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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幼儿园教育活动中,自由与常规是辩证统一的。幼儿的自由不是一种无限扩张的绝对自由,而是在一定纪律、常规之内的自由,良好的常规会给幼儿带来更多的自由,有利于幼儿自由地、富有个性地成长。幼儿园教育应该是自由教育,它具备自主选择性和心灵自由性与平等合作性,注重培养幼儿的责任感。
【关键词】自由;常规;幼儿园教育活动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07)04-0016-03
近年来,随着主体性教育的提出,幼儿是教育主体的呼声日益高涨。越来越多的人提倡给幼儿更多的自由,反对用太多的纪律、常规约束幼儿,强调让幼儿自由发展。在这种背景下,幼儿园教育活动中出现了一种典型现象,即幼儿园教师彻底解放幼儿,对幼儿的行为不加限制,幼儿在教师组织的无任何要求的活动情境中随意活动,自由体验“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在不加限制的所谓自主活动中,幼儿过度兴奋,活动场面混乱,教师忽视了幼儿的纪律及常规培养。幼儿园教育活动中还有另一种截然相反的现象。有的教师认为,幼儿期是各种行为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教师在组织教育活动时不能太放手,不能给幼儿太多自由,因此他们给幼儿制定了严格的活动规则,如上课时必须挺直腰板,紧闭嘴唇,按照教师的标准举手发言;游戏时教师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教师让他们怎么干他们就怎么干,等等。在用很多常规严格约束的教育活动中,幼儿一定要守纪律,守常规,同时教师必须通过各种活动训练幼儿遵守常规。这虽然是两种比较极端的现象,但在很多幼儿园中普遍存在。有的幼儿园倾向于选择第一种教育方式,有的倾向于选择第二种教育方式。这两种幼儿园教育活动中的典型现象将自由与常规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要让幼儿遵守常规就必须放弃活动自由,而要让幼儿自由活动,就不能对幼儿约束太多。受这种观点误导,许多幼儿园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感到无所适从,既怕幼儿太自由,破坏了常规,又怕常规强调太多,削弱了幼儿的主体性。因此,正确地认识自由与常规的辩证关系,明确自由教育的特征,对指导幼儿园教育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自由与常规的辩证统一
自由不仅有程度之分,而且有内外之别,不仅包括外在行为的自由,也包括内在精神的自由。自由的人是自己的主人,他不受别人控制,有权决定自己的思想与行动。自由是人类生命本质全面实现的最高境界,也是人类文化与文明的最高理想。〔1〕学前期是人生的重要时期,幼儿园教育生活是否有利于幼儿个性的自由发展,会影响到幼儿人生发展的品质。因此,在幼儿园教育中教师应该力戒强迫或强制,帮助幼儿自由地、富有个性地发展。
自由与常规并不是对立的,它们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统一、相辅相成的。幼儿的自由并不是一种无限扩张的绝对自由,而是在一定纪律、常规约束之内的自由。幼儿园常规是幼儿园保教活动中幼儿必须遵守的标准、法则或习惯,它是幼儿园有序开展保教活动的前提。常规是社会的客观存在,处在一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中的个体必然会受到在社会组织中被大多数人认可的常规的制约。在个体社会化的过程中,尤其是在个体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即学前期,让幼儿逐步认识、理解和正确掌握社会常规,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相当重要的。
