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药房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应用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管理,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影响药品质量。医院药房工作人员在调配药品的工作中,通常要根据患者病情的需要和医嘱的要求对原包装药品进行拆装。这可能使药品在储存使用过程中出现一定的问题。因此药房药品在拆零售出后,需要对操作环境、过程及药品调配等环节加强管理。本文就基层医院药房药品拆零调配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医院;药品;拆零调配
引言:在医院药房配发药品的服务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实际需要及一些特殊药品的限量使用,药房通常为取药者提供了药品拆零服务,此举既配合了患者的病情治疗,又防止了药品的无谓浪费,符合国家社会医疗保险对某些药品使用总量限制的要求,但就在药品使用终端即药房药品拆零调配中,却出现了药品质量管理的一些问题。如何保证拆零药品的质量,是医院药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重视的问题。
拆零药品的分类与界定
拆零药品是指医院药房药师根据医师处方用量进行调配时将药品拆除原包装后零星使用的药品。拆零销售药品的最小单元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在实际操作中,药品拆零分为破坏最小包装单元和保留最小包装单元两种情况。破坏最小包装单元的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并做好拆零记录。保留最小包装单元的拆零药品(如针剂)可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也可存放于原品种柜台,并做好拆零记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拆零药品包装有明确的规定:医院药房在配方销售中,药品需要拆开包装出售,而且拆开的包装已不能完整反映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全部内容才叫拆零。根据这一指导性原则,在药品销售过程中,要正确理解药品的包装,通常有大包装或称外包装、中包装、小包装; 直接接触药品的才叫最小包装,如瓶、复合膜袋、安瓿、铝塑泡罩板等; 药品的最小包装单元一般是瓶、盒、袋等。
目前医院药房拆零药品存在的管理问题
1.药品拆零后,不能将原包装上的药品生产批号、药品有效期在拆零药品的包装袋上进行印制。例如常用药乳酶生片,生产批号是070523,药品有效期至2008年10月,这样就会让患者误认为是该药品的分装有效期至2008年10月,其实分装后的药品有效期根本就没法保证到2008年10月,分装2周后就会发生潮解的现象。
2.药品拆零后,贮存条件发生很大的变化,药品的有效期就无法得到保证,用一些简易的分装袋分装药品相对于原包装来说,无法做到密闭、密封、干燥、避光、凉(阴)暗处贮藏的环境。如:维生素C片、阿司匹林片等药片分装2周后,药片表面就会变色分化潮解,有粉末脱落;复方甘草片在分装袋内放置一段时间后,药片就会粘在一起(吸潮现象所至)。药品作为普通的商品流通,相同的药品在不同的地区拆零后是无法执行统一标准的。
3.外观相近的药品拆零后易造成混淆 许多片剂,胶囊脱去外包装后,在外观颜色,形状上非常相似,仅凭外观非常难以辨别。于是在拆分摆放过程中易于与其他相似药品混放情况,无法区分。
4.拆零药品的记录不明确。首先,门、急诊药房“发药”不规范。根据国家卫生部新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中对药品处方限量使用的规定,普通处方用量不得超过7天常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 天常用量,药房在调配处方时势必会产生药品拆零。一般情况下,药剂人员将药品拆零后只标明用法、用量便直接发给患者。然而,患者对药品的名称、规格、何时失效及特别注意事项等有关药品的信息却不得而知,一旦患者服用此药产生药物不良反应或药品发生质量问题,再追查相关信息,不仅医院特别被动,而且也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医院药房拆零药品管理的改进措施
1.拆零药品先以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性为前提,否则就不拆为好。对确实需要拆零的药品,药品包装材料应该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包装、标签规范细则(暂行)》的要求,尽量做到密封、密闭、避光等;同时药品拆零分装环境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不应只在药品拆零分装袋上标明药品生产批号和药品有效期,应根据药品的性状,在拆零药品分装袋上注明“*月*日后未用的药品请丢弃,不要再服用”或者是“*日内药品如出现不正常现象请不得再服用”等字样。
2.建立药师定期体检制度。从事药品拆零的工作人员不可避免地直接接触药品,其健康状况对药品质量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凡患有乙肝、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药品拆零配伍销售工作;药品拆零人员需注意个人卫生,减少拆零药品的人为污染,还须保证不能患有精神和视力方面的疾病,以免造成配伍销售安全隐患。由此,医院应当为进行药品拆零的药学人员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增加精神、视力等方面的检查项目; 體检不合格的人员应坚决调离拆零药品工作岗位。
3.着力解决药品储存条件。储存应按药品的保存条件严格执行,特殊保存的拆零药品应配备冷藏柜和避光设施,以保证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另外,当有效期药品改变原外包装而置于其他容器内时,应将其失效期醒目标记在新的容器上,以便随时检查是否过期失效; 不同批次的药品不能混装,将一个批次的药品销售完毕后才拆下一个批次,以防多次补充药品时混淆,出现过期失效。对一些易受潮、易氧化的药品,应集中使用,使开封后的药品在最短时间里用完,减少和避免不固定的多头拆零; 对一些因开封后受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质量不稳定的、外观性状发生变化的药品,应及时报损; 对需低温储存的药品在拆零前后均不允许在常温中存放; 对拆零以后使用时间较长的药品,更应经常检查,加强管理。
结束语
药品质量是保证疗效的首要因素,基层医院的药剂工作人员应以患者为中心,为患者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树立正确的观念,确保患者用到质量有保证的药品,这也是药学服务的内容之一。
参考文献:
[1]侯伟坚,何伟斌.医院西药库房管理现状与对策[J].青岛医药卫生.2011(01)
