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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1)将于11月30日至12月11日在巴黎召开。195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签约国及相关非政府组织、企业和科学家将出席。许多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将赴巴黎与会,预计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出席会议。这是继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十分关键的一次会议,各国有较高期待,同时会议挑战棘手,重大分歧依存。
巴黎会议的核心简而言之是抑制或控制碳排放,即完成哥本哈根大会提出的目标,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后,达成一项抑制全球气候变暖、具有约束力的多边协定,确保地球升温不超过工业革命前2摄氏度。
巴黎会议想做的,其实2009年底那次备受瞩目和争议的哥本哈根会议都已涉及。事实上《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CBDR),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做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难点问题达成共识。这其中,中国和美国发挥了重要作用。只是哥本哈根会议没有如欧洲国家所愿,强迫中国接受减排目标。
2015年6月30日,中国正式公布《中国国家自主贡献预案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INDC),明确了中国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确定203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等新目标。中国减排目标力度大、科学务实。若以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实现上述目标需投入41万亿元人民币。
2015年3月,美国政府在自愿减排计划中承诺,到2025年,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温室气体26%到28%。该计划系奥巴马2014年11月访华时发表的《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的后续行动。欧盟减排目标是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40%,同时将可再生能源比例提高27%。
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之所以旷日持久,难以达成一致,首当其冲的是如何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问题。这方面的分歧一直没有解决。各国往往考虑自身利益多于全球共同利益,也就是国家利益与全球利益的错配和矛盾。这是客观存在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根本性矛盾是由历史和现实决定的。虽然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现在排放量大,但溫室气体排放主要是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累积起来的,约占80%。这就是历史责任,不容推卸。
发展中国家目前面临两难境地,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应对、减缓气候变化。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如果减少碳排放,就意味着它们要承担经济放缓甚至停滞的巨大成本。这无论从现实和道义上都讲不通。
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发展差距依然较大,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除贫困始终是发展中国家最紧迫的难题。2020年后,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在国情、发展阶段和实际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方面的差距不可能缩小。因此,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不能动摇,只能加强。
如何才能坚持CBDR呢?这要看巴黎会议达成的协议能否具有法律效力,取决于各国的政治意愿。目前看,各方已释放了不少利好巴黎大会的信号。首先表现在许多国家表明了政治决心,并且纷纷公布减排措施。中美和欧盟在减排和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方面都有明确的表示;其次是波恩6月谈判中,196国代表达成共识,承诺在巴黎会议开幕前拿出先行方案;再就是近年清洁能源等技术进步和各国对全球变暖的担忧使巴黎大会取得成果迫切性加强。
其次,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的合作意愿和今后将采取的实际行动是巴黎会议成功的关键。政治意愿如前所述,已经初步形成势头。在具体行动方面,中美作为排放大国已经带头提出行动计划,正如哥本哈根会议一样,中美在气候变化全球治理领域的合作始终起着领头羊的作用。
根据2013年华沙会议和2014年利马会议决议,各国应在2015年底巴黎大会前尽早通报2020年后的INDC。迄今为止,已有40多个国家向联合国提交了2020年后国家气候行动计划,其中包括中国、美国、欧盟三个最大排放体,还有俄罗斯、加拿大、日本、巴西、韩国等。这方面的进展为巴黎会议就减排达成共识创造了条件。
各国合作意愿的困难还在于国家间缺乏互信和透明。各国按联合国要求提出INDC,一方面可以表明国家层面减少排放的决心和具体行动,同时也是希望通过各国自主方案的透明来加强相互信任,推进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
自哥本哈根会议以来,中国的作用一直备受关注。这里有两个因素,一是中国超过美国成为第一排放大国,二是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影响力与日俱增,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联系密切,中国与77国集团、“立场相近的发展中国家”关系紧密,同时与美国、欧盟、法国等发达国家有众多对话与合作机制,可谓作用特殊。2011至2013年,中国每年提供1000万美元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并宣布从2016年起翻一番,建立南南合作基金。
再则,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关于气候变化谈判的主要内容“配额交换制度”遭到质疑。主要原因是以印度等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不可能接受任何阻碍经济发展的减排目标,然而应对气候变化又需要这些国家的参与。发展中国家的首要目标是减少贫困和经济发展。配额交换制度在国际谈判中之所以陷入尴尬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
