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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对皖南某市几十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实地调研考察,评析其现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借鉴江苏小贷模式的成功经验,结合安徽省省情对小额贷款公司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小额信贷公司;可持续发展;市场定位;内部能力建设
中图分类号: F8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2-0063-03
自2008年5月银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小额贷款公司—— 一种制度主义小额信贷模式在全国遍地开花,据统计,截至2011年3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 027家,从业人员32 097人,贷款余额2 408亿元。建立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中国普惠制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它有利于通过引导资金流入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缓解农民、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实现民间资本正规化和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安徽省作为农业大省,省内中小企业分布也较为密集,自2008年10月全面开展试点以来,发展势头十分迅猛,数量始终位居全国前列和中部各省之首,截至2011年3月末,省内共有202家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超过2 015人。故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行效率的高低对全省农村金融体系的良性发展和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笔者选取了皖南某市为调研地点,该市经济发展水平在全省处于中等水平,截至2010年末,该市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21家,已实现该市辖区的县域全覆盖,注册资本9.23亿元,位居全省前列。故调研结果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代表性。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状况分析
通过对该市内已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走访调查,调研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状况存在诸多问题:
1.资金来源上,单一化严重。目前该市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依靠资本金支撑,资本金用完之后,后续资金难以跟上,严重影响贷款公司的持续发展。小贷公司开业至今,全辖仅有一家小贷公司从当地商业银行募集资金2 500万元。从筹资成本看,商业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门槛过高,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与一般工商企业贷款实行同等待遇,该小贷公司所获得的商业银行2 500万融资是按照央行基准利率上浮30%计息的。小贷公司资金来源的单一及筹资成本之高使其可持续经营面临资金短缺困难。
2.资金运用上,贷款种类集中度高,以集中和保证贷款为主,抵质押物缺失易引发贷款逾期后的处置风险,不良贷款占比较大。2010年末,该市小额贷款公司信用类与保证类贷款余额分别为2.55亿元和4.35亿元,占全部贷款的28.75%与49.04%,抵质押贷款总和仅为1.97亿元,占22.21%,特别是有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全部为信用贷款,其他的小额贷款公司全部为保证贷款,风险不容忽视。贷款金额投入地市城区占比较大,尽管该市小贷公司基本能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投向三农和中小企业,2010年末投向县域和农村分别有214笔、474笔,金额分别达2.39亿元和3.6亿元,占全部贷款的67.53%,但投向地市城区仍达到了189笔,金额2.87亿元。特别是一家小贷公司2 000万元贷款全部投向城区,未能充分小贷公司的支持三农与县域经济功能。
3.经营模式上,经营的单一化是小贷公司面临的发展瓶颈,其从事的业务均为单一贷款,利润来源也单纯的依靠利息收入。从该市21家小额公司看,其财务收入的100%来源于贷款利息;而财务支出相对复杂,除人员工资外,还含有信贷营销、房租等方面,财务收支项目较不匹配容易产生财务的不平衡问题。部分公司处于亏损状态,该市各小贷公司2010年末实现税后利润2 200余万元,总体利润规模偏小,影响了小贷公司良性可持续发展。部分公司因经营不善等原因,仍处于亏损状态,其中有一家小贷公司亏损额达90余万元。
4.人力资源上,专业人员匮乏,2010年末,全辖小贷公司从业人员193人,其中有银行从业经历员工仅为3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仅占17.1%,而金融、财务专业出身员工更是不足10%,专业人才及高素质员工稀缺,如有三家小贷公司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为零。
5.治理结构上,法人治理结构未发挥有效作用。据调研了解该市小贷公司基本都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了双层公司治理结构形式,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三会一层”的组织结构,但经营决策层、执行决策层和监督层并没有完全分离,表现在董事、监事均为大股东,而且监事人数仅为1~2人,监事作用不显著。
二、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因素探析
1.国家相关政策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空间。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 号)中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只贷不存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贷不存的规定使其资本金只能依靠自有资金和盈利所得的自身循环,规模效益受到资金的制约;普通工商企业的定位使其不能按同业拆借利率低息地从商业银行融资,按工商企业的标准纳税,即5.56%的营业税和25%的所得税,并且在银行存款按照一般工商企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融资成本、经营成本远高于金融机构。
2.本省本市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政策未落实到位,扶持政策缺乏,进一步限制了小贷公司绩效的实现。尽管安徽省出台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省政府、地方政府相应指定了小贷公司的监管机构,但本省缺乏一个统一的部门对各个监管机构进行协调,监管真空、监管职能交叉滋生;同时,监管机构中,除各级人民银行、银监会外,其余监管机构不属于专业化的金融监管机构,故对从事金融业务的小贷公司的日常监管存在不到位问题。再者,本市未针对地方特色,对小贷公司给予财政优惠措施。该市几十家小额贷款公司中,仅有一家从当地商业银行按照央行基准利率上浮30%计息融资2 500万元。
