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西洋文学教授的吴宓,理所当然会让文学翻译成为其教学研究的必要内容,他在清华专门开过“翻译术”的课程即是明证。作为诗人的吴宓又会将译诗当作文学翻译的主要部分,《吴宓诗话》所收的文章如《余生随笔》、《英文诗话》、《论安诺德之诗》、《论罗色蒂女士之诗》、《论今日文学创造之正法》都谈到译诗问题,《吴宓诗集》则收其译英、法、德、意及拉丁诗五十四首。
吴宓译诗以旧体为主,曾屡次表达过对新体译诗的不满。他在1925年《学衡》第四十七期刊载李思纯《仙河集》之“编者识”中云:“欧西古今各国文字相去尚不远,则以西文之诗译成吾国之诗,其繁难更可想见。……至近年新派译者众多,腾诸报纸,然皆以无韵之白话体,逐字逐句直译,而意思晦昧不清,其事无异传抄,虽多曾何足贵?”但需要指出的是,吴宓不满的是将西方格律诗译成“无韵之白话体”,对于仍遵循格律的新体译诗则并不反对。比如1923年2月,他在《学衡》第一十四期发表以五言旧体译M?安诺德的《挽歌》(Requiescat),并在此诗的按语中曰:“徐志摩君亦译此诗,题曰《诔辞》,为新体诗。登北京 《晨报》。”1925年5月出版的《学衡》第四十一期刊载了李惟果翻译的安诺德《鲛人歌》(The Forsaken Merman)。李氏用白话翻译此诗,但在音节上又加入了许多旧诗的要素,故而吴宓评价其“质直流畅,以传原诗语重心急、呼之欲出之情”。1930年7月4日的《吴宓日记》记载他读梁宗岱翻译瓦雷里的《水仙辞》(Narcisse Parle)。1948年,他还直接以新体诗译过雪莱(P.B.Shelley)的《心之灵》(Epipsychidion)与考文垂?巴特摩尔(Coventry Patmore)的《婚后的情人》(Married Lover),而最典型的莫过于他将原来刊载于《学衡》第九期以五言体翻译的《牛津尖塔》(The Spires of Oxford)重译为新体,题名为《牛津尖塔诗(新体)》,发表于1936年的《清华周刊》第二十一期。吴宓将The Spires of Oxford一诗看得很重。此诗由英国诗人赖慈(W. M. Letts)女士作于1915年,是一战时著名的诗章。吴宓认为大部分欧战诗往往“慷慨淋漓,激昂奋发”,而“事过境迁,人心厌乱,恶谈兵革,则视之味同嚼蜡”,但The Spires of Oxford有别于一般的欧战诗,因为此诗“温柔敦厚之心,悱恻缠绵之意,而不牵入一时一地之感情、一国一党之是非”,故具有永久性与普遍性。1930年11月18日,吴宓访牛津大学期间参加了欧战纪念典礼,当日的《吴宓日记》记载:“仰视尖塔,悠悠身世,不禁感慨系之。”
吴宓在《牛津尖塔》的“凡例”中曾谈过:“异国之诗本不可译,以原诗之神韵音节,绝非译笔所能传也。”之所以仍然要译诗,是由于译诗可当作“以新材料入旧格律之绝好练习地也”。他认为自己用五言体翻译此诗,不但能“模其格”,并且能“传其神”。那么以新体译成后的《牛津尖塔诗(新体)》是否能超越他的旧体译品呢?笔者下面试将新、旧译本分别作一个比较分析,以论两者优劣。赖慈原诗:
The Spires of Oxford
I saw the spires of Oxford
As I was passing by,
The gray spires of Oxford
Against the pearl-gray sky.
My heart was with the Oxford men
Who went abroad to die.
The years go fast in Oxford,
The golden years and gay,
The hoary colleges look down
On careless boys at play.
But when the bugles sounded war
They put their games away.
They left the peaceful river,
The cricket-field, the quad,
The shaven lawns of Oxford,
To seek a bloody sod-
They gave their merry youth away
For country and for God.
