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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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完电话后,他有些惴惴不安。在宾馆的房间里不停地走动着,像一头在森林里觅食的猛兽,但他明白,他毫无饥饿之感,有的只是按捺不住的激动,仿佛买了一辈子彩票的人,听到自己中奖的消息一样。
   没想到,会这么顺利找到她。或者说,想到了却一直没有做好思想准备。这么多年有意无意地打听,一旦获知其下落,他又觉得十分突兀。他的一双手在身子两侧摆来摆去,不知如何安放,最后索性一齐捅进了裤口袋里。
   他们,他和她,约好晚上七点,在宾馆二楼的咖啡厅见面。
   现在不到下午五点,他本来想约她出来吃晚饭,一边吃东西一边叙叙旧,谈吐也许放得开些,身体也许能放松些,毕竟十五年没见面了。这个时间可不算短,他成为了一名副处级干部,有了一个十岁的女儿,父亲去世三年……如今人到中年,事业顺利,家庭美满,应得上那句“万事如意”的俗语。
   他是个中规中矩的男人,对老婆没有过任何背叛,爱自己的女儿。他发誓要为女儿树立一个男人的榜样。除了,偶尔想想她,他只允许自己的心灵出这么一次小小的轨。所谓想,也就是在脑子里把她的身影过一遍,嘴里念念她的名字——那是一个颇中性化的名字,念出来不像是个女孩子,他时常念过之后哑然失笑,自嘲那几乎不可救药的神经质,但他乐于这样。乐于含着那个象征一个漂亮女生的中性化名字,像含着一片过期却未变味的薄荷喉片。乐于自己的脑海里站着两个男人,一个痴迷,一个嘲弄。
   如果时间足够,他就好奇地寻思她的生活会怎么样。很多时候,他希望她是一个幸福的女人,这样证明他们没在一起是正确的,他可以心安理得,不会为自己对她的突然冷淡而负疚,但有时候,他会不由自主地虚构出她的悲惨生活:遇人不淑,花容失色,丈夫打,婆婆骂,小姑憎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想着想着,他就凝眉蹙额,鼻酸眼热,心头尖溜溜地痛。
   每当这时,他必须猛拍自己一下,才能从虚幻中醒来。
   “我这十几年顺风顺水,何苦故意想出这种悲剧折磨自己?再说,也不能让她成为悲剧中的女主角啊!”
   “问题是,她不成为女主角,悲剧就不存在了。到底是悲剧不存在,還是她果真是悲剧中的女主角呢?”
   他经常这般自言自语,像背台词一样,进入另一种情境。他从不相信生活就是演戏,但他很羡慕戏里的男主角,能过一段荡气回肠的别人的生活。他对她隐秘的怀想,安排她做某一悲剧的女主角,其实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剧情需要。
   幸而,这样“折磨”自己并不是他生活的主旋律。他工作很忙,没有太多时间来排演这种矫情的话剧。他想她,也比较节制,从不为情所困,何况他们没有什么生死恋情,好不容易刚开始,不期然就结束了。几年前,忽地有那么一天,他心里感到愧疚,因为他想她的时候,不大记得起她的相貌了——脑子里只剩下一个抽象而模糊的轮廓,还有她白皙的肤色。她的白曾经让他震惊,但也震惊过数千狂热的观众。这是他无法忘怀的。想起那场毕业晚会,他就头晕。
   他从老家,一个距离省城三百公里的乡镇(县中学所在地),考进省城的师范大学中文系。高考的瞎指挥让他对课本之外的一切茫然无知,大二快混完了,才发现自己浑噩得像头猪。他急切地问一位师兄,怎么办?师兄说,跟我一起写诗吧。他读过师兄写的不少诗,虽不甚懂,但觉得很有意思,就跟着师兄一起写诗。没料到,他的诗让师兄大呼汗颜,师兄帮他投出去,发表了不少。师兄毕业,推荐他担任校文学社社长,总算成了校园里有头有脸的人物。
   她和他同年级,竟然是地理系学生!长得那么漂亮,贵为校学生会文娱部长,无论如何也和地理系挂不上钩,但能歌善舞的她,偏偏要上些地质构造和物候气象课程,让人大跌眼镜。唯一能跟那个专业产生联想的,是每天有不少男生围着她,观看她脸上的气象,并企图勘测她的地势地貌。她冷若冰霜,总是用极端气候击退那些假冒伪劣的地质勘探人员。
   他不是其中一员。
