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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是教师检验教学效果,了解学生学习成果的渠道。教师在解读教材习题设计意图的基础上,还应当深度开发教材习题资源,用好、用活教材习题。其中对于“陷阱题”的编制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因为“陷阱题”不仅能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更能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因素。我结合教学实践,谈谈如何多角度地编制“陷阱题”,赋予“陷阱题”更多的内涵。
一、从“数”的角度编制“陷阱题”
1.数感的培养,使学生养成细心计算的习惯。
在简便计算过程中,经常设置一些计算的陷阱,可以避免学生由于粗略感知造成的计算失误。如学过简便计算凑整后,有许多学生在计算时“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是接近整百整千的凑整,即便等于“90”或“110”,他们也一律会“上当”,写成“100”。因此编题时经常有意识地编制一些诸如“1.29 3.8 8.61”之类的陷阱题。
2.注重数量关系的考查,避免数的巧合运算造成的假理解,使学生养成细心计算的好习惯。
我在教三年级的时候曾编制过这样一道复习题:“48的6倍是多少?”结果等于“8”的不在少数。而另一题“18的5倍是多少?”却无一人出错。仔细分析,不难发现,学生出错的原因,表面上是受数的巧合运算干扰,即“18÷5不能整除,而48÷6正好可以整除”。实质上反映了学生对求一个数的几倍是多少和求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几倍这样的题组,在数量关系的理解上还不到位。因此,练习这部分内容时,教师要有意识地利用一些具有倍数关系的两个数据来编制题组,如“18的6倍数是多少?8的4倍是多少?”等来考查学生对求一个数的几倍是多少的数量关系是否真正理解,以免部分学生被假象迷惑住。
3.注重运算律的灵活运用,思维定势。
例如,在学习了一些运算律后,经常编制一些能简算的题型让学生练习,而学生做多了这样的专项练习,容易形成思维定势。例:25×(407-7),有的学生使用乘法分配律,使计算变得更繁琐。又如378-(200-78)=378-78-200这样的错误例子并非少数。那么,在教学“怎样简便计算”的过程中,我认为首先要渗透给学生两个观点:一是要学生学会判断算式变换是否有必要性,能否使计算更加简便;二是学会分析算式变换是否有可行性,依据是什么。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围绕这两点为学生编制相应的陷阱题,打破学生的思维定势,逼着学生去开动脑筋,达到正确进行简便计算的目的。
二、从“审题”的角度编制“陷阱题”
数学学科虽然不同于语文需要咬文嚼字,但数学审题能力的培养却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就需要教师在编制练习题时,抓住重难点,在关键字词处设置一定的障碍,形成一些大小不一的陷阱,让学生在一次次“上当”中,学会审题,去伪存真,从众多的信息中提取有用信息达到正确解答的目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尝试。
1.从题目要求入手设置陷阱。
例如,在做题时,经常有同学不是不会做,而是粗心大意,因为漏掉题目中的相关要求而导致失误。针对这种情况,编制题目要求时,我经常变换形式增加一些附带要求,提高学生读题能力,要求学生把容易遗漏的要求圈圈、画画。
2.从题干入手设置陷阱。
教材中的有些习题看似没有什么值得挖掘的内涵,但只要合理改编,就可以呈现更为丰富的习题功能。
例如五年级上册P64“练一练”中有这样一道题:“一张靶纸共三圈,投中内圈得10环,投中中圈得8环,投中外圈得6环。小环投中两次,可能得多少环?”练习时,学生都能列举出来。在后来的练习中,我将投中两次,改为投了两次,结果大部分同学都没有感觉到一字之差使解题思路有什么变化。在我的对比引导中,学生恍然大悟,投了两次可分为三种结果,一次都没投中、投中一次、投中两次,再分别列举,可见投中两次只不过是投了两次中的一种结果而已,学生茅塞顿开。我又将投中两次改为投中三次,引导学生有序思考,将投中结果先分类,再一一列举。
像上述这样进行习题合理组编,既提高了习题的附加值,使教学得到了恰当的拓展和延伸,又让学生在“上当受骗”中提高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了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和好奇心。
