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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二元结构训练理论认为,体能与技术是该理论构建基础,其关系是分别存在的。然而运动训练的最终目的是发展竞技能力提高专项运动成绩,体能与技术是发展专项竞技能力的重要因素,而其中早期专项化、专门化训练过程中体能与技术的相互转化才是竞技能力发展的关键。因此,对于体能与技术的理解以及相互关系问题的认识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体能与技术;二元结构训练理论;身体素质;协调能力
前言
长期以来,我国竞技体育的优势项目主要集中在技术主导类,而体能主导类项目长期处于落后的劣势。因此,人们便产生一种错误的定势思维,认为中国运动员的技术基本不存在问题,影响专项竞技运动水平的主要问题是体能。诚然,尽管中国选手在许多项目比赛中的确存在体能问题,但决不能因此而忽视技术问题,否则会对训练理论与实践产生误导。体能与技术是决定竞技运动水平两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忽视哪一个都不利于竞技运动水平的发展。然而,以体能与技术构建的二元结构训练理论却认为,运动成绩(能力)是由体能与技术两个“元因素”构成,是分别存在的,只有全面发展身体素质,打好素质基础,才能进行专项技术训练,前者是基础,后者只能在前者的基础之上发展,只有这样,运动成绩才会提高[1]。这种定性的结构模式,对训练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运动现象难以给出合理的解释。因此,有必要对二元结构训练理论中体能与技术的定义以及相互关系进行重新定位与分析,便于理清思路,抓住规律,更好地服务于运动实践。
1.体能与技术释义
有关体能的概念、定义、内涵以及外延的准确性问题,一直都受到训练学理论界的广泛关注。体能作为竞技运动能力的主要构成部分,因其所处位置的不同而解释各异。从体能的涵义上理解,它包括身体能力、人体机能、身体索质和身体适应能力等;在广义上,包括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运动索质三个方面;在狭义上,包括力量、耐力、速度、柔韧和灵敏等身体素质[2]。体能概念的多义性造成了学术观点的多样化。在训练学中,项群理论把运动项目分为体能类、技能类等,这里的体能类是以机能和身体素质为主的训练项目;进一步细分为不同素质要求的项群,如速度力量型和耐力型等,显然,这里所说的体能的涵义要比体能训练狭窄,它接近于运动素质[3]。因此,运动训练学认为,体能是指运动员机体的基本运动能力,由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及运动素质三个因素构成。它们密切联系,彼此制约、相互影响,其中运动素质是“体能”的外在表现,通常包括力量、耐力、速度、柔韧和灵敏等。所以,在运动训练中多以发展各种运动素质为身体训练的基本内容。
运动技术是完成体育动作的方法,是运动员竞技能力水平的重要决定因素。单纯的运动技术是运动项目力学特点的集中表现,是客观和稳定的,是项目运动特点和规律的反映。技能则是不同运动器官、系统在空间、时间上的协作配合下所展示的运动技术过程,具有很强的个体性并且是动态变化的[4]。因此,运动技术只是运动技能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运动员从事专项运动时神经对肌肉支配能力的外显,多指体育动作基本结构。运动员掌握动作的全面性与合理性,只是具备了为比赛服务的手段,并不等同于能够在比赛中有效地发挥,这就要求教练员和运动员不断增强对技术以及技术运用能力的理性认识,达到训练积累和比赛需要的最大吻合[5]。
2.二元结构训练理论体能与技术的关系理解
运动训练学认为,运动成绩应包括竞技水平、竞赛的胜负或名次,其中竞技水平(或竞技能力)应由体能、技能、战术能力、运动智能以及心理能力构成。从专项竞技过程中理解,竞技能力是具有“不同表现形式”和“不同作用”的体能、技能、战术能力、运动智能以及心理能力的综合表现,同时还受身体状况、年龄状况、训练经历以及比赛条件等因素的制约。可见,运动成绩是一个多元结构,而非二元结构。
但在现实运动训练工作的内容上,全面发展身体素质与专项技术训练是整个运动训练的主要内容,是推动运动成绩(能力)进步的两个主要矛盾(二元结构);在训练周期上,以全面身体素质训练为基础,然后向专项训练过渡,前者是所有运动项目的共性(体能),后者是该运动项目的个性(技术)。因此,二元结构训练理论的体能与技术是针对影响运动成绩(能力)构成的主要因素,是从提高运动成绩的主要矛盾方面考虑的;但在具体的训练工作中,体能训练的主要手段是全面发展身体素质,技术训练是以体能为基础的、模仿专项技术动作的基本结构或结构组合。
很显然,二元结构训练理论中体能与技术两者之间的关系定位,是影响运动成绩(能力)提高的关键因素。
3.体能(素质)是否是技术之基础
