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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8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委员会为期5天的会议以一份非决定性文件匆匆收场,成员们在如何更有效地保护基因资源、传统知识(TK)和民间艺术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
根据WIPO的最新任务,WIPO关于知識产权、基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艺术政府间委员会(1GC)的第九次会议旨在于就上述事项的保护问题,确定政策草案和总的指导原则,以及确定国际机制。
在会上,包括巴西、印度、秘鲁和南非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重申了其要求确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机制,以保护基因资源以及传统知识的立场。一些发展中国家称:这是保护拥有大量传统知识团体利益的绝佳手段。
与此同时,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历史却短暂)的国家,并不希望建立任何具有全球约束力的机制,而主要关注那些各国意见比较一致的特殊领域。美国指出,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机制为时还早,因为单一解决方案并不能解决每个国家所关注的问题。
鉴于这些分歧,谈判官员寄希望于保护传统知识(TK)和传统文化表达(TCE)的挪威折中方案(WIPO/grtkf/9/12)。为了推WIPO谈判,挪威方案建议成员集中关注传统知识(TK)保护和传统文化表达保护中的政策目标和指导原则。此外,他们还建议,既然在一些问题上意见分歧使得确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成为不可能,那么各国在普遍达成共识的问题上要以协议的形式表示出来。
挪威提出的方案(简称挪威方案)中排除了对基因资源的保护。此外,挪威方案建议以WIPO《保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第10条(二)要求“防止不正当竞争的有效保护”为模板,建立保护TK免于被滥用的国际规范。挪威方案认为推进工作的最佳方式是先考虑机制的内容,然后再讨论它的形式,例如是否具有约束力或者仅仅是建议性的。
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同意挪威方案采取的推动谈判的方式,并且表示他们愿意更谨慎地考察第10条(二)的内容。
然而,巴西等发展中国家明确表达了反对意见,他们认为挪威方案不能在原产国司法管辖权外确保保护传统知识不被滥用。这些国家坚持认为建立国际性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机制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巴西认为,对巴黎条约中的一些术语(例如“诚实使用”,否则就是不公平竞争)等并没有国际意义上通用的定义。因此,这些定义留待各国国内立法解释的实际情况就意味着对不合理国际竞争的评价并没有统一的尺度。尽管如此,更多的成员对挪威方案致力于提出解决方案的做法表示了赞赏。
根据WIPO的最新任务,WIPO关于知識产权、基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艺术政府间委员会(1GC)的第九次会议旨在于就上述事项的保护问题,确定政策草案和总的指导原则,以及确定国际机制。
在会上,包括巴西、印度、秘鲁和南非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重申了其要求确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机制,以保护基因资源以及传统知识的立场。一些发展中国家称:这是保护拥有大量传统知识团体利益的绝佳手段。
与此同时,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历史却短暂)的国家,并不希望建立任何具有全球约束力的机制,而主要关注那些各国意见比较一致的特殊领域。美国指出,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机制为时还早,因为单一解决方案并不能解决每个国家所关注的问题。
鉴于这些分歧,谈判官员寄希望于保护传统知识(TK)和传统文化表达(TCE)的挪威折中方案(WIPO/grtkf/9/12)。为了推WIPO谈判,挪威方案建议成员集中关注传统知识(TK)保护和传统文化表达保护中的政策目标和指导原则。此外,他们还建议,既然在一些问题上意见分歧使得确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成为不可能,那么各国在普遍达成共识的问题上要以协议的形式表示出来。
挪威提出的方案(简称挪威方案)中排除了对基因资源的保护。此外,挪威方案建议以WIPO《保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第10条(二)要求“防止不正当竞争的有效保护”为模板,建立保护TK免于被滥用的国际规范。挪威方案认为推进工作的最佳方式是先考虑机制的内容,然后再讨论它的形式,例如是否具有约束力或者仅仅是建议性的。
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同意挪威方案采取的推动谈判的方式,并且表示他们愿意更谨慎地考察第10条(二)的内容。
然而,巴西等发展中国家明确表达了反对意见,他们认为挪威方案不能在原产国司法管辖权外确保保护传统知识不被滥用。这些国家坚持认为建立国际性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机制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巴西认为,对巴黎条约中的一些术语(例如“诚实使用”,否则就是不公平竞争)等并没有国际意义上通用的定义。因此,这些定义留待各国国内立法解释的实际情况就意味着对不合理国际竞争的评价并没有统一的尺度。尽管如此,更多的成员对挪威方案致力于提出解决方案的做法表示了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