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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多年,因违犯党纪政纪受到处分的党政人员达450余万人,其中省部级官员近500人,因贪腐被追究司法责任的省部级官员百余人。曾担任过不同层级 “一把手”的省部级干部,在改革开放头十年因腐败而受到查处的仅2人,第二个十年增加到15人,第三个十年超过100人。这一增长速度令中央高层痛心疾首。
建党90多年、执政60多年、改革开放30多年,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什么会遇到这么多问题?历史证明: 一个人出问题,通常是个人素质出了问题;几个人出问题,大多是思想教育出了问题;一些人出问题,一般是组织监督出了问题;一批人出问题,主要是制度设计出了问题;而一代人出问题,想必是权力结构和文化出了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大体经历了恢复重建、前移支点、扩大外延、重视内涵四个阶段。其改革大体上沿着两条线推进,一条是围绕同体监督与异体监督之争的纪检领导体制改革,力图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是为主线;一条是围绕高半格与矮半格之争的纪委规格及纪委书记排序,力图让纪委书记排序靠前,位尊权重,是为副线。由于纪检领导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牵涉面广,难度大;而提升纪委书记规格相对比较容易,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越随着时间的推移,越经常通过后一条线来推进前一条线的改革。
前者以1980年2月的中共中央文件为代表,明确了“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关系,由受同级党委领导改为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而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后者以中央办公厅1984年9月的通知为代表,明确了 “省、地、县一级纪委的书记,应是同级党委副书记一级的干部,纪委副书记应是同级党委部长一级的干部”。这种纪检领导体制宏观战略的改革和纪委书记职级地位的提升,到党的十三大后,已经难以为继。
对于党内监督,特别是同体监督与异体监督,邓小平曾有过“两个最重要”的论断。1962年,邓小平曾作出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第一个“最重要”的论断——“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此时,他的认识还停留在同体监督阶段。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作出第二个“最重要”论断—— “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异体监督的概念,开始进入最高领导人的思考。
尽管34年前,邓小平的监督思想已由同体监督开始转向异体监督,并力图推进制度建党、制度监督、制度反腐,这在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即“8·18讲话”中有足够的表述,但是,由于当时权力的相对清廉以及党内大多数同志更多看到的是经济领域物质严重匮乏的问题,所以对政治领域特别是权力结构中存在的问题感触不深。直到胡耀邦辞去总书记职务后的1987年7月1日,这篇讲话才第一次在《人民日报》全文刊发。
邓小平一直坚持的“两手抓,两手硬”,在相当多地方、单位的实际工作中,只是经济体制改革这一手很硬,导致党纪律检查体制的改革,在上世纪80年代后,在宏观、战略层面很难有实质性进展。
在此现实条件下,十六大后,中央纪委和各级地方纪委在异体监督上,进行了两个支点的前移。一是党内巡视制度从2003年8月开始运作;二是2004年起中央纪委对派驻机构实施了统一管理。后者被国内外媒体广为传播,并称此项改革为中央纪委对“条条”的“直辖”。
如果用一句话来总结这些年纪检体制改革的进程,那就是巡视制度让异体监督实至名归;派驻机构,让“统一管理”半有虚名。举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之力推进的巡视、派驻,这两个支点上的纪检体制改革,在使监督关口有所前移并发挥应有作用的同时,也暴露了整个纪检监察体制与市场经济的严重不适应。
纪检体制改革的四个阶段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中央纪委并重建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党的“十三大”期间,是各级纪委重建正名及理顺关系的阶段。纪委明确设于同级党委内,名称为某某党委纪委;同时其下属地位和职级待遇得到明确。
“十四大”至“十五大”期间,是纪检制度探索支点前移的有效方式方法阶段。主要依靠中央行文或与中组部联合行文来前移支点的做法。
“十六大”至“十七大”的十年中,反腐败的战略方针在过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八个字的基础上,增加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八个字。预防工作开始得到认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始受到重视,国家预防腐败局宣告成立,纪检制度进入到提出方针、构建体系、推动异体监督阶段。
