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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要去斯卡布罗镇
《斯镇之歌》,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这是一首老歌,如今,翻唱这首歌的人很多,在网上,尤其在抖音里,到处都是。好听的歌,可以不厌其烦地反复唱,反复听。不过,听这首歌最好听原文,哪怕听得似懂非懂甚至根本不懂,最好不要翻译成中文,听中文的歌词,味道全无,连旋律跟着一起变味走形。
我最喜欢听保罗·西蒙和莎拉·布莱曼唱这首歌。保罗·西蒙是原唱,最早听他唱的时候,还没有莎拉·布莱曼的版本。两个人的风格不同,保罗·西蒙是吟唱,地道的民谣唱法,木吉他伴奏恰到好处;莎拉·布莱曼是梦幻,唱得更为抒情,多少以美声改变了民谣风,电子乐伴奏相得益彰。
如果说保罗·西蒙像一幅画,莎拉·布莱曼则像一首诗。保罗·西蒙带我们回到从前,那个逝去的遥远的青春岁月;莎拉·布莱曼带我们飞进未来,一个不可知的想象世界。歌声好像两个人影,一个站在过去的树荫下,一个站在前面的月影中,都是朦朦胧胧,似是而非。
不知别人听后感觉如何,我听保罗·西蒙,这种细雨梦回的感觉更强。特别是唱的头一句: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你是否要去斯卡布罗镇)?语调极其平易,倾诉感极强,仿佛不是问别人是否要去,而是你自己跃跃欲试,真的就要出发,有火车汽车马车或自行车,停在前面,正等着你。
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这样一个想要去的地方。
那个地方可以是斯镇,也可以是你自己所想要去的任何地方。对于我,去的这个地方,很实在,触手可摸,感觉是在校园的甬道上,在北大荒的荒草地上,在刚返城那年白杨树萌发绿意的春天还没有建好的三环路上。那里真的有你想见的人,和想见的景和物。
听莎拉·布莱曼,没有这种感觉,而像是在朦胧的月夜,是在迷离的梦中,水波潋滟,人影憧憧,遥街灯火黄昏市,深巷帘拢玉女笙。
听莎拉·布莱曼,感觉一切不那么真实似的,像飘浮在云彩里;听保罗·西蒙却觉得实在,一脚踩在地上。因此,说实在的,两者都听,我更喜欢听保罗·西蒙。他更接近我内心的真实,和想象中的真实。仿佛他唱的是我心里的声音,以一种平易的方式,娓娓道来,蒙蒙细雨一般,打湿我的衣襟,渗透进我的心田。莎拉·布莱曼唱的更多像是我梦呓中的回音,遥远,缥缈,空旷,幽深。
相比较而言,莎拉·布莱曼的声音,像是经过处理过的,犹如美容过后的容颜焕发,颗粒状爽朗,照射感明亮,穿透力极强;保罗·西蒙更接近人声的本色,有些柔弱,似喃喃自语。保罗·西蒙自己曾经说过:“我的声音不是那种穿透力和震撼力的声音,我的声音听起来很软。”《斯镇之歌》作为一首老民谣,保罗·西蒙的唱法更原汁原味,莎拉·布莱曼的唱法,则是民谣的窑变,让同样一首歌,变幻成另一种风貌,而多姿多彩,风情万种。
《斯镇之歌》特别迷人之处,是四段歌词每一段都重复用了一连串的意象:芫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反复吟唱,水流回环。每一次我听,都觉得像是在唱北大荒荒原上夏季里那一片五花草甸子,尽管没有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这么多洋味儿的花草,那些乌拉草、苜蓿草、达紫香和野云英,也足可以与之媲美,和歌中要去斯镇问候的那位真挚恋人(a true love of mine),告诉她做一件亚麻衬衣、要她把石楠花扎成一束之类,一样的相衬适配。香草美人,是没有国界的,是世人所愛的。没错,在这首歌里,这些花草很重要,没有了这些花草,斯镇的姑娘就没有那么美好,亚麻衬衣和石楠花束就没有那么令人向往,这首歌也就平庸至极。
