税是国家对这种行为的支持和认可。
说大一点,这是一种国际惯例,以捐款可以抵税的办法来筹集重建资金,是一种进步的举措,是鼓励纳税人捐赠的政策。
说白一点,吃亏就是占便宜,你好我好大家好。对纳税者来说,强化了一种社会责任感,不增加自己的经济负担还做了善事,支援了灾区,对己对国都是有利的。
说俗一点,对国家来说只是把税收的一部分直接划拨到捐献里了。
以个税为例,一个月收入3000元的工薪人士,按个人所得税申报办法,1600元为起征点,他每个月应纳税额为115元;如果他当月捐了 1000元,则应纳税额为20元,即办理了捐款抵税后,就可少交95元。
但这一前提是捐款不能盲目,只有向有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捐赠,才能获得由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受捐赠现金收据”或“接受捐赠物资专用收据”,这种收据才是税务部门确定扣税的依据,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出具的收据不能作为扣税依据。
假如你向无家可归者捐款,这项捐款不能抵税,向政治活动捐款也是不可以的。
6.捐款有个重点和方向
面对各种各样的慈善基金,选择哪个来捐款,也是一门学问。眉毛胡子一把抓,随随便便乱撒钱,很容易造成赵本山的“捐款”小品说的那样,自己把自己给捐糊涂,甚至捐成“诈捐”了。
慈善机构建议大家参与某项基金捐款前最好了解清楚该基金的资质,从主管部门、机构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且,最好有个持之以恒的捐款对象,尽自己的绵绵之力支援。
针对章子怡诈捐事件之后,网上又爆出陈坤、那英、李冰冰、范冰冰、周迅等明星的所谓承诺捐款和实际捐款不符的事件,实际情况是,很多明星捐款到多家基金会,在一家网站查询到的捐款信息,并不能体现其全部捐款。比如有些人混淆了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名字,导致一些捐款人查询不出结果。
捐款人填写信息不详细、或填写字迹不清等原因导致工作人员无法辨识,也会造成信息丢失。这一部分无法确定姓名的捐款,红基会全部使用“好心人”来代替。捐赠时提供了个人完整信息的捐款人都会收到红基会开具的捐款收据,以证明款项到账。
同时,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除非捐方在捐助时有“谢绝公布姓名及捐款金额”的特殊说明,否则公布姓名不存在泄露他人隐私的问题。“捐款是一种公众行为,是透明的东西。”如捐方需查询具体情况,可以向红基会财务说明捐款时间、捐款渠道等详细信息,由财务查询捐款是否到账。
7.保持监督和追踪
对于自己捐出的每一笔钱,都进行“苛刻”的监督和追踪,这不是吹毛求疵,而是对自己的爱心负责,对社会公众利益负责。
慈善机构建议慈善名流在参与某项基金捐款前最好了解清楚该基金的资质,从主管部门、机构等方面做出判断。如果捐助的数额较大,应该要签订契约,这样可以监督这笔钱是否到了你想要捐助的地区,是否用在了相关捐助对象身上,如果没有的话,捐助者可以起诉。
在美国的慈善机构工作过的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儿童社会救助工作委员会创始人张雯给出了更详细指导:“参与某一慈善基金之前应该问这些问题:这个项目是什么目的,什么时候结束,要什么人参与,救多少人,报告什么时候公布,这些都要问清楚,在这些了解的过程里,你就慢慢了解到这个基金的大致状况了。”
多听,多了解,刨根问底是捐款人的责任。
台湾民众在汶川捐款的同时,也发挥了民主社会的优势,不断“敲打”台湾政府和各大慈善团体,要将善款落实到四川灾区。在媒体和民众的关注和敦促下,“台湾经验”经由三个渠道——分别代表官方、半官方和民间的力量,透过每一分钱、每一个人,一点点流进大陆。而三种不同形态的“慈善”,恰好互为映衬,成为在慈善事业方面后发达地区的参照。
“诈捐”风波中,如果绝大多数明星在捐款时并没有玩猫腻,那么如何在今后避免蒙受这种“冤屈”就变得很重要。
8.明明白白开发票
比如,周迅就是个聪明人,近几年她的慈善捐款都是委托华谊经纪公司办理,公司保存有全部的捐款底单及收款机构回执。这些捐款既包括针对地震、海啸等公众关注度高的灾难捐款,也包括几乎不为人所知的,周迅自己长期坚持的对服刑人员子女学校、贫困地区学校、医疗机构等项目和对约十名学生的长年定向捐助。
基于这些长久自觉的捐赠事实,周迅有资格站出来说,索要发票是纳税人的权利。
冯小刚也是。3月22日,张国立夫妇、冯小刚夫妇、陈道明夫妇、林建岳、毛剑锋联合发起捐款倡议,并各自通过中国红十字会“送水”项目向旱灾地区捐款20万元人民币,共100万元。五名牵头人已发倡议书及捐款发票以示郑重。
做得漂亮。
当然了,肯定有人认为他们不过是作秀——这样的秀,作作又何妨?毕竟现在的公信度太低了,说假话造假物假情假意骗人的大有人在。
鉴于“诈捐”这样的潜规则,清清楚楚捐款,明明白白开发票是避免“落得一身骚”的最简单方法。
9.捐到贴着名牌LOGO的机构去
便利店里常常有个专门投零钱的捐款箱,正面贴着一颗心,背面写着一个爱字,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
“它捐给谁啊?”
“肯定捐给有困难的人啊。”
“哪个组织啊?”
“自发组织的。”
这种捐款箱,各位,你们还去投零钱的话,无异于往小偷手里塞钱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所有募捐箱必须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审批方可设立,民政部门派专人对所募资金进行监管;没有经过审批私设募捐箱的行为都属于非法行为。
就跟打击盗版,支持知识产权和品牌利润的道理是一样的,慈善捐款应该做,但一定不能助长盗版之风。支持品牌,支持正规注册机构人人有责。
毫不留意捐款机构便随意进行慈善捐款的行为,属于帮凶。
如果大家对街头的募捐箱慢慢丧失了信心,熟视无睹,那实际上它影响的是大家的慈善行为,实际上是影响慈善事业的发展,让大家不再互相信赖。
壹基金作为目前做得比较成熟的非公募基金组织,他们有着严格的管理。管理者周惟彦说:“我们有三个控制方法,一个是由德勤、毕马威这样的事务所来审,必须要审拿到我们资助金的人的财务;第二,我们专门有一套班子,去项目上查,他们有丰富的经验;还有最后一个杀手锏——媒体。对公众公开,请媒体定期跟着我们参观、回访。在整个过程中媒体都会参与,告诉大家钱是怎么花的。”