我国竞技体育的优势项目技能类(如跳水、体操、等)与劣势项目体能类(如田径、自行车)相对集中分布的现状,引发人们对体能与技术训练以及相互之间关系的讨论。体能(素质)是运动技术之基础的观点就是其中之一,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例如,在中国足球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的12min跑,其目的在于发展运动员“体能”,对于中国足球运动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甲A球员从1992年的联赛中每场平均跑动距离不足6000m到1998年已超过9000m),运动员的耐力、速度水平都大幅度提高,但是看看中国队在各种赛事中的体能表现,也无须再多说。在大多数人眼中,足球运动的体能就是“耐力”加“速度”,所以当前的体能训练也多以这两方面为主,而足球运动中的体能是指符合足球专项运动特点的运动员机体基本能力,它应当包括冲刺跑、加速跑、垂直起跳、爆发力、起动、变向加速、灵敏以及全身控制力等内容[6]。而非12min跑所带来的耐力和速度。
在专项竞技过程中,身体素质的“专项化”程度是决定专项运动成绩的重要因素,其核心就是体能(素质)与技术的有机结合。造成上述结果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抛开足球专项技术而练所谓的体能(素质)基础,从而割裂了体能(素质)与技术的统一性。
4.早期专项化、专门化训练过程中的体能与技术
关于早期训练过程中体能与技术的问题,我国的专家、学者有不同的研究观点。其焦点都在于体能与技术的认识问题上。例如:陈小平博士认为,“我国许多项目运动水平的发展受到‘技术’的制约,大量一线运动员不是在体能上,而是在技术上,特别是在技术细节上与世界优秀选手存在较大的差距,技不如人的状况也导致了不能将体能的优势运用于专项比赛。因此,我国许多运动员在进入国家队之后反而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改进技术,但由于己经错过了学习技术的最佳时机,这种训练很难收到效果,而只能获得事倍功半的结果”[8]。可以看到,从不同的研究视角看其观点都是有一定道理的。
5.结语
在专项化训练下发展的竞技体育,是体能与专项技术的统一体,应贯穿于运动员的全部训练过程,既要发展符合专项技术所需要的体能,又要发展符合运动员个性特征的专项技术。二元结构训练理论在追求所谓体能(素质)基础共性的同时,却过早地运用在“早期专项化”训练过程中的“专门化”训练阶段,割裂了体能与技术的统一性;而运动实践表明,体能和技术二者之间,并非线性关系,体能作为运动技术之基础具有“个性”,而非“共性”, 每个运动项目的体能各不相同,要具体分析具体训练的相互关系。在体能与技术发展的过程中,技术的发展应优先于体能,是贯穿运动员整个运动一生的主线,在各个训练时期都不能忽视。体能与技术应该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训练中必须给予同等的重视,过分的强调某一方面,对训练实践是不利的。
参考文献:
[1]茅鹏等:一元训练理论[ J]体育与科学2003( 4)5--10.
[2]徐明俊:二元训练理论体能定义的质疑[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7、2(1)97—98.
【关键词】体能与技术;二元结构训练理论;身体素质;协调能力
前言
长期以来,我国竞技体育的优势项目主要集中在技术主导类,而体能主导类项目长期处于落后的劣势。因此,人们便产生一种错误的定势思维,认为中国运动员的技术基本不存在问题,影响专项竞技运动水平的主要问题是体能。诚然,尽管中国选手在许多项目比赛中的确存在体能问题,但决不能因此而忽视技术问题,否则会对训练理论与实践产生误导。体能与技术是决定竞技运动水平两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忽视哪一个都不利于竞技运动水平的发展。然而,以体能与技术构建的二元结构训练理论却认为,运动成绩(能力)是由体能与技术两个“元因素”构成,是分别存在的,只有全面发展身体素质,打好素质基础,才能进行专项技术训练,前者是基础,后者只能在前者的基础之上发展,只有这样,运动成绩才会提高[1]。这种定性的结构模式,对训练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运动现象难以给出合理的解释。因此,有必要对二元结构训练理论中体能与技术的定义以及相互关系进行重新定位与分析,便于理清思路,抓住规律,更好地服务于运动实践。
1.体能与技术释义
有关体能的概念、定义、内涵以及外延的准确性问题,一直都受到训练学理论界的广泛关注。体能作为竞技运动能力的主要构成部分,因其所处位置的不同而解释各异。从体能的涵义上理解,它包括身体能力、人体机能、身体索质和身体适应能力等;在广义上,包括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运动索质三个方面;在狭义上,包括力量、耐力、速度、柔韧和灵敏等身体素质[2]。体能概念的多义性造成了学术观点的多样化。在训练学中,项群理论把运动项目分为体能类、技能类等,这里的体能类是以机能和身体素质为主的训练项目;进一步细分为不同素质要求的项群,如速度力量型和耐力型等,显然,这里所说的体能的涵义要比体能训练狭窄,它接近于运动素质[3]。因此,运动训练学认为,体能是指运动员机体的基本运动能力,由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及运动素质三个因素构成。它们密切联系,彼此制约、相互影响,其中运动素质是“体能”的外在表现,通常包括力量、耐力、速度、柔韧和灵敏等。所以,在运动训练中多以发展各种运动素质为身体训练的基本内容。
