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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以音乐为纽带进行的人际交流,有助于养成学生共同参与的群体意识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成功的音乐教育不仅在学校的课堂上,而且也应该在社会的大环境中进行,对社会音乐生活的关心,对班级、学校和社会音乐活动的积极参与,将使学生的群体意识、合作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锻炼和发展。同时新课标的基本理念中对全体与个体、课堂与课外有着说明和要求。
那如何将引导学生个体培养音乐素质融入课堂教学呢?如何让学生学有所用?
经过调查和探索,将器乐引入到学校常规教学中进行普及教学,让每个孩子都享受到器乐入门的教育,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有一定的效果,有相当数量的孩子因此走入了音乐的殿堂。目前,有多所小学在低年级中进行古筝、小提琴、手风琴等乐器的全员教学、普及教育。学校拿出一节活动课作为器乐课,外请专业教师进行授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练习。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再根据学生的兴趣、能力成立兴趣小组,进行重点培养,从而让这部分“尖子”学生带动其他同学进行学习。进入中年级后,有能力的学生可以加入到提高阶段,通过继续学习来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这种做法一方面让一些没有机会接受音乐技能训练的学生得到学习,另一方面因为是在学校开展器乐教学,教学内容围绕着学校教学,有别于家教,能很快的用到课堂中,学校也经常提供学生展示的舞台,参与校内的各项表演活动,这更加激发了学生参与的热情和学习的动力,因此,得到大多数家长的支持。当然,也有一些问题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做跟踪调查,比如,要求一些确无音乐兴趣的学生参与到普及教学中,是否增加了他们的负担?如果学校、教师、家长能够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孩子的需要出发,相信这些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小学音乐教学包括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两个方面,前者是实施音乐教育的主要渠道,音乐课不但要教会学生音乐知识与技能,还担负着学生对音乐认识与接受的导向的任务。后者则是前者的延续、扩大、补充和提高。但具体来说,衡量一个学校、一个班级、一个学生音乐水准的优劣往往靠音乐课外活动的成果来体现。也就是说,课堂教学效果一般要通过课外活动来展示。现有的音乐教材中包含了唱歌、唱游、欣赏、器乐、识谱、综合训练等多项内容。这一切不仅有其自身的系统性,而且在每一课中又密切相关、互补互修,同时与其他学科知识均有联系,所以单凭课堂教学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如果开展一些与课堂教学相脱节的课外音乐活动,就起不到相辅相成的作用。由此看来,开展课外音乐活动要坚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才能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保证其活动质量;而这种结合,决不是单纯与音乐课堂相结合,而是以与音乐课结合为主,与其他学科结合为辅的全面结合。这样,不仅能使学生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在实践中得到巩固和提高,而且能提高他们音乐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同时也扩大了知识面,达到普遍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
那如何来协调课内和课外的关系呢?试想,如果我们把课外活动的优势发挥到课堂教学中来,将音乐教学空间逐渐开放,那结果又会怎样呢?比如:在音乐课外活动中学生能尽情地表现自己,可以在与同学的合作表演中发现乐趣,取得成功。那么在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我们音乐教师是否也可以抽出一定的时间给学生表演,诸如设立“精彩瞬间”、“小星星舞台”、“大显身手”等栏目,由学生主持,学生表演,通过唱、跳、奏、演讲等方式,将他们喜爱的歌曲、乐曲、故事等呈现在大家的面前,让每位同学都有展示自己的机会,这样,学生在课堂上也享受到了课外活动的乐趣,这不正体现了课内课外的完美结合吗?
音乐课堂教学是学生掌握音乐知识与技能的主要途径,也是培养学生创造性的重要手段。但课堂教学往往无法照顾到每个学生在思维方式、学习态度、兴趣以及当时的情绪等方面所存在的差异,不利于学生智能的发展。而课外音乐活动,虽然它没有系统而严谨的教学形式,但却更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创造精神。学生在活动中能尽情地表现自己,发现乐趣,取得成功,增强自信心,更好地促进学生的智能发展。学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音乐活动,能满足师生多方面的社会性需要,密切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在一起唱歌、跳舞、创作,形成良好的学校心理气氛,增进师生的心理健康,反过来对课堂教学也产生了有利的影响。
在平常的教学实践活动中,笔者深刻地感受到课外音乐活动不仅仅是音乐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它已经发展成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合作能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好课外音乐活动已成为学校工作的一个重点,它对活跃校园、净化心灵、陶冶性情、培养能力都起到十分有效的作用。
(责编夏天)
那如何将引导学生个体培养音乐素质融入课堂教学呢?如何让学生学有所用?
