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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经济是金融业发展的坚实基础,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工作的本质。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要求,我县金融机构坚决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坚决抑制金融资源脱实向虚,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较快发展和转型升级。
以威信为例,2012年6月末,我县各项贷款余额170310万元,比年初增加30014万元,增长21.39%。1~6月全县金融机构累放各项贷款44817万元。投向涉及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生产及供应、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水利、居民服务业及个人消费信贷等实体经济项目。助推了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1~6月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114298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去年同期增长19.3%。
目前,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信贷支持获取企业信用信息的主要渠道,就是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至2007年底,威信县人民银行完成150余家小企业信用档案征集入库。到今年6月末,实现发放企业贷款卡250家以上,占全县注册企业的55.68%。使我县金融机构在服务中小微企业中,通过征信产品的应用,为银行防范金融风险、降低信贷成本、提高贷款效率,以及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和实现银行间信息共享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征信促进金融机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一)征信系统是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现阶段,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是银行获取客户信贷信息的一个非常重要、甚至是不可替代的渠道。已成为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工具。部分银行将企业征信系统模块及部分要素固化或植入本单位信贷相关系统中,查询征信系统已成为金融机构贷款管理的常态手段和方法之一。
(二)征信系统助推金融机构有效快捷完成企业内部信用等级评级,为审慎经营和风险管理提供重要参考。实现支持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
金融机构以征信系统征集信息为基础,有效快捷完成企业内部信用等级评级。同时降低了金融机构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的成本,提高了金融机构自身的工作效率和财务效率,加快企业融资进度。贷前通过对企业信用报告定性定量信息的应用,结合内部评级系统打分评级(如:农行IRB模型,农信社信贷系统信用等级评级),把好信贷准入关。在审批环节,对有风险的客户实行刚性约束,严格授信或放贷。威信县农业银行2012年6月末对3家企业评级,二家为A—级,一家为AA—级,发放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1080万,发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1.3亿元。威信县农村信用社自2007年以来,开展了对34户小微企业评级授信或放贷,其中A—级企业20家。截止到今年6月末,共发放各类企业生产经营贷款近1.5亿元。在贷后管理实践中,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会经常关注重视征信系统记录的相关信息,包括定性定量和公共信息以及大事记。并根据信息反映的情况提前做出预警,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有效降低信贷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支持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
(三)个人征信系统有力促进了农信社农户经济档案建设,农户贷款难顺势而解,“涉农”服务水平提高,直接拉动第一产业增长
我县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信社近年来依托个人征信系统,以其为基础,查询农户个人征信报告,建立农户经济档案近7万户,占全县农户数近80%。核贷农户近6万户,核贷金额5.3亿元,发放贷款证5.7万户,评定信用农户5.7万户,已获得贷款农户近4万户。农户小额信贷授信额度从2万元增加至3万元,部分达到5万元。2012年累计获得贷款农户6万户,金额2.7亿元。6月末全县农户贷款余额达5.8亿元,占农信社各项贷款余额58%。反映多年的农户贷款难问题顺势而解。同时也带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工商业等的发展。支农服务水平不断创新提高,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应用的贡献。2012年1~6月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1987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去年同期增长5.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7%,拉动GDP增长0.9个百分点。经济增长的背后,金融机构特别是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不容忽视。
(四)征信系统的作用和影响力不断增强,社会信用体系的氛围逐渐形成,直接惠及金融机构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征信系统是国家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工程。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以及征信知识的普及和宣传,诚实守信的美德正逐步潜移默化深入人心,影响着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为个人信用维权的案例也较多。事实表明金融系统多年来征信知识的普及宣传及征信产品的应用已经取得明显的成效。征信产品的产的使用主要以个人征信报告和企业征信报告的使用频次最高。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今年6月末,我县各金融机构累计向个人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使用25000人次,企业征信报告90余份。发放贷款金额10亿元以上。征信系统始终贯穿应用作用于信贷授信放贷的全过程。在各项贷款增幅平均以20%以上速度增长的同时,不良贷款率始终没有突破控制指标,占90%以上的利息收入(主指农信社)构成了了金融机构最稳定的收入来源。实现了银企信贷双赢局面,极大地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五)征信系统间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金融产品创新,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征信系统的“失信惩戒”作用或功能近年来随着征集信息的多渠道和补充完善,间接推动金融机构在对县域实体经济的支持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龙头企业的申报、“绿色信贷”等国家宏观调控方面。如申报龙头企业必须要求有人民银行出具信用报告,含企业负责人个人信用报告和企业征信报告。又如我县有两家煤炭企业因在企业征信数据库有环保违法的记录,被农信社拒绝放贷,后经整改,环保部门验收达标后才获得信用社500万元贷款。
另外,征信系统平台还在金融产品创新应用方面起到一定的促进和支持作用。如有的地方已经开展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融资租赁业务等。
二、征信支持实体经济出现的问题
(一)征信系统平台认知度有待提高
征信系统是人民银行推广深圳“贷款证”制度并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2006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开展以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为基础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近几年的推广和发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得到银行、企业的认可,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全社会的认知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征信缺乏完备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信息来源不对称将降低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效率
