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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社会的发展下,城市化飞速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对村镇的建设的关注,长期的二分法规划让目前的城市发展和乡镇发展有较大的差距,长期以來村镇的规划建设得到的注意较少,过于重视城市规划,缺乏对村正规划的正确认识,在新形式城乡统筹发展的背景下音带给予村镇建设足够长的重视,找出目前村镇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因地制宜,找到合适的方法来解决。在村镇建设规划的同时也应该遵循相应的原则才能使村镇建设更加有意义。
关键词:城乡统筹 乡镇建设 城乡规划
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城市也在各种政策与人力资源的集中下飞速发展起来,加之我国的规划建设工作长期注重城市本事,导致对乡村规划缺乏指导,使农村的社会、经济和空间结构受到巨大的冲击,人口外流、耕地减少,环境恶化等问丛生。虽然城市的发展很重要,但是国土的绝大部分都在农村,因此农村的发展是应当给予足够重视的。为了扭转城乡的差距继续扩大,加强对“三农问题”的重视,把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整体考虑、统筹规划,更有利于村镇的进一步发展。
一、传统村镇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在之前长期城乡二分法治理的情况下,我国的农村规划规划普遍因为缺乏科学的指导而存在各种问题。
1.对村镇规划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在2008年以前,我国的城乡规划的基本法律包括《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这是一种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初级探索阶段,在这种二分法的治理下,虽然城市和农村都有各自的发展,但是缺乏统一性,可能会出现冲突的地方。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二分法的弊端也日益明显、2007年,出台了《城乡规划法》提出了系统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等五大类,这是乡镇规划首次被列入法定规划范围中,标志着我国传统的城市规划正在逐步转向多位一体的城乡规划。但是就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的角度来说,《城乡规划法》只是初步探索,框架比较粗,灵活性欠缺,也欠缺技术规范的支持,对如何管理和监督还是存在很大的空白地带。
2.编制标准落后,操作性差。现行的《镇规划标准》和《村镇规划标准》没有明确用地划分,容易引发规划调整,其次对公共设施配套标准和用地规模没有明确规定。其次技术标准不够细化,容易导致成果脱离实际,以及难以操作等问题。《城乡规划法》中对村庄规划的编制内容,编制深度和编制要求没有明确,导致目前乡规划无标准可依,对乡村建设轨后核实没有明确说明等许多问题。没有标准可依,导致了对城乡规划尤其是对乡规划无法做到细致,容易导致规划的随意性,影响村镇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3.住宅建造无序,村庄建设水平普遍不高。由于缺乏合适的农村建房管理办法,农村的建房审批几乎是在停滞状态,而农民又迫切的想要改变居住环境,随着家庭的壮大,对居住的需求提高,导致了农村农村建房更加无序。而本身村庄缺少对村庄的规划,又缺少了对村民的制约,也使这种无序建房的情况更加严重。而且在当代农村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许多农民开始外出务工,村镇的房屋平日就空着,形成了外新内破、内空外乱的“空心村”。
在新一轮的农村建设中,也大多是面子工程,内涵较少,没有切实考虑到村镇的需求,所以村庄的建设水平普遍不高。
4.村镇规划缺乏有效规划管理。村庄的分布大多呈小、多、散、杂的情况,不方便管理。而且村镇的管理过于复杂,目前的管理办法适用于调节矛盾却不适用于村镇的建设。另一方面繁重的管理任务、管理人员力不从心,也导致了农村的建房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也是违法用地和违章用地居高不下的原因。
二、村镇统筹背景下对村镇建设的建议
1.加强对村镇建设制度的创新。在目前法律法规不太完善的情况下,各地方更应该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再加上本地的情况颁布有效的条例。按照城乡统筹规划的原则,明确各地市城乡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乡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规划和村规划,在城镇体系、产业布局、基础设施、交通网络布局、环境保护等反面实施一体化布局,促进城乡实现均衡发展。在创新村镇建设制度的同时,也应该保证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的保障实施,使村镇建设制度能够真正落实到位,从而发挥作用,促进村镇的发展减少城乡的差距。