God rest you, happy gentlemen,
Who laid your good lives down,
Who took the khaki and the gun
Instead of cap and gown.
God bring you to a fairer place
Than even Oxford town.
旧体译诗如下:
(一)
牛津古尖塔,我行认崔嵬。黝黝古尖塔,矗立青天隈。忽念行役人,忠骨异国埋。
(二)
岁月去何疾,韶华不少待。广场恣跳掷,人间绝忧痗。一旦胡笳鸣,从征无留怠。
(三)
浅草供蹴鞠,清流容艇棹。舍此安乐窝,趋彼血泥淖。事急不顾身,为国为神效。
(四)
神兮能福汝,就义和慨慷。戎衣荷戈去,不用儒冠裳。永生极乐国,勿念牛津乡。
新体译诗如下:
我看见牛津的许多尖塔
当我偶然走过那边,
那些牛津的灰白尖塔 直映在高穹的青天。
我心中想念着牛津的学生
他们战死在异国的郊原。
在牛津,一年一年如飞的过去,
那个快乐的黄金时代,
头白的学院层楼俯首下窥
看无愁的学生们欢呼竞赛。
但悲笳忽然吹起了军声
立刻解散他们的球队。
他们离开了那平静的河流,
那宿舍和球场的方圆部位,
那绿草剪得平整的校园,
去找寻一块浴血的土地──
他们毅然牺牲了快乐的青春
为着国家,为着上帝。
愿上帝保佑你们,幸福的诸君,
你们殉国殉道,一死先,
你们穿上黄色军服,肩起铁枪,
代替了学士的黑袍方冠。
上帝一定护送你们到一个极乐世界里
比这座牛津城更为美丽庄严。
就内容而言,原诗第一节第一行“I saw the spires of Oxford”与第二行“As I was passing by”的句法结构是前一个主句加后一个从句,新体直译为“我看见牛津的许多尖塔/当我偶然走过那边”,是极为欧化的表达方式。考虑到第三行“The gray spires of Oxford”与第四行“Against the pearl-gray sky”是重复强调第一句的“the spires of Oxford”,旧体译为“牛津古尖塔,我行认崔嵬。黝黝古尖塔,矗立青天隈”,第二句在语意上省去了“偶然”(passing by),加上了三个字“认崔嵬”,与三、四两句“黝黝古尖塔,矗立青天隈”非常自然地一起表现“the spires of Oxford”的特征。
原诗第二节第二行“The golden years and gay”,旧体译成“韶华不少待”,正好与前一句“岁月去何疾”相应;新体直译为“那个快乐的黄金时代”,是补充解释前一句“在牛津,一年一年如飞的过去”,都没有问题。但第三行“hoary colleges”中的“hoary”,新体所译“头白的学院层楼”显然直接根据字典的解释来,吴宓解释说:“房屋古来亦如人老,曰头白,hoary假借通用之词也。”在中文语境里却很难感受到原诗修辞的妙用。并且新体将这一行“The hoary colleges look down”译为“头白的学院层楼俯首下窥”也相当别扭,其实它有“古老的学院见证了……”这样的意思。
原诗第三节从低回温柔一变而为磊落慷慨,在“left”后连用“the peaceful river”、The cricket-field”、“the quad”、“The shaven lawns of Oxford”四个名词。旧体译成“浅草供蹴鞠,清流容艇棹。舍此安乐窝,趋彼血泥淖”,前两句仍然是轻轻的,悠悠的,后两句顿时变成紧张激昂,韩愈《听颖师弹琴》:“昵昵儿女语,恩怨相尔汝。划然变轩昂,勇士赴敌场。”译诗便有这种效果。新体译法将多个名词并排列出,符合原诗的语势,但是第二行的“The cricket-field, the quad”译成“那宿舍和球场的方圆部位”,让人费解。“quad”一词,吴宓在《英诗浅释》中的释义是:“此字乃quadrangle之简写,牛津大学中有校舍,其屋为方形而中空为草地,名曰方形屋quadrangle,诸生藏息修游之所也。”在旧体中译为“安乐窝”属意译,比“那宿舍和球场的方圆部位”要简洁且容易理解。