国家级慈善机构简介
中华慈善总会
成立于1994年,由中国政府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目前在全国拥有260多个会员单位。截至目前,中华慈善总会直接募集慈善款物共折合人民币 40多亿元,数以千万计的困难人群得到了不同形式的救助。中华慈善总会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聘请了国际知名的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审计,重大募捐活动接受国家审计署的审计,并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
成立于1994年4月23日,是在中央统战部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积极推动和倡导下,由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以及港澳台和海外工商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民间社会团体。光彩事业以造血为理念,以项目投资为主要形式,先后实施了农业产业化扶贫、生态建设扶贫、资源开发扶贫、医药卫生扶贫、智力开发扶贫、移民安居扶贫、招工就业扶贫、建设市场扶贫、公益捐款扶贫和国际援助扶贫等多项扶贫工程,不仅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也得到了受助地区群众的赞誉,还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简称为“中国青基会”,属全国性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是中国以及许可中国青基会募捐的国家和地区。其使命为:通过资助服务、利益表达和社会倡导,帮助青少年提高能力,改善青少年成长环境,倡导“社会责任、创造进取、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价值观。其发起实施的“希望工程”是我国社会参与最广泛、最富影响的民间公益事业。
中国红十字总会
始建于1904年,建会后一直从事救护伤兵、救助难民和赈济灾民活动,并积极参加人道主义救援活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也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
爱德基金会
成立于1985年,是一个由中国基督徒发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民间团体,致力于促进我国的医疗卫生、教育、社会福利和农村发展工作。优先考虑发展直接改善人民生活的项目,帮助缺医少药、教育的落后穷困地区开展脱贫工作,促进生态保护。在我国,基督徒的人数大约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一,应该说,爱德基金会为中国基督徒参与社会服务提供了一种新形式。
中国扶贫基金
1989年成立,已成为当前内地扶贫领域规模最大的公益组织,累计募集资金和物资近20亿元人民币,帮助400万贫困群众受益。目前已逐渐形成六大援助型品牌项目。同时,中国扶贫基金会也积极开展以动员社会力量、推动全民扶贫、倡导贫富和谐为愿景的“365天天扶贫宣传项目”等倡导型品牌项目。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成立于1997年5月26日。是为了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司法公正、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接受国(境)内外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并进行管理运作而成立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非营利法人。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成立于1993年4月,是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环境保护事业的基金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捐赠者和公众监督。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人类”的原则广泛筹集资金,将之用于奖励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资助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活动和项目,促进中外环境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向前发展。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简称中国红基会,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管、经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其宗旨是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于改善人的生存与发展境况,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促进世界和平与社会进步。2008年,中国红基会被民政部授予“5A级基金会”。
王石被嘲小气,挣得诨号“王十”;
李宇春借“玉米”成立基金,
李亚鹏、王菲嫣然天使基金高朋满座,
同做慈善,为何结果迥异?