这些“芫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还不完全是我们诗歌传统里的比兴,而是这首歌的背景,是这首歌的命门。或许,就是这首歌的魅力所在。音乐和歌词——也就是诗,两者融合一起,化为了艺术,才能够在歌声流淌的瞬间,让我们感动,让我们回忆,让我们直抵曾经经历的地方,或现在向往的地方。也可以说,就是直抵我们的内心绵软的一隅。好的歌曲,应该这样,而不是词曲两张皮,词和曲不挨不靠,词可以任意修改,像一面时髦的旗子或一个百搭的挎包,能够披挂在任何的曲子里;曲子可以人尽可夫,随便配词,像一张包子皮,能够包裹任何一种馅料,今天三鲜,明天牛肉大葱。
每一次听这首歌中唱到“芫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的时候,总会让我想起北大荒的五花草甸子。有意思的是,草甸子上,没有我的什么恋人,也没有谁能给我做什么亚麻衬衣,和我要献给什么人的石楠花束,有的只是荒原,萋萋荒草,无边无际,随天风猎猎,直连到遥远的地平线。那时候,喊的口号是开垦荒原,向荒原进军,向荒原要粮!当然,那时,也还没有听过这首歌。那时候,我们听的唱的更多的是样板戏。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歌,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意象,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你曾经去过的和你梦想要去的地方。
即使你没去过卡萨布兰卡
卡萨布兰卡,是一个地名,是一部电影的名字,也是一首歌曲的名字。可以说,是这部电影和这首歌曲,让这个地名出名。
不过,如今视频发达,将电影里的镜头和歌曲混剪一起,倒是很搭。特别是英格丽·褒曼那忧郁深情的眼神,简直是歌手贝蒂·希金斯歌声最完美生动而形象的延伸,将听觉和视觉合二为一,交错叠现,水乳交融,那样的温婉动人。
贝蒂·希金斯曾经来过中国,特别是听他和我国女歌手金池合唱的这首歌,更让我感动。乐队的打击乐减弱了些音量,贝蒂·希金斯唱得更加节制,副歌吟唱部分,金池唱得美轮美奂,最后一句两人天衣无缝细致入微的和声,比原本贝蒂单人唱得更加美妙动听,韵味十足。
多年之前,我头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只记住了其中两句歌词。一句是“难忘那一次次的亲吻,在卡萨布兰卡;但那一切成追忆,时过境迁”,一句是“我没有去过卡萨布兰卡”。
这两句歌词镶嵌在同一首歌里,有些悖论的意思。这当然有贝蒂自己恋爱的经历和想象,但在我第一次听来,只是觉得没有去过卡萨布兰卡,却在那里有一次次的亲吻,而且都还很是难忘。这怎么可能? 但是,生活中不可能的事情,在歌声里变成了可能。歌声包括一切艺术在内,可以有这样出神入化的神奇功能,产生这样的化学反应,帮助你逃离现实中不尽如人意的生活,而进入你想象的另一个世界,哪怕你只是在做想入非非的白日梦。于是,你没有去过卡萨布兰卡,却可以在那里有一次次的亲吻,而且还都比在北京上海刻骨铭心,很难忘怀。