就形式而言,原诗音律简单而整齐:全诗共四节,每节六行,奇数句四音步,偶数句三音步,偶数行押韵,每节换韵。旧体译法统一为五言,共四节,每节六句,偶数句押韵。原诗第一节韵脚为“by”、“sky”、“die”,第二节韵脚为“gay”、“play”、“away”,第三节韵脚为“quad”、“sod”、“God”,第四节韵脚为“down”、“gown”、“town”。令人出奇的是,译诗竟然能取得模仿原诗韵脚声音的效果。第一节押“嵬”、“隈”、“埋”与原诗“by”、“sky”、“die”相似,第二节押“待”、“痗”、“怠”与原诗“gay”、“play”、“away”相似,第三节押“棹”、“淖”、“效”又与原诗“quad”、“sod”、“God”相似,第四节押“慷”、“乡”、“裳”更与原诗“down”、“gown”、“town”相似。新体译作的押韵显然不如旧体,所押之韵脚如第一节“边”、“天”、“原”,第二节“代”、“赛”、“队”,第三节“位”、“地”、“帝”,第四节“先”、“冠”、“严”,第一节与第四节均押同一个韵,缺少变化。有必要指出的是,即使用的是新体诗,吴宓仍忘不了平水韵,如第二节“队”与“代”、“赛”在现代汉语中并不谐韵,但在平水韵中均属去声“队”韵;第三节“位”与“地”、“帝”在现代汉语中也不谐韵,但在平水韵中均属去声“寘”韵。新体译诗的格律问题还体现在音步的处理上,原诗整齐的音步被处理得毫无规则,尤其是最后一节:第一行五顿、第二行五顿、第三行六顿、第四行四顿、第五行七顿、第六行五顿,显得非常凌乱。可见,吴宓虽已肯定且又尝试用新体译西方诗,但由于对新诗句法的优势缺乏深入研究与感悟,在从事译诗时显得力不从心,诚如有论者指出的,“吴宓对于这种现代汉语新诗语言的驾驭能力还相当有限”。吴宓热衷且最擅长者毕竟仍是旧体。《吴宓诗集》所收译诗除《牛津尖塔诗(新体)》、《婚后的情人》等个别外,全以旧体译之。《吴宓日记》也多载他与友人探讨旧体译诗的记录,如1945年7月25日李竞容以所译华兹华斯、彭斯、菲茨杰拉德等英诗百余首为旧体诗,求教于吴宓。当年8月9日,薛沉之口授、黄稚荃以旧体诗笔译罗伯特?勃朗宁的《波菲丽娅的情人》(Porphia’s Lover)深得吴宓的赞赏,认为"胜荃自作之诗"。从以上对于The Spires of Oxford的分析来看,旧体译诗也要优于新体译诗,前者在当时已有相当的影响,后者却悄然无闻。比如1927年一位署名为“梦飞”的作者发表《译诗》一文,认为各国诗均有其特定的“情绪”与“韵律”,译本倘只传达了其中之一,均不能算作佳作,却评价吴宓的《牛津尖塔》,“情绪及韵律虽不能尽行恰合,然已近之矣”,“的是佳构”。1929年9月上海中华书局出版了由苏州中学教员英文研究会编纂的《高中英文选》三册,每册最后均有一个Appendix(附录),“编辑大意”的解释是:“本书所选英美著名诗歌,遇有名人汉译,列入附录Appendix,以资参考。”第一册所附的便是吴宓用五言体译的《牛津尖塔》。而那首新体译诗长期没能受到关注,一直要到五十六年后《清华校友通讯丛书》第二十五册刊载卞僧慧的《吴宓与闻一多》才开始介绍这首译诗,介绍目的也并非为了推崇其翻译艺术,只是为了洗刷吴宓长期被误解为新诗反对者之冤屈。创作影响翻译,做诗影响译诗,以新体或以旧体翻译西方诗能否取得艺术成就,与译者擅长新诗还是娴熟旧诗极有关系──在吴宓这里,这条规律再次得到了印证。
