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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装备采购干部任职培训师资队伍存在力量相对薄弱、实践教学能力相对较差、选拔培养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需要建立起有利于装备采购教员快速成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培训体系和管理机制,不断加强装备采购干部任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关键词:装备采购;任职培训;师资队伍
中国分类号:G724 文献表示码:A
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对装备采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装备采购工作综合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集技术、经济、管理于一体,要求从事装备采购工作的人员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有很强的实践能力。教员是培训教学的根本,是教学活动的主导者。加强装备采购干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从源头上打好提高装备采购干部培训质量的人力资源基础,对于优化师资知识结构、满足任职培训需要、提高教育教学效率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装备采购干部任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基本现状
(一)师资队伍力量相对薄弱
任职教育作为院校教育转型的发展方向之一,任职培训的招生规模逐渐扩大,而体制编制的改革,使得教员队伍的人数也在缩减,师资断档,造成了教员数量上的相对不足。任职教育周期短,要求教员在短时间传授大量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任职培训的特殊性,对教员综合素质要求很高,而师资队伍知识储备、实践经验相对不足,造成了教员质量上的相对薄弱。
(二)实践教学能力有待提高
在装备采购干部培训的师资队伍中,相对比较年轻,缺乏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学骨干,存在理论知识较强、实践经验较弱的问题。对装备采购实践工作缺乏岗位经验,缺少装备采购工作的亲身体验和感性认识,导致课堂讲授内容与装备采购实际联系不紧密。
(三)选拔培养机制尚不健全
1,教员来源渠道单一
通常是计划分配和学院留校等途径,造成教员实践经验不足、缺乏岗位任职的经验,承担任职培训教学任务能力差。
2,教员培训不够规范
对师资的培训缺乏计划性、规范性,教员在职进修指标有限,没有形成教员定期进修学习机制。
3,教学代职锻炼渠道尚未建立
目前,尚无教员到军事代表系统代职、参观、实习、调研考察等正规渠道,各协作院校均是凭借单位或个人渠道让教员到军事代表室学习或见习,缺乏可持续性和保障性,使广大教员无法亲身经历或感受装备采购的实践过程,影响了实践教学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在任职教育教员队伍选拔与培养方面,还是处于一个比较封闭的状态,没有形成合理有效的教员流动机制。
(四)相关法规制度尚不完善
目前,我军关于任职教育教员队伍建设的法规制度主要是散见于相关政策、规定或文件之中,尚无一部统一的关于任职教育教员队伍培训、使用、管理、代职、交流方面的制度,对任职教育教员的管理体制、交流体制、专业分类、部队代职锻炼等内容还缺乏统一、全面、具体的规范。
二、装备采购千部任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加强装备采购干部任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适应装备采购专业教学需要的教员队伍,需要建立起有利于装备采购教员快速成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培训体系和管理机制。
(一)拓宽师资队伍聘任渠道,开展师资互聘活动
引进既有实践经验,又具备一定教育基础的人才充实到装备采购干部培训师资队伍中,是一条比较有效的途径。为此,要建立一条吸引装备采购教育人才的绿色通道,提升装备采购任职培训师资规模和专业水平。一是依据一定的条件和标准直接从部队中或地方有关单位选拔优秀者担任教员,二是从机关、科研院所选聘理论造诣深、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和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比如聘请在军事代表系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工等专家,让他们定期、不定期来学院进行讲座,使教员可以和专家面对面进行交流,提高教学的水平和能力。此外,在全面掌握院校、部队和科研单位的师资力量的基础上,坚持需求牵引、互惠互利的原则,尽快建立名师数据库,为各承训单位提供师资互聘的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不断优化装备采购干部任职培训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代职和调研制度
