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读犹可宥 无情难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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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宗辉,山东省临清市康盛庄中学教师。
  林海音是一个广受青少年喜欢的作家,她常常以少年的视角,对世风人情做成人难于察觉和体验的关照与发掘,以至于让作品不经意地就走进少年读者们的内心。
  《窃读记》是林海音的一篇回忆少年时读书生活的散文。该文是她自己真实经历的一个还原式的写照。但是回忆性的文章毕竟和现场实录有所不同,包括情绪的改变,感受的差别,细节的流失,以及阅历的悬殊等。所以多年后作者希望旧事重提,再次持笔回望,准备把那年那月的情景描摹下来时,结果过滤了很多东西,补充了若干成分,使得她的窃读有了更温情、更生趣、更童话的感染力。
  一、窃读中的坚定信念。既然“我明知道,任何便宜价钱对于我都是枉然的,我绝没有多余的钱去买。”“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说明我没有读书的条件,那么作者为什么不做读不了书就算了的打算,偏偏三番五次去各个书店轮番窃读,直读到“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吞读下去”的程度,直读到“每次从书店出来,我都像喝醉了酒似的,脑子被书中的人物所扰,踉踉跄跄,走路失去控制的能力。”的境界,而且在受到屈辱之后,还是痴心不改,冒着再次蒙羞的风险钻进书店继续行窃读之事,是被逼迫的吗?显然不可能,是她的爱好吗?是,但不全是。我觉得,这是作者的信念在支撑着她做着别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举动,那么这个信念是什么?文章并没有明确地点出来,细心阅读会发现,文章结尾处提到国文老师的一句鼓励我们用功的话:“记住,你是吃饭长大,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让人身体长大,读书让人精神长大,由此来看,在作者心里,一定不止一次地思考,不读书怎么可以成就人生呢?
  二、想办法就产生智慧。窃读是一个技术活,因为稍有不慎就会露出马脚,以致被店主驱逐。年少的林海音是怎样成全自己的“窃读”的呢?“我就随便翻开一本摆在长桌上的书,慢慢读下去,读了一会儿仍没有人理会,而书中的故事已使我全神贯注,舍不得放下了。直到好大工夫,才过来一位店员,我赶忙合起书来递给他看,煞有介事地问他价钱,”这是无中生有之智;“我希望到顾客正多着的书店,就是因为那样可以把矮小的我挤进去,而不致被人注意”,这是瞒天过海之智;“有时我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我是与他同来的小妹妹或者女儿。”这是化影随形之智;“最令人开心的是下雨天,感谢雨水的灌溉,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好像躲雨人偶然避雨到人家的屋檐下,你总不好意思赶走吧?我有时还要装着皱着眉头不时望着街心,好像说: ‘这雨,害得我回不去了。’其实,我的心里是怎样高兴地喊着‘:再大些!再大些!’”这是声东击西之智;“受了前次的教训,我更小心地不敢贪婪,多串几家书店更妥当些,免得再遭遇到前次的难堪。”这是化整为零之智;……这些智慧有的来自现实生活,有的来自书本知识。林海音有那么多美丽的智慧,应该是一半源于对读书的上瘾,一半源于读书的馈赠。
  三、恨的蒙蔽被爱所稀释。当林海音的窃读行为被发现,而且受到店主言语的嘲讽和眼神的轻蔑之后,感觉到自己那么狼狈,那么屈辱,那么受伤,那么自卑,一层层恶劣的情绪包围着这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如花的年龄也必有如花的脆弱,以致让她扭曲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心理畸形地“产生了对人类的仇恨”,言外之意就是,这个世界上,一个好人也没有。这个幼稚少年产生了心理泛化的倾向,就好像一个孩子受到老师的给予的天大委屈,感觉到简直没法活下去一样。以后如果继续接受不良刺激,后果将不堪设想。幸好,世上还是好人多,“一个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走过来了,看那样子是来招呼我的(我多么怕受人招待),我慌忙把眼睛送上了书架,装作没看见。但是一本书触着我的胳膊,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请看吧,我多留了一天没有卖。’”竟然还有陌不相识的关爱这种好事,竟然还有人宁愿自己蒙受损失,而给一个一文不名的小姑娘提供方便,竟然上天会给一个爱书人无功受禄的机会。然后,“我接过书害羞得不知应当如何对他表示我的感激”,为什么害羞?一定是人家早就注意到了自己窃读的“行径”,要不然他怎么会知道我想要读哪本书?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自己原来“产生了对人类的仇恨”是多么的片面和率性,甚至可笑,我的心里还可以有感激,有美好,有爱。对于一些人所产生的心理,想要改变,知识往往是无能为力的,只有情感才会表现出应有的效果,一个不期然的原因,作者林海音的心理创伤愈合了,而且感觉到“也是在爱里长大的”的美好与快乐。