目前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处于自愿和被动征集阶段,尚没有国家法规及政策对可以收集和使用的中小企业信息内容、采集方法和使用范围作出明确规定,且信息分散于工商、税务、质检、环保、海关、司法等多部门,这些部门参与或支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的主动性或积极性不高,信息征集难度大。从而导致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间信息来源不对称,最终会降低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支持的效率。
(三)企业缺乏良好的信用意识,可能影响金融机构惜贷
当前,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在我国占的比重较大,发展参差不齐,部分企业信用意识淡薄,不愿主动向银行提供本企业信用信息。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微小企业长期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认为无需向银行主动提供信用信息;二是企业规模小,内部管理不规范,甚至部分中小企业没有专业的财会人员,也没有编制财务报表或因不同需要编制不同的报表等,财务信息严重失真不完整;三是基于以上种种原因金融机构对微小企业信用信息存疑较大,金融机构从风险管理角度对这部分企业的授信放贷管理较严,门槛较高,惜贷现象严重。
(四)征信系统地位还需进一步强化其地位作用
由于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集企业信息是基本信息,难以满足对企业资信分析、风险评估等业务的需要,达不到银行对企业授信放贷的信用信息要求,须重新对企业进行内部评级。因此在银行对企业进行内部评级授信时,仅对征信系统部分信息进行参考,重点对内部评级模型进行量化打分和定性评价。金融机构间评级各有体系标准,互不共享,重复劳动多。严重延滞银企合作。
(五)部分地方政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支持作用相对弱化
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支持作用相对弱化,或重视程度不高。缺乏对企业失信行为的刚性约束,“失信”成本较低,导致企业整体信用环境较差,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不信任,双方信贷交易难以完成,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突出。
三、政策建议
一是加强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建立对中小企业失信行为的刚性约束机制,规范企业守信行为,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助推银企联姻,使金融机构提升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水平,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二是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操作程序和指标体系,规范企业信用评级规则,实现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共享,将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加强自身信用管理,遵纪守法,行为规范,自觉适应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效率,防范金融风险。
三是进一步强化征信系统建设,确保信用信息质量。要加快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监管立法步伐,借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制其公开部分有关信用信息数据,确保真实可用,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树立企业正面良好信用形象,打下最终成为银行优质客户的坚实基础。
四是加快征信立法步伐。一方面是依法创建信用信息平台,为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第三方提供服务等提供法律依据和保证;另一方面实现强化信用管理有法可依。为建立健全对失信行为的刚性约束机制提供法律保障。是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诚实守信”的“定心丸”。
以威信为例,2012年6月末,我县各项贷款余额170310万元,比年初增加30014万元,增长21.39%。1~6月全县金融机构累放各项贷款44817万元。投向涉及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生产及供应、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水利、居民服务业及个人消费信贷等实体经济项目。助推了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1~6月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114298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去年同期增长19.3%。
目前,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信贷支持获取企业信用信息的主要渠道,就是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至2007年底,威信县人民银行完成150余家小企业信用档案征集入库。到今年6月末,实现发放企业贷款卡250家以上,占全县注册企业的55.68%。使我县金融机构在服务中小微企业中,通过征信产品的应用,为银行防范金融风险、降低信贷成本、提高贷款效率,以及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和实现银行间信息共享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征信促进金融机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一)征信系统是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现阶段,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是银行获取客户信贷信息的一个非常重要、甚至是不可替代的渠道。已成为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工具。部分银行将企业征信系统模块及部分要素固化或植入本单位信贷相关系统中,查询征信系统已成为金融机构贷款管理的常态手段和方法之一。
(二)征信系统助推金融机构有效快捷完成企业内部信用等级评级,为审慎经营和风险管理提供重要参考。实现支持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
金融机构以征信系统征集信息为基础,有效快捷完成企业内部信用等级评级。同时降低了金融机构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的成本,提高了金融机构自身的工作效率和财务效率,加快企业融资进度。贷前通过对企业信用报告定性定量信息的应用,结合内部评级系统打分评级(如:农行IRB模型,农信社信贷系统信用等级评级),把好信贷准入关。在审批环节,对有风险的客户实行刚性约束,严格授信或放贷。威信县农业银行2012年6月末对3家企业评级,二家为A—级,一家为AA—级,发放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1080万,发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1.3亿元。威信县农村信用社自2007年以来,开展了对34户小微企业评级授信或放贷,其中A—级企业20家。截止到今年6月末,共发放各类企业生产经营贷款近1.5亿元。在贷后管理实践中,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会经常关注重视征信系统记录的相关信息,包括定性定量和公共信息以及大事记。并根据信息反映的情况提前做出预警,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有效降低信贷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支持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
(三)个人征信系统有力促进了农信社农户经济档案建设,农户贷款难顺势而解,“涉农”服务水平提高,直接拉动第一产业增长