   他们隔得太远。一个在中文系,一个在地理系;一个在文学社,一个在学生会;一个吟诗作赋,一个唱歌跳舞;一个黑如焦炭,一个白如美玉……
   他当然认识她,每当学校举办文娱晚会,他都会去,喜欢看她主持,还有她的歌舞,在校园里都是绝对的佼佼之流。他不知道她是否听说过他,按理他在校园里名头也不小了,晚会上还时常有人朗诵他的诗歌,但这一切,似乎与她无关。他也没想过要和她有什么关系,直到大四开学不久的那天,她敲开了文学社那张斑驳陆离的门。
   一道柔和的白光笼罩了他,仿佛刚刚爬上山冈的朝阳,光芒还不是那么耀眼,却以一种内在力量与超凡气质,彻底扫荡了夜晚的阴霾。他像万物一般,从一首两百行长诗的构思中苏醒了过来。雄鸡还没有鸣唱,却天下皆白,他恨不得引吭高歌,喷吐那堆积在灵魂仓库里涌动的诗情。然而,表面上看不到丝毫激越,他呆呆地望着那“白”的方向,不知道如何合拢自己微微张开的口,好像清晨衔着朝阳的那一道山凹。那首两百行长诗有如枝叶上的露水,被阳光蒸发得无影无踪,诗人陷落在一首现实的诗歌里,这首诗歌在向他靠近,并直呼他为“诗人”。
   原来,她早闻诗人的大名。是啊,哪个青春少女不是诗情画意的呢?这么一想,他们应该是很近了,近到仿佛是一首诗歌在寻找一位诗人。
   说近就真的近了。
   她说,学校要举办一台迎新晚会,想请诗人出马写节目的串连词。她明媚地笑着,光芒又增添了几分,热度也随之而增加。他接过她递来的节目单,盲目地看着,不知道上面写了些什么。不过,这不要紧,他不会露怯。10岁那年,他曾发狠追赶过清晨的太阳。如果不是母亲扯着喉咙喊他回家吃饭,他认为,他是一定能追上的。
   只要不下雨,晚会每次都在学校篮球场露天进行。篮球场南北走向,西边正中是一个舞台。在舞台上表演节目,篮球场上坐几千人都看得到。
   他拿出写长诗的劲头去写那个串连词,或者说,他把那个串连词写成了一首长诗。“你让我上了一个台阶。我做主持,从没像今晚这样舒畅,心里有底。”迎新晚会结束后,他有意在舞台边徘徊,碰到卸完妆的她,她对他这样说,“诗人写出来的东西就是不一样。”他大胆地看着她,却只是腼腆地笑了笑,然后将头轻轻向右一甩,浓密的长达数寸的头发甩出一股美丽的风。这是他早就想好的一个动作,他觉得完成得不错。    他给她写了一首诗,内容他早已忘记,里面大约有“中秋”“月亮”之类的字眼,因为时间正是中秋前后。估计她也没有留着,毕竟过去十五年了。毕业以后,他忙于炮制公文、材料,头两年因为恋爱还偶尔写写诗,结婚以后就彻底告别诗歌了。
   写好那首诗的第二天清晨,他赶早来到地理楼门口,等了约七八分钟,看见她和另一位女同学并肩过来。有趣的是,那位女同学黄脸,手上托着一个硕大的白馒头;她白脸,手上却举着一个丑陋的黄馒头。真是相映成趣。
   他迎上去,装作是一场邂逅。她显得有些害羞,半边脸躲在那个啃得残缺的馒头后面。他没多说话,从口袋里掏出那首诗递给她。她当时肯定不知道是一首诗,看上去它只是从笔记本上扯下来的一页纸,对折着,左边撕扯出的犬齿般印痕一目了然。她笑着接了过去,问他吃早餐没有。他说,吃了。其实,为了来等她,他还没吃。他不想让她觉得这是他多么处心积虑的一件事。
   随后,他们没有任何交往,也没有碰过面。中文系距地理系较远,男女生又没住在一块儿。很多男生课余时间都泡在女生宿舍那边,他去得很少。他们寝室和同系某女生寝室结成了友好寝室,刚开始经常互访,搞些跳舞、郊游、野炊之类的活动,到大三时那个寝室的女生全都挎在男朋友胳膊上了,“友好寝室”自动解散。最让人憋气的是,八位女生的男朋友无一来自他们这个友好寝室!他们在卧谈会上对那群女生大爆粗口,有人甚至用上了古老的文言文:“寝其皮,食其肉。”睡着了却像一只只癞蛤蟆,嘴巴朝上张开,涎水湿枕。他曾为此写了一首诗自嘲,没有一个室友懂得其中的意思。
   他并没有对送出那首诗的反应抱太大的期望。在他看来,写诗本是一个诗人的分内事,何况是写给一个他有些喜欢的女孩子。好比投稿,投出去是想发表,但他同时也做好了退稿或者石沉大海的准备。当然,果真杳无音信的时候,他还是会有些失落。也只是失落而已,不影响他继续写诗,继续投稿。
   直到她再来找他,那已经是要写元旦晚会的串连词了,地点依然是校文学社,他在校对即將出版的社刊。她比上次坐了更长的时间,他们还聊起了舒婷和顾城。他十分惊讶,这位地理系出身的文娱部长,背得出舒婷的《神女峰》。想来惊讶也是不该的,这么美好的女孩子,离诗歌会有多远呢!
