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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上天让我们选择相遇,那么,我们一定会相遇。这是我在十七岁日记上写的一句话,那天,我遇到了欧阳加昆。
欧阳加昆来一中做讲演,很多年了,他是小城里唯一一个考上北大的男子,那年他大学毕业,写了一本书,来学校做宣传,他来之前,所有人的话题全是欧阳加昆。
欧阳加昆,那已经是一个传说了。
此时,我不过是一个内向羞涩的少女,甚至人多的时候都会脸红,我喜欢穿旧的棉布裙和白衬衣,晚霞时分,去离学校极近的修道院外面走走。
所有人提起欧阳加昆,都是一脸的羡慕和嫉妒。欧阳加昆不但要出书,而且马上要去美国读书了。
传说中,欧阳加昆还是那样英俊帅气的男子,在一中期间,他曾是学生会主席,吹一手好口琴,弹一手好吉他,写一手好诗,他具有所有白马王子的浪漫气质,在人们的传说中,欧阳加昆已经被神化。
那天,是他来学校演讲的日子。我睡迟了起晚了,急匆匆地往学校跑,中途自行车还扎了胎,顾不得补它,咣当咣当就到了学校,穿过那一大排海棠树,我背着书包往前跑着。
突然拐弯的时候撞到了一个人,我们都跌倒了,是我跑得太快了。
你——
我们都要说话,却同时站了起来,打着身上的土,我以为是高三年级的男生。明明是一个俊朗的男生,修长的身材,细细的单眼皮,黑的发,水磨蓝的牛仔裤,米色的麻质衬衣——我竟然愣住,然后小声说,对不起。
脸突然就红了,他笑了笑,这么急,做什么?
有欧阳加昆的演讲,我说。我已经晚了,班里要排队进去的,你也要去听吧?欧阳加昆,我们的校友,现在北大读书呢,快去吧,晚了就来不及了。说着我转身走了,我转身的刹那,他叫住了我。
嗨。柳小蒙。
我疑心自己听错了,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但他真的在叫我,柳小蒙,你去宿舍换条裙子吧。
我的脸一下红了,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那一摔之后,我的大姨妈来了。而他喊出了我的名字,他笑着解释,你的书掉出来,恰好看到你的名字。
怎么会?我羞得红了脸,跑到女生宿舍,那天,我换了另一件红裙子,然后跑到学校的礼堂里。
到底是迟到了。
几乎是众目睽睽之下走进礼堂,慌张地找到座位,刚抬起头,便是石破天惊,那台上坐着的,是我海棠树下撞倒的少年。
人生总是这样难以预料,遇到他或她,那也许只是一刹那,可是忘记,有时却需要一生的时间。
忘记他讲了什么,只觉得时光这么美这么好,刹那间,心里那朵叫做爱的小花,一枝一蔓全开了,而春天最美好的一天,因为有了他,觉得这样的芬芳四溢,美妙无比。
2欧阳加昆现场签名售书,人山人海地围着他,我不得近前,只看他对任何人都微微笑着,那样的不动声色,那样的倾城倾国。
米丽说,好帅啊。我的同桌米丽,千辛万苦挤了进去,然后终于报上了名,她兴奋地说,连字都这么帅。
我与欧阳加昆,隔着三米的距离,然而却是千山与万水,我一直看他,飞速地写着自己的名字,那样的帅气,那样的飞扬,他时而会把散发往后甩一下,那个动作非常迷人,迷人得几乎称得上是性感。
没有书了,有人说,散了吧,没有了。
他身边终于没有人了,我仍旧看着他,远远地看着,他展颜一笑,柳小蒙,来,我包里还有一本,送你。
离他只有一尺之远了,他写道:去时陌上花似锦,给柳小蒙,海棠树下遇到的柳小蒙。我的脸,突然就红了,红得似布,根本就化不开了,太浓了,太烈了。有什么偷偷从身体里抽出了枝芽,在身体里响着,那样响,响到我以为是春天在身体里奔跑。
那本书,成为班里女生嫉妒的对象。
因为她们的书里,只有一个名字,欧阳加昆,那几个字,龙飞凤舞地写着,而我的写着:去时陌上花似锦。
那么青春,那么引诱,那么无可替代,那么让人蠢蠢欲动。
一切完美到让人心碎。
我把米丽叫到一中后面的操场上,我告诉米丽,亲爱的,我完了,我爱上了一个人。
米丽摸了我的头,她笃定我要疯掉,因为眼神里闪烁着蓝色的光芒,她提到欧阳加昆的名字,我浑身颤抖起来,之后,近乎咬牙切齿地说,我要上北大。
那年,我不过是中等水平的女生,不上不下,努力可以上一本,不努力就是三本,但欧阳加昆来了以后,一切都不一样了,我要对得起那句去时陌上花似锦,我要配得上他。
高三,我发了疯,没有人知道我为什么要发疯,为什么一天只睡四个小时,为什么把书本当成了情人?我的成绩足够好了,可是,我还不满意,足够好了不一定可以上北大。
高考,我的成绩是全校第一名,我以二分之差,没有去成北大。
复读,我选择了复读。这是没有人理解的行为,没有人相信高考第一名的学生会复读,然而我对父母老师说,如果不让我复读,我就辍学。
那一年高四,我依旧发疯,发疯的结果是,第二年,我高出北大分数线二十九分,成为我们县第二个考上北大的人。
縣里放了鞭炮,而且到处贴着大红的条幅,全是我的名字,到处是我的名字。电台、电视台,他们让我介绍学习经验,我安静地有条不紊地说着,一二三四,可我知道,不是的,不是这么回事的。
是的,原因只有一个,为了他,只能是他。
那个给我写去时陌上花似锦的男子,那个一脸骄傲清秀似水的男子,那个我在海棠花树下撞倒的男子,那个突然叫我名字的男子。
欧阳加昆,此时此刻,你在哪里?