我县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信社近年来依托个人征信系统,以其为基础,查询农户个人征信报告,建立农户经济档案近7万户,占全县农户数近80%。核贷农户近6万户,核贷金额5.3亿元,发放贷款证5.7万户,评定信用农户5.7万户,已获得贷款农户近4万户。农户小额信贷授信额度从2万元增加至3万元,部分达到5万元。2012年累计获得贷款农户6万户,金额2.7亿元。6月末全县农户贷款余额达5.8亿元,占农信社各项贷款余额58%。反映多年的农户贷款难问题顺势而解。同时也带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工商业等的发展。支农服务水平不断创新提高,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应用的贡献。2012年1~6月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1987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去年同期增长5.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7%,拉动GDP增长0.9个百分点。经济增长的背后,金融机构特别是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不容忽视。
(四)征信系统的作用和影响力不断增强,社会信用体系的氛围逐渐形成,直接惠及金融机构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征信系统是国家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工程。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以及征信知识的普及和宣传,诚实守信的美德正逐步潜移默化深入人心,影响着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为个人信用维权的案例也较多。事实表明金融系统多年来征信知识的普及宣传及征信产品的应用已经取得明显的成效。征信产品的产的使用主要以个人征信报告和企业征信报告的使用频次最高。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今年6月末,我县各金融机构累计向个人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使用25000人次,企业征信报告90余份。发放贷款金额10亿元以上。征信系统始终贯穿应用作用于信贷授信放贷的全过程。在各项贷款增幅平均以20%以上速度增长的同时,不良贷款率始终没有突破控制指标,占90%以上的利息收入(主指农信社)构成了了金融机构最稳定的收入来源。实现了银企信贷双赢局面,极大地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五)征信系统间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金融产品创新,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征信系统的“失信惩戒”作用或功能近年来随着征集信息的多渠道和补充完善,间接推动金融机构在对县域实体经济的支持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龙头企业的申报、“绿色信贷”等国家宏观调控方面。如申报龙头企业必须要求有人民银行出具信用报告,含企业负责人个人信用报告和企业征信报告。又如我县有两家煤炭企业因在企业征信数据库有环保违法的记录,被农信社拒绝放贷,后经整改,环保部门验收达标后才获得信用社500万元贷款。
另外,征信系统平台还在金融产品创新应用方面起到一定的促进和支持作用。如有的地方已经开展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融资租赁业务等。
二、征信支持实体经济出现的问题
(一)征信系统平台认知度有待提高
征信系统是人民银行推广深圳“贷款证”制度并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2006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开展以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为基础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近几年的推广和发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得到银行、企业的认可,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全社会的认知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征信缺乏完备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信息来源不对称将降低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效率
目前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处于自愿和被动征集阶段,尚没有国家法规及政策对可以收集和使用的中小企业信息内容、采集方法和使用范围作出明确规定,且信息分散于工商、税务、质检、环保、海关、司法等多部门,这些部门参与或支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的主动性或积极性不高,信息征集难度大。从而导致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间信息来源不对称,最终会降低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支持的效率。
(三)企业缺乏良好的信用意识,可能影响金融机构惜贷
当前,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在我国占的比重较大,发展参差不齐,部分企业信用意识淡薄,不愿主动向银行提供本企业信用信息。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微小企业长期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认为无需向银行主动提供信用信息;二是企业规模小,内部管理不规范,甚至部分中小企业没有专业的财会人员,也没有编制财务报表或因不同需要编制不同的报表等,财务信息严重失真不完整;三是基于以上种种原因金融机构对微小企业信用信息存疑较大,金融机构从风险管理角度对这部分企业的授信放贷管理较严,门槛较高,惜贷现象严重。
(四)征信系统地位还需进一步强化其地位作用
由于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集企业信息是基本信息,难以满足对企业资信分析、风险评估等业务的需要,达不到银行对企业授信放贷的信用信息要求,须重新对企业进行内部评级。因此在银行对企业进行内部评级授信时,仅对征信系统部分信息进行参考,重点对内部评级模型进行量化打分和定性评价。金融机构间评级各有体系标准,互不共享,重复劳动多。严重延滞银企合作。
(五)部分地方政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支持作用相对弱化
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支持作用相对弱化,或重视程度不高。缺乏对企业失信行为的刚性约束,“失信”成本较低,导致企业整体信用环境较差,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不信任,双方信贷交易难以完成,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突出。
三、政策建议
一是加强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建立对中小企业失信行为的刚性约束机制,规范企业守信行为,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助推银企联姻,使金融机构提升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水平,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二是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操作程序和指标体系,规范企业信用评级规则,实现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共享,将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加强自身信用管理,遵纪守法,行为规范,自觉适应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效率,防范金融风险。
三是进一步强化征信系统建设,确保信用信息质量。要加快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监管立法步伐,借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制其公开部分有关信用信息数据,确保真实可用,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树立企业正面良好信用形象,打下最终成为银行优质客户的坚实基础。
四是加快征信立法步伐。一方面是依法创建信用信息平台,为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第三方提供服务等提供法律依据和保证;另一方面实现强化信用管理有法可依。为建立健全对失信行为的刚性约束机制提供法律保障。是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诚实守信”的“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