   她突然大声说,我喜欢你那首诗!
   哪首?他问。
   她瞪大眼睛望着他,他才省悟过来,不好意思地笑了。
   送我诗歌的男生很多哦!她说,微微撮起嘴唇,脸上荡漾着骄傲的神情——这也是在他回忆中浮现得最多的镜头之一。
   他不知道说什么,只是傻笑。
   你的用纸最差,人家都是用的花式信笺,至少也是正规稿纸,只有你用那种又粗又黄的笔记本纸。
   他咧开嘴,不知是笑,还是想说什么。她没容他插话,接着说,但你的诗歌最好,因为只有你,是自己写的。
   她在“只有你”后面故意来了一个停顿。这个停顿就像一包他最喜欢吃的榨菜被扯开一道口子,他恨不得仰头吞个一干二净,但,那是不可能的。他也顿了顿,咽下一喉口水,忽而哈哈大笑起来。
   在她两次找他的这段漫长时日里,他重新构思、完成了那首两百行的长诗。让他大感快慰的是,在元旦晚会上,她没有唱歌,也没有跳舞,而是朗诵了舒婷的那首《神女峰》。他听入了迷,听出了神。他从没觉得这首诗像她朗诵的那样好过。晚会结束后,他继续在舞台周边溜达,却始终没有看到她。
   晚会成了联系他们的纽带。晚会一过,虽然在同一个学校,却打不到一个照面,仿佛天各一方。我们的确隔得远了点,他想,就像一首诗歌总是找不到那个能写出它的诗人。
   他看了看表,还没到六点。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想起要吃点东西填肚子,又不想出去,就到一楼小卖部买了方便面、夹心饼干和一包涪陵榨菜上来。下去的时候,在电梯口碰到一对情侣,他觉得这是个好兆头。
   一晃到了第二年,大学最后一个学期。他们仍然没有碰过面,但他知道她不当文娱部长了,想必她也知道他不当文学社社长了。三月,草木发芽吐蕊时,他写的那首两百行长诗发表在省内一家杂志,他觉得应该送本杂志给她。如果没有她那次来访,这首诗是写不出来的。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如果不是她第一次来访,这首诗也许早就写出来了。无论如何,这首诗都和她有关。
   他拿着杂志到了女生宿舍。他压根儿不知道地理系女生住哪一楼。他在门口碰到“友好寝室”的一个同学,问她。她反问,去地理系干什么呀?他随口说,去找个老乡。找老乡?她斜瞅着他,让他很不舒服,好像他有做贼的嫌疑。不过,她还是告诉他了一个信息:五楼。
   女生宿舍一共八层,这里就像一个女儿国。彩旗飘飘,热闹非凡。中文系女生多,占了二楼和三楼的大部分。他从没关心过三楼以上女生的分布情况,临近毕业,算是补课。到五楼一问,是教育系的。正好她问的那个女生参加过文学社活动,他们认识,她说地理系在六楼。又往上爬了一楼,他有“何似在人间”的感觉,仿佛来到了嫦娥姑娘住的广寒宫。一上六楼,陡然安静许多,大约六楼以上住的都是理科系的女生。
   她在寝室,正准备去图书馆查资料,写论文。看到他,也不惊讶,端了一杯温开水给他,是她自己的杯子。白色的瓷杯,上面印着一丛花草。他把杂志放到桌上,双手捧过水杯,那丛花草就窝在了他的掌心。她把杂志拿过去,问,有你的作品?他说,嗯。她很快找到了那首长诗,吐吐舌头,这么长啊!真有本事。他像受到老师表扬的学生,低下头喝了口水,其实,一点儿也不渴。她读了几句,说,我不懂呢,你能当我的老师不?他说,岂敢,不过,读诗的确和读散文小说不很相同,诗歌的跳跃性强,读起来难以跟上节奏。她抿着嘴,点点头,哦,真有趣,跳起来,仿佛诗歌是有声响的东西。他赶紧说,你太有天赋了,诗歌正是有声响的,所以要多读、朗读才能体会。她看了他一眼,又点点头,冷不丁问,你们诗人是不是特别多情?    他的脸“咚”一下就红了,好像槌子猛地敲在鼓上。那……那是别人的误解,多情也对,但不滥情。诗人只是敏感些,尤其对美的事物。她依然点点头,那是。这首诗能得多少稿费?她歪着头,有些俏皮地问。他坦诚地答道,这个级别的杂志大约是五毛钱一行。她说,那也不少呵,光送杂志不行,还得请客!他说,一定。她站起来问,你去图书馆不?要不我们一起去,有空你给我讲讲你的诗。