“十八大”以来,党的新一届领导集体认识到,必须以“更大的政治智慧和勇气”推进各个领域特别是政治领域的改革。党内监督和反腐败不能停留于过去的模式,应逐步由波动很大的权力反腐向相对稳定的制度反腐转移。十八大新一届中央,在过去几届中央于经济领域坚决摈弃“苏联模式”的工作基础上,在政治领域也坚决摈弃“苏联模式”,积极稳妥改革权力结构。
新任总书记习近平上任不到三天,就对腐败“两谈警醒”,并指出 “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必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而在与新任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面对面的零距离对话中,他的战略思维让笔者印象深刻。笔者将其归纳为“五新”:对态势的新反思,对系统的新要求,对力量的新整合,对惩治的新战法,对治本的新认识。笔者以为,王岐山抓反腐败的思路与习近平抓军队的思路高度一致:敢于反思,勇于创新,突出主业,强本固基,公开信息,加快提速,缩小外延,增大内涵。
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治党治国思路中最具战略意义、最核心的一句话,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而王岐山反腐倡廉思路中最具战略意义、最核心的一句话,就是“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他强调时间是“当前”,既非“现阶段”,更非“今后”和“将来”;“治标为主”是当前的权宜之计,而非反腐败的长久之策,更不是方向和目标,关键是后半句——“为治本赢得时间”,一切的努力是“为治本”,成败的关键是能否“赢得时间”。 相应地,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工作一改过去的“麻雀战”、“游击战”等消极被动旧战法,提出“反腐败既要坚持打持久战,也要打好歼灭战”的积极主动新战法。中央纪委频频出手,打出一套查办、约谈、巡视、抽查、自律、信息公开、力量整合、环环相扣的密集“组合拳”。回顾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的工作,具体地说,就是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一是维护中央权威,二是严肃政治纪律,三是整合力量,四是缩小外延,五是严格要求,六是公开信息,七是发动群众,八是打好歼灭战,九是为治本赢得时间。
一年的答卷,可概括为“五个体现”与“九个前所未有”:体现了求真务实的思想、以民为本的思想、从严要求的思想、权由民赋的思想、遵从法治的思想;前所未有的认识的清醒、重视的程度、反思的勇气、调研的深入、高层的表率、行动的迅速、工作的扎实、群众的参与、成效的明显。
30多年的反腐败实践证明:问题的复杂性,通常不来自于问题本身;而是因为解决问题的方法远离原点,即“权力过分集中”这一“总病根”。因解决问题的方法远离原点,导致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并不断加强;因用非其制用非其人,导致反腐败的任务依然艰巨并不断升级。加快改革,预防为主,打造制度铁笼,已经时不我待。
纪检体制改革的下一步
有人认为,若不修改党章,地方各级纪委领导体制则难以改革。笔者以为,此断言可以商榷。党章没有规定县乡党代表直选,但不少地方进行了党代表直选;党章没有规定党内可以竞选,但不少地方也成功进行了党内竞选;党章没有规定纪委可以拥有对下一级纪委书记的提名权,但张家界却在18年前,以市委的正式文件,赋予市纪委对县(区)纪委书记的提名权;党章也没有规定“两规”,“两规”却实行至今……
古今中外监督的实践证明,最及时有效的异体监督,通常是来自同级的监督。而我们所有纪检体制的改革,必须立足于一个假定的前提——同级的“一把手”必须清正廉洁而且支持并能接受监督。如果得不到同级“一把手”的支持,所有的体制改革成果都会瞬间归零。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几乎没有一个党政主要领导的腐败问题是由同级纪委、纪检组监督、检举揭发出来的。这不是因为成千上万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局长无能,而是沿用于“苏联模式”的体制悲哀。
中央政治局“8·27”会议提到党的纪检体制,用了四个动词:改革、加强、完善、改进。这就提醒我们,一定要对过去有认真的反思,如果这套沿用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纪检体制与现在的市场经济是相吻合、相符合的话,我们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就不会有疏离、紧张的问题,两极分化也不会这么严重,腐败也不会 “越演越烈”。这说明,过去我们没有注重从制度层面反腐败,而是太多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只盯住腐败案件查处,这样的反腐败方式难以为继。无论苏共、东欧,还是过去的我们,所用的都是“苏联模式”(邓小平语)。总的来说,在“苏联模式”的两大根本性弊端,即过分集中的权力结构和从上到下层层任免干部的选人用人体制不改的前提下,所有的纪检体制改革,都只能而且必须是注重微观层面的改革。结果,越改,体制越不适应;越改,问题越多;越改,矛盾越难以解决;越改,越难为治本赢得时间!
