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21世纪以来,我国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京津冀一体化作为国家性战略,包含文化产业的发展。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京津冀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利用财税政策进行调整。本文以京津冀文化产业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其财税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京津冀;文化产业;财税政策
0引言
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一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高度重视京津冀区域内的文化产业发展问题。京津冀的文化产业差距需要中央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财税政策机制进行调整,只有构建合理的财政激励措施,才能加快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
1京津冀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京津冀作为带动北方地区经济发展的中心,文化产业也实现了快速发展。但是就整体来看,仍然存在文化产业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北京作为我国的古都,历史文化悠久,我国对北京的各种财政资金补贴和税收优惠条件较多,加之,北京抓住“十一五”发展契机,吸引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大力发展自身的文化产业。但是河北和天津的文化发展较慢,这就导致京津冀之间的文化发展水平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天津在“十一五”期间也发展了自身的文化产业,但是发展成果并不是很明显,主要是自身的文化市场体系不健全,严重制约了天津文化企业的建立和成长。河北省临近北京和天津,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而且河北省也具有丰富的文化历史底蕴,但是由于河北省的财政资金有限,加之税收优惠政策缺乏,导致河北省的文化产业生产积极性被挫伤,大量的文化企业、文化专业人才以及其他要素大量涌入北京,进一步加重与北京的文化产业水平差距。
2京津冀文化产业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通过分析京津冀文化产业的财税政策中存在的问题,才能针对问题提出符合实际的改进措施。下面将从五个方面阐述存在的问题。
2.1京津冀之间的财政补贴不同
由于北京享受的中央财政补贴较多,而河北和天津得到的文化补贴相对较少,这就导致北京可以凭借较多的财政资金去建设文化产业,最终造成三者之间的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差距越来越大。
2.2文化产业资金使用效率过低
由于我国政府只是每年对各地的文化产业进行相关拨款,地方政府进行文化产业的财政预算支出,但是由于缺乏严格的监督机制,导致资金浪费、资金使用用途不合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产生。
2.3京津冀文化产业税收分配不合理
税收分配机制不合理,会直接导致区域内税收矛盾产生,各自城市与处于自身目的的考虑,会进行恶性竞争,不利于整体文化产业布局的形成。造成京津冀文化产业税收分配不合理主要包括两个原因。一个是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没有针对税收分享颁布相关政策。另一个原因就是税收征管低和税源低的不匹配,造成税收利益冲突。
2.4京津冀区域内的优惠政策不一致
我国对北京实行的优惠政策较多并且优惠力度较大,这就导致大量的文化企业流向北京,对本来就没有太多优惠政策的天津和河北造成了更加恶略的挤压影响,不利于实现区域整体发展。
2.5区域税收征管缺乏统一协调机制
目前,京津冀仍然是按照各自的税收征管机构进行税务管理,但是随着京津冀的发展,很多产业出现了跨地区经营,这就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3促进京津冀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财税政策作为政府进行经济调节的重要手段,对促进京津冀的文化产业也具有推动作用。下面将从五个方面提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优化措施。
3.1加强对京津冀的横向转移支付
由于北京具有较高的税收收入和财政预算支出,而河北省和天津市的文化产业资金相对匮乏,三者之间的财力状况存在较大差距。因此,通过北京向河北、天津进行横向转移支付能顾有效带动两地的文化产业发展。同时,要加强建设共担风险和分享的机制建设。由北京对两者进行横向转移支付之后,河北省和天津市在文化产业取得利润时要按照适当比例对北京尽心反馈。此外,还可以通过拓宽融资渠道的方式来增加资金。三地可以建立专门的融资机构,向社会吸纳资金用于三地开展文化产业。
3.2建立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财政资金
一方面,由于北京的文化产业发展较快,所以可以在北京建立专项财政资金。通过专项资金,利用北京市文化产业的各种优势资源,培养大量的优秀人才,并将优秀人才向河北和天津进行转移,带动河北省和天津市的文化产业发展。另一个方面,河北省和天津市也应该做好文化产业承接的各项措施,通过文化产业专项财政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为文化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3.3建立合理的税收分享机制
北京市通过各项政策将文化产业发展的资源带入河北和天津,这样会导致北京部分税收收入减少。但是河北省和天津作为承接北京文化企业分公司地区,其获得的企业利润和个人收益所征税收由北京征管,这就造成三者之间的税收矛盾。因此,要建立合理的税收分享机制,对转移在河北省和天津的文化产业进行属地原则的税收征收,并按照适当比例与北京市进行税收分配,从而激发京津冀区域内文化产业共同发展的积极性。
3.4建立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
北京作为我国的经济文化中心,从建国初期开始就享受丰富的税收优惠政策,天津作为直辖市,也享有一定的税收扶持。河北省的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少,这不利于税收公平原则的实现,同时也会严重削弱河北省和天津的文化产业发展积极性,不利于整體发展。
3.5构建区域税收征管机制
虽然京津冀经济一体化已经开展几年,并且已经取得较为明显的成绩,但是京津冀区域内尚未构建系统的税收征管体系。首先,京津冀之间要建立信息流通机制,防止文化产业通过转移造成的税源流失,也能够为京津冀进行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便利。其次,应该定期进行文化产业的税收交流会。通过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相互交流能够了解产业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制定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征管规范提供依据。最后,可以建立统一的税收征管部门。由统一的税收征管部门来专门管理京津冀的文化产业。只有建立合理的区域税收征管机制,才能激发三者之间的发展积极性,促进整体发展。
参考文献:
[1]马斯格雷夫.公共财政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4.
[2]张中华.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思考[J].东北财经大学.2013.