总之,从“陷阱题”常常会使大批学生纷纷落马的现状来看,我们要更多地针对练习设计展开反思:一道道“陷阱题”背后学生出错的原因是什么?对教学有些什么启示?在编制“陷阱题”时,我们还想考查学生的哪些智力或非智力因素?是否赋予“陷阱题”更多的内涵?从而达到题尽其用的目的。
一、从“数”的角度编制“陷阱题”
1.数感的培养,使学生养成细心计算的习惯。
在简便计算过程中,经常设置一些计算的陷阱,可以避免学生由于粗略感知造成的计算失误。如学过简便计算凑整后,有许多学生在计算时“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是接近整百整千的凑整,即便等于“90”或“110”,他们也一律会“上当”,写成“100”。因此编题时经常有意识地编制一些诸如“1.29 3.8 8.61”之类的陷阱题。
2.注重数量关系的考查,避免数的巧合运算造成的假理解,使学生养成细心计算的好习惯。
我在教三年级的时候曾编制过这样一道复习题:“48的6倍是多少?”结果等于“8”的不在少数。而另一题“18的5倍是多少?”却无一人出错。仔细分析,不难发现,学生出错的原因,表面上是受数的巧合运算干扰,即“18÷5不能整除,而48÷6正好可以整除”。实质上反映了学生对求一个数的几倍是多少和求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几倍这样的题组,在数量关系的理解上还不到位。因此,练习这部分内容时,教师要有意识地利用一些具有倍数关系的两个数据来编制题组,如“18的6倍数是多少?8的4倍是多少?”等来考查学生对求一个数的几倍是多少的数量关系是否真正理解,以免部分学生被假象迷惑住。
3.注重运算律的灵活运用,思维定势。
例如,在学习了一些运算律后,经常编制一些能简算的题型让学生练习,而学生做多了这样的专项练习,容易形成思维定势。例:25×(407-7),有的学生使用乘法分配律,使计算变得更繁琐。又如378-(200-78)=378-78-200这样的错误例子并非少数。那么,在教学“怎样简便计算”的过程中,我认为首先要渗透给学生两个观点:一是要学生学会判断算式变换是否有必要性,能否使计算更加简便;二是学会分析算式变换是否有可行性,依据是什么。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围绕这两点为学生编制相应的陷阱题,打破学生的思维定势,逼着学生去开动脑筋,达到正确进行简便计算的目的。
二、从“审题”的角度编制“陷阱题”
数学学科虽然不同于语文需要咬文嚼字,但数学审题能力的培养却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就需要教师在编制练习题时,抓住重难点,在关键字词处设置一定的障碍,形成一些大小不一的陷阱,让学生在一次次“上当”中,学会审题,去伪存真,从众多的信息中提取有用信息达到正确解答的目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尝试。
1.从题目要求入手设置陷阱。
例如,在做题时,经常有同学不是不会做,而是粗心大意,因为漏掉题目中的相关要求而导致失误。针对这种情况,编制题目要求时,我经常变换形式增加一些附带要求,提高学生读题能力,要求学生把容易遗漏的要求圈圈、画画。
2.从题干入手设置陷阱。
教材中的有些习题看似没有什么值得挖掘的内涵,但只要合理改编,就可以呈现更为丰富的习题功能。
例如五年级上册P64“练一练”中有这样一道题:“一张靶纸共三圈,投中内圈得10环,投中中圈得8环,投中外圈得6环。小环投中两次,可能得多少环?”练习时,学生都能列举出来。在后来的练习中,我将投中两次,改为投了两次,结果大部分同学都没有感觉到一字之差使解题思路有什么变化。在我的对比引导中,学生恍然大悟,投了两次可分为三种结果,一次都没投中、投中一次、投中两次,再分别列举,可见投中两次只不过是投了两次中的一种结果而已,学生茅塞顿开。我又将投中两次改为投中三次,引导学生有序思考,将投中结果先分类,再一一列举。
像上述这样进行习题合理组编,既提高了习题的附加值,使教学得到了恰当的拓展和延伸,又让学生在“上当受骗”中提高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了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和好奇心。
总之,从“陷阱题”常常会使大批学生纷纷落马的现状来看,我们要更多地针对练习设计展开反思:一道道“陷阱题”背后学生出错的原因是什么?对教学有些什么启示?在编制“陷阱题”时,我们还想考查学生的哪些智力或非智力因素?是否赋予“陷阱题”更多的内涵?从而达到题尽其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