显然,做慈善也是有门道的。
所谓行善亦有道,
一诚,二做,三透明,
善生一,一带二,二传三,三生有幸,
如此路径才能全民慈善。
放下成见,立地行善,不惧质疑,胸怀坦荡,
《风尚周报》列出8条“游戏规则”,
短小、精悍、简单、易懂,
以备那些有意慈善事业的人三阅而后行。
1.钱多了没用
你有没有感觉到自己有点……蠢?你有没有感觉到自己穷得只剩下钱了?你本来希望在朋友们面前谈论起欧盟宪法、星际冲撞来头头是道,没想到其实人家都是为了你请客吃饭才大驾光临?
盖茨说得肯定没错,“当你有了1亿美元的时候,你就明白钱不过是一种符号,简直毫无意义。”钱多了真的没用,人活着只需要两只脚站立的地方,死了就剩下个墓碑。
最好是活得心安理得,钱刚刚好够花,做人挺有同情心。
巴菲特也怕儿子睡死在他留下来的金子堆里,向盖茨夫妇慈善基金会捐出310亿美元,此外他还将给其他慈善基金会捐60亿美元。
这绝对不是个别现象。据媒体报道,英特尔的创办人,还有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公司创办人华顿家族等,每年都有数亿美元的捐款。石油大亨洛克菲勒的慈善基金会至今都在发挥重要的作用。
世界日报评论说:“慷慨捐献,是美国亿万富翁的一种不成文传统,一种成功企业家必备的素质,一种有钱人得到社会认同的标准,一种具有终极诱惑力的精神风范。”
闭起眼睛不看周围,执著于自己享受的富人,那叫为富不仁。
2.信守承诺,警惕被“潜”
都说章子怡是被人“黑”了,理由很简单:“诈捐”不是慈善潜规则吗?章子怡又不是发明人!