回头看,我们30多年是如何改的呢?过多注重战术层面,也就是改革纪检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大到1993年反腐败三项格局的提出,小到纪检监察机关使用的“两规”、“两指”,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双规”,都是战术层面的改革。这说明,改革纪检体制,是什么,没有想明白;为什么改,没有说明白;没想明白、说明白的事,具体如何改,也就做不明白。
所以,纪检体制改革就成为十八大后不得不解决的问题。改革不仅需要理论创新,更需要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小岗村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是如此,城市的政治体制改革更须这样。舍此,除了不断把所有的改革压力加在中央肩上外,别无他法,也无人分担。
1.方法上,“加法”虽可还用,但“减法”却必须实行。30多年的纪检体制改革,我们基本上采用的都是“加法”形式:一是前移监督的“支点”——提升纪委书记的职级和排序 ;二是加长监督的“力臂”——增加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 ;三是加大监督的“作用力”——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更多的管事权力 。
多年的实践证明,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可用“加法”,但是,30多年“加法”的挖潜已经十分有限。不如换个思路用用减法 。通过党代会常任制,将“议行监三权合一”的党委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全委会——行使决策权,执委会——行使执行权,纪委会——行使监督权。三权相互制衡,实现权力间的协调,推动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党员真正成为各级党组织的主体。
2.空间上,“条条”可以垂直,但“块块”则无需垂直。“条条”是指纪委的派出机构,采用的是委任制。因此,上级纪委对其实行统一管理,直接领导,即“垂直体制”也是适应的。而“块块”是一级行政地区,采用的是选举制,无需实行垂直领导。如果“块块”也实行垂直领导,势必在将来会出现“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
3.时间上,年年都应有进展,但本届则一定要突破。用巡视来监督省委书记,用派驻来监督部长,与过去既不及时又不到位的监督相比,这两个异体监督的前沿支点,的确有明显的进步。但是,能否“为治本赢得时间”,速度最为关键。因此要制定并公开本届纪检体制改革的工作时间表。
4.点面上,“面上”工作要抓,但“特区”更务必设立。30多年来,纪检体制改革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不少,但却无一成功试点可供拷贝。原因概出自——政治体制改革缺乏试验田,反腐败至今也无样板间。反腐败是一项科学性极强、复杂性极高、风险性极大的工作。要想获得成功,必须像总设计师邓小平那样,先划定体制改革特区,先试行成功了,再大面积拷贝推广。
5.战法上,“战术”还可改进,但“战略”则必作重点。战术上,“两规”可以进一步规范,内设机构可进一步整合,八项规定可进一步抓实,但反腐败的战略胜利决不取决于这种战术上的胜利。“说战略胜利取决于战术胜利的这种意见是错误的。”(毛泽东语)
6.战役上,巡视与派驻分别作为“异体监督”和“半异体、半同体监督”的模式,均还有改进和完善的空间。切不可只为巡视和派驻而巡视、派驻。巡视、派驻只是党的纪检体制改革的前移支点,只是整个纪检体制的支流和补充。巡视组、派驻机构的体制改革,不等于整个纪检体制的改革,而应为党的纪检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先探路。
7.战略上,应通过尽快完成三大战略转向,以推动党的纪检体制改革。一是战略方针应尽快由治标为主转向治本为主;二是战略重点应尽快由惩防体系建设转向权力结构改革;三是战略定位应尽快由办案机关转向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四是战略任务应尽快由善打游击战麻雀战转向打好歼灭战;五是战略目标应尽快由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
(作者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制度反腐专家、本刊编委)