2.创新编制技术和方法。深化完善规划体系,在目前的城乡规划不应该固守二分法,应该逐步打破对行政区划、突破城乡界线,改变以前城市规划只在乎城市或者中心区域的模式,推进城乡规划。同时根据《城乡规划法》不断丰富内容,结合本地的情况,从各个层面开展工作,形成全域-都市区-中心城-小城市-镇-聚居点分级管理,弥补传统法定规划的不足。创新编制技术模式,在统筹城乡背景下,村镇规划既要符合实际又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以你要对编制技术进行创新,既要突出重点、优化标准、简化层级又要加深内容与深度。编绘藕明确依据的指导性文件,避免在编制过程中方向不明确、标准不统一,少走弯路,集中力量解决核心问题,使规划编制质量在短时间内大幅提升。创新规划内容,可以考虑对村镇的规划突破传统的重镇区、轻镇区的思路,实施对全域的产业、风貌的全方位的规划。
3.量力而行,突出村镇建设重点。相对来说,农村多于城市,对于村庄的规划编制压力大,因此要有一定的先后顺序,试点村以及产业特色明显、交通便利、前景较好的村庄优先。对于自然基础欠缺,存在自然灾害隐患的、基础条件较差的、规模小的应该暂缓规划和建设安排,根据需要看是否有别的变动,能够有效的接生编制规划费用,发挥资金利用的最大化。
4.编制技术指导指引新农村规划建设。可能村镇规划暂时不会做到全面覆盖,所以村镇干部的规划建设水平可以加强,无效的规划不能解决农村建设中的问题,因此,城市规划部门可以制作一系列图文并茂简单易懂的技术指导来指导村镇的规划。在制定的过程中,要注意符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并且这种技术指导在使用过程中还会不断优化,为以后村镇规划提供有力的实践经验。 5.城乡建设用地功能互补,促进农村集体收益。在传统的村鎮规划和城市规划中,两者互相分离,可能还会互相冲突。所以在新的城乡规划中可以在规划用地上,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功能互补,在招商引资和规划用地统筹上,优先引进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战略性项目,例如物流配送中心。在城市规划管理上,有意识地统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使用功能互补,保障农村集体具有长期、固定的资本收入。或者按照城市规划发展酒店、商业、专业市场和外来公寓项目等。
三、村镇规划建设原则
1.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建成区、规划发展区、和规划区外村庄要区别对待,根据城市总体发展战略来进行分类的指导。还应该逐步推动农村住宅用地和产业发展用地的集聚,打造农业生态圈,保持乡村原来的特色和原生态,而不是盲目改造景观。
2.规划先行,突出重点。乡村规划来优化产业结构,拉动农村经济的提高,增加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民收入。更要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体现文化内涵,反映乡土特色,解决农村的建房问题和服务设施不配套的问题。
3.公众参与,农民自愿。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自治的作用,利用乡规民约来增强乡村的管理,让广大村民有机会参与到乡村规划的论证中,使广大农民真正参与到新农村的建设中去,建立农民对于新农村的主人翁意识。
四、结语
在城乡统筹背景下探索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模式需要尊重农村的客观需求,还需要针对当前农村代征留用地产出效益不高的情况下敢于让利给农民,有助于刺激对土地的高效使用。要把全域规划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的首要任务,同时加强政策和资金保障,加强对于城市和村镇规划的对接,真正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而且随着城乡统筹的发展和户籍制度改革,劳动力、资本和土地这三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动将会更自由,因此对于城乡的发展在集成原有路径时,还可以从多个方面继续探索。
参考文献:
[1]邓毛颖.村庄规划编制方法的探讨与实践[J].中华建设.2008(5).
[2]陈安生.新农村住宅建设中的瓶颈问题及对策研究[J].山西建筑.2008(5).
[3]邓毛颖.蒋万芳.城镇统筹下的村庄规划研究[J].小城镇建设.2007(12).
