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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并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这就要求企业按照新的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运用新的会计准则来规范的会计核算方法。《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职工薪酬准则)从广义的角度,根据构成完整人工成本的各类薪酬,从人工成本的理念出发,将职工薪酬界定为“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也就是说,从性质上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予或付出的各种形式的对价,都构成职工薪酬,都应当作为一种耗费,与这些服务产生的经济利益相匹配。
与此同时,企业与职工之间因职工提供服务形成的关系,大多数构成企业的现时义务,将导致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从而形成企业的一项负债。下面就包含在职工薪酬准则中辞退福利的确认与计量做以下探讨。
一、新旧制度的比较
原制度下没有规定辞退福利的概念,企业一般是在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计入当期费用。新准则从资产负债表观的角度出发,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规定当辞退计划满足准则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一项预计负债;同时由于职工被辞退后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有辞退福利均应于满足确认条件时,计人当期费用,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及时了解企业因根据辞退计划提供辞退福利所承担的义务情况。
二、辞退福利的含义
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的辞退福利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二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辞退福利包括当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时,对辞退的管理层人员进行补偿的情况。
辞退福利类似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为保障职工权益,企业与其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的经济补偿,属于企业的法定义务。辞退福利通常采取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离职后福利的标准,或者在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后,将职工工资支付到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的方式。
在确定企业提供的经济补偿是否为辞退福利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第一,辞退福利与正常退休养老金应当区分开来。辞退福利是在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前,企业根据法律与职工本人或职工代表签订的协议,或者基于商业惯例,承诺当其提前终止对职工的雇佣关系时支付的补偿,引发补偿的事项是辞退,因此,企业应当在辞退时进行确认和计量。职工在正常退休时获得的养老金,是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时,或者职工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获得的退休后生活补偿金额,此种情况下给予补偿的事项是职工在职时提供的服务而不是退休本身,因此,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和计量。第二,职工虽然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承诺提供实质上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比照辞退福利处理。第三,无论职工因何种原因离开都要支付的福利属于离职后福利,不是辞退福利。有些企业对职工本人提出的自愿辞退比企业提出的要求职工非自愿辞退情况下支付较少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非自愿辞退提供的补偿与职工本人要求辞退提供的补偿之间的差额(多付的部分),才属于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辞退福利。
三、辞退福利的确认和计量
(一)辞退福利的确认
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员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1、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等。这里所称解除劳动关系计划和自愿裁减建议应当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批准;即将实施是指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到一年后支付的,视为符合辞退福利预计负债确认条件。
2、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如果企业能够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则表明未来经济利益流出不是很可能,因而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由于被辞退的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因此,对于满足负债确认条件的所有辞退福利,均应当于辞退计划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当期计入费用,不计入资产成本。在确认辞退福利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分期或分阶段实施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企业应当将整个计划看作是由一个个单项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组成。在每期或每阶段计划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将该期或该阶段计划中由提供辞退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予以确认,计入该部分计划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当期管理费用。不能等全部计划都符合确认条件时再予以确认。
(二)辞退福利的计量
企业应当根据职工薪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严格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辞退福利的计量因辞退计划中职工有无选择权而有所不同:
1、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根据计划条款规定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
2、对于自愿接受裁减建议,因接受裁减的职工数量不确定,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
3、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的辞退福利金额,该项金额与实际应支付的辞退福利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以后各期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计入财务费用。账务处理上,确认因辞退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时,借记“管理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各期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例:乙公司由于市场销售情况不佳,制定了一项辞退计划,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将以职工自愿方式,选择是否接受裁减。辞退计划的详细内容。包括拟辞退的职工所在部门、数量、各级别职工能够获得的补偿以及计划大体实施的时问等均已与职工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辞退计划已于2007年12月10日经董事会正式批准,辞退计划将于下一个年度内实施完毕。该项辞退计划的详细内容如表1所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的最佳估计数的确定方法,计算该项辞退福利的负债金额。假定本例中对于工龄在0到10年的车间主任副主任中接受辞退的数量及发生概率如表2所示:
则企业应确认工龄在0到10年的车间主任副主任中预计的辞退福利金额=预计辞退人数6.3补偿标准10=63(万元)。同理,可以预计出车间主任副主任中10-20年,20-30年的补偿金额;可以预计高级技工和一般技工的补偿金额。假设所有辞退人员预计的补偿金额为800万元,则2007年末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800
四、新旧衔接
追溯调整事项:符合职工薪酬准则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因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涉及职工薪酬的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如存在一项辞退计划但尚未满足职工薪酬准则关于辞退福利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等到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再按照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确认预计负债,计人当期费用。对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计划或鼓励职工自愿裁减的建议,满足职工薪酬准则辞退福利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不论是否已经开始支付辞退福利款项,均应当分别职工无选择权和职工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根据计划中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无选择权计划)、或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估计的职工数量(有选择权计划),按照计划中每个职位的补偿等,确认因辞退职工提供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金额,并减少期初留存收益(期初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郑庆华,赵耀.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4、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人民出版社,2007.
