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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4)08-000-01
摘 要 上海飞翔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是2013年3月成立的以教练为主的公司。在成立的一年零两个月之际,公司推出新的工资制度。本文通过将原有薪资制度与现有薪资制度进行比较,以便总结出现行薪资制度的不足与优势。
关键词 薪资 教练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文以上海飞翔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新旧薪资制度为研究对象。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本文通过仔细查阅中国学术期刊网CNKI数据库,下载相关文献资料进行阅读。
2.实地考察法
通过在此公司实习的半年时间,了解此公司前后薪资制度的基本情况。
3.访谈法
通过对上海飞翔体育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进行访谈,了解员工对于公司新旧薪资制度的态度。
二、上海飞翔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新旧薪资制度
(一)上海飞翔体育管理有限公司简介
上海飞翔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原先为儿童高尔夫俱乐部,主要目标对象为协成双语学校的学生。协成双语学校是一所面向国际化发展的中小学学校。目前拥有四个校区,学生家庭基本处于小康偏上水平。与协成双语学校在合作了几年之后,儿童高尔夫俱乐部与同样和协成双语学校合作的其它体育俱乐部合并,成立了上海飞翔体育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此公司包括击剑部、篮球部、足球部、综合运动部、高尔夫部等。公司组织架构原来为董事长一名、总经理一名、财务人员二名、总务一名、各部门教练。在重新颁布了薪资制度之后,增加了部门负责人一职。
(二)旧薪资制度
旧薪资制度针对行政人员采取固定工资制,针对教练员采取课时制,即教练工资与所承接课程数量相关。底薪1500,进入公司前半年,课时费为80元每节课。进入公司半年之后,课时费转为120元每节课。但除了部门会议时间需要到公司集合外,教练员不需要到公司坐班。同时规定,每节课需提前半小时至各校区签到,若一个月内每节课都能提前半小时到达,则全勤奖100元。若每节课没有提前半小时到达,但不影响上课者不计入迟到,但没有全勤奖。若上课迟到者,每次罚款200元。若无故旷课者,每次罚款500元,并免费补回原来的课程。
(三)新薪资制度
2014年5月份,公司颁布了新的薪资制度,同时规定新进员工必须采取新的工资制度。而原来的员工在旧合同到期之前,可以采取旧薪资制度,也可以签订新的合同。新的薪资制度对于公司所有员工采取固定工资制。这对于行政人员基本没有变化,但对于教练员则变化较大。教练的工资课时制转为固定工资制,规定在每周内,教练授课数在15节课以下为正常范围,超过15节课则按加班处理。同时规定,所有教练员如有半天时间没有课程任务,则需到办公室坐班或者培训。关于上课迟到或者旷课问题,处理办法参照之前的制度。但同时增加了坐班的考勤制度。教练薪资水平同教练员等级挂钩,教练员分为助理教练、主教练、资深教练、项目主管、合伙人五个等级。
三、上海飞翔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新旧薪资制度比较
(一)规范化方面
新的薪资制度与规范化发展的企业接轨,采取固定工资制,工作时间为40小时,增加了员工坐班时间,增进了员工彼此间的交流以及方便公司安排培训。同时没有了底薪制后,可以防止员工故意请假。但另一方面,教练是特殊的行业,不仅要在各个校区之间奔波,还需要站着授课,如果剩余时间还需要去公司坐班,对于教练员来说,消耗的体力较大,容易导致教练员缺乏必要的休息。
(二)激励机制方面
旧的薪资制度与教练员所授课时数相关,采取固定工资制之后,必然会降低教练员上课的积极性。对于偏远校区的课程,会导致没有教练员愿意授课的后果。对于每个教练员上课的课时数,教练员必然也会尽量争取少上课或者和别人平等。
(三)晋升机制方面
旧薪资制度对于教练员没有明确的晋升机制,只有凭授课时间长短增加教练员的课时费,但对于课时质量没有一定的评估方式。新的薪资制度对于教练晋升有明确的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日常课时质量的评估、笔试、口试、专业技能考试等。同时规定考试时间为每年的8月,补考时间为每年的1月或2月。
(四)组织结构方面
在旧薪资制度下,教练员没有明确的等级制度,总经理总管所有教练员。新的薪资制度将教练员分为助理教练、主教练、资深教练、项目主管、合伙人四个等级。所有教练按所教授课程划分,包括击剑部、篮球部、足球部、综合运动等。所有部门设项目主管一职,管理此项目的日常课程安排以及教练员的调配等。在新的薪资制度下,部门结构更加清晰,将员工部门化,便于管理。
参考文献:
[1] 李强.企业竞争力与薪资的外部公平[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4.04(6):33-37.
[2] 陈仁贤.论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及薪资管理[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06.17(5):42-45.
[3] 汪天,肖慧,张晓燕.大中型企业的薪资福利管理[J].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2006.11(4):39-41.
[4] 刘幼华.关于企业薪资设计的实践及思考[J].经济问题探索.2006.31(6):1-7.
[5] 崔霞,张奇.加强热电企业薪资管理的措施[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29(4):89-96.
