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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和韩语词性相关联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虽然很多,但是本文所要阐述的是与词性分类标准和词性通用相关联的问题。作为词性分类的标准,被提及的有形态、功能、意义、单词构成类型的共通性等,关于这些标准,各个的重要度并没有得到统一的说法。为了使词性分类具备学术方面的严谨性,必须选择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是观点不同,说法不一,想得到统一标准,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词性通用问题可以通过合理的词性分类降低出现的几率,想要完全消除是不太可能的。本文中借鉴前人的研究结果并寻找解决方法,在此过程中,对词性分类标准的妥当性及教育方面的价值等问题进行探索与研究。
关键词: 词性 形态 意义 功能
1.引言
从1960年初期开始,词性分类问题就已经成为韩语语法研究的核心主题。关于词性分类,不同的人有不同见解,最终确立了9个词性的说法。那么与词性分类相关联的问题有哪些呢?首先,最本质的问题是词性是什么的问题。有学者建议研究词性时要以单词为基础进行。其次,词性分类的标准是什么。只有一定的标准确立了,才能合理进行分类。再次,即使分类标准确立并被应用,也会在词性分类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例如:助词的设定问题,代名词或数词和冠词区分的问题等。最后,是关于词性通用的问题。有些单词有两个以上的词性,无论如何进行分类,不能面面兼顾是必然会出现的问题。
2.关于词性分类标准的问题
(1)韩语语法概论书中出现的词性分类标准
词性分类的标准为“形态”、“功能”、“意义”,但是对于各标准的重要度分配多少有不同看法存在。作为词性分类标准之一的“意义”,不是个别单词的意义,而是一类词汇整体的意义。“功能”是指一个单词在句子中与其他单词之间的关系,“功能”可以分为在句中充当某角色的“功能”及与句中位置相关的“分布”两部分。“形态”是指单词形态方面的性格,是否与助词及词尾相结合等。
(2)英语的词性分类
英语传统的八大词性分别为:名词,代名词,形容词,动词,副词,连词,前置词,感叹词。传统的词性分类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名词、动词、感叹词以意义为标准分类,代名词、形容词、副词、连词以功能为标准分类,前置词则以句法方面的特征为标准进行分类,各词性使用的标准没有统一。其次,以意义为分类标准时,“She dressed in yellow.”中的“yellow”如果是名词,那么“blue sky”中的“blue”也要是名词。再次,以功能为分类标准也会出现问题。例如:把修饰名词的词汇看做是形容词,“boy’s hat”中的“boy’s”也要看做是形容词,但是它不是形容词。
英语中出现的词性分类问题,有一部分可以套用到韩语词性分类问题的分析中。
首先,韩语中对各词性名称的叫法与英语中大同小异,分类标准各不相同。其次,“意义”能否成为分类标准,在韩语词性分类中也是个问题点。在韩国语词性分类时,所谓的意义不是指个别单词的意义,而是指词性分类整体的意义,这点与英语中的情况多少有些不同。其次,关于把“功能”作为分类标准的问题,在韩语中也存在很大异议。和其他标准相比,把“功能”作为最先考虑的标准,还是只把“功能”作为分类标准,是个存在异议的问题。再次,“形态”可以作为分类标准吗?在以英语为代表的曲折语中,“形态”可以作为词性分类的重要标准使用,但是韩语作为胶着语,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曲折连词,因此,以“形态”作为分类标准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3)拟声拟态语造词法上的特性