   从女生宿舍到图书馆,是一条纵贯学校的内马路。他们第一次并肩走着。他第一次单独和一位女生走这么远。天黑了,路上人不多,但很多眼睛望向他们。他略感紧张,又有些自得,两边的建筑如教学楼、食堂,一一板着面孔,严肃地看着他,像看着一个不愿意改正的错误。
   在图书馆他们说些什么,他不记得了,只记得他们比邻而坐,她在认真翻查资料。他问她,为什么天气预报总是不准?她掩着嘴呵呵笑,说,没有失误就不叫预报了,误报总是预报的一部分。
   “康师傅”方便面分量越来越少,一盒填不饱肚子。他将那包涪陵榨菜撕开一道口子,觉得太咸,远不如以前好吃,又吃了几块夹心饼干,口里奇怪地没有味道,像啃一把干土,咽不下去。他瞧了瞧包装袋,离保质期尚有三个月。他把饼干扔回去,到洗漱间漱了口,再泡上一杯浓茶。
   一个月后才收到那笔稿费,没有预想的那么多,算起来只合三毛钱一行,大概因为他不是名家吧。客是要请的,他一直在等着这笔稿费,似乎稿费不来他就没理由去找她。
   他们陷入一个怪圈,都能触摸到对方的好感,心里有对方的存在,但都不无缘无故去找对方,而且,倘若没有谁主动出击,他们在校园里连邂逅的机会都没有,可只要其中一人主动出击,他(她)又总不会扑空,另一个仿佛早已在那里恭候。
   这不,他在女生宿舍门口就看见了她。在熙来攘往的人流中,她也一眼看见了他。她加快步子向他走来,他则停下,以免两人撞到一起。人潮愈益汹涌,如果从楼顶往下看,他们在人头攒动中根本不起眼。
   “走,我请客!”他对站在他面前的她说。
   “我就知道你是來请客的。”她落落大方。
   他们信步朝同一个方向走去。一顿朴素而浪漫的晚餐——台北豆浆。与其说吃饭,不如说他们找一个地方聊天。这一回,双方抖开了话匣子。他谈到自己是怎么开始写诗的,谈到老家和家人,谈到自己的第一个暗恋对象是初中时的英语老师,而孩子已经三岁的她浑然不觉。你很早熟啊!她笑他。他也笑,没有忘记隔那么几分钟将头发向右甩一次。她说起她出生的城市,那是湘西南的一座古城,现在还保存有完好的古城墙,一些人家在城墙上种菜,她上中学时要穿过北边的城门,有一个男孩总在城门边等她。他们一起上学,但在路上总不说话,后来那男孩参军去了,再没见过。
   那次请客之后,他们的联系明显多了,因为双方都更加主动。她回请他,同样去的是台北豆浆。他们一起看电影,爬山。有同学笑他们是一对儿了,大部分说他们不般配。郎才女貌本是天作之合,他们却没有得到相应的祝福。好在他们不在意那些流言,依旧按照自己的节奏,缓缓推进着双方的交往。
   然而,时间不够用,一晃到了毕业晚会,他们的恋情还像一锅夹生饭,要熟不熟的。她最后一次在大学舞台上担任主持,他也倾尽才华为她写了最后一次串连词。那天晚上,天气晴好,虽然有些热,但风不小,篮球场上的人头比满天星斗还密。他到得早,坐在舞台下面的正前方。他和台上的她不断交流着眼神,她今天格外漂亮。他突然相信别人说的他们不太般配的话来。舞台上的她和台下的他,显然是两个世界的人。
   第三个节目是她的独舞《血染的风采》。她换上一套军装,英姿勃勃地从后台旋到舞台中央。接着,她奔向舞台前沿,面向观众,左腿后踢,双手扬过头顶。这时,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风蓦然加大,掀起她军装的前摆,不知怎地,军装最下面那粒扣子也挣脱了扣眼儿,她的腹部露出白亮亮一片,仿佛乡下诡秘的芦苇荡、深秋奇异的白月光,以及半夜令人心旌摇曳而又魂飞魄散的鸮鸣。
