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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依法治国方针的不断推进,国家的刑事案件侦破也越来越规范化,这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法医检验是刑事案件侦破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直接影响到刑事案件的证据以及整个案件的最终定案。而法医物证DNA检验则是法医物证检验的一个重要内容,特别是对于杀人案件而言,DNA检验几乎是必须程序。本文主要针对当前法医物证DNA检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也提出了这些问题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法医 物证 DNA检验 问题
在法医物证检验中,包括个体的识别、嫌疑犯的锁定以及亲子鉴定等环节,都以DNA检验为核心,可以说,DNA技术的出现和发展,为司法领域的发展创造了新的空间。最近几年,生物医学进步飞速,科学家对于DNA的掌握也在逐渐深入,这就为法医物证DNA检验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法医物证DNA检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包括红细胞血型、红细胞酶型以及血清蛋白型的DNA检验,也包括遗传标志产物的檢验等,可以说,这些检验活动的完成,对于案件的审理具有重大的帮助。在看到的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当前法医物证DNA检验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而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是更好的运用DNA技术实现法医物证检验的基础,因此,法医物证DNA检验存在问题的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认为,以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法医物证DNA检验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DNA检验数据库仍有局限
关于DNA检验数据库的建立,在DNA技术出现之后,就出现在各个国家的理论研究领域,科研人员以实际需求为基础,提出建立DNA数据库,这样既可以方面相关基因的对比和查找,同时对于法医物证工作而言,也可以提供直接的数据指引。但是,人类的基因组成是非常丰富的,DNA信息更是无穷无尽,所以说,DNA数据库的建立,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后随着国际司法制度的逐渐完善,各国都在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司法公正,DNA检验数据库的建立也就被提上日程。英国是最早建立起DNA数据库的国家,最初在英国的DNA检验数据库中所存放的DNA数据一般仅限于曾将犯过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这为犯人追踪监督,以及累犯的加重处罚等都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后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很多国家也相继建立起了DNA检验数据库,但是,通过对实际情况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DNA数据库仍然非常局限。一方面,DNA数据库中所包含的DNA数据涉及的个体范围还是非常小的,通常情况下,只有刑事案件中一些犯罪达到一定程度的罪犯的基因才可能出现在DNA检验数据库中,这样一来,很多初犯因为无法在DNA数据库中找到相关信息,其抓捕、确定等活动的难度就提高了;另一方面,当前DNA检验数据库的共享还是存在较多障碍的,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数据共享变得更容易,但是考虑到DNA检验数据的特殊性,大多数DNA检验数据库的信息都是不能共享的,这在保护了DNA检验数据信息的安全的同时,也为DNA检验数据的应用带来了更多的干扰。由此可见,当前DNA检验数据库的局限性是法医物证DNA检验中存在的问题之一,而想要更好的完成法医物证DNA检验工作,必然要解决这一问题。
针对DNA检验数据库的局限性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实现:首先,在可行的范围内,扩大DNA检验数据库的主体范围,即更多的收藏DNA信息到数据库中,这样能够帮助法医更好的完成相关案件的检验工作。当然,在完成这一工作时,不能盲目的扩大数据库的信息量,要切实以法医的实际工作所需为基础,过大的数据量,对于法医的检验的工作而言,未必就会有直接的帮助,而DNA数据信息的采集也会是一个比较大的工程量;其次,关于法医物证DNA检验时DNA数据库的信息共享,应该做出合理的放宽,不能单纯的为了保护信息而绝对的对DNA信息进行严密保护,适当的完成不同地区或者不同合理应用范围内的DNA数据库共享,既可以增大使用者的应用范围,对于提高DNA数据库的价值而言,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DNA芯片技术仍需发展