吴宓译诗以旧体为主,曾屡次表达过对新体译诗的不满。他在1925年《学衡》第四十七期刊载李思纯《仙河集》之“编者识”中云:“欧西古今各国文字相去尚不远,则以西文之诗译成吾国之诗,其繁难更可想见。……至近年新派译者众多,腾诸报纸,然皆以无韵之白话体,逐字逐句直译,而意思晦昧不清,其事无异传抄,虽多曾何足贵?”但需要指出的是,吴宓不满的是将西方格律诗译成“无韵之白话体”,对于仍遵循格律的新体译诗则并不反对。比如1923年2月,他在《学衡》第一十四期发表以五言旧体译M?安诺德的《挽歌》(Requiescat),并在此诗的按语中曰:“徐志摩君亦译此诗,题曰《诔辞》,为新体诗。登北京 《晨报》。”1925年5月出版的《学衡》第四十一期刊载了李惟果翻译的安诺德《鲛人歌》(The Forsaken Merman)。李氏用白话翻译此诗,但在音节上又加入了许多旧诗的要素,故而吴宓评价其“质直流畅,以传原诗语重心急、呼之欲出之情”。1930年7月4日的《吴宓日记》记载他读梁宗岱翻译瓦雷里的《水仙辞》(Narcisse Parle)。1948年,他还直接以新体诗译过雪莱(P.B.Shelley)的《心之灵》(Epipsychidion)与考文垂?巴特摩尔(Coventry Patmore)的《婚后的情人》(Married Lover),而最典型的莫过于他将原来刊载于《学衡》第九期以五言体翻译的《牛津尖塔》(The Spires of Oxford)重译为新体,题名为《牛津尖塔诗(新体)》,发表于1936年的《清华周刊》第二十一期。吴宓将The Spires of Oxford一诗看得很重。此诗由英国诗人赖慈(W. M. Letts)女士作于1915年,是一战时著名的诗章。吴宓认为大部分欧战诗往往“慷慨淋漓,激昂奋发”,而“事过境迁,人心厌乱,恶谈兵革,则视之味同嚼蜡”,但The Spires of Oxford有别于一般的欧战诗,因为此诗“温柔敦厚之心,悱恻缠绵之意,而不牵入一时一地之感情、一国一党之是非”,故具有永久性与普遍性。1930年11月18日,吴宓访牛津大学期间参加了欧战纪念典礼,当日的《吴宓日记》记载:“仰视尖塔,悠悠身世,不禁感慨系之。”
吴宓在《牛津尖塔》的“凡例”中曾谈过:“异国之诗本不可译,以原诗之神韵音节,绝非译笔所能传也。”之所以仍然要译诗,是由于译诗可当作“以新材料入旧格律之绝好练习地也”。他认为自己用五言体翻译此诗,不但能“模其格”,并且能“传其神”。那么以新体译成后的《牛津尖塔诗(新体)》是否能超越他的旧体译品呢?笔者下面试将新、旧译本分别作一个比较分析,以论两者优劣。赖慈原诗:
The Spires of Oxford
I saw the spires of Oxford
As I was passing by,
The gray spires of Oxford
Against the pearl-gray sky.
My heart was with the Oxford men
Who went abroad to die.
The years go fast in Oxford,
The golden years and gay,
The hoary colleges look down
On careless boys at play.
But when the bugles sounded war
They put their games away.
They left the peaceful river,
The cricket-field, the quad,
The shaven lawns of Oxford,
To seek a bloody sod-
They gave their merry youth away
For country and for God.
God rest you, happy gentlemen,
Who laid your good lives down,
Who took the khaki and the gun
Instead of cap and gown.
God bring you to a fairer place
Than even Oxford town.
