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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北京消费者杨先生向本刊记者反映:2006年10月,他在华龙电器购买了一台规格为32098HP的创维电视,由于当时小区的有线电视没有接好,因此没有使用电视。同年11月,又买了一款DVD播放机,与电视连接观看了10分钟后,电视突然自动关机,开始杨先生以为是自己无意中碰到了遥控器,并未在意,但随后大概每隔五六天就出现这种情况。他拨打售后服务电话,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由于此问题不是特别频繁,所以再观察观察。之后电视还是每隔五六天就自动关机。中间修理人员也来过几次,但都因为不能确定到底哪个部件出现问题,且考虑到电视机是新买的,不会有太大问题而迟于下手修理。杨先生当时想到了保修期问题,服务人员说:只要问题没有解决,就不存在保修期问题。所以尽管还是继续出现此问题,但由于不太影响杨先生收看节目,所以就没再报修。直到今年年初,自动关机问题比较频繁,每隔两三天就出现一次,杨先生再打电话要求客服人员修理时,得到的答复却是:电视已经过了保修期,需要收费修理!
律师: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CHN.com)法律顾问熊律师。熊律师表示,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相关链接:
创维电视屡遭消费者投诉
1.2008年8月22日,湖南一位消费者在315投诉在线网上反映:“我家的电视用了二年多就坏了。8月7日坏的,创维的维修人员来说是数字板坏了就拆走了,说过几就修好。到今天8月22日了,创维还没来给我修,而且连电话都没个,为了看奥运,我经常打电话去催,每次都就好了,一拖再拖,搞得我们全家看奥运只能在那个用了20年的老电视上看。打电话到创维总部去投拆也还是没有信息。”
2.2008年8月16日,消费者陈先生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上反映:“我于07年4月左右买了两台创维32液晶电视,当时买下新房一直未能装好,有一台一直没有开机,直到今年6月份才开机使用,没想到才用两个月,就接收不到任何信号!打电话报修,说已经出保期要收200元检测费,这样让我非常不理解,难道创维电视质量就这么差吗?……再一个他们维修费是不是太高了,不管换不换零件都要收200元检测费,换零件的话还要另外加钱。”
3.2008年8月14日,消费者王先生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上反映:“2006年3月8号购买创维液晶电视,2008年4月中旬液晶屏幕出现故障,经鉴定屏幕损坏,报废。两年屏幕已坏,商家声明换屏幕要自费,自费2600元。换屏费不合理。难道7700元买的创维液晶电视就报废了?”
4.2008年8月9日,消费者田先生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上反映:“我是03年买的创维背投51P680HD,每到夏天就出问题,明显是设计问题,一到高温高湿天气就兹兹响!已经修了多次,说是高压线漏电,但没有配件,维修工用胶给涂了一层说能用个几年……这不,08年8月8日下午电视又用不了!立刻给他们客服打电话,更可气的是他们服务态度,我的电话一打过去他们就知道是谁了,每年都给他们打他们都有记录,也非常清楚电视的问题,但仍然说上门费一次500元,我跟他们说这明显是你们电视设计缺陷造成,凭什么要让我们消费者买单,但对方仍坚持上门一次500元!这样的服务真让人无语!”
5.2008年8月8日,消费者于女士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上反映:“在2007年7月30日购买创维29D98HT电视机,当2008年7月10日起电视显示出现黄斑时,拨打全国统一维修热线95105555时,一直是线路忙,无人接听。后又拨打数次。报修结束,服务人员答应会有专门维修人员上门维修。2008年7月11日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告知显像管问题,应该更换,并将电视拉回公司。结果更换电阻一个。……黄斑依然存在。反而比以前更加严重。”
6.2008年8月6日,一位消费者在中国投诉维权网上反映:“本人于2005年1月1日买了创维29T66HT,已过保。昨日突生故障,无法开机。……在找到其购买时提供的售后服务电话后,遇到诸多问题,列举如下:1.于早晨9点15分左右打通0411-86308139,同意当天给维修,大概中午左右会与我联系,没有询问我具体地址,要我等进一步电话联系。2.中午1点40仍旧没有接到电话,便打过去询问,电话无人接听。3.中午两点继续打电话,依然无人接听,便到网上找到了创维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105555,接通后告知座席忙,请等待,等待一分钟后又告知座席忙直接挂断电话。4.中午两点30分继续打本地售后服务电话,无人接听。再打全国统一服务热线。情况依旧。5.2点50分,重复第四步。……8.3点10分拨打深圳114查询创维总部电话,原来电话是26010666,拨打无人接听。9.从3点20分开始,每隔10分钟重复第四步,第八步。每一次答案都相同。马上就奥运了,真的要我把刚用了三年多的电视就这样扔掉?”