拟声拟态语在造词过程中记述的内容,部分是和名词、部分是和动词及形容词相一致的。我们把“单词组成类型的共通性”作为分类标准,考虑到拟声拟态语的这种特性,可以对象征词与副词区分进行分类。即使不考虑“单词组成类型的共通性”,词性分类时仍然要从“形态”、“功能”、“意义”三方面着手。在这三个标准中,哪一个更重要、哪一个优先考虑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4)韩语的数词和数冠词
数词与数冠词的分类与“形态”和“功能”相关联。“●,●,●,●(1,2,3,4)”不是数词而是数冠词,是由于它们同时适用了不能与助词相结合的“形态”特征标准,以及可以修饰体词的“功能”标准,只是“●●,●●(5,6)”同时作为数词和数冠词是个问题。规范语法中提到,出现这种问题是由于过于强调“功能”这一标准所造成的。考虑到这种问题时,如果说词性是根据“语法方面性格的共通性”来分类的话,那么“功能”和“形态”两个标准都要考虑到。如果单从“形态”角度考虑,则前者被看做冠词,后者被看做数词更妥当些。最终,韩语中的分类标准“意义”、“功能”、“形态”各自担当不同角色。即使分类时不考虑“意义”、“形态”和“功能”,也分别为不同的分类标准。因此,要想严格地对词性进行定义,三个标准中只采用一个才会得到一贯的分类结果。
3.词性通用相关联问题
词性通用现象是指单词具有同一形态,起源相同,意义相同或相似,这样的单词赋予两种以上的词性。这种现象又叫做“转换”、“无连词派生”、“零变化派生”。在英语等一般语言学中,最常使用的术语为“转换”。“转换”是指形态上没有变化,有连词添加,即包含一般的连词派生法概念在内。如此看来,问题在于词性通用是“转换”中形态上不发生变化的特殊情况。此外,和转换的原因相关联,转换是从共时角度对通时的变化进行记述的。
与词性通用有关的议论,在有词性分类出现的情况下无处不在。在国语学研究中,同一个单词如果对其所有词性都认同,字典上的记述会变复杂,给语法教育也会带来混乱,因此主张不再使用词性通用这一说法。
另外,可以依据词性通用发生的原因来分类。词性通用的发生原因可以归纳为几点,但最终词性通用现象是词性分类结果的附属现象。因此,再次进行词性分类,词性通用现象会更多或者更少。但是,不管怎样进行分类,词性通用现象都不会完全消失。再次进行词性分类时,需要努力减少词性通用现象的发生,但是不能以此为目的进行分类,因为词性分类时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最初关于词性通用的议论始于四种词性与九种词性两种分类说法的出现。考虑到韩国语自身的特征,有人认为4种词性的划分比较得当,但是也有人认为西洋语言对于词性的九种分法适用于韩国语,因此出现了9种词性的说法。最终,我们可以看出词性通用现象从出发开始,就是以词性分类结果的附属现象出现的。词性的基本范围可以设定为“名词、动词、修饰词,词尾”几大类,减少词性通用现象的发生。像这样,对词性重新进行分类,词性通用现象出现的频率会大大降低。由于词性通用现象是词性分类的结果伴随的附属产物,就算其本身没有什么大的问题,通用现象的出现也不是人们所希望的。因此,对词性进行分类时,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同时,也要朝着减少词性通用现象发生的方向努力。
关于词性通用,还有几点要说明的问题,首先是关于术语的问题。在国语学界使用的“词性转换、零派生、词性通用”,是各自通过不同的渠道导入并对同一现象的记述。其次,词性通用现象会使学生觉得韩语的词性分类比较奇怪而且复杂,因此,从语法教育的角度考虑,词性通用还是不被认证比较为好。词性通用情况不多的话,会使语法井然有序,也会对语法教育有一定的帮助。但是,词性通用不好的影响,通常出现在以十分规范的态度学习学校语法的情况下。现在的语法教育不是进行特定的语法理论教育,而是考虑到语言的多种功能,在强调语言意识的情况下进行语法教育。因此,从新的教育观念出发,把词性通用现象作为语言的多样化功能之一进行教育,反而会成为很好的教育内容。
4.结语
本文对词性分类及相关问题进行了简要论述。本文提到的问题主要是词性分类标准及与词性通用相关的一些问题。整体看来,是以两个主题为方向进行的研究,但是词性通用是依据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的结果,因此最终研究的主题为同一问题。本文提及的问题点并没有找到明确的解决方法,但是在把几点不明确的部分明确化的过程中有了一些新发现。
参考文献:
[1]南起心.标准国语语法论[M].图书出版社,1993.