[4]姚亚辉.成都市一般镇规划编制技术创新探索[J].城市规划.2010(7).
[5]赵钢.朱直君.成都城乡统筹规划与实践[J].城市规划学刊.2010(6).
关键词:城乡统筹 乡镇建设 城乡规划
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城市也在各种政策与人力资源的集中下飞速发展起来,加之我国的规划建设工作长期注重城市本事,导致对乡村规划缺乏指导,使农村的社会、经济和空间结构受到巨大的冲击,人口外流、耕地减少,环境恶化等问丛生。虽然城市的发展很重要,但是国土的绝大部分都在农村,因此农村的发展是应当给予足够重视的。为了扭转城乡的差距继续扩大,加强对“三农问题”的重视,把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整体考虑、统筹规划,更有利于村镇的进一步发展。
一、传统村镇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在之前长期城乡二分法治理的情况下,我国的农村规划规划普遍因为缺乏科学的指导而存在各种问题。
1.对村镇规划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在2008年以前,我国的城乡规划的基本法律包括《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这是一种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初级探索阶段,在这种二分法的治理下,虽然城市和农村都有各自的发展,但是缺乏统一性,可能会出现冲突的地方。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二分法的弊端也日益明显、2007年,出台了《城乡规划法》提出了系统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等五大类,这是乡镇规划首次被列入法定规划范围中,标志着我国传统的城市规划正在逐步转向多位一体的城乡规划。但是就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的角度来说,《城乡规划法》只是初步探索,框架比较粗,灵活性欠缺,也欠缺技术规范的支持,对如何管理和监督还是存在很大的空白地带。
2.编制标准落后,操作性差。现行的《镇规划标准》和《村镇规划标准》没有明确用地划分,容易引发规划调整,其次对公共设施配套标准和用地规模没有明确规定。其次技术标准不够细化,容易导致成果脱离实际,以及难以操作等问题。《城乡规划法》中对村庄规划的编制内容,编制深度和编制要求没有明确,导致目前乡规划无标准可依,对乡村建设轨后核实没有明确说明等许多问题。没有标准可依,导致了对城乡规划尤其是对乡规划无法做到细致,容易导致规划的随意性,影响村镇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3.住宅建造无序,村庄建设水平普遍不高。由于缺乏合适的农村建房管理办法,农村的建房审批几乎是在停滞状态,而农民又迫切的想要改变居住环境,随着家庭的壮大,对居住的需求提高,导致了农村农村建房更加无序。而本身村庄缺少对村庄的规划,又缺少了对村民的制约,也使这种无序建房的情况更加严重。而且在当代农村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许多农民开始外出务工,村镇的房屋平日就空着,形成了外新内破、内空外乱的“空心村”。
在新一轮的农村建设中,也大多是面子工程,内涵较少,没有切实考虑到村镇的需求,所以村庄的建设水平普遍不高。
4.村镇规划缺乏有效规划管理。村庄的分布大多呈小、多、散、杂的情况,不方便管理。而且村镇的管理过于复杂,目前的管理办法适用于调节矛盾却不适用于村镇的建设。另一方面繁重的管理任务、管理人员力不从心,也导致了农村的建房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也是违法用地和违章用地居高不下的原因。
二、村镇统筹背景下对村镇建设的建议
1.加强对村镇建设制度的创新。在目前法律法规不太完善的情况下,各地方更应该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再加上本地的情况颁布有效的条例。按照城乡统筹规划的原则,明确各地市城乡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乡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规划和村规划,在城镇体系、产业布局、基础设施、交通网络布局、环境保护等反面实施一体化布局,促进城乡实现均衡发展。在创新村镇建设制度的同时,也应该保证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的保障实施,使村镇建设制度能够真正落实到位,从而发挥作用,促进村镇的发展减少城乡的差距。