当前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资助发展中国家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发达国家不能“口惠而实不至”,应履行在《哥本哈根协议》所作的承诺,即到2020年每年筹资1000亿美元,支持发展中国家遏制排放和采用清洁能源,以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
尽管气候谈判困难重重,我们对巴黎会议期望值也不要过高,但毕竟哥本哈根过去5年了,时代在变,各国对气候变化的认识在变,共识在扩大,巴黎气候大会还是有可能取得一些成果的。 这主要因为,一是科学界对气候变暖成因虽仍有争议,但已普遍证实气候变化的事实;二是绿色技术的发展降低了减排成本,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可以承受减排成本;三是国际社会政治意愿逐步凝聚,欧盟自然积极,美国和中国认识到在全球治理方面开展合作的重要性,发展中国家态度也有改变。
有了上述因素尚不足以支撑巴黎会议整个“大伞”。CBDR是UNFCCC核心原则,即发达国家率先减排,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支持。“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个核心问题处理得好坏将决定会议的成败。历次气候大会上均为决议形式重申,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资金技术支持下,采取措施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这个核心议题可从两方面着手: 一是敦促各国以不同能力和国情做出相应的减排目标,要求发达国家设立更大的强制性减排目标,并无偿提供绿色技术;二是在融资上为发达国家总体设立新目标,同时,肯定和鼓励有能力的国家自愿出资,继续向不发达国家提供帮助。
目前,发达国家公布的INDC离实现2020年减排目标还有差距。2005年生效的《京都议定书》规定第一承诺期2008-2012年内,主要工业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须在1990年基礎上平均减少5.2%;第二承诺期将于2020年到期。发达国家除了兑现《京都议定书》承诺外,还需在巴黎会上对2020年后减排力度高于此前水平做出承诺。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将根据各自国情,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为实现长期温控目标做出努力。
与坚持CBDR密切相关的是如何解决能源问题,也就是化石燃料问题。化石燃料能源生产和利用的排放占温室气体排放2/3,而能源又是经济增长基础。既要确保世界经济增长和能源安全,解决70多亿人的衣食住行,又要顾及各国不同国情逐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责任与现状”都要兼顾确实是巴黎COP21大会的难题。
使用低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显然是出路,但一国的能源结构涉及的因素太多,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解决。目前有迹象表明,全球经济增长和能源碳排放挂钩的现状开始转变。2014年世界经济增长约3%,而能源的碳排放基本持平。同时,2014年可再生能源占新增发电产能一半。中国、美国、日本和德国继续在投资可再生能源方面占领先地位,全球一年投资达2700亿美元,成本持续下降。全球GDP能源强度2014年下降2.3%,速度快于过去十年平均数两倍多。国际能源署(IEA)提出,将对可再生能源技术投资从2014年2700亿美元增加到2030年4000亿美元;到2030年逐步淘汰对终端用户的化石燃料补贴;减少油气生产过程中的甲烷排放。如能实现,能源消耗状况将会有较大改善。
现在离巴黎会议时间已经不多,各国能否坚持不懈地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前进,达成有实际意义,又有效力的协议,尚需进一步凝聚共识,从全球主义出发,积极务实推进谈判,消除障碍,取得新的成果。
巴黎会议的核心是控制碳排放
巴黎会议的核心简而言之是抑制或控制碳排放,即完成哥本哈根大会提出的目标,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后,达成一项抑制全球气候变暖、具有约束力的多边协定,确保地球升温不超过工业革命前2摄氏度。
巴黎会议想做的,其实2009年底那次备受瞩目和争议的哥本哈根会议都已涉及。事实上《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CBDR),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做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难点问题达成共识。这其中,中国和美国发挥了重要作用。只是哥本哈根会议没有如欧洲国家所愿,强迫中国接受减排目标。
2015年6月30日,中国正式公布《中国国家自主贡献预案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INDC),明确了中国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确定203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等新目标。中国减排目标力度大、科学务实。若以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实现上述目标需投入41万亿元人民币。
2015年3月,美国政府在自愿减排计划中承诺,到2025年,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温室气体26%到28%。该计划系奥巴马2014年11月访华时发表的《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的后续行动。欧盟减排目标是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40%,同时将可再生能源比例提高27%。
难题一:各国合作意愿难协调
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之所以旷日持久,难以达成一致,首当其冲的是如何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问题。这方面的分歧一直没有解决。各国往往考虑自身利益多于全球共同利益,也就是国家利益与全球利益的错配和矛盾。这是客观存在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根本性矛盾是由历史和现实决定的。虽然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现在排放量大,但溫室气体排放主要是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累积起来的,约占80%。这就是历史责任,不容推卸。
发展中国家目前面临两难境地,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应对、减缓气候变化。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如果减少碳排放,就意味着它们要承担经济放缓甚至停滞的巨大成本。这无论从现实和道义上都讲不通。