作者简介:
孙宇娜(1997.12—),女,汉族,河北廊坊人,本科在读,现就读于河北大学管理学院,财政学专业。
关键词:京津冀;文化产业;财税政策
0引言
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一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高度重视京津冀区域内的文化产业发展问题。京津冀的文化产业差距需要中央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财税政策机制进行调整,只有构建合理的财政激励措施,才能加快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
1京津冀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京津冀作为带动北方地区经济发展的中心,文化产业也实现了快速发展。但是就整体来看,仍然存在文化产业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北京作为我国的古都,历史文化悠久,我国对北京的各种财政资金补贴和税收优惠条件较多,加之,北京抓住“十一五”发展契机,吸引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大力发展自身的文化产业。但是河北和天津的文化发展较慢,这就导致京津冀之间的文化发展水平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天津在“十一五”期间也发展了自身的文化产业,但是发展成果并不是很明显,主要是自身的文化市场体系不健全,严重制约了天津文化企业的建立和成长。河北省临近北京和天津,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而且河北省也具有丰富的文化历史底蕴,但是由于河北省的财政资金有限,加之税收优惠政策缺乏,导致河北省的文化产业生产积极性被挫伤,大量的文化企业、文化专业人才以及其他要素大量涌入北京,进一步加重与北京的文化产业水平差距。
2京津冀文化产业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通过分析京津冀文化产业的财税政策中存在的问题,才能针对问题提出符合实际的改进措施。下面将从五个方面阐述存在的问题。
2.1京津冀之间的财政补贴不同
由于北京享受的中央财政补贴较多,而河北和天津得到的文化补贴相对较少,这就导致北京可以凭借较多的财政资金去建设文化产业,最终造成三者之间的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差距越来越大。
2.2文化产业资金使用效率过低
由于我国政府只是每年对各地的文化产业进行相关拨款,地方政府进行文化产业的财政预算支出,但是由于缺乏严格的监督机制,导致资金浪费、资金使用用途不合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产生。
2.3京津冀文化产业税收分配不合理
税收分配机制不合理,会直接导致区域内税收矛盾产生,各自城市与处于自身目的的考虑,会进行恶性竞争,不利于整体文化产业布局的形成。造成京津冀文化产业税收分配不合理主要包括两个原因。一个是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没有针对税收分享颁布相关政策。另一个原因就是税收征管低和税源低的不匹配,造成税收利益冲突。
2.4京津冀区域内的优惠政策不一致
我国对北京实行的优惠政策较多并且优惠力度较大,这就导致大量的文化企业流向北京,对本来就没有太多优惠政策的天津和河北造成了更加恶略的挤压影响,不利于实现区域整体发展。
2.5区域税收征管缺乏统一协调机制
目前,京津冀仍然是按照各自的税收征管机构进行税务管理,但是随着京津冀的发展,很多产业出现了跨地区经营,这就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3促进京津冀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财税政策作为政府进行经济调节的重要手段,对促进京津冀的文化产业也具有推动作用。下面将从五个方面提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优化措施。
3.1加强对京津冀的横向转移支付
由于北京具有较高的税收收入和财政预算支出,而河北省和天津市的文化产业资金相对匮乏,三者之间的财力状况存在较大差距。因此,通过北京向河北、天津进行横向转移支付能顾有效带动两地的文化产业发展。同时,要加强建设共担风险和分享的机制建设。由北京对两者进行横向转移支付之后,河北省和天津市在文化产业取得利润时要按照适当比例对北京尽心反馈。此外,还可以通过拓宽融资渠道的方式来增加资金。三地可以建立专门的融资机构,向社会吸纳资金用于三地开展文化产业。
3.2建立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财政资金
一方面,由于北京的文化产业发展较快,所以可以在北京建立专项财政资金。通过专项资金,利用北京市文化产业的各种优势资源,培养大量的优秀人才,并将优秀人才向河北和天津进行转移,带动河北省和天津市的文化产业发展。另一个方面,河北省和天津市也应该做好文化产业承接的各项措施,通过文化产业专项财政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为文化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3.3建立合理的税收分享机制
北京市通过各项政策将文化产业发展的资源带入河北和天津,这样会导致北京部分税收收入减少。但是河北省和天津作为承接北京文化企业分公司地区,其获得的企业利润和个人收益所征税收由北京征管,这就造成三者之间的税收矛盾。因此,要建立合理的税收分享机制,对转移在河北省和天津的文化产业进行属地原则的税收征收,并按照适当比例与北京市进行税收分配,从而激发京津冀区域内文化产业共同发展的积极性。
3.4建立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
北京作为我国的经济文化中心,从建国初期开始就享受丰富的税收优惠政策,天津作为直辖市,也享有一定的税收扶持。河北省的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少,这不利于税收公平原则的实现,同时也会严重削弱河北省和天津的文化产业发展积极性,不利于整體发展。
3.5构建区域税收征管机制
虽然京津冀经济一体化已经开展几年,并且已经取得较为明显的成绩,但是京津冀区域内尚未构建系统的税收征管体系。首先,京津冀之间要建立信息流通机制,防止文化产业通过转移造成的税源流失,也能够为京津冀进行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便利。其次,应该定期进行文化产业的税收交流会。通过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相互交流能够了解产业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制定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征管规范提供依据。最后,可以建立统一的税收征管部门。由统一的税收征管部门来专门管理京津冀的文化产业。只有建立合理的区域税收征管机制,才能激发三者之间的发展积极性,促进整体发展。
参考文献:
[1]马斯格雷夫.公共财政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4.
[2]张中华.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思考[J].东北财经大学.2013.
作者简介:
孙宇娜(1997.12—),女,汉族,河北廊坊人,本科在读,现就读于河北大学管理学院,财政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