3.治理结构不合理、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内因不利于小贷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首先,缺乏清晰的市场定位,小贷公司将目标锁定在大客户的现象普遍存在,未能完全实现满足小额贷款需求的设立初衷;其次,业务人员素质不高,普遍缺乏从业经验,增加贷款风险;最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集权现象严重,在贷款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其风险防范强弱、内控制度执行好坏、贷款质量高低基本取决于总经理个人的风险偏好和自我约束。一旦其决策失误或过度追求高盈利则极可能招致贷款风险,进而造成一系列不良连锁反应,故降低了小贷公司在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国内小额贷款发展成功模式(江苏模式)的启示
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对有效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实现支农惠农和商业可持续性的有机统一任重而道远,国内不少省市有小贷公司运行良好的成功案例可供借鉴。以毗邻安徽的江苏省为例,自2007年江苏省政府启动全省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以来,探索出了一条政府组织引导、民资踊跃参与、市场接纳认可的商业化支农道路,即小额信贷“江苏模式”。在其成功的经验中,有以下几点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1.强调小额贷款公司的“社会责任”,引导有社会责任感的民营企业家作为主发起人投资小额贷款公司。
2.严格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的年龄、资历等,建立了一支熟悉业务、贴近三农的专业化经营队伍,大批基层金融从业者聚集于此,公司建立内部培训制度。
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依托该意见,省财政厅和税务部门出台资本金补贴、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省金融办与各金融机构全面合作向优质小贷公司发放贷款,扩大融资规模,扩展融资渠道,探索多种业务模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解决优质小贷公司只贷不存的后顾之忧。
4.监管到位,各试点市、县(市、区)与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框架。构建了一套层次分明、管理到位的监管体系。
5.为保证贷款质量,以保证贷款为主。创新担保方式,鉴于农户担保物缺乏,开发出了、农户联保贷款、人员担保、仓储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个人无限责任担保等多个贷款品种。
6.高举服务三农旗帜,公司营业地点被要求设在乡镇。总结其成功经验可见,实现小额贷款公司的成功运营,需要高度重视以下几个因素,即人员素质,资金来源的充足性,放贷模式的安全性和创新性,监管问题等,其中,政府的角色对于小贷公司的持续运营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
四、对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如何设计并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严格遵循“服务三农和中小型企业”的经营宗旨,使其在实现自身盈利的同时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有效发挥服务“三农和中小型企业”的正外部效应,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该市小额贷款公司暴露的问题就全省而言具有代表性,故针对江苏小贷模式的成功经验,并结合安徽省省情而提出的政策建议对本省各地市的小额贷款公司的稳健运营均具有借鉴意义。
1.树立战略目标,明确市场定位。小贷公司是为服务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等而设立的,即目标群体是那些很难从商业金融机构得到贷款以及不能从商业金融机构得到满足的客户群体。从现代金融业的发展看,我国正逐步形成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大银行、中型银行和小型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应有差异。因此,小贷公司应明确自身在金融服务体系中的角色,充分发挥 “短、小、快”的放贷优势,坚持分散、灵活、快捷的原则,专注于单笔额度较低的贷款,避免与商业银行开展同质化竞争,将小额贷款业务做精,培育核心竞争力,才能赢得发展的空间,切忌在发展上贪大求全。
2.加强公司内部的能力建设。具体为:(1)设立之前,加强对小贷公司发起人的资格审查,强调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2)组建时期,寻找经营理念一致的股东,避免其在重大事项上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或决策效率低下,使小贷公司难以发挥自身熟悉市场、经营灵活的优势,为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3)招募员工时,应提高标准,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金融机构从业经验,并熟悉本地市场情况。一方面,有效降低操作风险,另一方面,人员业务娴熟,有利于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4)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防止出现少数人说了算的集权现象。
3.扩大资本金来源渠道。可从两个角度入手:(1)高度重视省、地市政府和相关金融管理部门角色,可参考江苏模式,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并引导省内金融机构如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向经营业绩好、诚信记录好的小贷公司给予授信和放款。一方面从实践角度而言,对小贷公司具有正向激励机制,降低其现面临的融资渠道单一、资金断流风险。另一方面,政府的扶持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战略投资者,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例对小贷公司资金的一些倾斜。(2)挑选出一些有良好经营记录、内控水平高、依法合规经营的小贷公司,允许它们在坚持放贷为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探索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来扩展业务范围,例如,从事融资顾问业务、代理业务等,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和人才优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增加收益。