要依靠自身力量,通过改善教员的知识结构和学术水平,优化队伍构成,多途径、多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用政策鼓励和支持教员在职学习、在职攻读学位和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对新任教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让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2,安排教员参与军代表系统工作
选派教员到军事代表局(室)熟悉军代表工作,组织专人参加军代表组织的各类专项培训,加深对采购工作的认识。
3,广泛参加地方装备采购活动
安排教员参加学术年会,到地方单位进行价格审定、质量审核、项目管理等实践活动。
4,聘请外单位专家指导帮助
邀请专家对装备采购一线教学进行指导,开展教学研讨和观摩,有效提高教员的教学和案例水平。
5,有计划地安排部分教员到军代室岗位挂职锻炼
鼓励教员到装备采购岗位开展教学实践、下部队调研,增加任课教员装备采购一线实践经历,使教员既熟悉军代表的实际工作情况,又可以收集一些典型的实践案例充实到教学中。把军代表系统作为院校提供实践性教学和教学案例素材的场所,建立部队和院校双向流通的便利渠道,把教员到军代表系统定期锻炼作为一项制度确立起来,不断地增强教员队伍实践教学能力,改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教员队伍业务素质。
(三)建立师资队伍监督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加强对教员能力水平、工作实绩的考核评估,对任职培训教员的考核评价应纳入平时教学督导范围,建立教研人员学术成果和教学情况档案,建立任职教育专门的督导评价体系,制定科学具体的质量评价考核办法和有效合理的检查监督制度。完善培训质量管理办法,将教学质量与教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挂钩,提高教员的积极性,建立一支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了解装备采购工作需求、熟悉装备采购工作的任职教育教员队伍。
(四)规范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相关法规制度
把师资队伍建设纳入整体院校任职教育体系通盘考虑,逐步建立健全任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法规和规章,为规范装备采购干部任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法律保障。逐步形成配套的法规体系,规范装备采购干部任职培训师资队伍的组织体制和职责分工,任职教员的专业分类、资格要求、培训代职要求等内容,使任职教员的管理、专业发展、培训、交流代职、准入退出、使用、晋升等均纳入法制化轨道,提高制定法规规章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具体规定中,一要明确教员选拔标准和任职岗位及年限。二要明确教员的定职、定级和考评、奖励规定。三要明确稳定与流动的关系、交流程序。四要明确教员的培训渠道与培训形式。五要明确保障机制,解决教官的后顾之忧。只有健全法制,才能保障任职教员队伍建设健康发展,从而保证装备采购干部任职培训教育水平的稳步提升。
作者单位:总装科订部政治部军械工程学院
[责任编辑:姜 雪]
关键词:装备采购;任职培训;师资队伍
中国分类号:G724 文献表示码:A
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对装备采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装备采购工作综合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集技术、经济、管理于一体,要求从事装备采购工作的人员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有很强的实践能力。教员是培训教学的根本,是教学活动的主导者。加强装备采购干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从源头上打好提高装备采购干部培训质量的人力资源基础,对于优化师资知识结构、满足任职培训需要、提高教育教学效率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装备采购干部任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基本现状
(一)师资队伍力量相对薄弱
任职教育作为院校教育转型的发展方向之一,任职培训的招生规模逐渐扩大,而体制编制的改革,使得教员队伍的人数也在缩减,师资断档,造成了教员数量上的相对不足。任职教育周期短,要求教员在短时间传授大量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任职培训的特殊性,对教员综合素质要求很高,而师资队伍知识储备、实践经验相对不足,造成了教员质量上的相对薄弱。
(二)实践教学能力有待提高
在装备采购干部培训的师资队伍中,相对比较年轻,缺乏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学骨干,存在理论知识较强、实践经验较弱的问题。对装备采购实践工作缺乏岗位经验,缺少装备采购工作的亲身体验和感性认识,导致课堂讲授内容与装备采购实际联系不紧密。
(三)选拔培养机制尚不健全
1,教员来源渠道单一
通常是计划分配和学院留校等途径,造成教员实践经验不足、缺乏岗位任职的经验,承担任职培训教学任务能力差。
2,教员培训不够规范
对师资的培训缺乏计划性、规范性,教员在职进修指标有限,没有形成教员定期进修学习机制。
3,教学代职锻炼渠道尚未建立
目前,尚无教员到军事代表系统代职、参观、实习、调研考察等正规渠道,各协作院校均是凭借单位或个人渠道让教员到军事代表室学习或见习,缺乏可持续性和保障性,使广大教员无法亲身经历或感受装备采购的实践过程,影响了实践教学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在任职教育教员队伍选拔与培养方面,还是处于一个比较封闭的状态,没有形成合理有效的教员流动机制。