也对,在她之前就有师傅余秋雨啊,地震之后宣布向灾区捐款20万元,时隔一年之后却未见捐款证据,被人冠以“诈捐作家”、“文化首骗”之名。
1998 年,中国南方发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全国众多企业慷慨捐助,承诺6亿元募捐款,最终有一半没到位。2008年的南方雪灾,外界承诺向湖北省捐款1.06亿元,实际到账为7383万元。湖南湘潭市一些企业在抗冰赈灾晚会上承诺捐赠1845.8万元,但事后却有800多万元没有到位。
“诺而不捐”或“诺而少捐”。可不已成为慈善界的一种“潜规则”?大家在公开场合高调承诺捐赠,事后却因种种理由食言。这种口惠而实不至的 “捐赠秀”上演,不仅让政府部门、慈善机构和相关企业、公众感到尴尬,更伤害了慈善事业本身。
各位看官,有没有觉得,这样的“潜规则”比明星跟导演上床更恶劣?虽说没有法律约束,但来自道德层面和公众评价的言论一样能够压死人。
郑渊洁博客晒捐款收据时提醒公众人物:“倘若你承诺捐款后没有兑现,现在赶紧补捐。否则,身败名裂。”
纸包不住火,想要“潜规则”,慈善的美誉很容易转变为身份的“板砖”。
当然,学习周迅耍耍善良的小心计更好。网友爆料周迅的汶川捐款只是300元,在红十字总会上显示,2008年5月13日和5月21日,周迅分别捐款10万元和20万元,比较周迅此前对外宣称的捐款数额是10万元,可以说是“超额”捐款。
3.爆发力强,还要持久
应急状态下的爆发力是应该的,但为了生活幸福而保持的持久力也少不得——男人尤其得时刻记得。
别误会,我们说的还是慈善捐款。
我国的慈善募捐与国外相比,依然停留在临时应急阶段。灾害发生了,各种组织就纷纷冒了出来,没有一个章法。捐多捐少,有时竟成了身份与地位的象征。严重缺乏常态下的规范捐款活动。
维护整个社会的慈善活动可持续发展,所谓中产的社会中坚阶层除了关注自己的每日三餐,最好也保持长久的社会热情和积极性,经常化、制度化的慈善捐款行动必不可少。
灾难发生的时候出力是应该的,更值得提倡的是设立一个相对长期的规划。比如大家可以像谢霆锋、韩红一样十几年如一日持续助养贫困儿童;也可以每个月固定地提取一定数量的银子打入相关慈善基金账户,这也是最简单的操作形式,这些机构会因为你的长期支持而能够长期关注弱势群体。
这方面的表率有:阳光文化基金会开展“关爱孤儿行动”,在全国妇联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设立“汶川大地震孤残儿童救助专项基金”,以协助相关部门安排灾区孤儿现阶段的基本生活、灾后的心理辅导和长期抚养教育工作。
地震后,嫣然天使基金划拨500万专项资金用于救助孩子的手术上,已经治疗了23个孩子。需要治疗的孩子在当地红十字会报名,然后由红十字会选出,送到北京,在嫣然定点医院治疗。
关于持久力,那句老话可以证明: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容易,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
4.实名捐款,保护可能被伤害的自己
《武林外传》中,吕秀才因为缺少经验糊里糊涂将自己的地契卖了出去——带给我们的经验之一是,面对不健全的社会体系,有的时候你以为自己问心无愧还不够。
实名捐款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防止受伤害。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强调“索要并保存捐款的实名发票很重要,这是作为保障自己的权益必须做到的。”
2005年以后在中国红基会的每一笔捐款到账后,都可在红基会官网上查询。不过前提条件是:一,捐款时要留下必要的个人信息,如准确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二,这些个人信息要清晰到足以辨认。红基会在收到大家的款项后,一般会根据其留下的地址,确认其数额,并开具票据,但是很多捐款人或者匿名捐款,或者联系方式不留,这就使得捐款的唯一凭证拿不到。
那种做好事不留名的旧观念不利于监督慈善机构,也不利于保障自己的权益。
无论你懂还是不懂,存心低调还是糊里糊涂,防人之心不可无。
5.学习资本主义社会,合理避税
慈善捐款本来是不求回报的爱心奉献,但是捐款抵税是国家对这种行为的支持和认可。
说大一点,这是一种国际惯例,以捐款可以抵税的办法来筹集重建资金,是一种进步的举措,是鼓励纳税人捐赠的政策。
说白一点,吃亏就是占便宜,你好我好大家好。对纳税者来说,强化了一种社会责任感,不增加自己的经济负担还做了善事,支援了灾区,对己对国都是有利的。
说俗一点,对国家来说只是把税收的一部分直接划拨到捐献里了。
以个税为例,一个月收入3000元的工薪人士,按个人所得税申报办法,1600元为起征点,他每个月应纳税额为115元;如果他当月捐了 1000元,则应纳税额为20元,即办理了捐款抵税后,就可少交95元。