然而,在培养幼儿常规方面,幼儿园教育存在一定的误区。〔2〕误区之一是教师往往把纪律、常规与如何管好幼儿挂钩,常规教育成了控制幼儿行为的过程。教师充当着至高无上的管理者,用心创设着一个对幼儿行为起控制作用的外部环境,努力寻找着所谓“有效”的手段,强制幼儿遵守教师制定的规则。这种做法得不偿失。教育家洛克早就指出,驯良死板的儿童,既不会吵闹,也不会使成人受到任何干扰;但是这种儿童不可能有什么作为。误区之二是教师往往把常规与安全教育联系在一起。教师为了预防幼儿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教育活动中往往会给幼儿制定诸多规则,比如在幼儿剪纸前,教师总要花一定时间讲解剪刀的安全使用规则,什么能剪,什么不能剪,剪下来的材料应该怎么放……教育活动常常成为安全教育的常识活动,抹杀了幼儿在活动中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在这个问题上,蒙台梭利的理论和实践也许最有说服力。蒙台梭利对自由作了重要的界定:“孩子们的自由,就其限度而言,应在维护集体利益范围之内,就其行为方式而言,应具有我们一般所认为的良好教养。因此,只要孩子冒犯或干扰他人,有不礼貌或粗野行为,就应该加以制止。至于其余的一切——即有益于儿童身心的各种表现——不管是什么行为,以什么形式表现出来,教师不仅允许,而且还必须进行观察。这是关键所在。”〔3〕蒙台梭利对自由的界定准确阐述了自由与常规在幼儿园教育活动中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幼儿的常规要通过自由来获得。“当一个人是自己的主人,在需要遵从某些生活准则的时候,他能够节制自己的行为,我们就可称他是守纪律的人。”〔4〕只有具备充分的自由和自主活动权利时,幼儿才有可能建立真正的纪律和常规概念。另一方面,良好的纪律与常规会给幼儿带来更多的自由。合理的常规是自由的前提和基础。纪律与常规是秩序的保证,没有秩序只会更混乱,不会带来自由。如果取消纪律与常规,那么自由不会越来越多,只会越来越少。“我们并不认为一个人像哑巴一样默不作声,或像瘫痪病人那样不能活动时才是守纪律的。他只不过是一个失去个性的人,而不是一个守纪律的人。”〔5〕当幼儿个体形成了良好的纪律感,建立了良好的常规,尤其是形成内在纪律感时,幼儿才会加快自身发展,从而获得更多的自由。
理性地分析幼儿园教育实践,我们会发现,教师担心的“乱”不一定就代表幼儿不守常规,而看似安静的有秩序、守纪律也不一定表示幼儿是自由的,尤其是对幼儿内在的精神自由而言。作为教育者,我们不能肤浅地理解自由与纪律、常规的关系,不必过多担心活动中幼儿的所谓“乱”“疯”,只要教师组织的活动真正适合幼儿,只要幼儿的自由是在一定的限度之内,教师完全可以放手。就如蒙台梭利所言:“真正纪律的第一道曙光来自工作。在孩子们非常热衷于某件工作的特定时刻,他们的激情、高度集中的注意力、细心和耐心、毅力和持续性、自动性和创造精神是纪律的充分体现。也正是孩子们走上纪律之路的开始。”〔6〕如果教师把自由与纪律、常规对立起来,那么幼儿园的活动就永远不会让幼儿拥有真正的自由,使幼儿富有个性地发展只能是一句空话。
二、幼儿园教育应该是自由教育
基于自由与常规的关系分析,我们倡导幼儿园教育应当是一种自由教育。自由教育与强制性教育相对,它不是不要常规,而是指幼儿在教育活动中可以做自己的主人,能自主选择,有自由的意识与能力,从而不受别人的强迫与强制。借鉴学者何齐宗对自由教育的哲学思考,我们认为幼儿园自由教育应该具有以下特点。
1.幼儿拥有自主选择性
在幼儿园教育活动中,幼儿应当能够支配材料,支配自己的活动,不受教师与教材的控制。教师要“给儿童以自由,使他在力所能及的和别人允许的范围内,去发现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儿童的体力和好奇心能够被引导到积极的道路上去,教师将发现,儿童的自发性、活泼和创造性有助于教学,而不是像在强迫制度下那样成为要被抑制的讨厌的东西。”〔7〕当然,允许幼儿自主选择,并不意味着放弃教师作为引导者、支持者的责任。“如果自由含有消极的、放弃精心调节和善意帮助的含义……那么这种自由将阻碍儿童的发展并导致幼稚行为。这无异于剥夺儿童的自由,而不是给他们自由。”〔8〕
2.幼儿拥有心灵自由性
自由教育不仅仅强调幼儿外部行动的自由,而且更强调幼儿内在精神的自由。自由教育应该是一种富有个性与创造性的教育,能够为幼儿提供激发创造精神的内外环境。心灵的自由带来了个体精神的自由和思想的自由,此时的幼儿处在“灵魂的无纷扰”之中,在开放的心灵背景下更容易激发创新意识。〔9〕
3.幼儿与教师平等合作