4.积极探索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多种担保形式,提高贷款的安全性。鉴于农业固有的弱质性,具有根源性、分散性、自然特性、周期性长等特点,还贷风险较大,而农村缺乏传统意义上的抵押物,故针对农村金融服务的特殊性,积极探索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多种担保形式。就安徽省现状而言,以信用贷款为主并保持极高的还款率具有不现实性,因为这需要以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为依托,安徽省现达不到此要求。因此应各方共同努力,逐步优化信用环境,共同营造出和谐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一是要广泛开展诚信企业和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户创建活动, 引导企业和个人诚信守法, 营造讲诚信, 重信用的社会风气。二是将小贷公司逐步纳入信贷征信系统,对农户和企业建立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三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讲还得依靠农村经济的发展, 提高农村经济活力, 增加农民的收入。
5.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加强审慎化监管,制定专门的《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依托于法律法规的保障,全省范围内建立一个统一的部门对各个监管机构进行协调;小额贷款公司内部应实现经营决策层、执行决策层和监督层三层的完全分离,相互约束,相互制衡,并增加监事人数,高度注重公司内控机制,规范自身的经营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杜晓山,聂强,张军.江苏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的经验与问题[J].农村金融研究,2010,(5).
[2]邓建军.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 [J].金融与经济,2010,(6).
[3]邢早忠.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J].上海金融,2009,(11).
[4]陈颖健.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法律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0,(3).
Study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Anhui Micro-credit Companies
—— A Case Study of X City in Southern Anhui Province
GE Ning-jie
(School of Economics in Anhui University,Hefei 230000,China)
Abstract:Based on the spot investigation into dozens of micro-credit companies in a city of southern Anhui province,which estimates the current situation,analyzes the reasons,draws lessons from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Jiangsu model,and combines the condition in Anhui province. Policy recommendations should be put forward for micro-credit companies realizing the dialectic unity concern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social benefits.
Key words:micro-credit company;sustainable development;market positioning;internal ability construction
[责任编辑 陈丽敏]
关键词:小额信贷公司;可持续发展;市场定位;内部能力建设
中图分类号: F8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2-0063-03
自2008年5月银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小额贷款公司—— 一种制度主义小额信贷模式在全国遍地开花,据统计,截至2011年3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 027家,从业人员32 097人,贷款余额2 408亿元。建立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中国普惠制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它有利于通过引导资金流入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缓解农民、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实现民间资本正规化和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安徽省作为农业大省,省内中小企业分布也较为密集,自2008年10月全面开展试点以来,发展势头十分迅猛,数量始终位居全国前列和中部各省之首,截至2011年3月末,省内共有202家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超过2 015人。故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行效率的高低对全省农村金融体系的良性发展和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笔者选取了皖南某市为调研地点,该市经济发展水平在全省处于中等水平,截至2010年末,该市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21家,已实现该市辖区的县域全覆盖,注册资本9.23亿元,位居全省前列。故调研结果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代表性。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状况分析
通过对该市内已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走访调查,调研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状况存在诸多问题:
1.资金来源上,单一化严重。目前该市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依靠资本金支撑,资本金用完之后,后续资金难以跟上,严重影响贷款公司的持续发展。小贷公司开业至今,全辖仅有一家小贷公司从当地商业银行募集资金2 500万元。从筹资成本看,商业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门槛过高,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与一般工商企业贷款实行同等待遇,该小贷公司所获得的商业银行2 500万融资是按照央行基准利率上浮30%计息的。小贷公司资金来源的单一及筹资成本之高使其可持续经营面临资金短缺困难。
