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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有效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吉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通过对省内典型地区的实地调查走访,发现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存在地区之间不平衡、缺少政府引导支持等多种问题。依据走访调查的实际情况,提出推动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地调研;吉林省
中图分类号:F241.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2-0108-03
引言
此次调研地区包括吉林省8个地级市的16个经济发展程度相似的村屯,包括长春市的卫星村、大于村,吉林市的沙河子村、镇东村等。在每个村屯中随机抽取60户居民进行走访并发放调查问卷,平均每个村屯回收有效调查问卷50份。从中统计出吉林省各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情况。
一、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情况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数量不均衡。近年来,随着吉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开展,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输出数量不断增加,但各地区劳动力转移数量不均衡,同一地区的不同村屯转移数量也有差异,表1是此次调研中吉林省部分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数量对比,对比分析发现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地区间的转移数量差异很大,通化市、辽源市、松原市等部分地区转移水平相对较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巨大潜力没有得到充分挖掘。
2.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性别失衡。从性别结构上来看,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多以男性为主。下页表2为吉林省部分地区已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性别比例。
本次调研数据显示,男性劳动力在劳动力转移总数中平均所占比例约为61%,是女性的1.5倍多。尽管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女性劳动力输出所占比重近年来有逐渐增加的趋势,但是从总体上看,仍然以男性劳动力为主,男女劳工比例依旧失衡,也因此许多留守妇女负担加重。
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年龄结构失衡。吉林省转移输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大部分是青壮年,其年龄结构及所占比例(如表3所示)。
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后,大部分从事体力劳动,所以转移的劳动力以青壮年为主。近年来,农民外出务工现象较为普遍,很多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由于没有务农经历,不断加入到打工行列,外出就业群体呈现低龄化趋势。
4.农村剩余劳动力文化水平不高。从调研结果来看,农村人口的整体教育水平与文化素质仍然偏低。已经输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初中文化水平约占60.4%,高中文化水平约占7.3%,小学文化水平约占9.5%,仅有10%左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接受过专业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供给与非农部门对劳动力的需求,在文化层次上存在着严重错位。
二、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面临的困难
1.政府对剩余劳动力转移缺少引导。政府在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下的工夫还不够,农民工培训几天就能上岗,而且其接受的培训内容只是简单业务知识及注意事项,关于技术和技能、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的培训涉猎极少,培训效果并不明显。相关服务部门的工作不到位,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平台机制,造成劳动力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农民工就业缺乏稳定性。
2.城乡歧视较为普遍。以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来界定身份的户籍制度,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就业准入方面,存在着较为普遍的城乡歧视,限制了工业化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由于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经济体系被分为不同的性质,使进城务工农民无法在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享受同样的待遇。
3.农民工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农民工的劳动就业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经营权等具体内容,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民进城务工无法享受与城镇工人同等的保障和福利,抗风险的能力很弱。拖欠或克扣工资、工伤事故得不到赔偿等侵权行为时常发生。
三、关于推动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建议
1.加强基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各级政府应切实抓好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工作,严格控制失学率,普及高中教育,巩固和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质量,从而提高农民整体的文化知识水平。同时,建立培训管理评价机制,加强政府对整个培训过程的有效管理,并优选出绩效高的培训学校和机构,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政府还要加强对农村青年劳动力在创业方面的培训,帮助农民工树立创业意识,寻找创业机会,提高其创业所需的各种技能,提高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内部消化能力。
2.减少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不利影响。改革户籍制度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中之重。吉林省政府在改革户籍制度过程中应该尊重市场作用、尊重城乡一体化规律,适当采取倾斜的制度改革,抹去户籍之间的各种福利差距,取消身份限制和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之间的壁垒,使城镇和农村居民平等地享受教育、就业机遇和社会保障福利。
3.加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力度。加大保障力度并对企业用工实行严格的监管,完善相应法规,最大程度改善制度缺失问题。广泛推行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过渡性养老保险制度,开发新的险种,针对农民工的特殊性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对于不按要求为农民工办理保险的企业,政府应给予警告或勒令停工等处罚,从根本上杜绝农民工事故无人管、农民工生病治不起等现象的发生。
4.政府提供正确的就业引导。农民外出打工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信息不对称,这就需要政府在劳务对接中发挥其应有作用。政府应联合各地区的劳动人事部门,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引导培训就业方向,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信息传导机制,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谋得就业岗位,实现劳动力市场供给与需求的良好对接。