7.2008年7月17日,江苏省高邮市消费者金先生在中国消费网上反映:“我于2004年年底在高邮人民商城购置了1台47P680HD背投47寸彩电,三年多来,我们正常使用累计不超过15小时,每年大约都有10个月的时间在创维电视定点的维修部维修。但是越修越坏。该彩电今年4月又进了维修部,至今维修部无任何回音。和创维电视统一服务一线通95105555联系也无结果。”
据了解:创维成立于1988年,是生产消费类电子、网络及通讯产品的大型高科技上市公司,出口额持续10年居全国领先行列,成功挺进世界彩电十大品牌之列。那么,作为一家知名企业,创维将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对此,本刊记者将继续关注。
律师: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CHN.com)法律顾问熊律师。熊律师表示,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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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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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电视屡遭消费者投诉
1.2008年8月22日,湖南一位消费者在315投诉在线网上反映:“我家的电视用了二年多就坏了。8月7日坏的,创维的维修人员来说是数字板坏了就拆走了,说过几就修好。到今天8月22日了,创维还没来给我修,而且连电话都没个,为了看奥运,我经常打电话去催,每次都就好了,一拖再拖,搞得我们全家看奥运只能在那个用了20年的老电视上看。打电话到创维总部去投拆也还是没有信息。”
2.2008年8月16日,消费者陈先生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上反映:“我于07年4月左右买了两台创维32液晶电视,当时买下新房一直未能装好,有一台一直没有开机,直到今年6月份才开机使用,没想到才用两个月,就接收不到任何信号!打电话报修,说已经出保期要收200元检测费,这样让我非常不理解,难道创维电视质量就这么差吗?……再一个他们维修费是不是太高了,不管换不换零件都要收200元检测费,换零件的话还要另外加钱。”
3.2008年8月14日,消费者王先生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上反映:“2006年3月8号购买创维液晶电视,2008年4月中旬液晶屏幕出现故障,经鉴定屏幕损坏,报废。两年屏幕已坏,商家声明换屏幕要自费,自费2600元。换屏费不合理。难道7700元买的创维液晶电视就报废了?”
4.2008年8月9日,消费者田先生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上反映:“我是03年买的创维背投51P680HD,每到夏天就出问题,明显是设计问题,一到高温高湿天气就兹兹响!已经修了多次,说是高压线漏电,但没有配件,维修工用胶给涂了一层说能用个几年……这不,08年8月8日下午电视又用不了!立刻给他们客服打电话,更可气的是他们服务态度,我的电话一打过去他们就知道是谁了,每年都给他们打他们都有记录,也非常清楚电视的问题,但仍然说上门费一次500元,我跟他们说这明显是你们电视设计缺陷造成,凭什么要让我们消费者买单,但对方仍坚持上门一次500元!这样的服务真让人无语!”
5.2008年8月8日,消费者于女士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上反映:“在2007年7月30日购买创维29D98HT电视机,当2008年7月10日起电视显示出现黄斑时,拨打全国统一维修热线95105555时,一直是线路忙,无人接听。后又拨打数次。报修结束,服务人员答应会有专门维修人员上门维修。2008年7月11日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告知显像管问题,应该更换,并将电视拉回公司。结果更换电阻一个。……黄斑依然存在。反而比以前更加严重。”
6.2008年8月6日,一位消费者在中国投诉维权网上反映:“本人于2005年1月1日买了创维29T66HT,已过保。昨日突生故障,无法开机。……在找到其购买时提供的售后服务电话后,遇到诸多问题,列举如下:1.于早晨9点15分左右打通0411-86308139,同意当天给维修,大概中午左右会与我联系,没有询问我具体地址,要我等进一步电话联系。2.中午1点40仍旧没有接到电话,便打过去询问,电话无人接听。3.中午两点继续打电话,依然无人接听,便到网上找到了创维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105555,接通后告知座席忙,请等待,等待一分钟后又告知座席忙直接挂断电话。4.中午两点30分继续打本地售后服务电话,无人接听。再打全国统一服务热线。情况依旧。5.2点50分,重复第四步。……8.3点10分拨打深圳114查询创维总部电话,原来电话是26010666,拨打无人接听。9.从3点20分开始,每隔10分钟重复第四步,第八步。每一次答案都相同。马上就奥运了,真的要我把刚用了三年多的电视就这样扔掉?”
7.2008年7月17日,江苏省高邮市消费者金先生在中国消费网上反映:“我于2004年年底在高邮人民商城购置了1台47P680HD背投47寸彩电,三年多来,我们正常使用累计不超过15小时,每年大约都有10个月的时间在创维电视定点的维修部维修。但是越修越坏。该彩电今年4月又进了维修部,至今维修部无任何回音。和创维电视统一服务一线通95105555联系也无结果。”
据了解:创维成立于1988年,是生产消费类电子、网络及通讯产品的大型高科技上市公司,出口额持续10年居全国领先行列,成功挺进世界彩电十大品牌之列。那么,作为一家知名企业,创维将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对此,本刊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