2.资金运用上,贷款种类集中度高,以集中和保证贷款为主,抵质押物缺失易引发贷款逾期后的处置风险,不良贷款占比较大。2010年末,该市小额贷款公司信用类与保证类贷款余额分别为2.55亿元和4.35亿元,占全部贷款的28.75%与49.04%,抵质押贷款总和仅为1.97亿元,占22.21%,特别是有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全部为信用贷款,其他的小额贷款公司全部为保证贷款,风险不容忽视。贷款金额投入地市城区占比较大,尽管该市小贷公司基本能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投向三农和中小企业,2010年末投向县域和农村分别有214笔、474笔,金额分别达2.39亿元和3.6亿元,占全部贷款的67.53%,但投向地市城区仍达到了189笔,金额2.87亿元。特别是一家小贷公司2 000万元贷款全部投向城区,未能充分小贷公司的支持三农与县域经济功能。
3.经营模式上,经营的单一化是小贷公司面临的发展瓶颈,其从事的业务均为单一贷款,利润来源也单纯的依靠利息收入。从该市21家小额公司看,其财务收入的100%来源于贷款利息;而财务支出相对复杂,除人员工资外,还含有信贷营销、房租等方面,财务收支项目较不匹配容易产生财务的不平衡问题。部分公司处于亏损状态,该市各小贷公司2010年末实现税后利润2 200余万元,总体利润规模偏小,影响了小贷公司良性可持续发展。部分公司因经营不善等原因,仍处于亏损状态,其中有一家小贷公司亏损额达90余万元。
4.人力资源上,专业人员匮乏,2010年末,全辖小贷公司从业人员193人,其中有银行从业经历员工仅为3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仅占17.1%,而金融、财务专业出身员工更是不足10%,专业人才及高素质员工稀缺,如有三家小贷公司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为零。
5.治理结构上,法人治理结构未发挥有效作用。据调研了解该市小贷公司基本都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了双层公司治理结构形式,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三会一层”的组织结构,但经营决策层、执行决策层和监督层并没有完全分离,表现在董事、监事均为大股东,而且监事人数仅为1~2人,监事作用不显著。
二、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因素探析
1.国家相关政策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空间。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 号)中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只贷不存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贷不存的规定使其资本金只能依靠自有资金和盈利所得的自身循环,规模效益受到资金的制约;普通工商企业的定位使其不能按同业拆借利率低息地从商业银行融资,按工商企业的标准纳税,即5.56%的营业税和25%的所得税,并且在银行存款按照一般工商企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融资成本、经营成本远高于金融机构。
2.本省本市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政策未落实到位,扶持政策缺乏,进一步限制了小贷公司绩效的实现。尽管安徽省出台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省政府、地方政府相应指定了小贷公司的监管机构,但本省缺乏一个统一的部门对各个监管机构进行协调,监管真空、监管职能交叉滋生;同时,监管机构中,除各级人民银行、银监会外,其余监管机构不属于专业化的金融监管机构,故对从事金融业务的小贷公司的日常监管存在不到位问题。再者,本市未针对地方特色,对小贷公司给予财政优惠措施。该市几十家小额贷款公司中,仅有一家从当地商业银行按照央行基准利率上浮30%计息融资2 500万元。
3.治理结构不合理、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内因不利于小贷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首先,缺乏清晰的市场定位,小贷公司将目标锁定在大客户的现象普遍存在,未能完全实现满足小额贷款需求的设立初衷;其次,业务人员素质不高,普遍缺乏从业经验,增加贷款风险;最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集权现象严重,在贷款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其风险防范强弱、内控制度执行好坏、贷款质量高低基本取决于总经理个人的风险偏好和自我约束。一旦其决策失误或过度追求高盈利则极可能招致贷款风险,进而造成一系列不良连锁反应,故降低了小贷公司在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国内小额贷款发展成功模式(江苏模式)的启示
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对有效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实现支农惠农和商业可持续性的有机统一任重而道远,国内不少省市有小贷公司运行良好的成功案例可供借鉴。以毗邻安徽的江苏省为例,自2007年江苏省政府启动全省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以来,探索出了一条政府组织引导、民资踊跃参与、市场接纳认可的商业化支农道路,即小额信贷“江苏模式”。在其成功的经验中,有以下几点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1.强调小额贷款公司的“社会责任”,引导有社会责任感的民营企业家作为主发起人投资小额贷款公司。
2.严格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的年龄、资历等,建立了一支熟悉业务、贴近三农的专业化经营队伍,大批基层金融从业者聚集于此,公司建立内部培训制度。
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依托该意见,省财政厅和税务部门出台资本金补贴、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省金融办与各金融机构全面合作向优质小贷公司发放贷款,扩大融资规模,扩展融资渠道,探索多种业务模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解决优质小贷公司只贷不存的后顾之忧。
4.监管到位,各试点市、县(市、区)与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框架。构建了一套层次分明、管理到位的监管体系。
5.为保证贷款质量,以保证贷款为主。创新担保方式,鉴于农户担保物缺乏,开发出了、农户联保贷款、人员担保、仓储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个人无限责任担保等多个贷款品种。
6.高举服务三农旗帜,公司营业地点被要求设在乡镇。总结其成功经验可见,实现小额贷款公司的成功运营,需要高度重视以下几个因素,即人员素质,资金来源的充足性,放贷模式的安全性和创新性,监管问题等,其中,政府的角色对于小贷公司的持续运营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
四、对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如何设计并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严格遵循“服务三农和中小型企业”的经营宗旨,使其在实现自身盈利的同时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有效发挥服务“三农和中小型企业”的正外部效应,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该市小额贷款公司暴露的问题就全省而言具有代表性,故针对江苏小贷模式的成功经验,并结合安徽省省情而提出的政策建议对本省各地市的小额贷款公司的稳健运营均具有借鉴意义。