5、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精讲[M].大连出版社,2007.
6、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2007年)[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作者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交通局)
与此同时,企业与职工之间因职工提供服务形成的关系,大多数构成企业的现时义务,将导致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从而形成企业的一项负债。下面就包含在职工薪酬准则中辞退福利的确认与计量做以下探讨。
一、新旧制度的比较
原制度下没有规定辞退福利的概念,企业一般是在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计入当期费用。新准则从资产负债表观的角度出发,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规定当辞退计划满足准则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一项预计负债;同时由于职工被辞退后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有辞退福利均应于满足确认条件时,计人当期费用,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及时了解企业因根据辞退计划提供辞退福利所承担的义务情况。
二、辞退福利的含义
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的辞退福利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二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辞退福利包括当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时,对辞退的管理层人员进行补偿的情况。
辞退福利类似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为保障职工权益,企业与其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的经济补偿,属于企业的法定义务。辞退福利通常采取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离职后福利的标准,或者在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后,将职工工资支付到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的方式。
在确定企业提供的经济补偿是否为辞退福利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第一,辞退福利与正常退休养老金应当区分开来。辞退福利是在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前,企业根据法律与职工本人或职工代表签订的协议,或者基于商业惯例,承诺当其提前终止对职工的雇佣关系时支付的补偿,引发补偿的事项是辞退,因此,企业应当在辞退时进行确认和计量。职工在正常退休时获得的养老金,是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时,或者职工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获得的退休后生活补偿金额,此种情况下给予补偿的事项是职工在职时提供的服务而不是退休本身,因此,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和计量。第二,职工虽然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承诺提供实质上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比照辞退福利处理。第三,无论职工因何种原因离开都要支付的福利属于离职后福利,不是辞退福利。有些企业对职工本人提出的自愿辞退比企业提出的要求职工非自愿辞退情况下支付较少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非自愿辞退提供的补偿与职工本人要求辞退提供的补偿之间的差额(多付的部分),才属于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辞退福利。
三、辞退福利的确认和计量
(一)辞退福利的确认
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员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1、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等。这里所称解除劳动关系计划和自愿裁减建议应当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批准;即将实施是指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到一年后支付的,视为符合辞退福利预计负债确认条件。
2、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如果企业能够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则表明未来经济利益流出不是很可能,因而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由于被辞退的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因此,对于满足负债确认条件的所有辞退福利,均应当于辞退计划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当期计入费用,不计入资产成本。在确认辞退福利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分期或分阶段实施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企业应当将整个计划看作是由一个个单项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组成。在每期或每阶段计划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将该期或该阶段计划中由提供辞退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予以确认,计入该部分计划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当期管理费用。不能等全部计划都符合确认条件时再予以确认。
(二)辞退福利的计量
企业应当根据职工薪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严格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辞退福利的计量因辞退计划中职工有无选择权而有所不同:
1、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根据计划条款规定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
2、对于自愿接受裁减建议,因接受裁减的职工数量不确定,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
3、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的辞退福利金额,该项金额与实际应支付的辞退福利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以后各期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计入财务费用。账务处理上,确认因辞退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时,借记“管理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各期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例:乙公司由于市场销售情况不佳,制定了一项辞退计划,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将以职工自愿方式,选择是否接受裁减。辞退计划的详细内容。包括拟辞退的职工所在部门、数量、各级别职工能够获得的补偿以及计划大体实施的时问等均已与职工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辞退计划已于2007年12月10日经董事会正式批准,辞退计划将于下一个年度内实施完毕。该项辞退计划的详细内容如表1所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的最佳估计数的确定方法,计算该项辞退福利的负债金额。假定本例中对于工龄在0到10年的车间主任副主任中接受辞退的数量及发生概率如表2所示:
则企业应确认工龄在0到10年的车间主任副主任中预计的辞退福利金额=预计辞退人数6.3补偿标准10=63(万元)。同理,可以预计出车间主任副主任中10-20年,20-30年的补偿金额;可以预计高级技工和一般技工的补偿金额。假设所有辞退人员预计的补偿金额为800万元,则2007年末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800
四、新旧衔接
追溯调整事项:符合职工薪酬准则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因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涉及职工薪酬的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如存在一项辞退计划但尚未满足职工薪酬准则关于辞退福利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等到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再按照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确认预计负债,计人当期费用。对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计划或鼓励职工自愿裁减的建议,满足职工薪酬准则辞退福利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不论是否已经开始支付辞退福利款项,均应当分别职工无选择权和职工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根据计划中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无选择权计划)、或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估计的职工数量(有选择权计划),按照计划中每个职位的补偿等,确认因辞退职工提供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金额,并减少期初留存收益(期初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郑庆华,赵耀.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4、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人民出版社,2007.
5、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精讲[M].大连出版社,2007.
6、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2007年)[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作者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