时空的错位,现实中的幻觉,恰恰是回忆中的感情,尤其是爱情的一种倒影,或者说是一种镜像。所谓时过境迁的感慨与想象,以及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怀旧与伤感,才会由此而生。犹如水蒸发成气而后为云,又由云变为雨,纵使依然洒落你的肩头,清冽湿润如旧,却不再是当年的雨水。这便是与生活不尽相同或完全不同的艺术的魅力。艺术,从来不等同于生活。它只是生活升腾后的幻影,让你觉得还有一种比你眼前真实生活更美好,或更让你留恋、怀念和向往而值得过下去的生活。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在心里突然萌生这样由时空错位而产生的幻觉和情感。这种幻觉和情感,帮助我们接近艺术,而让我们单调苍白的生活变得有了一些色彩和滋味。我们会在看到某一个似曾相似的场景的时候,忽然想起曾经走过或相爱过的地方,特别是曾经相爱的人已经天各一方,音讯杳无,这种感觉更会如烟泛起,弥漫心头,惆怅不已。
记得我和女同学第一次偷偷约会,是我读高一那年的春天,在靠近长安街正义路的街心花园。那里原来是一道御河,河水从天安门前的金水河迤逦淌来。这里是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城建成的第一个街心公园,新栽的花木,一片绿意葱茏,清新而芬芳。特别是身边的黄色蔷薇,开得那样灿烂,我们就坐在蔷薇花丛旁,天马行空,聊了很久,从下午一直到晚霞飘落,洒满蔷薇花丛。具体聊的什么内容,都已经忘记,但身边的那一丛黄蔷薇花,却总怒放在记忆里。
时过将近六十年,前几天到天坛公园,在北门前看到一丛黄蔷薇正在怒放,忽然停住了脚步,望着那丛明黄如金的蔷薇,望了很久,一下子便想到了那年春天正义路街心花园的约会。“一切成追忆,时过境迁”,卡萨布兰卡的旋律,弥漫心头。
很多年以前,我第一次来到莫斯科,住下之后,迫不及待地先跑到红场,因为这是我青春时最向往的地方。已经是晚上快八点,红场上依然阳光灿烂,克里姆林宫那样明亮辉煌。不禁想起当年在北大荒插队时候写过的诗句:要把克里姆林宫的红灯重新点亮,要把红旗插遍世界的每一个地方!不觉哑然失笑。就像歌里唱过的一样:“我没有去过卡萨布兰卡。”那时,我也没有去过克里姆林宫,却不妨碍我的一次次激情膨胀,梦想着登上克里姆林宫的宫顶,然后朝着沉沉黑暗的夜空,点亮它的每一盏红灯。
那一天,真的来到了莫斯科,一切那么的陌生,又那么的熟悉;一切似曾相识,又似是而非。一直到很晚,才看见夜幕缓缓在红场上垂落,克里姆林宫的红灯,才开始随着蹦上夜空的星星一起闪烁。卡萨布兰卡的旋律,又弥漫心头。
很多回忆,不尽是亲吻;很多感情,不尽是美好。甜蜜也好,苦涩也罢;美好也好,痛苦也罢;自得也好,自责也罢。时过境迁之后,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一切,才会水落石出一般,清晰地显现。这时候的追忆,如果真的有了些许的价值,恐怕都是时空错位的幻觉和想象的结果。而这样的幻觉和想象,恰恰是艺术的作为。一部电影,一首歌曲,便超出它们自身,你和它们似是而非,它们却魂灵附身于你,为你遥远的记忆和远逝的情感点石成金,化作一幅画,一首诗,一支曼妙无比的歌。
即使你根本没有去过卡萨布兰卡。
手扶拖拉机斯基
张蔷这个歌手的名字,如今的年轻人,已经不大熟悉了。尽管1986年她曾经上过美国大名鼎鼎的《时代周刊》,唱片总销售量叹为观止的高达三千万张,恐怕在中国流行乐坛上是绝无仅有的奇迹。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爱听她的歌。那时候,她出了好多盘磁带。那个年月,还没有流行CD,更谈不上抖音或手机下载音乐。那时候,她十七岁,刚刚出道,磁带盒的封面上,一个圆圆脸膛的小姑娘,很可爱很清纯的样子。那时候,我的儿子还没有上小学,刚到懂得听歌的年龄。我们一起在音像店琳琅满目的磁带面前,记得很清楚,是在和平里。看得我们眼花缭乱,不知挑哪一个好,儿子指着她,问我怎么样?我问儿子,就买这盘了吗?儿子果断回答,就买这盘。于是,盲人摸象一般买下了它。拿回家放在录音机里一听,不错,我和儿子都很喜欢。