1.树立战略目标,明确市场定位。小贷公司是为服务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等而设立的,即目标群体是那些很难从商业金融机构得到贷款以及不能从商业金融机构得到满足的客户群体。从现代金融业的发展看,我国正逐步形成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大银行、中型银行和小型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应有差异。因此,小贷公司应明确自身在金融服务体系中的角色,充分发挥 “短、小、快”的放贷优势,坚持分散、灵活、快捷的原则,专注于单笔额度较低的贷款,避免与商业银行开展同质化竞争,将小额贷款业务做精,培育核心竞争力,才能赢得发展的空间,切忌在发展上贪大求全。
2.加强公司内部的能力建设。具体为:(1)设立之前,加强对小贷公司发起人的资格审查,强调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2)组建时期,寻找经营理念一致的股东,避免其在重大事项上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或决策效率低下,使小贷公司难以发挥自身熟悉市场、经营灵活的优势,为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3)招募员工时,应提高标准,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金融机构从业经验,并熟悉本地市场情况。一方面,有效降低操作风险,另一方面,人员业务娴熟,有利于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4)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防止出现少数人说了算的集权现象。
3.扩大资本金来源渠道。可从两个角度入手:(1)高度重视省、地市政府和相关金融管理部门角色,可参考江苏模式,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并引导省内金融机构如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向经营业绩好、诚信记录好的小贷公司给予授信和放款。一方面从实践角度而言,对小贷公司具有正向激励机制,降低其现面临的融资渠道单一、资金断流风险。另一方面,政府的扶持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战略投资者,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例对小贷公司资金的一些倾斜。(2)挑选出一些有良好经营记录、内控水平高、依法合规经营的小贷公司,允许它们在坚持放贷为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探索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来扩展业务范围,例如,从事融资顾问业务、代理业务等,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和人才优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增加收益。
4.积极探索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多种担保形式,提高贷款的安全性。鉴于农业固有的弱质性,具有根源性、分散性、自然特性、周期性长等特点,还贷风险较大,而农村缺乏传统意义上的抵押物,故针对农村金融服务的特殊性,积极探索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多种担保形式。就安徽省现状而言,以信用贷款为主并保持极高的还款率具有不现实性,因为这需要以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为依托,安徽省现达不到此要求。因此应各方共同努力,逐步优化信用环境,共同营造出和谐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一是要广泛开展诚信企业和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户创建活动, 引导企业和个人诚信守法, 营造讲诚信, 重信用的社会风气。二是将小贷公司逐步纳入信贷征信系统,对农户和企业建立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三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讲还得依靠农村经济的发展, 提高农村经济活力, 增加农民的收入。
5.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加强审慎化监管,制定专门的《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依托于法律法规的保障,全省范围内建立一个统一的部门对各个监管机构进行协调;小额贷款公司内部应实现经营决策层、执行决策层和监督层三层的完全分离,相互约束,相互制衡,并增加监事人数,高度注重公司内控机制,规范自身的经营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杜晓山,聂强,张军.江苏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的经验与问题[J].农村金融研究,2010,(5).
[2]邓建军.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 [J].金融与经济,2010,(6).
[3]邢早忠.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J].上海金融,2009,(11).
[4]陈颖健.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法律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0,(3).
Study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Anhui Micro-credit Companies
—— A Case Study of X City in Southern Anhui Province
GE Ning-jie
(School of Economics in Anhui University,Hefei 230000,China)
Abstract:Based on the spot investigation into dozens of micro-credit companies in a city of southern Anhui province,which estimates the current situation,analyzes the reasons,draws lessons from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Jiangsu model,and combines the condition in Anhui province. Policy recommendations should be put forward for micro-credit companies realizing the dialectic unity concern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social benefits.
Key words:micro-credit company;sustainable development;market positioning;internal ability construction
[责任编辑 陈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