2.创新编制技术和方法。深化完善规划体系,在目前的城乡规划不应该固守二分法,应该逐步打破对行政区划、突破城乡界线,改变以前城市规划只在乎城市或者中心区域的模式,推进城乡规划。同时根据《城乡规划法》不断丰富内容,结合本地的情况,从各个层面开展工作,形成全域-都市区-中心城-小城市-镇-聚居点分级管理,弥补传统法定规划的不足。创新编制技术模式,在统筹城乡背景下,村镇规划既要符合实际又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以你要对编制技术进行创新,既要突出重点、优化标准、简化层级又要加深内容与深度。编绘藕明确依据的指导性文件,避免在编制过程中方向不明确、标准不统一,少走弯路,集中力量解决核心问题,使规划编制质量在短时间内大幅提升。创新规划内容,可以考虑对村镇的规划突破传统的重镇区、轻镇区的思路,实施对全域的产业、风貌的全方位的规划。
3.量力而行,突出村镇建设重点。相对来说,农村多于城市,对于村庄的规划编制压力大,因此要有一定的先后顺序,试点村以及产业特色明显、交通便利、前景较好的村庄优先。对于自然基础欠缺,存在自然灾害隐患的、基础条件较差的、规模小的应该暂缓规划和建设安排,根据需要看是否有别的变动,能够有效的接生编制规划费用,发挥资金利用的最大化。
4.编制技术指导指引新农村规划建设。可能村镇规划暂时不会做到全面覆盖,所以村镇干部的规划建设水平可以加强,无效的规划不能解决农村建设中的问题,因此,城市规划部门可以制作一系列图文并茂简单易懂的技术指导来指导村镇的规划。在制定的过程中,要注意符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并且这种技术指导在使用过程中还会不断优化,为以后村镇规划提供有力的实践经验。 5.城乡建设用地功能互补,促进农村集体收益。在传统的村鎮规划和城市规划中,两者互相分离,可能还会互相冲突。所以在新的城乡规划中可以在规划用地上,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功能互补,在招商引资和规划用地统筹上,优先引进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战略性项目,例如物流配送中心。在城市规划管理上,有意识地统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使用功能互补,保障农村集体具有长期、固定的资本收入。或者按照城市规划发展酒店、商业、专业市场和外来公寓项目等。
三、村镇规划建设原则
1.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建成区、规划发展区、和规划区外村庄要区别对待,根据城市总体发展战略来进行分类的指导。还应该逐步推动农村住宅用地和产业发展用地的集聚,打造农业生态圈,保持乡村原来的特色和原生态,而不是盲目改造景观。
2.规划先行,突出重点。乡村规划来优化产业结构,拉动农村经济的提高,增加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民收入。更要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体现文化内涵,反映乡土特色,解决农村的建房问题和服务设施不配套的问题。
3.公众参与,农民自愿。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自治的作用,利用乡规民约来增强乡村的管理,让广大村民有机会参与到乡村规划的论证中,使广大农民真正参与到新农村的建设中去,建立农民对于新农村的主人翁意识。
四、结语
在城乡统筹背景下探索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模式需要尊重农村的客观需求,还需要针对当前农村代征留用地产出效益不高的情况下敢于让利给农民,有助于刺激对土地的高效使用。要把全域规划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的首要任务,同时加强政策和资金保障,加强对于城市和村镇规划的对接,真正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而且随着城乡统筹的发展和户籍制度改革,劳动力、资本和土地这三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动将会更自由,因此对于城乡的发展在集成原有路径时,还可以从多个方面继续探索。
参考文献:
[1]邓毛颖.村庄规划编制方法的探讨与实践[J].中华建设.2008(5).
[2]陈安生.新农村住宅建设中的瓶颈问题及对策研究[J].山西建筑.2008(5).
[3]邓毛颖.蒋万芳.城镇统筹下的村庄规划研究[J].小城镇建设.2007(12).
[4]姚亚辉.成都市一般镇规划编制技术创新探索[J].城市规划.2010(7).
[5]赵钢.朱直君.成都城乡统筹规划与实践[J].城市规划学刊.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