她唱的是那种迪斯科节奏和风味的摇滚,明快,清爽,听着挺新鲜,感觉挺年轻的。不过,她更多是翻唱别人的歌。《野百合也有春天》《潇洒地走》《月亮迪斯科》《拍手迪斯科》《你那会心的一笑》《轰隆隆的雷雨声》……她那略带沙哑却青春明澈的歌声,一直到现在都觉得很亲切,不少歌,到现在我竟然还会唱,这是以后听流行歌曲从来没有过的奇迹。
那时候,我正在写作关于中学生的长篇小说《青春梦幻曲》,忍不住让小说里的主人公也喜欢上张蔷,并不止一次让她唱起了张蔷的歌。有意思的是,有读者读完我的小说,特意去找张蔷的磁带听。
她的歌,很清纯,很青春,很开朗向上,清澈透明如同露珠儿,沁人心脾,又有那么一点亮色,即使还有那么一点淡淡的忧愁和烦恼,也是快乐和幸福的。和后来的小虎队相比,她多了一点忧郁和厚度;和再后来一些的花儿乐队相比,她多了一点自然和亲切。和那时与她年龄相仿的程琳相比,她多了一点亲近和天真,像是一个容易说出心里话的孩子。如果和电影影星相比,她比那时的山口百惠还要年轻,比现在的周冬雨更多一点俏皮和可爱。
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听不到她的歌,她销声匿迹了,有人说她出国了。一直到2008年,她终于又露面了,在北京举办了“80,08”个唱音乐会。不过,重新听张蔷的歌,已经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融入了主观的情感和印象。重新听张蔷的歌,其实是在倾听自己的记忆,只不过她歌中的青春和自己的青春叠印在了一起,她的歌声中顽固流淌着过去的那些日子的光和影,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重新听张蔷的歌,找不到以前的感觉了,一切时过境迁,歌声显得那么飘渺,似是而非。花无百日红吧,谁也不可能风光无限,独占歌坛永久。
自2008年至今,已经又过去了十三年。前两天,偶然间听到张蔷的一曲新歌,名字叫做《手扶拖拉机斯基》。没有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能唱,而且唱的不是老掉牙的老歌,而是让人耳目一新的新歌。对比年轻的摇滚歌手,她真的算是前辈了,宝刀不老,实属不易。
关键是,这首歌她唱得实在不错。曲风还是迪斯科的老旋律,歌词颇具谐谑混搭的风格,杂糅着年轻人的调侃和她这样年龄的感慨,而非一般常听到的小情小调。记得零星的几句词:在这莫斯科郊外的夜晚,听不到那崇高的誓言……加加林的火箭还在太空,托尔斯泰的安娜·卡特琳娜,卡宾斯基,柴可夫斯基,卡车司机,出租司机,拖拉机司机……曾经的英俊少年,他的年华已不再……由一个拖拉机司机,带出这样糖葫芦一串串的各种斯基,让她唱得动感十足,异常年轻,根本想象不出她已经是一个五十开外的人了。
不知怎么搞的,她唱的这首歌,让我突然想起莫斯科的一位老朋友。1986年的夏天,我去莫斯科结识的尼克莱。他年龄和我一般大,黑海人,列宁格勒大学(现在的圣彼得堡大学)毕业,学的就是汉语专业,毕业后先在电台工作,后调到杂志社。他说一口流利的汉语,让我们之间的交流非常顺畅,从而一见如故。他非常好客,在我离开莫斯科的前一天晚上,邀请我到他家做客。那个夏天的夜晚回来的时候,尼克莱怕我不认识路,陪我走出他家,走在莫斯科郊外寂静的街上,又走到地铁站去坐地铁,一直把我送回到我住的俄罗斯饭店。
岁月如流,人生如夢,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尼克莱和我一样已经年过七旬。加加林的火箭还在太空,曾经的英俊少年,他的年华已不再……张蔷这歌唱的,从托尔斯泰、柴可夫斯基一直唱到尼克莱,还有她自己,我自己!