建党90多年、执政60多年、改革开放30多年,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什么会遇到这么多问题?历史证明: 一个人出问题,通常是个人素质出了问题;几个人出问题,大多是思想教育出了问题;一些人出问题,一般是组织监督出了问题;一批人出问题,主要是制度设计出了问题;而一代人出问题,想必是权力结构和文化出了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大体经历了恢复重建、前移支点、扩大外延、重视内涵四个阶段。其改革大体上沿着两条线推进,一条是围绕同体监督与异体监督之争的纪检领导体制改革,力图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是为主线;一条是围绕高半格与矮半格之争的纪委规格及纪委书记排序,力图让纪委书记排序靠前,位尊权重,是为副线。由于纪检领导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牵涉面广,难度大;而提升纪委书记规格相对比较容易,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越随着时间的推移,越经常通过后一条线来推进前一条线的改革。
前者以1980年2月的中共中央文件为代表,明确了“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关系,由受同级党委领导改为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而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后者以中央办公厅1984年9月的通知为代表,明确了 “省、地、县一级纪委的书记,应是同级党委副书记一级的干部,纪委副书记应是同级党委部长一级的干部”。这种纪检领导体制宏观战略的改革和纪委书记职级地位的提升,到党的十三大后,已经难以为继。
对于党内监督,特别是同体监督与异体监督,邓小平曾有过“两个最重要”的论断。1962年,邓小平曾作出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第一个“最重要”的论断——“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此时,他的认识还停留在同体监督阶段。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作出第二个“最重要”论断—— “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异体监督的概念,开始进入最高领导人的思考。
尽管34年前,邓小平的监督思想已由同体监督开始转向异体监督,并力图推进制度建党、制度监督、制度反腐,这在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即“8·18讲话”中有足够的表述,但是,由于当时权力的相对清廉以及党内大多数同志更多看到的是经济领域物质严重匮乏的问题,所以对政治领域特别是权力结构中存在的问题感触不深。直到胡耀邦辞去总书记职务后的1987年7月1日,这篇讲话才第一次在《人民日报》全文刊发。
邓小平一直坚持的“两手抓,两手硬”,在相当多地方、单位的实际工作中,只是经济体制改革这一手很硬,导致党纪律检查体制的改革,在上世纪80年代后,在宏观、战略层面很难有实质性进展。
在此现实条件下,十六大后,中央纪委和各级地方纪委在异体监督上,进行了两个支点的前移。一是党内巡视制度从2003年8月开始运作;二是2004年起中央纪委对派驻机构实施了统一管理。后者被国内外媒体广为传播,并称此项改革为中央纪委对“条条”的“直辖”。
如果用一句话来总结这些年纪检体制改革的进程,那就是巡视制度让异体监督实至名归;派驻机构,让“统一管理”半有虚名。举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之力推进的巡视、派驻,这两个支点上的纪检体制改革,在使监督关口有所前移并发挥应有作用的同时,也暴露了整个纪检监察体制与市场经济的严重不适应。
纪检体制改革的四个阶段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中央纪委并重建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党的“十三大”期间,是各级纪委重建正名及理顺关系的阶段。纪委明确设于同级党委内,名称为某某党委纪委;同时其下属地位和职级待遇得到明确。
“十四大”至“十五大”期间,是纪检制度探索支点前移的有效方式方法阶段。主要依靠中央行文或与中组部联合行文来前移支点的做法。
“十六大”至“十七大”的十年中,反腐败的战略方针在过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八个字的基础上,增加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八个字。预防工作开始得到认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始受到重视,国家预防腐败局宣告成立,纪检制度进入到提出方针、构建体系、推动异体监督阶段。
“十八大”以来,党的新一届领导集体认识到,必须以“更大的政治智慧和勇气”推进各个领域特别是政治领域的改革。党内监督和反腐败不能停留于过去的模式,应逐步由波动很大的权力反腐向相对稳定的制度反腐转移。十八大新一届中央,在过去几届中央于经济领域坚决摈弃“苏联模式”的工作基础上,在政治领域也坚决摈弃“苏联模式”,积极稳妥改革权力结构。