(四)相关法规制度尚不完善
目前,我军关于任职教育教员队伍建设的法规制度主要是散见于相关政策、规定或文件之中,尚无一部统一的关于任职教育教员队伍培训、使用、管理、代职、交流方面的制度,对任职教育教员的管理体制、交流体制、专业分类、部队代职锻炼等内容还缺乏统一、全面、具体的规范。
二、装备采购千部任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加强装备采购干部任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适应装备采购专业教学需要的教员队伍,需要建立起有利于装备采购教员快速成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培训体系和管理机制。
(一)拓宽师资队伍聘任渠道,开展师资互聘活动
引进既有实践经验,又具备一定教育基础的人才充实到装备采购干部培训师资队伍中,是一条比较有效的途径。为此,要建立一条吸引装备采购教育人才的绿色通道,提升装备采购任职培训师资规模和专业水平。一是依据一定的条件和标准直接从部队中或地方有关单位选拔优秀者担任教员,二是从机关、科研院所选聘理论造诣深、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和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比如聘请在军事代表系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工等专家,让他们定期、不定期来学院进行讲座,使教员可以和专家面对面进行交流,提高教学的水平和能力。此外,在全面掌握院校、部队和科研单位的师资力量的基础上,坚持需求牵引、互惠互利的原则,尽快建立名师数据库,为各承训单位提供师资互聘的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不断优化装备采购干部任职培训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代职和调研制度
要依靠自身力量,通过改善教员的知识结构和学术水平,优化队伍构成,多途径、多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用政策鼓励和支持教员在职学习、在职攻读学位和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对新任教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让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2,安排教员参与军代表系统工作
选派教员到军事代表局(室)熟悉军代表工作,组织专人参加军代表组织的各类专项培训,加深对采购工作的认识。
3,广泛参加地方装备采购活动
安排教员参加学术年会,到地方单位进行价格审定、质量审核、项目管理等实践活动。
4,聘请外单位专家指导帮助
邀请专家对装备采购一线教学进行指导,开展教学研讨和观摩,有效提高教员的教学和案例水平。
5,有计划地安排部分教员到军代室岗位挂职锻炼
鼓励教员到装备采购岗位开展教学实践、下部队调研,增加任课教员装备采购一线实践经历,使教员既熟悉军代表的实际工作情况,又可以收集一些典型的实践案例充实到教学中。把军代表系统作为院校提供实践性教学和教学案例素材的场所,建立部队和院校双向流通的便利渠道,把教员到军代表系统定期锻炼作为一项制度确立起来,不断地增强教员队伍实践教学能力,改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教员队伍业务素质。
(三)建立师资队伍监督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加强对教员能力水平、工作实绩的考核评估,对任职培训教员的考核评价应纳入平时教学督导范围,建立教研人员学术成果和教学情况档案,建立任职教育专门的督导评价体系,制定科学具体的质量评价考核办法和有效合理的检查监督制度。完善培训质量管理办法,将教学质量与教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挂钩,提高教员的积极性,建立一支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了解装备采购工作需求、熟悉装备采购工作的任职教育教员队伍。
(四)规范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相关法规制度
把师资队伍建设纳入整体院校任职教育体系通盘考虑,逐步建立健全任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法规和规章,为规范装备采购干部任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法律保障。逐步形成配套的法规体系,规范装备采购干部任职培训师资队伍的组织体制和职责分工,任职教员的专业分类、资格要求、培训代职要求等内容,使任职教员的管理、专业发展、培训、交流代职、准入退出、使用、晋升等均纳入法制化轨道,提高制定法规规章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具体规定中,一要明确教员选拔标准和任职岗位及年限。二要明确教员的定职、定级和考评、奖励规定。三要明确稳定与流动的关系、交流程序。四要明确教员的培训渠道与培训形式。五要明确保障机制,解决教官的后顾之忧。只有健全法制,才能保障任职教员队伍建设健康发展,从而保证装备采购干部任职培训教育水平的稳步提升。
作者单位:总装科订部政治部军械工程学院
[责任编辑:姜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