   他脸上挂着一副被诱惑扭曲的表情,不知是恐惧还是陶醉,瞪圆的眼眶恰如两只蜂窝,蜂儿源源不绝地飞向那白色腹部中间的脐眼儿——酷似春天枝头略带羞涩的一朵白花。她似乎并没意识到,跳得愈益起劲,随着旋律的昂扬、急促,舞蹈进入了高潮,腾跃、旋转、飞踢……但每次风刮过来,她的腹部就暴露一次,而且暴露的面积越来越大。
   台下响起亢奋的口哨声、吆喝声,乃至尖叫声。他如百蚁挠身,坐不住了,仿佛是自己赤裸裸地站在台上示众,简直无地自容,恨不得按下某个按钮,能熄灭台下所有炽热的目光与喧嚣的声浪。他不忍再看,将自己的目光硬生生地扭向别处。口哨声、吆喝声与尖叫声此起彼伏,夜晚明亮如同白昼。
   谢天谢地,那支舞终于跳完了。她依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或者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换了装,继续意气风发地主持节目。他却再不敢看她,眼睛始终望向别处,像被一枚钉子钉在那里。
   一个春天被糟蹋了。春天里那朵娇艳的白花,成为数千双火热眼睛的牺牲品,好像一朵没穿裤子的云。很多同学私下兴冲冲地谈起此事,边用一种幸灾乐祸的眼光瞅着他,仿佛在谈论他“失贞的妻子”。他无法接受这样的局面。毕业晚会后,他主动将自己埋没在羞辱与痛苦之中,没有去找她。他心里隐隐的不安是多余的,她也没有主动来找他,而且,那条铁律仍然在起作用:他们从未在校园里碰过面,最后他卷起铺盖回到老家所在的县城。他在县一中教书,担任文学社辅导员和团委书记;两年后,考进省会成了一名公务员。
   正如前面所说,他们那段短短的恋情从没影响过他的生活,但他也从没彻底忘记过她。他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她毕业后同样回了老家——湘西南这座保存有完整古城墙的城市,其他则一无所知。这十五年来,他曾六次出差来到这座城市,问过许多许多人,均一无所获,连蛛丝马迹都没找到。有一次,大概是五年前,他特意去找北边的城门,可那里已成一片废墟。几条牛高马大的狗在附近转悠,对着陌生的他发出闷雷般的低吼,他只好悻悻离开。据说,那里现在坐落着该城最大的居民小区。    肚子突然有些不舒服,弄不准是紧张的缘故,还是刚才方便面太辣所致。他喝了一杯热茶,有所缓解。一看表,六点四十了,赶紧出门,可不能让她先到,在那里等。他到二楼咖啡厅,找了个安静的位置坐下,再给她发短信,告诉她在19号吧台,并嘱咐“勿急,慢来”。
   她果然迟了点,七点二十才到。
   她一进门就晃了他的眼睛,就像十五年前他走进校文学社那张斑驳陆离的门一样。这么久过去了,以前白面长身的她虽然胖了不少,但肤色似乎被时间的流水洗得更白。他下意识地想挑对面这个人的毛病,她并不像他记忆中的那么漂亮,却无法否认她气质中的风华;她不显年轻了,眼角甚至冒出了鱼尾纹,可她是那么恬静、平和;她差不多大了一号,以前的长发剪短了,烫卷了,妇人气更浓,但她的富态里依然有一股掩饰不住的优雅……这一切,都对他构成足够的冲击力。
   她抱歉地说,孩子回得晚,必须给他做了饭吃,才能出来。他问,孩子多大了?她说,十四,读初三,像打仗一样。他一愣,十四!那她毕业不久就结婚了。她干吗那么快结婚呢,该不会是……
   站在脑海里的另一个“他”截断了这个话题,“他”对他说,你失望了吧?她没有花容失色,没有过暗无天日的生活,她不会凝眉蹙额、鼻酸眼热地伏在你的肩上,让你心头尖溜溜地痛。他答道,不会,她看上去不是挺幸福吗?她幸福也是我所希望的。“他”又对他说,不要骗人了,你骨子里还不是想当一回护花使者,像电视剧里的俊男帅哥那样。他窃窃地说,呵呵,没有,我只是有点怀旧,人到中年都有点怀旧。你看她多白啊,我怀念的就是这种白,能让岁月越洗越亮的白,难道不是一种怀旧的颜色吗?