(肖复兴,作家,北京人,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著有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随笔集、理论集一百余部。近著《肖复兴文集》十卷,《肖复兴散文精粹》六卷。曾获全国及北京、上海文学奖,中国好书奖,冰心散文奖,老舍散文奖,朱自清散文奖多种。)
编辑:耿凤
《斯镇之歌》,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这是一首老歌,如今,翻唱这首歌的人很多,在网上,尤其在抖音里,到处都是。好听的歌,可以不厌其烦地反复唱,反复听。不过,听这首歌最好听原文,哪怕听得似懂非懂甚至根本不懂,最好不要翻译成中文,听中文的歌词,味道全无,连旋律跟着一起变味走形。
我最喜欢听保罗·西蒙和莎拉·布莱曼唱这首歌。保罗·西蒙是原唱,最早听他唱的时候,还没有莎拉·布莱曼的版本。两个人的风格不同,保罗·西蒙是吟唱,地道的民谣唱法,木吉他伴奏恰到好处;莎拉·布莱曼是梦幻,唱得更为抒情,多少以美声改变了民谣风,电子乐伴奏相得益彰。
如果说保罗·西蒙像一幅画,莎拉·布莱曼则像一首诗。保罗·西蒙带我们回到从前,那个逝去的遥远的青春岁月;莎拉·布莱曼带我们飞进未来,一个不可知的想象世界。歌声好像两个人影,一个站在过去的树荫下,一个站在前面的月影中,都是朦朦胧胧,似是而非。
不知别人听后感觉如何,我听保罗·西蒙,这种细雨梦回的感觉更强。特别是唱的头一句: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你是否要去斯卡布罗镇)?语调极其平易,倾诉感极强,仿佛不是问别人是否要去,而是你自己跃跃欲试,真的就要出发,有火车汽车马车或自行车,停在前面,正等着你。
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这样一个想要去的地方。
那个地方可以是斯镇,也可以是你自己所想要去的任何地方。对于我,去的这个地方,很实在,触手可摸,感觉是在校园的甬道上,在北大荒的荒草地上,在刚返城那年白杨树萌发绿意的春天还没有建好的三环路上。那里真的有你想见的人,和想见的景和物。
听莎拉·布莱曼,没有这种感觉,而像是在朦胧的月夜,是在迷离的梦中,水波潋滟,人影憧憧,遥街灯火黄昏市,深巷帘拢玉女笙。
听莎拉·布莱曼,感觉一切不那么真实似的,像飘浮在云彩里;听保罗·西蒙却觉得实在,一脚踩在地上。因此,说实在的,两者都听,我更喜欢听保罗·西蒙。他更接近我内心的真实,和想象中的真实。仿佛他唱的是我心里的声音,以一种平易的方式,娓娓道来,蒙蒙细雨一般,打湿我的衣襟,渗透进我的心田。莎拉·布莱曼唱的更多像是我梦呓中的回音,遥远,缥缈,空旷,幽深。
相比较而言,莎拉·布莱曼的声音,像是经过处理过的,犹如美容过后的容颜焕发,颗粒状爽朗,照射感明亮,穿透力极强;保罗·西蒙更接近人声的本色,有些柔弱,似喃喃自语。保罗·西蒙自己曾经说过:“我的声音不是那种穿透力和震撼力的声音,我的声音听起来很软。”《斯镇之歌》作为一首老民谣,保罗·西蒙的唱法更原汁原味,莎拉·布莱曼的唱法,则是民谣的窑变,让同样一首歌,变幻成另一种风貌,而多姿多彩,风情万种。
《斯镇之歌》特别迷人之处,是四段歌词每一段都重复用了一连串的意象:芫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反复吟唱,水流回环。每一次我听,都觉得像是在唱北大荒荒原上夏季里那一片五花草甸子,尽管没有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这么多洋味儿的花草,那些乌拉草、苜蓿草、达紫香和野云英,也足可以与之媲美,和歌中要去斯镇问候的那位真挚恋人(a true love of mine),告诉她做一件亚麻衬衣、要她把石楠花扎成一束之类,一样的相衬适配。香草美人,是没有国界的,是世人所愛的。没错,在这首歌里,这些花草很重要,没有了这些花草,斯镇的姑娘就没有那么美好,亚麻衬衣和石楠花束就没有那么令人向往,这首歌也就平庸至极。