自由教育还应该是一种平等合作的教育,因为教育的自由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为教育活动主要参与者的教师与幼儿的关系是否平等。“幼儿丰富的本质力量只有在自由的教育条件下才能充分实现和切实展开。自由的教育应当成为真正的师幼共同参与的过程,成为密切合作的相互作用的过程。”〔10〕在自由教育中,“权威式的教学形式必须让位于以独立性、互相负责和交换意见为标志的师生关系;教师的训练必须使人了解和尊重个性的各个方面。”〔11〕教师和幼儿在平等对话的过程中共同诠释自由教育的意义。
4.幼儿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自由与责任紧密联系,两者互为条件、互为前提。没有自由就没有责任,没有自由就用不着为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幼儿园的自由教育应当让幼儿逐渐意识到自己是责任的主人。“因为一个人只有在他握有意志的完全自由去行动时,他才能对他的这些行为负完全的责任。”〔12〕幼儿园教育必须让幼儿充分意识到自己是班级的主人,对班集体负有一定责任与义务,自己的行为与班级密切相关。鼓励自由并不等于不要责任,幼儿园教育中既要给予幼儿自由,又要培养幼儿对集体、对班级的责任感。
参考文献:
〔1〕〔10〕〔12〕何齐宗.自由教育的哲学思考〔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82-83,3,86.
〔2〕童时.反思幼儿园常规教育〔J〕.早期教育,2003,
(1):5.
〔3〕〔4〕〔5〕〔6〕蒙台梭利.蒙台梭利幼儿教育科学方法〔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112-113,112,112,306.
〔7〕杜威.学校与社会:明日之学校〔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298.
〔8〕瞿葆奎.教育学文集:课外校外活动〔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183.
〔9〕陈玉祥.现代教育呼唤学生自由〔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127.
〔1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学会生存〔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10.
【关键词】自由;常规;幼儿园教育活动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07)04-0016-03
近年来,随着主体性教育的提出,幼儿是教育主体的呼声日益高涨。越来越多的人提倡给幼儿更多的自由,反对用太多的纪律、常规约束幼儿,强调让幼儿自由发展。在这种背景下,幼儿园教育活动中出现了一种典型现象,即幼儿园教师彻底解放幼儿,对幼儿的行为不加限制,幼儿在教师组织的无任何要求的活动情境中随意活动,自由体验“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在不加限制的所谓自主活动中,幼儿过度兴奋,活动场面混乱,教师忽视了幼儿的纪律及常规培养。幼儿园教育活动中还有另一种截然相反的现象。有的教师认为,幼儿期是各种行为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教师在组织教育活动时不能太放手,不能给幼儿太多自由,因此他们给幼儿制定了严格的活动规则,如上课时必须挺直腰板,紧闭嘴唇,按照教师的标准举手发言;游戏时教师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教师让他们怎么干他们就怎么干,等等。在用很多常规严格约束的教育活动中,幼儿一定要守纪律,守常规,同时教师必须通过各种活动训练幼儿遵守常规。这虽然是两种比较极端的现象,但在很多幼儿园中普遍存在。有的幼儿园倾向于选择第一种教育方式,有的倾向于选择第二种教育方式。这两种幼儿园教育活动中的典型现象将自由与常规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要让幼儿遵守常规就必须放弃活动自由,而要让幼儿自由活动,就不能对幼儿约束太多。受这种观点误导,许多幼儿园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感到无所适从,既怕幼儿太自由,破坏了常规,又怕常规强调太多,削弱了幼儿的主体性。因此,正确地认识自由与常规的辩证关系,明确自由教育的特征,对指导幼儿园教育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自由与常规的辩证统一