5.加快城镇化建设。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发展乡镇企业,拉动当地经济,走乡镇与城市相结合的发展道路。鼓励企业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积极改善农村水、电、交通、通信网络、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不健全的现实状况。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首先建立农村文化站、图书室、农业科技普及站、电影放映站、卫生站等服务设施试点,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并陆续在其地区推广。
6.提高农村内部消化能力。目前吉林省待开发的农业资源潜力巨大,有效开发水果、蔬菜、花卉、药材等经济农业项目,可以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因此,要进一步抓好农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实现农业集约化、现代化经营,发展龙头企业和循环经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
7.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跨国输送。政府或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对外承包工程的项目,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跨国输出,针对劳动保障、工资等问题,与国外企业协商,既能得到最有利的就业条件,又可以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同时,应尽可能地安排农民工集体生活,减少身在异乡的种种不便。
结论
通过此次对吉林省部分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实地调研,发现只有不断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才能更好地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这不仅需要农民自身加强学习,增强就业意识,更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引导与支持。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规范统一、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加大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服务力度,建立完善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
参考文献:
[1]谭崇台.发展经济学概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
[2]王新利,陈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分析——基于拉尼斯—费模型[J].农业技术经济,2011,(2):50-55.
[3]赵梦远,贾立平.促进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对策性思考[J].特区经济,2011,(2):178-180.
[4]张娅.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职业教育发展的关系[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S2):82-85.
[5]欧阳峣,张杰飞.发展中大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动因—— 一个理论模型及来自中国的经验证据[J].中国农村经济,2010,(9):4-16.
[6]肖云.新形势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困境与对策[J].社会科学战线,2010,(8):210-213.
[7]李心市.谈新形势下农民工的职业教育[J].中国成人教育,2010,(9):191-192.
[8]宋士云,张宪昌.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机理分析[J].山东社会科学,2009,(8):118-121.
[责任编辑 吴明宇]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地调研;吉林省
中图分类号:F241.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2-0108-03
引言
此次调研地区包括吉林省8个地级市的16个经济发展程度相似的村屯,包括长春市的卫星村、大于村,吉林市的沙河子村、镇东村等。在每个村屯中随机抽取60户居民进行走访并发放调查问卷,平均每个村屯回收有效调查问卷50份。从中统计出吉林省各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情况。
一、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情况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数量不均衡。近年来,随着吉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开展,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输出数量不断增加,但各地区劳动力转移数量不均衡,同一地区的不同村屯转移数量也有差异,表1是此次调研中吉林省部分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数量对比,对比分析发现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地区间的转移数量差异很大,通化市、辽源市、松原市等部分地区转移水平相对较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巨大潜力没有得到充分挖掘。
2.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性别失衡。从性别结构上来看,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多以男性为主。下页表2为吉林省部分地区已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性别比例。
本次调研数据显示,男性劳动力在劳动力转移总数中平均所占比例约为61%,是女性的1.5倍多。尽管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女性劳动力输出所占比重近年来有逐渐增加的趋势,但是从总体上看,仍然以男性劳动力为主,男女劳工比例依旧失衡,也因此许多留守妇女负担加重。
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年龄结构失衡。吉林省转移输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大部分是青壮年,其年龄结构及所占比例(如表3所示)。
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后,大部分从事体力劳动,所以转移的劳动力以青壮年为主。近年来,农民外出务工现象较为普遍,很多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由于没有务农经历,不断加入到打工行列,外出就业群体呈现低龄化趋势。
4.农村剩余劳动力文化水平不高。从调研结果来看,农村人口的整体教育水平与文化素质仍然偏低。已经输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初中文化水平约占60.4%,高中文化水平约占7.3%,小学文化水平约占9.5%,仅有10%左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接受过专业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供给与非农部门对劳动力的需求,在文化层次上存在着严重错位。
二、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面临的困难
1.政府对剩余劳动力转移缺少引导。政府在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下的工夫还不够,农民工培训几天就能上岗,而且其接受的培训内容只是简单业务知识及注意事项,关于技术和技能、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的培训涉猎极少,培训效果并不明显。相关服务部门的工作不到位,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平台机制,造成劳动力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农民工就业缺乏稳定性。