[2]许雄.二十世纪国语形态论[M].韩国文化社,1995.
[3]高永谨.国语形态论研究[M].首尔大学出版部,1999.
[4]徐泰龙.国语词性通用禁用[M].太学社,2006.
关键词: 词性 形态 意义 功能
1.引言
从1960年初期开始,词性分类问题就已经成为韩语语法研究的核心主题。关于词性分类,不同的人有不同见解,最终确立了9个词性的说法。那么与词性分类相关联的问题有哪些呢?首先,最本质的问题是词性是什么的问题。有学者建议研究词性时要以单词为基础进行。其次,词性分类的标准是什么。只有一定的标准确立了,才能合理进行分类。再次,即使分类标准确立并被应用,也会在词性分类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例如:助词的设定问题,代名词或数词和冠词区分的问题等。最后,是关于词性通用的问题。有些单词有两个以上的词性,无论如何进行分类,不能面面兼顾是必然会出现的问题。
2.关于词性分类标准的问题
(1)韩语语法概论书中出现的词性分类标准
词性分类的标准为“形态”、“功能”、“意义”,但是对于各标准的重要度分配多少有不同看法存在。作为词性分类标准之一的“意义”,不是个别单词的意义,而是一类词汇整体的意义。“功能”是指一个单词在句子中与其他单词之间的关系,“功能”可以分为在句中充当某角色的“功能”及与句中位置相关的“分布”两部分。“形态”是指单词形态方面的性格,是否与助词及词尾相结合等。
(2)英语的词性分类
英语传统的八大词性分别为:名词,代名词,形容词,动词,副词,连词,前置词,感叹词。传统的词性分类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名词、动词、感叹词以意义为标准分类,代名词、形容词、副词、连词以功能为标准分类,前置词则以句法方面的特征为标准进行分类,各词性使用的标准没有统一。其次,以意义为分类标准时,“She dressed in yellow.”中的“yellow”如果是名词,那么“blue sky”中的“blue”也要是名词。再次,以功能为分类标准也会出现问题。例如:把修饰名词的词汇看做是形容词,“boy’s hat”中的“boy’s”也要看做是形容词,但是它不是形容词。
英语中出现的词性分类问题,有一部分可以套用到韩语词性分类问题的分析中。
首先,韩语中对各词性名称的叫法与英语中大同小异,分类标准各不相同。其次,“意义”能否成为分类标准,在韩语词性分类中也是个问题点。在韩国语词性分类时,所谓的意义不是指个别单词的意义,而是指词性分类整体的意义,这点与英语中的情况多少有些不同。其次,关于把“功能”作为分类标准的问题,在韩语中也存在很大异议。和其他标准相比,把“功能”作为最先考虑的标准,还是只把“功能”作为分类标准,是个存在异议的问题。再次,“形态”可以作为分类标准吗?在以英语为代表的曲折语中,“形态”可以作为词性分类的重要标准使用,但是韩语作为胶着语,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曲折连词,因此,以“形态”作为分类标准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3)拟声拟态语造词法上的特性
拟声拟态语在造词过程中记述的内容,部分是和名词、部分是和动词及形容词相一致的。我们把“单词组成类型的共通性”作为分类标准,考虑到拟声拟态语的这种特性,可以对象征词与副词区分进行分类。即使不考虑“单词组成类型的共通性”,词性分类时仍然要从“形态”、“功能”、“意义”三方面着手。在这三个标准中,哪一个更重要、哪一个优先考虑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4)韩语的数词和数冠词
