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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政府关于将微观经济权利交还给市场的改革主张很是令人振奋,但同时也让人担心这样的主张究竟能否真的落地开花,毕竟时至今日政府对一些重要微观经济领域的行政干预大有愈演愈烈的势头,尤以楼市调控为甚。
众所周知,2005年3月出台的“老国八条”与此前1998年“23号文”以及2003年“18号文”最大的区别在于突出了稳定房价的调控目标,并冠以所谓的“政治高度”。由此拉开了政府透过层层加码、不断触动微观经济神经的调控政策全面干预楼市的序幕。除2008年10月之后的短短7个月之外,楼市调控政策从取消房贷优惠政策、上调首付比例、套型限制、强化税收、限制外资、限制开发商贷款、限制居民购房贷款直至限制居民购房资格、限制开发商自主定价权等等,无不以控制房价(微观经济的核心就是价格)为首要目标。不夸张地讲,自1986年确立城镇经济市场化改革目标之后,过去七年并延续至今的楼市调控政策,称得上是最严重的逆市场化浪潮。
所谓楼市调控的“政治高度”,原本应当是在发展商品房市场的同时维护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利益。但事实证明,随着城镇家庭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尽管低于GDP增幅),以及随之而来的城镇家庭支出由消费品主导型向住房主导型的转变,旨在抑制房价上涨的调控政策不仅以房价屡调屡涨、越调越高的败笔为施政结果,也不断加剧了住房领域的贫富分化。最不能令人容忍的是,公务员阶层居然成了楼市调控政策最大的赢家。最近曝光的湖北十堰市4500套商品房半价出售给公务员的事件,表明楼市腐败现象依然十分严重。
其实,早在“老国八条”出台前后,政府便被告之,发展商品房市场与维护低收入家庭住房利益之间并不矛盾,如果政府将来自发展商品房市场的收益足够多地用于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实现双赢并不困难。相反,如果政府一味限制商品房市场,过度干预价格,结果只能导致二者之间的严重对立,并升级为广泛的社会矛盾。这不幸被言中。
2007年发生在美国的次贷危机以至随后的全面金融危机向人们揭示了一个真理,任何一个经济体,哪怕是高收入经济体,都不可能直接透过市场的途径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
对比之下,国内的问题显然是忽视了楼市的宏观转移支付功能,以至于有着“政治高度”的楼市调控政策看上去很虚伪,既限制了楼市的健康发展,又牺牲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利益。
我深信,一个专注于宏观调控而不是微观干预的楼市政策,必将是国内住房制度改革的大方向,其基本思路依旧是上述关于发展商品房市场与维护低收入家庭住房利益之间互不矛盾的认知,而前提是不留情面地纠正上届政府过度干预楼市的政策失误。
目前政府每年得自商品房市场的收益逾3万亿,其中包括1万多亿的税费收入和只多不少的土地出让差价收益。按照现在扣除政府收益的的开发成本计算,这可以每年建造不少于1200万套60平米左右的保障性住房,是目前水平的2倍以上。据初步测算,未来十年政府得自商品房市场的总收益将不少于50万亿,即便是考虑到建筑成本的上涨,十年解决1.5亿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能力绰绰有余。
从这一点看,商品房价格的合理上涨其实对于维护低收入家庭住房利益是件好事。无论是政府、学者还是媒体,都不应该片面地以房价上涨来拨弄是非,火上浇油似的加剧国内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的社会矛盾。说到底,如果没有不断扩大的楼市需求,如果没有越来越多的中等以上收入家庭购买商品房,政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资金将无从下手。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即使十年之后,衡量国内楼市健康与否的关键依然能否切实维护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利益。
应当说,现实赋予了本届政府任期内彻底解决国内住房矛盾的机遇和能力,而且是前所未有的。
众所周知,2005年3月出台的“老国八条”与此前1998年“23号文”以及2003年“18号文”最大的区别在于突出了稳定房价的调控目标,并冠以所谓的“政治高度”。由此拉开了政府透过层层加码、不断触动微观经济神经的调控政策全面干预楼市的序幕。除2008年10月之后的短短7个月之外,楼市调控政策从取消房贷优惠政策、上调首付比例、套型限制、强化税收、限制外资、限制开发商贷款、限制居民购房贷款直至限制居民购房资格、限制开发商自主定价权等等,无不以控制房价(微观经济的核心就是价格)为首要目标。不夸张地讲,自1986年确立城镇经济市场化改革目标之后,过去七年并延续至今的楼市调控政策,称得上是最严重的逆市场化浪潮。
所谓楼市调控的“政治高度”,原本应当是在发展商品房市场的同时维护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利益。但事实证明,随着城镇家庭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尽管低于GDP增幅),以及随之而来的城镇家庭支出由消费品主导型向住房主导型的转变,旨在抑制房价上涨的调控政策不仅以房价屡调屡涨、越调越高的败笔为施政结果,也不断加剧了住房领域的贫富分化。最不能令人容忍的是,公务员阶层居然成了楼市调控政策最大的赢家。最近曝光的湖北十堰市4500套商品房半价出售给公务员的事件,表明楼市腐败现象依然十分严重。
其实,早在“老国八条”出台前后,政府便被告之,发展商品房市场与维护低收入家庭住房利益之间并不矛盾,如果政府将来自发展商品房市场的收益足够多地用于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实现双赢并不困难。相反,如果政府一味限制商品房市场,过度干预价格,结果只能导致二者之间的严重对立,并升级为广泛的社会矛盾。这不幸被言中。
2007年发生在美国的次贷危机以至随后的全面金融危机向人们揭示了一个真理,任何一个经济体,哪怕是高收入经济体,都不可能直接透过市场的途径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
对比之下,国内的问题显然是忽视了楼市的宏观转移支付功能,以至于有着“政治高度”的楼市调控政策看上去很虚伪,既限制了楼市的健康发展,又牺牲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利益。
我深信,一个专注于宏观调控而不是微观干预的楼市政策,必将是国内住房制度改革的大方向,其基本思路依旧是上述关于发展商品房市场与维护低收入家庭住房利益之间互不矛盾的认知,而前提是不留情面地纠正上届政府过度干预楼市的政策失误。
目前政府每年得自商品房市场的收益逾3万亿,其中包括1万多亿的税费收入和只多不少的土地出让差价收益。按照现在扣除政府收益的的开发成本计算,这可以每年建造不少于1200万套60平米左右的保障性住房,是目前水平的2倍以上。据初步测算,未来十年政府得自商品房市场的总收益将不少于50万亿,即便是考虑到建筑成本的上涨,十年解决1.5亿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能力绰绰有余。
从这一点看,商品房价格的合理上涨其实对于维护低收入家庭住房利益是件好事。无论是政府、学者还是媒体,都不应该片面地以房价上涨来拨弄是非,火上浇油似的加剧国内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的社会矛盾。说到底,如果没有不断扩大的楼市需求,如果没有越来越多的中等以上收入家庭购买商品房,政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资金将无从下手。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即使十年之后,衡量国内楼市健康与否的关键依然能否切实维护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利益。
应当说,现实赋予了本届政府任期内彻底解决国内住房矛盾的机遇和能力,而且是前所未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