[2]田先皓,庞启荣,程艳英.浅析拆零药品管理与六防五到位[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09(01)
[3]沈英,董宗福.合理完善拆零药品有效期管理的探讨[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 2008(16)
关键词:医院;药品;拆零调配
引言:在医院药房配发药品的服务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实际需要及一些特殊药品的限量使用,药房通常为取药者提供了药品拆零服务,此举既配合了患者的病情治疗,又防止了药品的无谓浪费,符合国家社会医疗保险对某些药品使用总量限制的要求,但就在药品使用终端即药房药品拆零调配中,却出现了药品质量管理的一些问题。如何保证拆零药品的质量,是医院药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重视的问题。
拆零药品的分类与界定
拆零药品是指医院药房药师根据医师处方用量进行调配时将药品拆除原包装后零星使用的药品。拆零销售药品的最小单元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在实际操作中,药品拆零分为破坏最小包装单元和保留最小包装单元两种情况。破坏最小包装单元的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并做好拆零记录。保留最小包装单元的拆零药品(如针剂)可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也可存放于原品种柜台,并做好拆零记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拆零药品包装有明确的规定:医院药房在配方销售中,药品需要拆开包装出售,而且拆开的包装已不能完整反映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全部内容才叫拆零。根据这一指导性原则,在药品销售过程中,要正确理解药品的包装,通常有大包装或称外包装、中包装、小包装; 直接接触药品的才叫最小包装,如瓶、复合膜袋、安瓿、铝塑泡罩板等; 药品的最小包装单元一般是瓶、盒、袋等。
目前医院药房拆零药品存在的管理问题
1.药品拆零后,不能将原包装上的药品生产批号、药品有效期在拆零药品的包装袋上进行印制。例如常用药乳酶生片,生产批号是070523,药品有效期至2008年10月,这样就会让患者误认为是该药品的分装有效期至2008年10月,其实分装后的药品有效期根本就没法保证到2008年10月,分装2周后就会发生潮解的现象。
2.药品拆零后,贮存条件发生很大的变化,药品的有效期就无法得到保证,用一些简易的分装袋分装药品相对于原包装来说,无法做到密闭、密封、干燥、避光、凉(阴)暗处贮藏的环境。如:维生素C片、阿司匹林片等药片分装2周后,药片表面就会变色分化潮解,有粉末脱落;复方甘草片在分装袋内放置一段时间后,药片就会粘在一起(吸潮现象所至)。药品作为普通的商品流通,相同的药品在不同的地区拆零后是无法执行统一标准的。
3.外观相近的药品拆零后易造成混淆 许多片剂,胶囊脱去外包装后,在外观颜色,形状上非常相似,仅凭外观非常难以辨别。于是在拆分摆放过程中易于与其他相似药品混放情况,无法区分。
4.拆零药品的记录不明确。首先,门、急诊药房“发药”不规范。根据国家卫生部新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中对药品处方限量使用的规定,普通处方用量不得超过7天常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 天常用量,药房在调配处方时势必会产生药品拆零。一般情况下,药剂人员将药品拆零后只标明用法、用量便直接发给患者。然而,患者对药品的名称、规格、何时失效及特别注意事项等有关药品的信息却不得而知,一旦患者服用此药产生药物不良反应或药品发生质量问题,再追查相关信息,不仅医院特别被动,而且也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医院药房拆零药品管理的改进措施
1.拆零药品先以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性为前提,否则就不拆为好。对确实需要拆零的药品,药品包装材料应该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包装、标签规范细则(暂行)》的要求,尽量做到密封、密闭、避光等;同时药品拆零分装环境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不应只在药品拆零分装袋上标明药品生产批号和药品有效期,应根据药品的性状,在拆零药品分装袋上注明“*月*日后未用的药品请丢弃,不要再服用”或者是“*日内药品如出现不正常现象请不得再服用”等字样。
2.建立药师定期体检制度。从事药品拆零的工作人员不可避免地直接接触药品,其健康状况对药品质量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凡患有乙肝、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药品拆零配伍销售工作;药品拆零人员需注意个人卫生,减少拆零药品的人为污染,还须保证不能患有精神和视力方面的疾病,以免造成配伍销售安全隐患。由此,医院应当为进行药品拆零的药学人员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增加精神、视力等方面的检查项目; 體检不合格的人员应坚决调离拆零药品工作岗位。
3.着力解决药品储存条件。储存应按药品的保存条件严格执行,特殊保存的拆零药品应配备冷藏柜和避光设施,以保证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另外,当有效期药品改变原外包装而置于其他容器内时,应将其失效期醒目标记在新的容器上,以便随时检查是否过期失效; 不同批次的药品不能混装,将一个批次的药品销售完毕后才拆下一个批次,以防多次补充药品时混淆,出现过期失效。对一些易受潮、易氧化的药品,应集中使用,使开封后的药品在最短时间里用完,减少和避免不固定的多头拆零; 对一些因开封后受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质量不稳定的、外观性状发生变化的药品,应及时报损; 对需低温储存的药品在拆零前后均不允许在常温中存放; 对拆零以后使用时间较长的药品,更应经常检查,加强管理。
结束语
药品质量是保证疗效的首要因素,基层医院的药剂工作人员应以患者为中心,为患者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树立正确的观念,确保患者用到质量有保证的药品,这也是药学服务的内容之一。
参考文献:
[1]侯伟坚,何伟斌.医院西药库房管理现状与对策[J].青岛医药卫生.2011(01)
[2]田先皓,庞启荣,程艳英.浅析拆零药品管理与六防五到位[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09(01)
[3]沈英,董宗福.合理完善拆零药品有效期管理的探讨[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 2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