DNA芯片技术是指将大量寡核苷酸探针固定于硅片、玻片、聚丙烯或尼龙膜等固相支持物上,制成芯片,与标记的样品DNA进行杂交,通过检测杂交信号强度而获取样品的信息。在法医物证DNA检验过程中,这项技术的应用是有重要意义的,该技术的应用,技能方便DNA相关提取及检验的程序,提高效率,同时也能提高准确度。然而,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DNA芯片技术在法医物证DNA检验中的应用还是非常少的,通常情况下,检验和建案的情况下,DNA芯片技术可以发挥极大的作用,但是,DNA芯片技术对于基因组文库作图以及基因谱测定等技术的要求是非常高的,而在法医物证检验的过程中,相比生物医学以及生物实验而言,专业人员相对较少,对于这些较高要求的技术的掌握也比较少,这就造成了DNA芯片技术的应用还不多。美国是最早启用芯片技术进行法医物证DNA检验的国家,但是到目前为止,其DNA芯片技术在法医物证检验中的应用仍然不够成熟,而我国与美国相比,DNA技术相对落后,在法医物证检验中,DNA技术的应用也比较晚,这就使得DNA芯片技术的应用更少。由此可见,DNA芯片技术的发展,也是目前法医物证DNA检验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针对这一问题,其解决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首先是注重对DNA检验专业人员的培养,可以说,人才是行业发展的基础,对于DNA芯片技术的应用而言,更需要专业的检验人员的支持,只有具备DNA检验人员,DNA芯片技术的应用才能成为可能;其次是对于国外技术的学习,我国可以从国外一些DNA芯片技术在法医物证检验领域中应用较为成熟的国家借鉴相关技术,学习具体的技术操作,这样可以在短时间内提高DNA芯片技术的应用能力,实现法医物证DNA检验的进一步发展。
结束语:
当然,除了以上提到的两点以外,法医物证DNA检验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在具体的检验过程中操作的不规范带来DNA信息的错乱,影响案件的侦破,相关仪器的跟进不到位,直接影响检验的结果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除了制约法医物证DNA检验技术的发展之外,给国家的司法程序也增加了困难,在有些情况下甚至直接影响国家司法案件的审理,给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带来更多的问题。所以说,我们应该正视法医物证DNA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并且积极的探索解决方式。
参考文献
[1] 申琴,杨红旗.DNA鉴定技术在法医物证学中的现状及发展展望[J].生物技术世界,2015(10).
[2] 李莉,柳燕.法医物证学DNA现状及发展展望[J].讲座,2012(01).
作者简介:
第一作者张译升(1985-)女,汉,黑龙江齐齐哈尔人,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法医师,本科学历,法医物证DNA检验专业。
第二作者刘佳宁,(1984-)女,汉,黑龙江哈尔滨人,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初级职称,法医师,本科学历,法医物证DNA检验专业。
关键词:法医 物证 DNA检验 问题
在法医物证检验中,包括个体的识别、嫌疑犯的锁定以及亲子鉴定等环节,都以DNA检验为核心,可以说,DNA技术的出现和发展,为司法领域的发展创造了新的空间。最近几年,生物医学进步飞速,科学家对于DNA的掌握也在逐渐深入,这就为法医物证DNA检验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法医物证DNA检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包括红细胞血型、红细胞酶型以及血清蛋白型的DNA检验,也包括遗传标志产物的檢验等,可以说,这些检验活动的完成,对于案件的审理具有重大的帮助。在看到的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当前法医物证DNA检验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而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是更好的运用DNA技术实现法医物证检验的基础,因此,法医物证DNA检验存在问题的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认为,以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法医物证DNA检验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DNA检验数据库仍有局限