但这一前提是捐款不能盲目,只有向有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捐赠,才能获得由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受捐赠现金收据”或“接受捐赠物资专用收据”,这种收据才是税务部门确定扣税的依据,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出具的收据不能作为扣税依据。
假如你向无家可归者捐款,这项捐款不能抵税,向政治活动捐款也是不可以的。
6.捐款有个重点和方向
面对各种各样的慈善基金,选择哪个来捐款,也是一门学问。眉毛胡子一把抓,随随便便乱撒钱,很容易造成赵本山的“捐款”小品说的那样,自己把自己给捐糊涂,甚至捐成“诈捐”了。
慈善机构建议大家参与某项基金捐款前最好了解清楚该基金的资质,从主管部门、机构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且,最好有个持之以恒的捐款对象,尽自己的绵绵之力支援。
针对章子怡诈捐事件之后,网上又爆出陈坤、那英、李冰冰、范冰冰、周迅等明星的所谓承诺捐款和实际捐款不符的事件,实际情况是,很多明星捐款到多家基金会,在一家网站查询到的捐款信息,并不能体现其全部捐款。比如有些人混淆了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名字,导致一些捐款人查询不出结果。
捐款人填写信息不详细、或填写字迹不清等原因导致工作人员无法辨识,也会造成信息丢失。这一部分无法确定姓名的捐款,红基会全部使用“好心人”来代替。捐赠时提供了个人完整信息的捐款人都会收到红基会开具的捐款收据,以证明款项到账。
同时,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除非捐方在捐助时有“谢绝公布姓名及捐款金额”的特殊说明,否则公布姓名不存在泄露他人隐私的问题。“捐款是一种公众行为,是透明的东西。”如捐方需查询具体情况,可以向红基会财务说明捐款时间、捐款渠道等详细信息,由财务查询捐款是否到账。
7.保持监督和追踪
对于自己捐出的每一笔钱,都进行“苛刻”的监督和追踪,这不是吹毛求疵,而是对自己的爱心负责,对社会公众利益负责。
慈善机构建议慈善名流在参与某项基金捐款前最好了解清楚该基金的资质,从主管部门、机构等方面做出判断。如果捐助的数额较大,应该要签订契约,这样可以监督这笔钱是否到了你想要捐助的地区,是否用在了相关捐助对象身上,如果没有的话,捐助者可以起诉。
在美国的慈善机构工作过的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儿童社会救助工作委员会创始人张雯给出了更详细指导:“参与某一慈善基金之前应该问这些问题:这个项目是什么目的,什么时候结束,要什么人参与,救多少人,报告什么时候公布,这些都要问清楚,在这些了解的过程里,你就慢慢了解到这个基金的大致状况了。”
多听,多了解,刨根问底是捐款人的责任。
台湾民众在汶川捐款的同时,也发挥了民主社会的优势,不断“敲打”台湾政府和各大慈善团体,要将善款落实到四川灾区。在媒体和民众的关注和敦促下,“台湾经验”经由三个渠道——分别代表官方、半官方和民间的力量,透过每一分钱、每一个人,一点点流进大陆。而三种不同形态的“慈善”,恰好互为映衬,成为在慈善事业方面后发达地区的参照。
“诈捐”风波中,如果绝大多数明星在捐款时并没有玩猫腻,那么如何在今后避免蒙受这种“冤屈”就变得很重要。
8.明明白白开发票
比如,周迅就是个聪明人,近几年她的慈善捐款都是委托华谊经纪公司办理,公司保存有全部的捐款底单及收款机构回执。这些捐款既包括针对地震、海啸等公众关注度高的灾难捐款,也包括几乎不为人所知的,周迅自己长期坚持的对服刑人员子女学校、贫困地区学校、医疗机构等项目和对约十名学生的长年定向捐助。
基于这些长久自觉的捐赠事实,周迅有资格站出来说,索要发票是纳税人的权利。
冯小刚也是。3月22日,张国立夫妇、冯小刚夫妇、陈道明夫妇、林建岳、毛剑锋联合发起捐款倡议,并各自通过中国红十字会“送水”项目向旱灾地区捐款20万元人民币,共100万元。五名牵头人已发倡议书及捐款发票以示郑重。
做得漂亮。
当然了,肯定有人认为他们不过是作秀——这样的秀,作作又何妨?毕竟现在的公信度太低了,说假话造假物假情假意骗人的大有人在。
鉴于“诈捐”这样的潜规则,清清楚楚捐款,明明白白开发票是避免“落得一身骚”的最简单方法。
9.捐到贴着名牌LOGO的机构去
便利店里常常有个专门投零钱的捐款箱,正面贴着一颗心,背面写着一个爱字,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
“它捐给谁啊?”