3来到北大,每一处都走了又走,这是欧阳加昆待过的地方啊,想必他在未名湖边读过书,在图书馆里查过资料,在第六食堂打过饭……再打听到的,是他在美国的电子邮箱,是他的同学告诉我的,他的同学,留校做了教师。
发给欧阳加昆的第一封信,我这样写,欧阳加昆,你好吗?写完这几个字,我忽然发了呆,我要说什么,说三年了怎么努力,说终于考上北大了?还是旧事重提,说那年的去时陌上花似锦?
忽然想,就以一个陌生读者的身份吧。
他在远方,只是接到一个陌生女子的电邮吧。
于是安静地写着,我手里有你的书,是你写的散文,那么好,非常喜欢,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每天去看邮箱,一天看几次。想必他是忙的,第七天,我打开邮箱,那里有一封来自美国的信,用英语写给我的,他说,谢谢,我很好,正在读博士后,你说的是三年前那本散文吗?
当然是。我说,你记得你曾经回过一中吗?
他回信说,我记得,我还记得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我的脸莫名其妙地红了,原来,他还记得我!多么美丽的故事,我想象自己的爱情好像一树花,那只能是一树海棠花吧,我想了想,是的,只能是海棠花,那么灿烂,那么妖娆,那么芬芳,那么销魂,真是一树梨花压海棠。
要了他的照片,他站在美国的纽约公园门前,风吹起他的头发,人还是那样清瘦,倾国倾城的美。而我心动得要哭了,这个男子,是我要的,是我爱的,是我要为之奋斗得到的!
几乎看了一夜照片,傻笑地流着泪,第二天,发了烧。
是为他发的烧吧?梦中全是一个人的身影,梦到他回来,拉着我的手,我们去一中看那棵海棠树。
梦醒来时,分外的惆怅,这个人,离我云海之间,那样的远,他知道我在爱他吗?
不久,他发来邮件,说要回国,有个大公司邀请他来当副总。
而我说,那我去机场接你,到时,你会认出我吗?
他肯定地说,我一定认得出的,你放心。
我想,那就是喜悦吗,薄薄地敷了一层,脸上心上全是了。我去新做了头发,买了新衣,在临去机场之前不停地洗脸化妆再洗脸,我知道自己只是一个中人之姿的女子,所以,分外地下工夫了。
欧阳加昆走出机场时我心快跳了出来,高高帅帅的他,笑着走了出来。
我等待他认出我,我告诉他穿了一件米色裙子,其实我骗了他,我穿了一件白裙子,曾经在邮件中说过,我遇到你时就是白裙子,而且,我最喜欢的就是白色,那样冷艳的颜色,那样凋零的颜色。
笃定他会认出我,他说过的。
我站在角落里看着他,他一直没有看我,却对着一个长发美女不停地笑,叫着她杨怡宁。
杨怡宁,那曾是我们学校的校花,她风流浪漫多情,她曾是许多男生一哄而起的女子。
原来,他一直以为是杨怡宁。
想必杨怡宁在那年也曾经热烈地追求过他?想必他们在一中也曾经有过一小段插曲?