新任总书记习近平上任不到三天,就对腐败“两谈警醒”,并指出 “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必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而在与新任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面对面的零距离对话中,他的战略思维让笔者印象深刻。笔者将其归纳为“五新”:对态势的新反思,对系统的新要求,对力量的新整合,对惩治的新战法,对治本的新认识。笔者以为,王岐山抓反腐败的思路与习近平抓军队的思路高度一致:敢于反思,勇于创新,突出主业,强本固基,公开信息,加快提速,缩小外延,增大内涵。
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治党治国思路中最具战略意义、最核心的一句话,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而王岐山反腐倡廉思路中最具战略意义、最核心的一句话,就是“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他强调时间是“当前”,既非“现阶段”,更非“今后”和“将来”;“治标为主”是当前的权宜之计,而非反腐败的长久之策,更不是方向和目标,关键是后半句——“为治本赢得时间”,一切的努力是“为治本”,成败的关键是能否“赢得时间”。 相应地,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工作一改过去的“麻雀战”、“游击战”等消极被动旧战法,提出“反腐败既要坚持打持久战,也要打好歼灭战”的积极主动新战法。中央纪委频频出手,打出一套查办、约谈、巡视、抽查、自律、信息公开、力量整合、环环相扣的密集“组合拳”。回顾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的工作,具体地说,就是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一是维护中央权威,二是严肃政治纪律,三是整合力量,四是缩小外延,五是严格要求,六是公开信息,七是发动群众,八是打好歼灭战,九是为治本赢得时间。
一年的答卷,可概括为“五个体现”与“九个前所未有”:体现了求真务实的思想、以民为本的思想、从严要求的思想、权由民赋的思想、遵从法治的思想;前所未有的认识的清醒、重视的程度、反思的勇气、调研的深入、高层的表率、行动的迅速、工作的扎实、群众的参与、成效的明显。
30多年的反腐败实践证明:问题的复杂性,通常不来自于问题本身;而是因为解决问题的方法远离原点,即“权力过分集中”这一“总病根”。因解决问题的方法远离原点,导致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并不断加强;因用非其制用非其人,导致反腐败的任务依然艰巨并不断升级。加快改革,预防为主,打造制度铁笼,已经时不我待。
纪检体制改革的下一步
有人认为,若不修改党章,地方各级纪委领导体制则难以改革。笔者以为,此断言可以商榷。党章没有规定县乡党代表直选,但不少地方进行了党代表直选;党章没有规定党内可以竞选,但不少地方也成功进行了党内竞选;党章没有规定纪委可以拥有对下一级纪委书记的提名权,但张家界却在18年前,以市委的正式文件,赋予市纪委对县(区)纪委书记的提名权;党章也没有规定“两规”,“两规”却实行至今……
古今中外监督的实践证明,最及时有效的异体监督,通常是来自同级的监督。而我们所有纪检体制的改革,必须立足于一个假定的前提——同级的“一把手”必须清正廉洁而且支持并能接受监督。如果得不到同级“一把手”的支持,所有的体制改革成果都会瞬间归零。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几乎没有一个党政主要领导的腐败问题是由同级纪委、纪检组监督、检举揭发出来的。这不是因为成千上万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局长无能,而是沿用于“苏联模式”的体制悲哀。
中央政治局“8·27”会议提到党的纪检体制,用了四个动词:改革、加强、完善、改进。这就提醒我们,一定要对过去有认真的反思,如果这套沿用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纪检体制与现在的市场经济是相吻合、相符合的话,我们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就不会有疏离、紧张的问题,两极分化也不会这么严重,腐败也不会 “越演越烈”。这说明,过去我们没有注重从制度层面反腐败,而是太多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只盯住腐败案件查处,这样的反腐败方式难以为继。无论苏共、东欧,还是过去的我们,所用的都是“苏联模式”(邓小平语)。总的来说,在“苏联模式”的两大根本性弊端,即过分集中的权力结构和从上到下层层任免干部的选人用人体制不改的前提下,所有的纪检体制改革,都只能而且必须是注重微观层面的改革。结果,越改,体制越不适应;越改,问题越多;越改,矛盾越难以解决;越改,越难为治本赢得时间!