“肯定捐给有困难的人啊。”
“哪个组织啊?”
“自发组织的。”
这种捐款箱,各位,你们还去投零钱的话,无异于往小偷手里塞钱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所有募捐箱必须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审批方可设立,民政部门派专人对所募资金进行监管;没有经过审批私设募捐箱的行为都属于非法行为。
就跟打击盗版,支持知识产权和品牌利润的道理是一样的,慈善捐款应该做,但一定不能助长盗版之风。支持品牌,支持正规注册机构人人有责。
毫不留意捐款机构便随意进行慈善捐款的行为,属于帮凶。
如果大家对街头的募捐箱慢慢丧失了信心,熟视无睹,那实际上它影响的是大家的慈善行为,实际上是影响慈善事业的发展,让大家不再互相信赖。
壹基金作为目前做得比较成熟的非公募基金组织,他们有着严格的管理。管理者周惟彦说:“我们有三个控制方法,一个是由德勤、毕马威这样的事务所来审,必须要审拿到我们资助金的人的财务;第二,我们专门有一套班子,去项目上查,他们有丰富的经验;还有最后一个杀手锏——媒体。对公众公开,请媒体定期跟着我们参观、回访。在整个过程中媒体都会参与,告诉大家钱是怎么花的。”
国家级慈善机构简介
中华慈善总会
成立于1994年,由中国政府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目前在全国拥有260多个会员单位。截至目前,中华慈善总会直接募集慈善款物共折合人民币 40多亿元,数以千万计的困难人群得到了不同形式的救助。中华慈善总会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聘请了国际知名的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审计,重大募捐活动接受国家审计署的审计,并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
成立于1994年4月23日,是在中央统战部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积极推动和倡导下,由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以及港澳台和海外工商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民间社会团体。光彩事业以造血为理念,以项目投资为主要形式,先后实施了农业产业化扶贫、生态建设扶贫、资源开发扶贫、医药卫生扶贫、智力开发扶贫、移民安居扶贫、招工就业扶贫、建设市场扶贫、公益捐款扶贫和国际援助扶贫等多项扶贫工程,不仅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也得到了受助地区群众的赞誉,还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简称为“中国青基会”,属全国性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是中国以及许可中国青基会募捐的国家和地区。其使命为:通过资助服务、利益表达和社会倡导,帮助青少年提高能力,改善青少年成长环境,倡导“社会责任、创造进取、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价值观。其发起实施的“希望工程”是我国社会参与最广泛、最富影响的民间公益事业。
中国红十字总会
始建于1904年,建会后一直从事救护伤兵、救助难民和赈济灾民活动,并积极参加人道主义救援活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也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
爱德基金会
成立于1985年,是一个由中国基督徒发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民间团体,致力于促进我国的医疗卫生、教育、社会福利和农村发展工作。优先考虑发展直接改善人民生活的项目,帮助缺医少药、教育的落后穷困地区开展脱贫工作,促进生态保护。在我国,基督徒的人数大约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一,应该说,爱德基金会为中国基督徒参与社会服务提供了一种新形式。
中国扶贫基金
1989年成立,已成为当前内地扶贫领域规模最大的公益组织,累计募集资金和物资近20亿元人民币,帮助400万贫困群众受益。目前已逐渐形成六大援助型品牌项目。同时,中国扶贫基金会也积极开展以动员社会力量、推动全民扶贫、倡导贫富和谐为愿景的“365天天扶贫宣传项目”等倡导型品牌项目。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成立于1997年5月26日。是为了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司法公正、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接受国(境)内外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并进行管理运作而成立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非营利法人。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成立于1993年4月,是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环境保护事业的基金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捐赠者和公众监督。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人类”的原则广泛筹集资金,将之用于奖励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资助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活动和项目,促进中外环境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向前发展。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简称中国红基会,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管、经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其宗旨是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于改善人的生存与发展境况,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促进世界和平与社会进步。2008年,中国红基会被民政部授予“5A级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