不得而知了。
当我走向他,当我说请问你找谁时,他看了看我,说了一句话,小姐,你可能认错人了。
我的确认错了人,我呵呵笑着,说,我是来接我女友的,你在飞机上见过她吗?一个高个子女孩子,中人之姿,她叫柳小昆。
他笑了笑,不,我没见过。
我笑了笑,说,谢谢。
我始终没有告诉他,我叫柳小昆,因为他改了名,他叫欧阳加昆,我喜欢那个昆字,所以,我把柳小蒙改成了柳小昆。但现在,我准备把身份证还改过去,我还要叫柳小蒙。
我必须尽快做这件事。越快越好。
编辑 / 刘雅琴
欧阳加昆来一中做讲演,很多年了,他是小城里唯一一个考上北大的男子,那年他大学毕业,写了一本书,来学校做宣传,他来之前,所有人的话题全是欧阳加昆。
欧阳加昆,那已经是一个传说了。
此时,我不过是一个内向羞涩的少女,甚至人多的时候都会脸红,我喜欢穿旧的棉布裙和白衬衣,晚霞时分,去离学校极近的修道院外面走走。
所有人提起欧阳加昆,都是一脸的羡慕和嫉妒。欧阳加昆不但要出书,而且马上要去美国读书了。
传说中,欧阳加昆还是那样英俊帅气的男子,在一中期间,他曾是学生会主席,吹一手好口琴,弹一手好吉他,写一手好诗,他具有所有白马王子的浪漫气质,在人们的传说中,欧阳加昆已经被神化。
那天,是他来学校演讲的日子。我睡迟了起晚了,急匆匆地往学校跑,中途自行车还扎了胎,顾不得补它,咣当咣当就到了学校,穿过那一大排海棠树,我背着书包往前跑着。
突然拐弯的时候撞到了一个人,我们都跌倒了,是我跑得太快了。
你——
我们都要说话,却同时站了起来,打着身上的土,我以为是高三年级的男生。明明是一个俊朗的男生,修长的身材,细细的单眼皮,黑的发,水磨蓝的牛仔裤,米色的麻质衬衣——我竟然愣住,然后小声说,对不起。
脸突然就红了,他笑了笑,这么急,做什么?
有欧阳加昆的演讲,我说。我已经晚了,班里要排队进去的,你也要去听吧?欧阳加昆,我们的校友,现在北大读书呢,快去吧,晚了就来不及了。说着我转身走了,我转身的刹那,他叫住了我。
嗨。柳小蒙。
我疑心自己听错了,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但他真的在叫我,柳小蒙,你去宿舍换条裙子吧。
我的脸一下红了,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那一摔之后,我的大姨妈来了。而他喊出了我的名字,他笑着解释,你的书掉出来,恰好看到你的名字。
怎么会?我羞得红了脸,跑到女生宿舍,那天,我换了另一件红裙子,然后跑到学校的礼堂里。
到底是迟到了。
几乎是众目睽睽之下走进礼堂,慌张地找到座位,刚抬起头,便是石破天惊,那台上坐着的,是我海棠树下撞倒的少年。
人生总是这样难以预料,遇到他或她,那也许只是一刹那,可是忘记,有时却需要一生的时间。
忘记他讲了什么,只觉得时光这么美这么好,刹那间,心里那朵叫做爱的小花,一枝一蔓全开了,而春天最美好的一天,因为有了他,觉得这样的芬芳四溢,美妙无比。
2欧阳加昆现场签名售书,人山人海地围着他,我不得近前,只看他对任何人都微微笑着,那样的不动声色,那样的倾城倾国。
米丽说,好帅啊。我的同桌米丽,千辛万苦挤了进去,然后终于报上了名,她兴奋地说,连字都这么帅。
我与欧阳加昆,隔着三米的距离,然而却是千山与万水,我一直看他,飞速地写着自己的名字,那样的帅气,那样的飞扬,他时而会把散发往后甩一下,那个动作非常迷人,迷人得几乎称得上是性感。
没有书了,有人说,散了吧,没有了。
他身边终于没有人了,我仍旧看着他,远远地看着,他展颜一笑,柳小蒙,来,我包里还有一本,送你。
离他只有一尺之远了,他写道:去时陌上花似锦,给柳小蒙,海棠树下遇到的柳小蒙。我的脸,突然就红了,红得似布,根本就化不开了,太浓了,太烈了。有什么偷偷从身体里抽出了枝芽,在身体里响着,那样响,响到我以为是春天在身体里奔跑。
那本书,成为班里女生嫉妒的对象。
因为她们的书里,只有一个名字,欧阳加昆,那几个字,龙飞凤舞地写着,而我的写着:去时陌上花似锦。
那么青春,那么引诱,那么无可替代,那么让人蠢蠢欲动。
一切完美到让人心碎。
我把米丽叫到一中后面的操场上,我告诉米丽,亲爱的,我完了,我爱上了一个人。
米丽摸了我的头,她笃定我要疯掉,因为眼神里闪烁着蓝色的光芒,她提到欧阳加昆的名字,我浑身颤抖起来,之后,近乎咬牙切齿地说,我要上北大。
那年,我不过是中等水平的女生,不上不下,努力可以上一本,不努力就是三本,但欧阳加昆来了以后,一切都不一样了,我要对得起那句去时陌上花似锦,我要配得上他。
高三,我发了疯,没有人知道我为什么要发疯,为什么一天只睡四个小时,为什么把书本当成了情人?我的成绩足够好了,可是,我还不满意,足够好了不一定可以上北大。
高考,我的成绩是全校第一名,我以二分之差,没有去成北大。
复读,我选择了复读。这是没有人理解的行为,没有人相信高考第一名的学生会复读,然而我对父母老师说,如果不让我复读,我就辍学。
那一年高四,我依旧发疯,发疯的结果是,第二年,我高出北大分数线二十九分,成为我们县第二个考上北大的人。
縣里放了鞭炮,而且到处贴着大红的条幅,全是我的名字,到处是我的名字。电台、电视台,他们让我介绍学习经验,我安静地有条不紊地说着,一二三四,可我知道,不是的,不是这么回事的。
是的,原因只有一个,为了他,只能是他。
那个给我写去时陌上花似锦的男子,那个一脸骄傲清秀似水的男子,那个我在海棠花树下撞倒的男子,那个突然叫我名字的男子。
欧阳加昆,此时此刻,你在哪里?