自由不仅有程度之分,而且有内外之别,不仅包括外在行为的自由,也包括内在精神的自由。自由的人是自己的主人,他不受别人控制,有权决定自己的思想与行动。自由是人类生命本质全面实现的最高境界,也是人类文化与文明的最高理想。〔1〕学前期是人生的重要时期,幼儿园教育生活是否有利于幼儿个性的自由发展,会影响到幼儿人生发展的品质。因此,在幼儿园教育中教师应该力戒强迫或强制,帮助幼儿自由地、富有个性地发展。
自由与常规并不是对立的,它们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统一、相辅相成的。幼儿的自由并不是一种无限扩张的绝对自由,而是在一定纪律、常规约束之内的自由。幼儿园常规是幼儿园保教活动中幼儿必须遵守的标准、法则或习惯,它是幼儿园有序开展保教活动的前提。常规是社会的客观存在,处在一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中的个体必然会受到在社会组织中被大多数人认可的常规的制约。在个体社会化的过程中,尤其是在个体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即学前期,让幼儿逐步认识、理解和正确掌握社会常规,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相当重要的。
然而,在培养幼儿常规方面,幼儿园教育存在一定的误区。〔2〕误区之一是教师往往把纪律、常规与如何管好幼儿挂钩,常规教育成了控制幼儿行为的过程。教师充当着至高无上的管理者,用心创设着一个对幼儿行为起控制作用的外部环境,努力寻找着所谓“有效”的手段,强制幼儿遵守教师制定的规则。这种做法得不偿失。教育家洛克早就指出,驯良死板的儿童,既不会吵闹,也不会使成人受到任何干扰;但是这种儿童不可能有什么作为。误区之二是教师往往把常规与安全教育联系在一起。教师为了预防幼儿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教育活动中往往会给幼儿制定诸多规则,比如在幼儿剪纸前,教师总要花一定时间讲解剪刀的安全使用规则,什么能剪,什么不能剪,剪下来的材料应该怎么放……教育活动常常成为安全教育的常识活动,抹杀了幼儿在活动中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在这个问题上,蒙台梭利的理论和实践也许最有说服力。蒙台梭利对自由作了重要的界定:“孩子们的自由,就其限度而言,应在维护集体利益范围之内,就其行为方式而言,应具有我们一般所认为的良好教养。因此,只要孩子冒犯或干扰他人,有不礼貌或粗野行为,就应该加以制止。至于其余的一切——即有益于儿童身心的各种表现——不管是什么行为,以什么形式表现出来,教师不仅允许,而且还必须进行观察。这是关键所在。”〔3〕蒙台梭利对自由的界定准确阐述了自由与常规在幼儿园教育活动中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幼儿的常规要通过自由来获得。“当一个人是自己的主人,在需要遵从某些生活准则的时候,他能够节制自己的行为,我们就可称他是守纪律的人。”〔4〕只有具备充分的自由和自主活动权利时,幼儿才有可能建立真正的纪律和常规概念。另一方面,良好的纪律与常规会给幼儿带来更多的自由。合理的常规是自由的前提和基础。纪律与常规是秩序的保证,没有秩序只会更混乱,不会带来自由。如果取消纪律与常规,那么自由不会越来越多,只会越来越少。“我们并不认为一个人像哑巴一样默不作声,或像瘫痪病人那样不能活动时才是守纪律的。他只不过是一个失去个性的人,而不是一个守纪律的人。”〔5〕当幼儿个体形成了良好的纪律感,建立了良好的常规,尤其是形成内在纪律感时,幼儿才会加快自身发展,从而获得更多的自由。
理性地分析幼儿园教育实践,我们会发现,教师担心的“乱”不一定就代表幼儿不守常规,而看似安静的有秩序、守纪律也不一定表示幼儿是自由的,尤其是对幼儿内在的精神自由而言。作为教育者,我们不能肤浅地理解自由与纪律、常规的关系,不必过多担心活动中幼儿的所谓“乱”“疯”,只要教师组织的活动真正适合幼儿,只要幼儿的自由是在一定的限度之内,教师完全可以放手。就如蒙台梭利所言:“真正纪律的第一道曙光来自工作。在孩子们非常热衷于某件工作的特定时刻,他们的激情、高度集中的注意力、细心和耐心、毅力和持续性、自动性和创造精神是纪律的充分体现。也正是孩子们走上纪律之路的开始。”〔6〕如果教师把自由与纪律、常规对立起来,那么幼儿园的活动就永远不会让幼儿拥有真正的自由,使幼儿富有个性地发展只能是一句空话。