   “你如何知道我的手机的?”她发问了。
   “我来过六次,几乎问遍了这个城里的人,都没找到你。”他说,声音仿佛来自远处,像一阵回声。
   “你没问遍啊!如果问遍了,那不就问到我了吗?”她笑着说。
   他也用笑对她说的话表示肯定,更重要的是,这笑像一根无形的绳子,把他从远处拉回来。他接着回答她刚才提的问题:
   “昨天一个朋友请我吃饭,席间有几位我不认识的,我向他们打听你。其中一位市总工会的,姓杨,杨科长。他说,你和她老婆是好朋友,当即就打电话向她老婆要了你的手机号码。”
   “哦,那是刘姐,我们学校办公室的。我毕业后分配到这个学校,一直干到现在,岗位倒是换了不少,团委、学生处、宣传部、招生处……”
   “我试着发了个短信,没想到你马上就回了。唉 ,像是一场梦。”
   “你还写诗不?”
   “多年没写了。公文写多了,哪里还会写诗!”他本来想问一句,他送给她的那些诗和杂志是否还留着,觉得不好,就截断了话头,“倒是常常怀念那些写诗的日子。”
   “是啊,那时多单纯。我到这里,前几年还帮学生训练合唱團、舞蹈队和乐队,后来杂事多,加上带孩子,这些年全丢光了。你看,都成水桶腰了。”她用手在自己腰部比画了一圈。
   “没有呢,你还是那么风华绝代。”他不觉得自己是在撒谎。
   “你呀,诗人禀性没改!”
   他们聊得很开心,天南海北。这一晚像一座桥,似乎一举跨越了长达十五年的时间距离。眼看桥梁就要合龙的时候,她忽然说,九点多了,我得回家,他爸出差,孩子一个人在家不放心。
   他买过单,送她下楼。临出宾馆大门时,他对她说,有个问题,不知当不当问?她望着他,你说吧。
   “毕业晚会之后,你为什么不来找我了?”
   她没做声,站在那里。他静静地等着,脑子里迅速掠过一些画面:她犀利地反问道,你也没有主动来找我,那又是为什么呢?她平淡地答道,没什么呢,后来忙于找工作去了。她收住笑,郑重地说,我觉得我们两个不合适,至少分配不到一块儿……
   他做好了一切准备,迎接她的各种回答。她终于开口了:
   “十五年没见面,以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面。我想,我还是应该给你最真实的答案,对不?”
   他点点头。
   “我在台上主持节目的时候,看见你一直痴痴地望着你左边的一个女生,眼睛一眨也不眨……这就是我没再来找你的全部原因。”
   啊?左边的一个女生,怎么会!
   她莞尔一笑,分明是十五年前文娱部长的那一笑。她挥挥手,上了一辆的士,留下他,站在那里,呆若木鸡。
   回到房间,他懒散地躺在床上,脑子里满是她的身影:小一号的、大一号的;小一号的、大一号的……交叉呈现,无穷无尽。
   不一会儿,床头电话响了。他拿起话筒,是一个女孩的声音:“喂,请问先生,您需要服务吗?”