3来到北大,每一处都走了又走,这是欧阳加昆待过的地方啊,想必他在未名湖边读过书,在图书馆里查过资料,在第六食堂打过饭……再打听到的,是他在美国的电子邮箱,是他的同学告诉我的,他的同学,留校做了教师。
发给欧阳加昆的第一封信,我这样写,欧阳加昆,你好吗?写完这几个字,我忽然发了呆,我要说什么,说三年了怎么努力,说终于考上北大了?还是旧事重提,说那年的去时陌上花似锦?
忽然想,就以一个陌生读者的身份吧。
他在远方,只是接到一个陌生女子的电邮吧。
于是安静地写着,我手里有你的书,是你写的散文,那么好,非常喜欢,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每天去看邮箱,一天看几次。想必他是忙的,第七天,我打开邮箱,那里有一封来自美国的信,用英语写给我的,他说,谢谢,我很好,正在读博士后,你说的是三年前那本散文吗?
当然是。我说,你记得你曾经回过一中吗?
他回信说,我记得,我还记得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我的脸莫名其妙地红了,原来,他还记得我!多么美丽的故事,我想象自己的爱情好像一树花,那只能是一树海棠花吧,我想了想,是的,只能是海棠花,那么灿烂,那么妖娆,那么芬芳,那么销魂,真是一树梨花压海棠。
要了他的照片,他站在美国的纽约公园门前,风吹起他的头发,人还是那样清瘦,倾国倾城的美。而我心动得要哭了,这个男子,是我要的,是我爱的,是我要为之奋斗得到的!
几乎看了一夜照片,傻笑地流着泪,第二天,发了烧。
是为他发的烧吧?梦中全是一个人的身影,梦到他回来,拉着我的手,我们去一中看那棵海棠树。
梦醒来时,分外的惆怅,这个人,离我云海之间,那样的远,他知道我在爱他吗?
不久,他发来邮件,说要回国,有个大公司邀请他来当副总。
而我说,那我去机场接你,到时,你会认出我吗?
他肯定地说,我一定认得出的,你放心。
我想,那就是喜悦吗,薄薄地敷了一层,脸上心上全是了。我去新做了头发,买了新衣,在临去机场之前不停地洗脸化妆再洗脸,我知道自己只是一个中人之姿的女子,所以,分外地下工夫了。
欧阳加昆走出机场时我心快跳了出来,高高帅帅的他,笑着走了出来。
我等待他认出我,我告诉他穿了一件米色裙子,其实我骗了他,我穿了一件白裙子,曾经在邮件中说过,我遇到你时就是白裙子,而且,我最喜欢的就是白色,那样冷艳的颜色,那样凋零的颜色。
笃定他会认出我,他说过的。
我站在角落里看着他,他一直没有看我,却对着一个长发美女不停地笑,叫着她杨怡宁。
杨怡宁,那曾是我们学校的校花,她风流浪漫多情,她曾是许多男生一哄而起的女子。
原来,他一直以为是杨怡宁。
想必杨怡宁在那年也曾经热烈地追求过他?想必他们在一中也曾经有过一小段插曲?
不得而知了。
当我走向他,当我说请问你找谁时,他看了看我,说了一句话,小姐,你可能认错人了。
我的确认错了人,我呵呵笑着,说,我是来接我女友的,你在飞机上见过她吗?一个高个子女孩子,中人之姿,她叫柳小昆。
他笑了笑,不,我没见过。
我笑了笑,说,谢谢。
我始终没有告诉他,我叫柳小昆,因为他改了名,他叫欧阳加昆,我喜欢那个昆字,所以,我把柳小蒙改成了柳小昆。但现在,我准备把身份证还改过去,我还要叫柳小蒙。
我必须尽快做这件事。越快越好。
编辑 / 刘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