2.城乡歧视较为普遍。以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来界定身份的户籍制度,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就业准入方面,存在着较为普遍的城乡歧视,限制了工业化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由于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经济体系被分为不同的性质,使进城务工农民无法在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享受同样的待遇。
3.农民工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农民工的劳动就业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经营权等具体内容,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民进城务工无法享受与城镇工人同等的保障和福利,抗风险的能力很弱。拖欠或克扣工资、工伤事故得不到赔偿等侵权行为时常发生。
三、关于推动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建议
1.加强基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各级政府应切实抓好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工作,严格控制失学率,普及高中教育,巩固和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质量,从而提高农民整体的文化知识水平。同时,建立培训管理评价机制,加强政府对整个培训过程的有效管理,并优选出绩效高的培训学校和机构,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政府还要加强对农村青年劳动力在创业方面的培训,帮助农民工树立创业意识,寻找创业机会,提高其创业所需的各种技能,提高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内部消化能力。
2.减少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不利影响。改革户籍制度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中之重。吉林省政府在改革户籍制度过程中应该尊重市场作用、尊重城乡一体化规律,适当采取倾斜的制度改革,抹去户籍之间的各种福利差距,取消身份限制和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之间的壁垒,使城镇和农村居民平等地享受教育、就业机遇和社会保障福利。
3.加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力度。加大保障力度并对企业用工实行严格的监管,完善相应法规,最大程度改善制度缺失问题。广泛推行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过渡性养老保险制度,开发新的险种,针对农民工的特殊性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对于不按要求为农民工办理保险的企业,政府应给予警告或勒令停工等处罚,从根本上杜绝农民工事故无人管、农民工生病治不起等现象的发生。
4.政府提供正确的就业引导。农民外出打工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信息不对称,这就需要政府在劳务对接中发挥其应有作用。政府应联合各地区的劳动人事部门,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引导培训就业方向,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信息传导机制,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谋得就业岗位,实现劳动力市场供给与需求的良好对接。
5.加快城镇化建设。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发展乡镇企业,拉动当地经济,走乡镇与城市相结合的发展道路。鼓励企业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积极改善农村水、电、交通、通信网络、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不健全的现实状况。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首先建立农村文化站、图书室、农业科技普及站、电影放映站、卫生站等服务设施试点,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并陆续在其地区推广。
6.提高农村内部消化能力。目前吉林省待开发的农业资源潜力巨大,有效开发水果、蔬菜、花卉、药材等经济农业项目,可以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因此,要进一步抓好农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实现农业集约化、现代化经营,发展龙头企业和循环经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
7.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跨国输送。政府或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对外承包工程的项目,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跨国输出,针对劳动保障、工资等问题,与国外企业协商,既能得到最有利的就业条件,又可以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同时,应尽可能地安排农民工集体生活,减少身在异乡的种种不便。
结论
通过此次对吉林省部分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实地调研,发现只有不断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才能更好地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这不仅需要农民自身加强学习,增强就业意识,更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引导与支持。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规范统一、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加大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服务力度,建立完善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
参考文献:
[1]谭崇台.发展经济学概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
[2]王新利,陈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分析——基于拉尼斯—费模型[J].农业技术经济,2011,(2):50-55.
[3]赵梦远,贾立平.促进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对策性思考[J].特区经济,2011,(2):178-180.
[4]张娅.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职业教育发展的关系[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S2):82-85.
[5]欧阳峣,张杰飞.发展中大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动因—— 一个理论模型及来自中国的经验证据[J].中国农村经济,2010,(9):4-16.
[6]肖云.新形势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困境与对策[J].社会科学战线,2010,(8):210-213.
[7]李心市.谈新形势下农民工的职业教育[J].中国成人教育,2010,(9):191-192.
[8]宋士云,张宪昌.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机理分析[J].山东社会科学,2009,(8):118-121.
[责任编辑 吴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