关于DNA检验数据库的建立,在DNA技术出现之后,就出现在各个国家的理论研究领域,科研人员以实际需求为基础,提出建立DNA数据库,这样既可以方面相关基因的对比和查找,同时对于法医物证工作而言,也可以提供直接的数据指引。但是,人类的基因组成是非常丰富的,DNA信息更是无穷无尽,所以说,DNA数据库的建立,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后随着国际司法制度的逐渐完善,各国都在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司法公正,DNA检验数据库的建立也就被提上日程。英国是最早建立起DNA数据库的国家,最初在英国的DNA检验数据库中所存放的DNA数据一般仅限于曾将犯过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这为犯人追踪监督,以及累犯的加重处罚等都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后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很多国家也相继建立起了DNA检验数据库,但是,通过对实际情况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DNA数据库仍然非常局限。一方面,DNA数据库中所包含的DNA数据涉及的个体范围还是非常小的,通常情况下,只有刑事案件中一些犯罪达到一定程度的罪犯的基因才可能出现在DNA检验数据库中,这样一来,很多初犯因为无法在DNA数据库中找到相关信息,其抓捕、确定等活动的难度就提高了;另一方面,当前DNA检验数据库的共享还是存在较多障碍的,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数据共享变得更容易,但是考虑到DNA检验数据的特殊性,大多数DNA检验数据库的信息都是不能共享的,这在保护了DNA检验数据信息的安全的同时,也为DNA检验数据的应用带来了更多的干扰。由此可见,当前DNA检验数据库的局限性是法医物证DNA检验中存在的问题之一,而想要更好的完成法医物证DNA检验工作,必然要解决这一问题。
针对DNA检验数据库的局限性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实现:首先,在可行的范围内,扩大DNA检验数据库的主体范围,即更多的收藏DNA信息到数据库中,这样能够帮助法医更好的完成相关案件的检验工作。当然,在完成这一工作时,不能盲目的扩大数据库的信息量,要切实以法医的实际工作所需为基础,过大的数据量,对于法医的检验的工作而言,未必就会有直接的帮助,而DNA数据信息的采集也会是一个比较大的工程量;其次,关于法医物证DNA检验时DNA数据库的信息共享,应该做出合理的放宽,不能单纯的为了保护信息而绝对的对DNA信息进行严密保护,适当的完成不同地区或者不同合理应用范围内的DNA数据库共享,既可以增大使用者的应用范围,对于提高DNA数据库的价值而言,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DNA芯片技术仍需发展
DNA芯片技术是指将大量寡核苷酸探针固定于硅片、玻片、聚丙烯或尼龙膜等固相支持物上,制成芯片,与标记的样品DNA进行杂交,通过检测杂交信号强度而获取样品的信息。在法医物证DNA检验过程中,这项技术的应用是有重要意义的,该技术的应用,技能方便DNA相关提取及检验的程序,提高效率,同时也能提高准确度。然而,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DNA芯片技术在法医物证DNA检验中的应用还是非常少的,通常情况下,检验和建案的情况下,DNA芯片技术可以发挥极大的作用,但是,DNA芯片技术对于基因组文库作图以及基因谱测定等技术的要求是非常高的,而在法医物证检验的过程中,相比生物医学以及生物实验而言,专业人员相对较少,对于这些较高要求的技术的掌握也比较少,这就造成了DNA芯片技术的应用还不多。美国是最早启用芯片技术进行法医物证DNA检验的国家,但是到目前为止,其DNA芯片技术在法医物证检验中的应用仍然不够成熟,而我国与美国相比,DNA技术相对落后,在法医物证检验中,DNA技术的应用也比较晚,这就使得DNA芯片技术的应用更少。由此可见,DNA芯片技术的发展,也是目前法医物证DNA检验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针对这一问题,其解决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首先是注重对DNA检验专业人员的培养,可以说,人才是行业发展的基础,对于DNA芯片技术的应用而言,更需要专业的检验人员的支持,只有具备DNA检验人员,DNA芯片技术的应用才能成为可能;其次是对于国外技术的学习,我国可以从国外一些DNA芯片技术在法医物证检验领域中应用较为成熟的国家借鉴相关技术,学习具体的技术操作,这样可以在短时间内提高DNA芯片技术的应用能力,实现法医物证DNA检验的进一步发展。
结束语:
当然,除了以上提到的两点以外,法医物证DNA检验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在具体的检验过程中操作的不规范带来DNA信息的错乱,影响案件的侦破,相关仪器的跟进不到位,直接影响检验的结果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除了制约法医物证DNA检验技术的发展之外,给国家的司法程序也增加了困难,在有些情况下甚至直接影响国家司法案件的审理,给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带来更多的问题。所以说,我们应该正视法医物证DNA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并且积极的探索解决方式。
参考文献
[1] 申琴,杨红旗.DNA鉴定技术在法医物证学中的现状及发展展望[J].生物技术世界,2015(10).
[2] 李莉,柳燕.法医物证学DNA现状及发展展望[J].讲座,2012(01).
作者简介:
第一作者张译升(1985-)女,汉,黑龙江齐齐哈尔人,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法医师,本科学历,法医物证DNA检验专业。
第二作者刘佳宁,(1984-)女,汉,黑龙江哈尔滨人,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初级职称,法医师,本科学历,法医物证DNA检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