旧体译诗如下:
(一)
牛津古尖塔,我行认崔嵬。黝黝古尖塔,矗立青天隈。忽念行役人,忠骨异国埋。
(二)
岁月去何疾,韶华不少待。广场恣跳掷,人间绝忧痗。一旦胡笳鸣,从征无留怠。
(三)
浅草供蹴鞠,清流容艇棹。舍此安乐窝,趋彼血泥淖。事急不顾身,为国为神效。
(四)
神兮能福汝,就义和慨慷。戎衣荷戈去,不用儒冠裳。永生极乐国,勿念牛津乡。
新体译诗如下:
我看见牛津的许多尖塔
当我偶然走过那边,
那些牛津的灰白尖塔 直映在高穹的青天。
我心中想念着牛津的学生
他们战死在异国的郊原。
在牛津,一年一年如飞的过去,
那个快乐的黄金时代,
头白的学院层楼俯首下窥
看无愁的学生们欢呼竞赛。
但悲笳忽然吹起了军声
立刻解散他们的球队。
他们离开了那平静的河流,
那宿舍和球场的方圆部位,
那绿草剪得平整的校园,
去找寻一块浴血的土地──
他们毅然牺牲了快乐的青春
为着国家,为着上帝。
愿上帝保佑你们,幸福的诸君,
你们殉国殉道,一死先,
你们穿上黄色军服,肩起铁枪,
代替了学士的黑袍方冠。
上帝一定护送你们到一个极乐世界里
比这座牛津城更为美丽庄严。
就内容而言,原诗第一节第一行“I saw the spires of Oxford”与第二行“As I was passing by”的句法结构是前一个主句加后一个从句,新体直译为“我看见牛津的许多尖塔/当我偶然走过那边”,是极为欧化的表达方式。考虑到第三行“The gray spires of Oxford”与第四行“Against the pearl-gray sky”是重复强调第一句的“the spires of Oxford”,旧体译为“牛津古尖塔,我行认崔嵬。黝黝古尖塔,矗立青天隈”,第二句在语意上省去了“偶然”(passing by),加上了三个字“认崔嵬”,与三、四两句“黝黝古尖塔,矗立青天隈”非常自然地一起表现“the spires of Oxford”的特征。
原诗第二节第二行“The golden years and gay”,旧体译成“韶华不少待”,正好与前一句“岁月去何疾”相应;新体直译为“那个快乐的黄金时代”,是补充解释前一句“在牛津,一年一年如飞的过去”,都没有问题。但第三行“hoary colleges”中的“hoary”,新体所译“头白的学院层楼”显然直接根据字典的解释来,吴宓解释说:“房屋古来亦如人老,曰头白,hoary假借通用之词也。”在中文语境里却很难感受到原诗修辞的妙用。并且新体将这一行“The hoary colleges look down”译为“头白的学院层楼俯首下窥”也相当别扭,其实它有“古老的学院见证了……”这样的意思。
原诗第三节从低回温柔一变而为磊落慷慨,在“left”后连用“the peaceful river”、The cricket-field”、“the quad”、“The shaven lawns of Oxford”四个名词。旧体译成“浅草供蹴鞠,清流容艇棹。舍此安乐窝,趋彼血泥淖”,前两句仍然是轻轻的,悠悠的,后两句顿时变成紧张激昂,韩愈《听颖师弹琴》:“昵昵儿女语,恩怨相尔汝。划然变轩昂,勇士赴敌场。”译诗便有这种效果。新体译法将多个名词并排列出,符合原诗的语势,但是第二行的“The cricket-field, the quad”译成“那宿舍和球场的方圆部位”,让人费解。“quad”一词,吴宓在《英诗浅释》中的释义是:“此字乃quadrangle之简写,牛津大学中有校舍,其屋为方形而中空为草地,名曰方形屋quadrangle,诸生藏息修游之所也。”在旧体中译为“安乐窝”属意译,比“那宿舍和球场的方圆部位”要简洁且容易理解。