这些“芫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还不完全是我们诗歌传统里的比兴,而是这首歌的背景,是这首歌的命门。或许,就是这首歌的魅力所在。音乐和歌词——也就是诗,两者融合一起,化为了艺术,才能够在歌声流淌的瞬间,让我们感动,让我们回忆,让我们直抵曾经经历的地方,或现在向往的地方。也可以说,就是直抵我们的内心绵软的一隅。好的歌曲,应该这样,而不是词曲两张皮,词和曲不挨不靠,词可以任意修改,像一面时髦的旗子或一个百搭的挎包,能够披挂在任何的曲子里;曲子可以人尽可夫,随便配词,像一张包子皮,能够包裹任何一种馅料,今天三鲜,明天牛肉大葱。
每一次听这首歌中唱到“芫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的时候,总会让我想起北大荒的五花草甸子。有意思的是,草甸子上,没有我的什么恋人,也没有谁能给我做什么亚麻衬衣,和我要献给什么人的石楠花束,有的只是荒原,萋萋荒草,无边无际,随天风猎猎,直连到遥远的地平线。那时候,喊的口号是开垦荒原,向荒原进军,向荒原要粮!当然,那时,也还没有听过这首歌。那时候,我们听的唱的更多的是样板戏。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歌,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意象,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你曾经去过的和你梦想要去的地方。
即使你没去过卡萨布兰卡
卡萨布兰卡,是一个地名,是一部电影的名字,也是一首歌曲的名字。可以说,是这部电影和这首歌曲,让这个地名出名。
不过,如今视频发达,将电影里的镜头和歌曲混剪一起,倒是很搭。特别是英格丽·褒曼那忧郁深情的眼神,简直是歌手贝蒂·希金斯歌声最完美生动而形象的延伸,将听觉和视觉合二为一,交错叠现,水乳交融,那样的温婉动人。
贝蒂·希金斯曾经来过中国,特别是听他和我国女歌手金池合唱的这首歌,更让我感动。乐队的打击乐减弱了些音量,贝蒂·希金斯唱得更加节制,副歌吟唱部分,金池唱得美轮美奂,最后一句两人天衣无缝细致入微的和声,比原本贝蒂单人唱得更加美妙动听,韵味十足。
多年之前,我头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只记住了其中两句歌词。一句是“难忘那一次次的亲吻,在卡萨布兰卡;但那一切成追忆,时过境迁”,一句是“我没有去过卡萨布兰卡”。
这两句歌词镶嵌在同一首歌里,有些悖论的意思。这当然有贝蒂自己恋爱的经历和想象,但在我第一次听来,只是觉得没有去过卡萨布兰卡,却在那里有一次次的亲吻,而且都还很是难忘。这怎么可能? 但是,生活中不可能的事情,在歌声里变成了可能。歌声包括一切艺术在内,可以有这样出神入化的神奇功能,产生这样的化学反应,帮助你逃离现实中不尽如人意的生活,而进入你想象的另一个世界,哪怕你只是在做想入非非的白日梦。于是,你没有去过卡萨布兰卡,却可以在那里有一次次的亲吻,而且还都比在北京上海刻骨铭心,很难忘怀。
时空的错位,现实中的幻觉,恰恰是回忆中的感情,尤其是爱情的一种倒影,或者说是一种镜像。所谓时过境迁的感慨与想象,以及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怀旧与伤感,才会由此而生。犹如水蒸发成气而后为云,又由云变为雨,纵使依然洒落你的肩头,清冽湿润如旧,却不再是当年的雨水。这便是与生活不尽相同或完全不同的艺术的魅力。艺术,从来不等同于生活。它只是生活升腾后的幻影,让你觉得还有一种比你眼前真实生活更美好,或更让你留恋、怀念和向往而值得过下去的生活。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在心里突然萌生这样由时空错位而产生的幻觉和情感。这种幻觉和情感,帮助我们接近艺术,而让我们单调苍白的生活变得有了一些色彩和滋味。我们会在看到某一个似曾相似的场景的时候,忽然想起曾经走过或相爱过的地方,特别是曾经相爱的人已经天各一方,音讯杳无,这种感觉更会如烟泛起,弥漫心头,惆怅不已。