经过调查和探索,将器乐引入到学校常规教学中进行普及教学,让每个孩子都享受到器乐入门的教育,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有一定的效果,有相当数量的孩子因此走入了音乐的殿堂。目前,有多所小学在低年级中进行古筝、小提琴、手风琴等乐器的全员教学、普及教育。学校拿出一节活动课作为器乐课,外请专业教师进行授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练习。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再根据学生的兴趣、能力成立兴趣小组,进行重点培养,从而让这部分“尖子”学生带动其他同学进行学习。进入中年级后,有能力的学生可以加入到提高阶段,通过继续学习来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这种做法一方面让一些没有机会接受音乐技能训练的学生得到学习,另一方面因为是在学校开展器乐教学,教学内容围绕着学校教学,有别于家教,能很快的用到课堂中,学校也经常提供学生展示的舞台,参与校内的各项表演活动,这更加激发了学生参与的热情和学习的动力,因此,得到大多数家长的支持。当然,也有一些问题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做跟踪调查,比如,要求一些确无音乐兴趣的学生参与到普及教学中,是否增加了他们的负担?如果学校、教师、家长能够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孩子的需要出发,相信这些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小学音乐教学包括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两个方面,前者是实施音乐教育的主要渠道,音乐课不但要教会学生音乐知识与技能,还担负着学生对音乐认识与接受的导向的任务。后者则是前者的延续、扩大、补充和提高。但具体来说,衡量一个学校、一个班级、一个学生音乐水准的优劣往往靠音乐课外活动的成果来体现。也就是说,课堂教学效果一般要通过课外活动来展示。现有的音乐教材中包含了唱歌、唱游、欣赏、器乐、识谱、综合训练等多项内容。这一切不仅有其自身的系统性,而且在每一课中又密切相关、互补互修,同时与其他学科知识均有联系,所以单凭课堂教学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如果开展一些与课堂教学相脱节的课外音乐活动,就起不到相辅相成的作用。由此看来,开展课外音乐活动要坚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才能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保证其活动质量;而这种结合,决不是单纯与音乐课堂相结合,而是以与音乐课结合为主,与其他学科结合为辅的全面结合。这样,不仅能使学生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在实践中得到巩固和提高,而且能提高他们音乐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同时也扩大了知识面,达到普遍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
那如何来协调课内和课外的关系呢?试想,如果我们把课外活动的优势发挥到课堂教学中来,将音乐教学空间逐渐开放,那结果又会怎样呢?比如:在音乐课外活动中学生能尽情地表现自己,可以在与同学的合作表演中发现乐趣,取得成功。那么在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我们音乐教师是否也可以抽出一定的时间给学生表演,诸如设立“精彩瞬间”、“小星星舞台”、“大显身手”等栏目,由学生主持,学生表演,通过唱、跳、奏、演讲等方式,将他们喜爱的歌曲、乐曲、故事等呈现在大家的面前,让每位同学都有展示自己的机会,这样,学生在课堂上也享受到了课外活动的乐趣,这不正体现了课内课外的完美结合吗?
音乐课堂教学是学生掌握音乐知识与技能的主要途径,也是培养学生创造性的重要手段。但课堂教学往往无法照顾到每个学生在思维方式、学习态度、兴趣以及当时的情绪等方面所存在的差异,不利于学生智能的发展。而课外音乐活动,虽然它没有系统而严谨的教学形式,但却更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创造精神。学生在活动中能尽情地表现自己,发现乐趣,取得成功,增强自信心,更好地促进学生的智能发展。学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音乐活动,能满足师生多方面的社会性需要,密切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在一起唱歌、跳舞、创作,形成良好的学校心理气氛,增进师生的心理健康,反过来对课堂教学也产生了有利的影响。
在平常的教学实践活动中,笔者深刻地感受到课外音乐活动不仅仅是音乐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它已经发展成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合作能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好课外音乐活动已成为学校工作的一个重点,它对活跃校园、净化心灵、陶冶性情、培养能力都起到十分有效的作用。
(责编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