就形式而言,原诗音律简单而整齐:全诗共四节,每节六行,奇数句四音步,偶数句三音步,偶数行押韵,每节换韵。旧体译法统一为五言,共四节,每节六句,偶数句押韵。原诗第一节韵脚为“by”、“sky”、“die”,第二节韵脚为“gay”、“play”、“away”,第三节韵脚为“quad”、“sod”、“God”,第四节韵脚为“down”、“gown”、“town”。令人出奇的是,译诗竟然能取得模仿原诗韵脚声音的效果。第一节押“嵬”、“隈”、“埋”与原诗“by”、“sky”、“die”相似,第二节押“待”、“痗”、“怠”与原诗“gay”、“play”、“away”相似,第三节押“棹”、“淖”、“效”又与原诗“quad”、“sod”、“God”相似,第四节押“慷”、“乡”、“裳”更与原诗“down”、“gown”、“town”相似。新体译作的押韵显然不如旧体,所押之韵脚如第一节“边”、“天”、“原”,第二节“代”、“赛”、“队”,第三节“位”、“地”、“帝”,第四节“先”、“冠”、“严”,第一节与第四节均押同一个韵,缺少变化。有必要指出的是,即使用的是新体诗,吴宓仍忘不了平水韵,如第二节“队”与“代”、“赛”在现代汉语中并不谐韵,但在平水韵中均属去声“队”韵;第三节“位”与“地”、“帝”在现代汉语中也不谐韵,但在平水韵中均属去声“寘”韵。新体译诗的格律问题还体现在音步的处理上,原诗整齐的音步被处理得毫无规则,尤其是最后一节:第一行五顿、第二行五顿、第三行六顿、第四行四顿、第五行七顿、第六行五顿,显得非常凌乱。可见,吴宓虽已肯定且又尝试用新体译西方诗,但由于对新诗句法的优势缺乏深入研究与感悟,在从事译诗时显得力不从心,诚如有论者指出的,“吴宓对于这种现代汉语新诗语言的驾驭能力还相当有限”。吴宓热衷且最擅长者毕竟仍是旧体。《吴宓诗集》所收译诗除《牛津尖塔诗(新体)》、《婚后的情人》等个别外,全以旧体译之。《吴宓日记》也多载他与友人探讨旧体译诗的记录,如1945年7月25日李竞容以所译华兹华斯、彭斯、菲茨杰拉德等英诗百余首为旧体诗,求教于吴宓。当年8月9日,薛沉之口授、黄稚荃以旧体诗笔译罗伯特?勃朗宁的《波菲丽娅的情人》(Porphia’s Lover)深得吴宓的赞赏,认为"胜荃自作之诗"。从以上对于The Spires of Oxford的分析来看,旧体译诗也要优于新体译诗,前者在当时已有相当的影响,后者却悄然无闻。比如1927年一位署名为“梦飞”的作者发表《译诗》一文,认为各国诗均有其特定的“情绪”与“韵律”,译本倘只传达了其中之一,均不能算作佳作,却评价吴宓的《牛津尖塔》,“情绪及韵律虽不能尽行恰合,然已近之矣”,“的是佳构”。1929年9月上海中华书局出版了由苏州中学教员英文研究会编纂的《高中英文选》三册,每册最后均有一个Appendix(附录),“编辑大意”的解释是:“本书所选英美著名诗歌,遇有名人汉译,列入附录Appendix,以资参考。”第一册所附的便是吴宓用五言体译的《牛津尖塔》。而那首新体译诗长期没能受到关注,一直要到五十六年后《清华校友通讯丛书》第二十五册刊载卞僧慧的《吴宓与闻一多》才开始介绍这首译诗,介绍目的也并非为了推崇其翻译艺术,只是为了洗刷吴宓长期被误解为新诗反对者之冤屈。创作影响翻译,做诗影响译诗,以新体或以旧体翻译西方诗能否取得艺术成就,与译者擅长新诗还是娴熟旧诗极有关系──在吴宓这里,这条规律再次得到了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