运动技术是完成体育动作的方法,是运动员竞技能力水平的重要决定因素。单纯的运动技术是运动项目力学特点的集中表现,是客观和稳定的,是项目运动特点和规律的反映。技能则是不同运动器官、系统在空间、时间上的协作配合下所展示的运动技术过程,具有很强的个体性并且是动态变化的[4]。因此,运动技术只是运动技能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运动员从事专项运动时神经对肌肉支配能力的外显,多指体育动作基本结构。运动员掌握动作的全面性与合理性,只是具备了为比赛服务的手段,并不等同于能够在比赛中有效地发挥,这就要求教练员和运动员不断增强对技术以及技术运用能力的理性认识,达到训练积累和比赛需要的最大吻合[5]。
2.二元结构训练理论体能与技术的关系理解
运动训练学认为,运动成绩应包括竞技水平、竞赛的胜负或名次,其中竞技水平(或竞技能力)应由体能、技能、战术能力、运动智能以及心理能力构成。从专项竞技过程中理解,竞技能力是具有“不同表现形式”和“不同作用”的体能、技能、战术能力、运动智能以及心理能力的综合表现,同时还受身体状况、年龄状况、训练经历以及比赛条件等因素的制约。可见,运动成绩是一个多元结构,而非二元结构。
但在现实运动训练工作的内容上,全面发展身体素质与专项技术训练是整个运动训练的主要内容,是推动运动成绩(能力)进步的两个主要矛盾(二元结构);在训练周期上,以全面身体素质训练为基础,然后向专项训练过渡,前者是所有运动项目的共性(体能),后者是该运动项目的个性(技术)。因此,二元结构训练理论的体能与技术是针对影响运动成绩(能力)构成的主要因素,是从提高运动成绩的主要矛盾方面考虑的;但在具体的训练工作中,体能训练的主要手段是全面发展身体素质,技术训练是以体能为基础的、模仿专项技术动作的基本结构或结构组合。
很显然,二元结构训练理论中体能与技术两者之间的关系定位,是影响运动成绩(能力)提高的关键因素。
3.体能(素质)是否是技术之基础
我国竞技体育的优势项目技能类(如跳水、体操、等)与劣势项目体能类(如田径、自行车)相对集中分布的现状,引发人们对体能与技术训练以及相互之间关系的讨论。体能(素质)是运动技术之基础的观点就是其中之一,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例如,在中国足球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的12min跑,其目的在于发展运动员“体能”,对于中国足球运动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甲A球员从1992年的联赛中每场平均跑动距离不足6000m到1998年已超过9000m),运动员的耐力、速度水平都大幅度提高,但是看看中国队在各种赛事中的体能表现,也无须再多说。在大多数人眼中,足球运动的体能就是“耐力”加“速度”,所以当前的体能训练也多以这两方面为主,而足球运动中的体能是指符合足球专项运动特点的运动员机体基本能力,它应当包括冲刺跑、加速跑、垂直起跳、爆发力、起动、变向加速、灵敏以及全身控制力等内容[6]。而非12min跑所带来的耐力和速度。
在专项竞技过程中,身体素质的“专项化”程度是决定专项运动成绩的重要因素,其核心就是体能(素质)与技术的有机结合。造成上述结果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抛开足球专项技术而练所谓的体能(素质)基础,从而割裂了体能(素质)与技术的统一性。
4.早期专项化、专门化训练过程中的体能与技术
关于早期训练过程中体能与技术的问题,我国的专家、学者有不同的研究观点。其焦点都在于体能与技术的认识问题上。例如:陈小平博士认为,“我国许多项目运动水平的发展受到‘技术’的制约,大量一线运动员不是在体能上,而是在技术上,特别是在技术细节上与世界优秀选手存在较大的差距,技不如人的状况也导致了不能将体能的优势运用于专项比赛。因此,我国许多运动员在进入国家队之后反而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改进技术,但由于己经错过了学习技术的最佳时机,这种训练很难收到效果,而只能获得事倍功半的结果”[8]。可以看到,从不同的研究视角看其观点都是有一定道理的。
5.结语
在专项化训练下发展的竞技体育,是体能与专项技术的统一体,应贯穿于运动员的全部训练过程,既要发展符合专项技术所需要的体能,又要发展符合运动员个性特征的专项技术。二元结构训练理论在追求所谓体能(素质)基础共性的同时,却过早地运用在“早期专项化”训练过程中的“专门化”训练阶段,割裂了体能与技术的统一性;而运动实践表明,体能和技术二者之间,并非线性关系,体能作为运动技术之基础具有“个性”,而非“共性”, 每个运动项目的体能各不相同,要具体分析具体训练的相互关系。在体能与技术发展的过程中,技术的发展应优先于体能,是贯穿运动员整个运动一生的主线,在各个训练时期都不能忽视。体能与技术应该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训练中必须给予同等的重视,过分的强调某一方面,对训练实践是不利的。
参考文献:
[1]茅鹏等:一元训练理论[ J]体育与科学2003( 4)5--10.
[2]徐明俊:二元训练理论体能定义的质疑[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7、2(1)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