   这样的电话他接过很多,只要出差住宾馆,大多会有。他一般听到这句话就会直接挂掉。这回,也许是无聊,他多问了一句:“有什么服务?”
   “什么服务都有呀,可以开发票。女孩嘛,高矮胖瘦,随先生挑,保证让您舒服透顶。”他正要挂掉,听到里面的女孩子还在讲,“先生放心,我们这里的女孩都是一流的……”
   “有没有特别白的?”
   这句话快要冲出口了,他猛然硬生生地将它截住,就像一台疾驰的越野车急刹在悬崖边,车轮都悬空了。他轻轻放下话筒,仿佛放下一颗随时会要爆炸的炸弹。他站起身,眼眶发红,悠悠踅进卫生间,关上门。
   隔壁,一对相拥的情侣从缠绵中忽地警觉起来。他们支起耳朵,诧异地互相望着,女的说:“听,谁在哭!”
   原载《湘江文艺》
  责任编辑:黄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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蜻蜓  你的来和你的去  一样的轻  天生低调  有低处的风景就知足了  对于一切的美景  你都是点到为止  从不飞高  你知道  高处风大而且寒冷  眸  这么多年  你就坐在午后的  时光里  一个人  一壶你最爱的普洱  一张你最熟悉的唱片  伴随旋律而来的  故事里,有你  有她  窗外  花兒一年年开满相思  朵朵是  你的过去  寒冬里,花有些单纯  ●董树平  脸上有些伤痕和潮吻  
初到福鼎,夜色如水,桐山溪边, 邂逅福鼎递给我们的第一道茶。一位棉麻灰裙的女子端坐于对面,穿着和面容都温和清淡,恰与茶相得益彰。  琴声在耳畔轻萦,女子微笑,烹水,冲泡,注汤,手法舒缓大方,张弛有度。六年的寿眉,茶汤清澈透亮,入口温润丝滑,似有一股枣香弥漫其中。她说,茶有灵性,冲泡的人一定要心情愉悦才能出好茶。不同的人,不同的水,成就不同的茶,茶有茶缘。在福鼎,小孩一出生,尝的第一口便是茶,当地人
2014年9月,赵光龙诗集《私密的裕固》出版了,分上、中、下三册,15个专辑,585首精美小诗。  从对这套诗集的阅读中,我可以深深体会到诗人用他细腻的思绪和温柔的笔触,创造性地写出了他的民族情怀、地域情怀、家园情怀和人生情怀。他诗歌所创造的艺术境界和语言意象,真实生动地描绘了甘肃河西走廊地区的自然人文景观,以及草原裕固民族人们的现代生活图景。他用浪漫主义情怀和现实主义精神,以虚实相间的手法,以精
一  我还是孩子的时候,非常讨厌读书。看到姐姐们读着什么“世界儿童文学全集”的时候,我觉得她们很蠢,认为那种东西没什么意思。  “书是好东西哦。读书的时候就好像自己变成了主角,兴奋激动、紧张刺激,很有意思。”母亲说。为此,她强制我读第一本书——《佛兰德斯的狗》。  在当初的我看来,《佛兰德斯的狗》一点意思都没有:可怜的少年带着他可怜的狗,最终毫无幸福可言地死去。这样的内容,说它“兴奋激动、紧张刺激
楚语  艾蒿如一个素衣乡绅,还有菖蒲、芷和蕙兰  这些楚国水乡的原住民,聚在一起  像一些无家可归的人  它们有话要说,想说出被春风追赶的细节  想说出它们如何困守楚地的沼泽  说它们看见子夜的涟漪和寂寥的闪电  看见晨光中的露珠,如何从芰荷滑落  说萤火虫是水边植物开出的花蕾  一点点的光,就足够照亮楚地的低语  说它们从归隐的子规那里学会了俚语  听子规如何在深夜,将半句楚语呛在气管里  不停
从操场溜出来的时候,他们在排队:先是立正,立正之后稍息,稍息之后又立正。向前看齐,向左看齐,向右看齐。向左转,向右转。有时候老师心血来潮,就把排队的人分成A、B两部分,一部分向左转,一部分向右转。叫一声向左向右转,A和B就背靠背各朝一方。接下来,连着两次,A和B又从不同的方向转到一起。还有向后转,转一下背过去,转两下又回过来,跟没转一样。原地踏步,左脚踏在一字上,右脚踏在二字上,从一走到二,从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