记得我和女同学第一次偷偷约会,是我读高一那年的春天,在靠近长安街正义路的街心花园。那里原来是一道御河,河水从天安门前的金水河迤逦淌来。这里是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城建成的第一个街心公园,新栽的花木,一片绿意葱茏,清新而芬芳。特别是身边的黄色蔷薇,开得那样灿烂,我们就坐在蔷薇花丛旁,天马行空,聊了很久,从下午一直到晚霞飘落,洒满蔷薇花丛。具体聊的什么内容,都已经忘记,但身边的那一丛黄蔷薇花,却总怒放在记忆里。
时过将近六十年,前几天到天坛公园,在北门前看到一丛黄蔷薇正在怒放,忽然停住了脚步,望着那丛明黄如金的蔷薇,望了很久,一下子便想到了那年春天正义路街心花园的约会。“一切成追忆,时过境迁”,卡萨布兰卡的旋律,弥漫心头。
很多年以前,我第一次来到莫斯科,住下之后,迫不及待地先跑到红场,因为这是我青春时最向往的地方。已经是晚上快八点,红场上依然阳光灿烂,克里姆林宫那样明亮辉煌。不禁想起当年在北大荒插队时候写过的诗句:要把克里姆林宫的红灯重新点亮,要把红旗插遍世界的每一个地方!不觉哑然失笑。就像歌里唱过的一样:“我没有去过卡萨布兰卡。”那时,我也没有去过克里姆林宫,却不妨碍我的一次次激情膨胀,梦想着登上克里姆林宫的宫顶,然后朝着沉沉黑暗的夜空,点亮它的每一盏红灯。
那一天,真的来到了莫斯科,一切那么的陌生,又那么的熟悉;一切似曾相识,又似是而非。一直到很晚,才看见夜幕缓缓在红场上垂落,克里姆林宫的红灯,才开始随着蹦上夜空的星星一起闪烁。卡萨布兰卡的旋律,又弥漫心头。
很多回忆,不尽是亲吻;很多感情,不尽是美好。甜蜜也好,苦涩也罢;美好也好,痛苦也罢;自得也好,自责也罢。时过境迁之后,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一切,才会水落石出一般,清晰地显现。这时候的追忆,如果真的有了些许的价值,恐怕都是时空错位的幻觉和想象的结果。而这样的幻觉和想象,恰恰是艺术的作为。一部电影,一首歌曲,便超出它们自身,你和它们似是而非,它们却魂灵附身于你,为你遥远的记忆和远逝的情感点石成金,化作一幅画,一首诗,一支曼妙无比的歌。
即使你根本没有去过卡萨布兰卡。
手扶拖拉机斯基
张蔷这个歌手的名字,如今的年轻人,已经不大熟悉了。尽管1986年她曾经上过美国大名鼎鼎的《时代周刊》,唱片总销售量叹为观止的高达三千万张,恐怕在中国流行乐坛上是绝无仅有的奇迹。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爱听她的歌。那时候,她出了好多盘磁带。那个年月,还没有流行CD,更谈不上抖音或手机下载音乐。那时候,她十七岁,刚刚出道,磁带盒的封面上,一个圆圆脸膛的小姑娘,很可爱很清纯的样子。那时候,我的儿子还没有上小学,刚到懂得听歌的年龄。我们一起在音像店琳琅满目的磁带面前,记得很清楚,是在和平里。看得我们眼花缭乱,不知挑哪一个好,儿子指着她,问我怎么样?我问儿子,就买这盘了吗?儿子果断回答,就买这盘。于是,盲人摸象一般买下了它。拿回家放在录音机里一听,不错,我和儿子都很喜欢。
她唱的是那种迪斯科节奏和风味的摇滚,明快,清爽,听着挺新鲜,感觉挺年轻的。不过,她更多是翻唱别人的歌。《野百合也有春天》《潇洒地走》《月亮迪斯科》《拍手迪斯科》《你那会心的一笑》《轰隆隆的雷雨声》……她那略带沙哑却青春明澈的歌声,一直到现在都觉得很亲切,不少歌,到现在我竟然还会唱,这是以后听流行歌曲从来没有过的奇迹。