回头看,我们30多年是如何改的呢?过多注重战术层面,也就是改革纪检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大到1993年反腐败三项格局的提出,小到纪检监察机关使用的“两规”、“两指”,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双规”,都是战术层面的改革。这说明,改革纪检体制,是什么,没有想明白;为什么改,没有说明白;没想明白、说明白的事,具体如何改,也就做不明白。
所以,纪检体制改革就成为十八大后不得不解决的问题。改革不仅需要理论创新,更需要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小岗村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是如此,城市的政治体制改革更须这样。舍此,除了不断把所有的改革压力加在中央肩上外,别无他法,也无人分担。
1.方法上,“加法”虽可还用,但“减法”却必须实行。30多年的纪检体制改革,我们基本上采用的都是“加法”形式:一是前移监督的“支点”——提升纪委书记的职级和排序 ;二是加长监督的“力臂”——增加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 ;三是加大监督的“作用力”——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更多的管事权力 。
多年的实践证明,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可用“加法”,但是,30多年“加法”的挖潜已经十分有限。不如换个思路用用减法 。通过党代会常任制,将“议行监三权合一”的党委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全委会——行使决策权,执委会——行使执行权,纪委会——行使监督权。三权相互制衡,实现权力间的协调,推动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党员真正成为各级党组织的主体。
2.空间上,“条条”可以垂直,但“块块”则无需垂直。“条条”是指纪委的派出机构,采用的是委任制。因此,上级纪委对其实行统一管理,直接领导,即“垂直体制”也是适应的。而“块块”是一级行政地区,采用的是选举制,无需实行垂直领导。如果“块块”也实行垂直领导,势必在将来会出现“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
3.时间上,年年都应有进展,但本届则一定要突破。用巡视来监督省委书记,用派驻来监督部长,与过去既不及时又不到位的监督相比,这两个异体监督的前沿支点,的确有明显的进步。但是,能否“为治本赢得时间”,速度最为关键。因此要制定并公开本届纪检体制改革的工作时间表。
4.点面上,“面上”工作要抓,但“特区”更务必设立。30多年来,纪检体制改革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不少,但却无一成功试点可供拷贝。原因概出自——政治体制改革缺乏试验田,反腐败至今也无样板间。反腐败是一项科学性极强、复杂性极高、风险性极大的工作。要想获得成功,必须像总设计师邓小平那样,先划定体制改革特区,先试行成功了,再大面积拷贝推广。
5.战法上,“战术”还可改进,但“战略”则必作重点。战术上,“两规”可以进一步规范,内设机构可进一步整合,八项规定可进一步抓实,但反腐败的战略胜利决不取决于这种战术上的胜利。“说战略胜利取决于战术胜利的这种意见是错误的。”(毛泽东语)
6.战役上,巡视与派驻分别作为“异体监督”和“半异体、半同体监督”的模式,均还有改进和完善的空间。切不可只为巡视和派驻而巡视、派驻。巡视、派驻只是党的纪检体制改革的前移支点,只是整个纪检体制的支流和补充。巡视组、派驻机构的体制改革,不等于整个纪检体制的改革,而应为党的纪检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先探路。
7.战略上,应通过尽快完成三大战略转向,以推动党的纪检体制改革。一是战略方针应尽快由治标为主转向治本为主;二是战略重点应尽快由惩防体系建设转向权力结构改革;三是战略定位应尽快由办案机关转向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四是战略任务应尽快由善打游击战麻雀战转向打好歼灭战;五是战略目标应尽快由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
(作者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制度反腐专家、本刊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