摘 要 上海飞翔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是2013年3月成立的以教练为主的公司。在成立的一年零两个月之际,公司推出新的工资制度。本文通过将原有薪资制度与现有薪资制度进行比较,以便总结出现行薪资制度的不足与优势。
关键词 薪资 教练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文以上海飞翔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新旧薪资制度为研究对象。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本文通过仔细查阅中国学术期刊网CNKI数据库,下载相关文献资料进行阅读。
2.实地考察法
通过在此公司实习的半年时间,了解此公司前后薪资制度的基本情况。
3.访谈法
通过对上海飞翔体育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进行访谈,了解员工对于公司新旧薪资制度的态度。
二、上海飞翔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新旧薪资制度
(一)上海飞翔体育管理有限公司简介
上海飞翔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原先为儿童高尔夫俱乐部,主要目标对象为协成双语学校的学生。协成双语学校是一所面向国际化发展的中小学学校。目前拥有四个校区,学生家庭基本处于小康偏上水平。与协成双语学校在合作了几年之后,儿童高尔夫俱乐部与同样和协成双语学校合作的其它体育俱乐部合并,成立了上海飞翔体育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此公司包括击剑部、篮球部、足球部、综合运动部、高尔夫部等。公司组织架构原来为董事长一名、总经理一名、财务人员二名、总务一名、各部门教练。在重新颁布了薪资制度之后,增加了部门负责人一职。
(二)旧薪资制度
旧薪资制度针对行政人员采取固定工资制,针对教练员采取课时制,即教练工资与所承接课程数量相关。底薪1500,进入公司前半年,课时费为80元每节课。进入公司半年之后,课时费转为120元每节课。但除了部门会议时间需要到公司集合外,教练员不需要到公司坐班。同时规定,每节课需提前半小时至各校区签到,若一个月内每节课都能提前半小时到达,则全勤奖100元。若每节课没有提前半小时到达,但不影响上课者不计入迟到,但没有全勤奖。若上课迟到者,每次罚款200元。若无故旷课者,每次罚款500元,并免费补回原来的课程。
(三)新薪资制度
2014年5月份,公司颁布了新的薪资制度,同时规定新进员工必须采取新的工资制度。而原来的员工在旧合同到期之前,可以采取旧薪资制度,也可以签订新的合同。新的薪资制度对于公司所有员工采取固定工资制。这对于行政人员基本没有变化,但对于教练员则变化较大。教练的工资课时制转为固定工资制,规定在每周内,教练授课数在15节课以下为正常范围,超过15节课则按加班处理。同时规定,所有教练员如有半天时间没有课程任务,则需到办公室坐班或者培训。关于上课迟到或者旷课问题,处理办法参照之前的制度。但同时增加了坐班的考勤制度。教练薪资水平同教练员等级挂钩,教练员分为助理教练、主教练、资深教练、项目主管、合伙人五个等级。
三、上海飞翔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新旧薪资制度比较
(一)规范化方面
新的薪资制度与规范化发展的企业接轨,采取固定工资制,工作时间为40小时,增加了员工坐班时间,增进了员工彼此间的交流以及方便公司安排培训。同时没有了底薪制后,可以防止员工故意请假。但另一方面,教练是特殊的行业,不仅要在各个校区之间奔波,还需要站着授课,如果剩余时间还需要去公司坐班,对于教练员来说,消耗的体力较大,容易导致教练员缺乏必要的休息。
(二)激励机制方面
旧的薪资制度与教练员所授课时数相关,采取固定工资制之后,必然会降低教练员上课的积极性。对于偏远校区的课程,会导致没有教练员愿意授课的后果。对于每个教练员上课的课时数,教练员必然也会尽量争取少上课或者和别人平等。
(三)晋升机制方面
旧薪资制度对于教练员没有明确的晋升机制,只有凭授课时间长短增加教练员的课时费,但对于课时质量没有一定的评估方式。新的薪资制度对于教练晋升有明确的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日常课时质量的评估、笔试、口试、专业技能考试等。同时规定考试时间为每年的8月,补考时间为每年的1月或2月。
(四)组织结构方面
在旧薪资制度下,教练员没有明确的等级制度,总经理总管所有教练员。新的薪资制度将教练员分为助理教练、主教练、资深教练、项目主管、合伙人四个等级。所有教练按所教授课程划分,包括击剑部、篮球部、足球部、综合运动等。所有部门设项目主管一职,管理此项目的日常课程安排以及教练员的调配等。在新的薪资制度下,部门结构更加清晰,将员工部门化,便于管理。
参考文献:
[1] 李强.企业竞争力与薪资的外部公平[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4.04(6):33-37.
[2] 陈仁贤.论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及薪资管理[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06.17(5):42-45.
[3] 汪天,肖慧,张晓燕.大中型企业的薪资福利管理[J].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2006.11(4):39-41.
[4] 刘幼华.关于企业薪资设计的实践及思考[J].经济问题探索.2006.31(6):1-7.
[5] 崔霞,张奇.加强热电企业薪资管理的措施[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29(4):8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