那时候,我正在写作关于中学生的长篇小说《青春梦幻曲》,忍不住让小说里的主人公也喜欢上张蔷,并不止一次让她唱起了张蔷的歌。有意思的是,有读者读完我的小说,特意去找张蔷的磁带听。
她的歌,很清纯,很青春,很开朗向上,清澈透明如同露珠儿,沁人心脾,又有那么一点亮色,即使还有那么一点淡淡的忧愁和烦恼,也是快乐和幸福的。和后来的小虎队相比,她多了一点忧郁和厚度;和再后来一些的花儿乐队相比,她多了一点自然和亲切。和那时与她年龄相仿的程琳相比,她多了一点亲近和天真,像是一个容易说出心里话的孩子。如果和电影影星相比,她比那时的山口百惠还要年轻,比现在的周冬雨更多一点俏皮和可爱。
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听不到她的歌,她销声匿迹了,有人说她出国了。一直到2008年,她终于又露面了,在北京举办了“80,08”个唱音乐会。不过,重新听张蔷的歌,已经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融入了主观的情感和印象。重新听张蔷的歌,其实是在倾听自己的记忆,只不过她歌中的青春和自己的青春叠印在了一起,她的歌声中顽固流淌着过去的那些日子的光和影,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重新听张蔷的歌,找不到以前的感觉了,一切时过境迁,歌声显得那么飘渺,似是而非。花无百日红吧,谁也不可能风光无限,独占歌坛永久。
自2008年至今,已经又过去了十三年。前两天,偶然间听到张蔷的一曲新歌,名字叫做《手扶拖拉机斯基》。没有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能唱,而且唱的不是老掉牙的老歌,而是让人耳目一新的新歌。对比年轻的摇滚歌手,她真的算是前辈了,宝刀不老,实属不易。
关键是,这首歌她唱得实在不错。曲风还是迪斯科的老旋律,歌词颇具谐谑混搭的风格,杂糅着年轻人的调侃和她这样年龄的感慨,而非一般常听到的小情小调。记得零星的几句词:在这莫斯科郊外的夜晚,听不到那崇高的誓言……加加林的火箭还在太空,托尔斯泰的安娜·卡特琳娜,卡宾斯基,柴可夫斯基,卡车司机,出租司机,拖拉机司机……曾经的英俊少年,他的年华已不再……由一个拖拉机司机,带出这样糖葫芦一串串的各种斯基,让她唱得动感十足,异常年轻,根本想象不出她已经是一个五十开外的人了。
不知怎么搞的,她唱的这首歌,让我突然想起莫斯科的一位老朋友。1986年的夏天,我去莫斯科结识的尼克莱。他年龄和我一般大,黑海人,列宁格勒大学(现在的圣彼得堡大学)毕业,学的就是汉语专业,毕业后先在电台工作,后调到杂志社。他说一口流利的汉语,让我们之间的交流非常顺畅,从而一见如故。他非常好客,在我离开莫斯科的前一天晚上,邀请我到他家做客。那个夏天的夜晚回来的时候,尼克莱怕我不认识路,陪我走出他家,走在莫斯科郊外寂静的街上,又走到地铁站去坐地铁,一直把我送回到我住的俄罗斯饭店。
岁月如流,人生如夢,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尼克莱和我一样已经年过七旬。加加林的火箭还在太空,曾经的英俊少年,他的年华已不再……张蔷这歌唱的,从托尔斯泰、柴可夫斯基一直唱到尼克莱,还有她自己,我自己!
(肖复兴,作家,北京人,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著有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随笔集、理论集一百余部。近著《肖复兴文集》十卷,《肖复兴散文精粹》六卷。曾获全国及北京、上海文学奖,中国好书奖,冰心散文奖,老舍散文奖,朱自清散文奖多种。)
编辑:耿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