  四、化常情之见为玄虚之美。课文开头“转过街角,看见饭店的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的声音,我放慢了脚步。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赶到这里”,很可能让人联想到一个馋丫头的故事,所见所闻所听所行,一气呵成,忙乱的节奏,急迫的心情,不是赶饭时又会是什么,联系主人公的身份——学生,平日里清汤寡水的生活,想必是来解洋荤了吧,结果作者笔锋一转,“目的地可不是饭店,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可是看书或者买书着什么忙?接着向下看,作者仍然不是一语道破,而是插入一系列心理活动,动作描绘,细节场面,最后在离成功一步之遥的时候马失前蹄,读者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还是这么一档子离奇的窃读啊!然后,我们再考察作者自以为得计而收获颇丰的窃读,到底包含了怎样的技术含量呢?从第一家店主的设伏抓现行,到第二家店员的适时提供帮助,都能够显见当初的装模作样、煞有介事其实早就被人洞穿,而她的窃读完全可以堪称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小儿游戏。想想看,小孩的心机怎么能逃脱成人犀利的眼神?之所以“未被发现”,主要可能就是大人对小孩的狡黠心存爱惜,不点破并不意味着没发觉,小孩子的这种没有破坏性的窃读行为,很多人不忍心干涉,更多人希望能够保护孩子的所谓“隐私”,直到作者自己感觉到“害羞”的时候,她才明白,一次的狼狈遭遇并不能代表一百次的被保护、被容忍,一次偶然的帮助也绝不会让我冒然产生自己“也是在爱里长大的!”的结论。这些情节,因为涉及少年与成人的博弈,所以在孩子视角上看是高端事件,也成为作者颇费笔力工细描摹的原因。如果我们读者不能跳出儿童游戏的规则常情,不能在作者的玄虚迂回中细致解读,那是绝难发现作者真情之端倪的。只有读者打破了常情之见的猜测,才会发现,原来作者窃读的把戏是多么好玩与可笑,世间也没有恁多可恨的人可恶的事,文章表面的东西都是虚晃一枪,真实的意图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间隙里。
  五、简约的形象与鲜明的主题。对于羞辱过我的人——书店老板,作者应该是铭记于心的;对于帮助了我的店员,作者也必会念念不忘,可让人奇怪的是,对两个人都没有具体的形象描绘,为什么?店主不算是真正的恶人,只是庸俗自私了些,何况他确有权力干涉店内窃读的行为,给看是情分,不让看是本分,这个人只是自己的一个经历,转身就成了过往。当作者进入社会,这样的人隨处可见,再刻意详细地写他,就失去了太大意义。那个店员,作者只是简略地用“一个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来粗线条地写一笔,而耳朵上架着铅笔在当时是多么普通常见,他似乎不算是一个具体的人物形象,而是一类普通劳动者的模糊轮廓,本可以对他写得细一点,但站在作者几十年后的角度回望一下,帮助及支持过自己窃读的人又何止一个,又该怎样表现他们?一个又一个书店的店主店员成全自己的窃读于无形,呵护“窃读”——只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不被揭露,我又该怎样去感谢?索性,与其精细刻画一个形象,不如让他代表俗气的或善意的群体。这样,作者不给庸俗自私的人贴上标签,也不为善良博爱的人规定特征,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的,大大小小的事都曾遭遇,形形色色的人混杂世间,我是经历和见证者。读书是快乐的,但感受人情冷暖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六、窃读之雅与蹭读之俗。作者的窃读与有人的蹭读有什么区别吗?当然有。窃读是偷偷地读,因不好意思而不愿意让人发觉,表现了一种羞赧,但即使发觉也无伤大雅,其目的在于长识。而“蹭”指的是就着某种机会不付出代价而跟着得到好处。所以,蹭是一种投机行为,并非情势所迫,而故意沾取便宜,目的性在于沾光。在古代,窃书不能算偷,而且成为学苑佳话,那窃读也不丢人,只是穷人凿壁借光的现代版。所以作者可以卑微地窃读,但不会庸俗地蹭读。如果二者在形式上有相似之处的话,作者以“窃读”的命名完全可以表明这样的严肃态度。
  总之,文章在表现作者对贫穷的无奈,对读书的痴情,对刻薄的不屑,对善良的感恩时,没有抱怨,没有诅咒,不唱高调,不走极端,以公允的态度,中立的精神,童真的笔触,用一条主线——窃读;两个人物——一个店主与一个店员;三种情志——对读书的痴情,对冷漠人的轻蔑,对好心人的感激;四种写法——对比法,烘托法,心理独白法,故弄玄虚法。生动地把经年的事件娓娓道来,让情感自然流淌,而达到与读者心意相通,情趣共享,不得不令人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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