二、幼儿园教育应该是自由教育
基于自由与常规的关系分析,我们倡导幼儿园教育应当是一种自由教育。自由教育与强制性教育相对,它不是不要常规,而是指幼儿在教育活动中可以做自己的主人,能自主选择,有自由的意识与能力,从而不受别人的强迫与强制。借鉴学者何齐宗对自由教育的哲学思考,我们认为幼儿园自由教育应该具有以下特点。
1.幼儿拥有自主选择性
在幼儿园教育活动中,幼儿应当能够支配材料,支配自己的活动,不受教师与教材的控制。教师要“给儿童以自由,使他在力所能及的和别人允许的范围内,去发现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儿童的体力和好奇心能够被引导到积极的道路上去,教师将发现,儿童的自发性、活泼和创造性有助于教学,而不是像在强迫制度下那样成为要被抑制的讨厌的东西。”〔7〕当然,允许幼儿自主选择,并不意味着放弃教师作为引导者、支持者的责任。“如果自由含有消极的、放弃精心调节和善意帮助的含义……那么这种自由将阻碍儿童的发展并导致幼稚行为。这无异于剥夺儿童的自由,而不是给他们自由。”〔8〕
2.幼儿拥有心灵自由性
自由教育不仅仅强调幼儿外部行动的自由,而且更强调幼儿内在精神的自由。自由教育应该是一种富有个性与创造性的教育,能够为幼儿提供激发创造精神的内外环境。心灵的自由带来了个体精神的自由和思想的自由,此时的幼儿处在“灵魂的无纷扰”之中,在开放的心灵背景下更容易激发创新意识。〔9〕
3.幼儿与教师平等合作
自由教育还应该是一种平等合作的教育,因为教育的自由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为教育活动主要参与者的教师与幼儿的关系是否平等。“幼儿丰富的本质力量只有在自由的教育条件下才能充分实现和切实展开。自由的教育应当成为真正的师幼共同参与的过程,成为密切合作的相互作用的过程。”〔10〕在自由教育中,“权威式的教学形式必须让位于以独立性、互相负责和交换意见为标志的师生关系;教师的训练必须使人了解和尊重个性的各个方面。”〔11〕教师和幼儿在平等对话的过程中共同诠释自由教育的意义。
4.幼儿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自由与责任紧密联系,两者互为条件、互为前提。没有自由就没有责任,没有自由就用不着为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幼儿园的自由教育应当让幼儿逐渐意识到自己是责任的主人。“因为一个人只有在他握有意志的完全自由去行动时,他才能对他的这些行为负完全的责任。”〔12〕幼儿园教育必须让幼儿充分意识到自己是班级的主人,对班集体负有一定责任与义务,自己的行为与班级密切相关。鼓励自由并不等于不要责任,幼儿园教育中既要给予幼儿自由,又要培养幼儿对集体、对班级的责任感。
参考文献:
〔1〕〔10〕〔12〕何齐宗.自由教育的哲学思考〔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82-83,3,86.
〔2〕童时.反思幼儿园常规教育〔J〕.早期教育,2003,
(1):5.
〔3〕〔4〕〔5〕〔6〕蒙台梭利.蒙台梭利幼儿教育科学方法〔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112-113,112,112,306.
〔7〕杜威.学校与社会:明日之学校〔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298.
〔8〕瞿葆奎.教育学文集:课外校外活动〔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183.
〔9〕陈玉祥.现代教育呼唤学生自由〔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127.
〔1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学会生存〔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