数词与数冠词的分类与“形态”和“功能”相关联。“●,●,●,●(1,2,3,4)”不是数词而是数冠词,是由于它们同时适用了不能与助词相结合的“形态”特征标准,以及可以修饰体词的“功能”标准,只是“●●,●●(5,6)”同时作为数词和数冠词是个问题。规范语法中提到,出现这种问题是由于过于强调“功能”这一标准所造成的。考虑到这种问题时,如果说词性是根据“语法方面性格的共通性”来分类的话,那么“功能”和“形态”两个标准都要考虑到。如果单从“形态”角度考虑,则前者被看做冠词,后者被看做数词更妥当些。最终,韩语中的分类标准“意义”、“功能”、“形态”各自担当不同角色。即使分类时不考虑“意义”、“形态”和“功能”,也分别为不同的分类标准。因此,要想严格地对词性进行定义,三个标准中只采用一个才会得到一贯的分类结果。
3.词性通用相关联问题
词性通用现象是指单词具有同一形态,起源相同,意义相同或相似,这样的单词赋予两种以上的词性。这种现象又叫做“转换”、“无连词派生”、“零变化派生”。在英语等一般语言学中,最常使用的术语为“转换”。“转换”是指形态上没有变化,有连词添加,即包含一般的连词派生法概念在内。如此看来,问题在于词性通用是“转换”中形态上不发生变化的特殊情况。此外,和转换的原因相关联,转换是从共时角度对通时的变化进行记述的。
与词性通用有关的议论,在有词性分类出现的情况下无处不在。在国语学研究中,同一个单词如果对其所有词性都认同,字典上的记述会变复杂,给语法教育也会带来混乱,因此主张不再使用词性通用这一说法。
另外,可以依据词性通用发生的原因来分类。词性通用的发生原因可以归纳为几点,但最终词性通用现象是词性分类结果的附属现象。因此,再次进行词性分类,词性通用现象会更多或者更少。但是,不管怎样进行分类,词性通用现象都不会完全消失。再次进行词性分类时,需要努力减少词性通用现象的发生,但是不能以此为目的进行分类,因为词性分类时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最初关于词性通用的议论始于四种词性与九种词性两种分类说法的出现。考虑到韩国语自身的特征,有人认为4种词性的划分比较得当,但是也有人认为西洋语言对于词性的九种分法适用于韩国语,因此出现了9种词性的说法。最终,我们可以看出词性通用现象从出发开始,就是以词性分类结果的附属现象出现的。词性的基本范围可以设定为“名词、动词、修饰词,词尾”几大类,减少词性通用现象的发生。像这样,对词性重新进行分类,词性通用现象出现的频率会大大降低。由于词性通用现象是词性分类的结果伴随的附属产物,就算其本身没有什么大的问题,通用现象的出现也不是人们所希望的。因此,对词性进行分类时,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同时,也要朝着减少词性通用现象发生的方向努力。
关于词性通用,还有几点要说明的问题,首先是关于术语的问题。在国语学界使用的“词性转换、零派生、词性通用”,是各自通过不同的渠道导入并对同一现象的记述。其次,词性通用现象会使学生觉得韩语的词性分类比较奇怪而且复杂,因此,从语法教育的角度考虑,词性通用还是不被认证比较为好。词性通用情况不多的话,会使语法井然有序,也会对语法教育有一定的帮助。但是,词性通用不好的影响,通常出现在以十分规范的态度学习学校语法的情况下。现在的语法教育不是进行特定的语法理论教育,而是考虑到语言的多种功能,在强调语言意识的情况下进行语法教育。因此,从新的教育观念出发,把词性通用现象作为语言的多样化功能之一进行教育,反而会成为很好的教育内容。
4.结语
本文对词性分类及相关问题进行了简要论述。本文提到的问题主要是词性分类标准及与词性通用相关的一些问题。整体看来,是以两个主题为方向进行的研究,但是词性通用是依据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的结果,因此最终研究的主题为同一问题。本文提及的问题点并没有找到明确的解决方法,但是在把几点不明确的部分明确化的过程中有了一些新发现。
参考文献:
[1]南起心.标准国语语法论[M].图书出版社,1993.
[2]许雄.二十世纪国语形态论[M].韩国文化社,1995.
[3]高永谨.国语形态论研究[M].首尔大学出版部,1999.
[4]徐泰龙.国语词性通用禁用[M].太学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