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发展差距依然较大,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除贫困始终是发展中国家最紧迫的难题。2020年后,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在国情、发展阶段和实际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方面的差距不可能缩小。因此,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不能动摇,只能加强。
如何才能坚持CBDR呢?这要看巴黎会议达成的协议能否具有法律效力,取决于各国的政治意愿。目前看,各方已释放了不少利好巴黎大会的信号。首先表现在许多国家表明了政治决心,并且纷纷公布减排措施。中美和欧盟在减排和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方面都有明确的表示;其次是波恩6月谈判中,196国代表达成共识,承诺在巴黎会议开幕前拿出先行方案;再就是近年清洁能源等技术进步和各国对全球变暖的担忧使巴黎大会取得成果迫切性加强。
其次,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的合作意愿和今后将采取的实际行动是巴黎会议成功的关键。政治意愿如前所述,已经初步形成势头。在具体行动方面,中美作为排放大国已经带头提出行动计划,正如哥本哈根会议一样,中美在气候变化全球治理领域的合作始终起着领头羊的作用。
根据2013年华沙会议和2014年利马会议决议,各国应在2015年底巴黎大会前尽早通报2020年后的INDC。迄今为止,已有40多个国家向联合国提交了2020年后国家气候行动计划,其中包括中国、美国、欧盟三个最大排放体,还有俄罗斯、加拿大、日本、巴西、韩国等。这方面的进展为巴黎会议就减排达成共识创造了条件。
各国合作意愿的困难还在于国家间缺乏互信和透明。各国按联合国要求提出INDC,一方面可以表明国家层面减少排放的决心和具体行动,同时也是希望通过各国自主方案的透明来加强相互信任,推进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
自哥本哈根会议以来,中国的作用一直备受关注。这里有两个因素,一是中国超过美国成为第一排放大国,二是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影响力与日俱增,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联系密切,中国与77国集团、“立场相近的发展中国家”关系紧密,同时与美国、欧盟、法国等发达国家有众多对话与合作机制,可谓作用特殊。2011至2013年,中国每年提供1000万美元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并宣布从2016年起翻一番,建立南南合作基金。
难题二:“配额交换制度”遭质疑
再则,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关于气候变化谈判的主要内容“配额交换制度”遭到质疑。主要原因是以印度等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不可能接受任何阻碍经济发展的减排目标,然而应对气候变化又需要这些国家的参与。发展中国家的首要目标是减少贫困和经济发展。配额交换制度在国际谈判中之所以陷入尴尬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
当前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资助发展中国家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发达国家不能“口惠而实不至”,应履行在《哥本哈根协议》所作的承诺,即到2020年每年筹资1000亿美元,支持发展中国家遏制排放和采用清洁能源,以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
尽管气候谈判困难重重,我们对巴黎会议期望值也不要过高,但毕竟哥本哈根过去5年了,时代在变,各国对气候变化的认识在变,共识在扩大,巴黎气候大会还是有可能取得一些成果的。 这主要因为,一是科学界对气候变暖成因虽仍有争议,但已普遍证实气候变化的事实;二是绿色技术的发展降低了减排成本,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可以承受减排成本;三是国际社会政治意愿逐步凝聚,欧盟自然积极,美国和中国认识到在全球治理方面开展合作的重要性,发展中国家态度也有改变。
有了上述因素尚不足以支撑巴黎会议整个“大伞”。CBDR是UNFCCC核心原则,即发达国家率先减排,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支持。“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个核心问题处理得好坏将决定会议的成败。历次气候大会上均为决议形式重申,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资金技术支持下,采取措施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这个核心议题可从两方面着手: 一是敦促各国以不同能力和国情做出相应的减排目标,要求发达国家设立更大的强制性减排目标,并无偿提供绿色技术;二是在融资上为发达国家总体设立新目标,同时,肯定和鼓励有能力的国家自愿出资,继续向不发达国家提供帮助。
目前,发达国家公布的INDC离实现2020年减排目标还有差距。2005年生效的《京都议定书》规定第一承诺期2008-2012年内,主要工业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须在1990年基礎上平均减少5.2%;第二承诺期将于2020年到期。发达国家除了兑现《京都议定书》承诺外,还需在巴黎会上对2020年后减排力度高于此前水平做出承诺。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将根据各自国情,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为实现长期温控目标做出努力。
难题三:对化石燃料的依赖
与坚持CBDR密切相关的是如何解决能源问题,也就是化石燃料问题。化石燃料能源生产和利用的排放占温室气体排放2/3,而能源又是经济增长基础。既要确保世界经济增长和能源安全,解决70多亿人的衣食住行,又要顾及各国不同国情逐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责任与现状”都要兼顾确实是巴黎COP21大会的难题。
使用低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显然是出路,但一国的能源结构涉及的因素太多,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解决。目前有迹象表明,全球经济增长和能源碳排放挂钩的现状开始转变。2014年世界经济增长约3%,而能源的碳排放基本持平。同时,2014年可再生能源占新增发电产能一半。中国、美国、日本和德国继续在投资可再生能源方面占领先地位,全球一年投资达2700亿美元,成本持续下降。全球GDP能源强度2014年下降2.3%,速度快于过去十年平均数两倍多。国际能源署(IEA)提出,将对可再生能源技术投资从2014年2700亿美元增加到2030年4000亿美元;到2030年逐步淘汰对终端用户的化石燃料补贴;减少油气生产过程中的甲烷排放。如能实现,能源消耗状况将会有较大改善。
现在离巴黎会议时间已经不多,各国能否坚持不懈地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前进,达成有实际意义,又有效力的协议,尚需进一步凝聚共识,从全球主义出发,积极务实推进谈判,消除障碍,取得新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