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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开展“去极端化”,防范和打击宗教极端,是维护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的正义之举,也是国际社会应对宗教极端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我们也做了很多关于“去极端化”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新疆的形势大体上是稳定的,和谐的。可是极端主义,极端势力还是没能连根拔起,新疆各地还是或多或少存在着极端思想的影响,极端势力和恐怖势力在各地还在搞破坏,威胁着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安全,威胁着新疆的稳定和谐。新疆的极端主义问题为什么久久不能解决?这里面除了一些客观原因外,还存在一些思想认识方面的,方法手段方面的不足。有些问题我们必须给与重视。
现阶段“去极端化”工作中必须重视的几个问题
(一)宗教与宗教极端的问题。“新疆的宗教问题”是现在人们普遍议论最多的问题。这里面有认识上的误区。这实质上应该是“新疆宗教极端主义问题”。宗教是一种意识形态,而极端主义是一个政治问题,是我们要打击的主要目标,并非是单纯的宗教问题。当前世界上主要的恐怖组织大多都与极端宗教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有关。凡是对宗教极端主义有所了解的人就会从它的的目的、动机、基本主张、组织形式、行事手段中完全可以看出它已经脱离了宗教的范畴,它是宗教蜕变的产物,本质上来讲它已经不是宗教了。它是打着宗教幌子、披着宗教外衣、以宗教活动为借口的宗教极端主义。因此,我们不能把宗教极端主义与任何一个宗教等同起来或者是联系起来。宗教极端主义虽然与宗教有关联,但只是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从本质上说它并不属于宗教范畴,而是政治范畴的问题。对新疆的伊斯兰教可以说它也是“受害者”。宗教极端的蔓延让很多人对伊斯兰教产生了误会,往往把极端主义跟伊斯兰教联系在一起,认为伊斯兰教就是宗教极端产生和蔓延的祸根。
(二)合法与非法的问题。我们在严厉打击宗教势力的同时要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要满足他们的合法的宗教活动要求。“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是我们在去极端化过程要遵循的政策。在这有一个关键,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怎样才能区分开非法和合法。这就要求我们基层干部要提高认识。在我国合法的宗教活动是受到保护的。
正常的宗教活动是宗教人才和信教群众进行的符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法规、条例、规章的宗教活动。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非法宗教活动:凡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法规、条例、规章的宗教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的活动,属于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渗透活动,构成犯罪的,属于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是利用宗教宣扬、传播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暴力恐怖主义、进行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分裂祖国的活动。所以要准确区分非法和合法,我们的基础干部一定要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充实知识,提高认识。不然,稍有不慎就会触及到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激发矛盾。
(三)打击与引导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
1.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导”是因为考虑到宗教自身的特点。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的特点。宗教有它自己的发展规律,宗教的最终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甚至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所以宗教将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存在。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复杂的社会现象,它有两重性,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积极性与消极性共生共存。所以对待宗教我们要发挥的积极地一面。坚持“导”,必须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对待宗教问题,不能采取简单的“压”的态度,不能用简单的行政手段企圖淡化宗教,忽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片面夸大宗教的消极作用,也不能采取简单的“放”的态度,忽视宗教背后复杂的社会政治因素,片面夸大宗教的积极作用,而要采取“导”,客观、辩证地认识和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尊重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把握好工作的尺度,根据实践的不断发展变化调整具体政策和工作策略,始终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努力引导宗教中国化。
2.新疆的信教群众占全疆总人口的60%,是一个强大的力量。他们跟其他不信教群众一样也是构建和谐新疆,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不可或缺的力量。要积极引导他们鉴别合法和非法,宗教及宗教极端的区别,激发他们参与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我们在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势力的同时要注意正确引导信教群众。
(四)遏制与普及的问题。伊斯兰教强调中道圆融,宣传和平共存。一些穆斯林群众对伊斯兰教缺乏了解和学习,他们的文化水平偏低,缺乏有效的渠道认识和学习伊斯兰教,对古兰经和圣训的了解非常浅薄。那些受到极端言论蛊惑,走向暴力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普遍缺乏伊斯兰教基础知识。文化知识和宗教知识的欠缺使他们很容易受到宗教极端主义的蛊惑。目前新疆的伊斯兰教教育主要依靠伊斯兰教经学院有限的学生招生,而这种教育方式根本满足不了现阶段信教群众的需求。要反对宗教极端就得用正确的宗教理论针锋相对地反驳极端分子的谬论,用正确的宗教知识武装基层信教群众。可是光靠我们现在的力量要去做这些根本不够用。只关注精英教育而忽略对大众的普及教育,对现在的去极端化工作是不利的。所以我们在遏制宗教极端的同时也要重视对信教群众普及基础宗教知识。
以上只是在新疆去极端化工作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当然,新疆的去极端化形势大好,新疆各族人民也已经认识到团结与稳定的弥足珍贵。维吾尔语有句谚语“任凭狗儿叫,误不了骆驼走大道。”今天的新疆大地,改革发展的大势不可阻挡,人民追求现代文明生活的共识日益深入人心,在这场正义与邪恶、文明与愚昧的较量中,宗教极端势力终将逃脱不了覆灭的命运。
现阶段“去极端化”工作中必须重视的几个问题
(一)宗教与宗教极端的问题。“新疆的宗教问题”是现在人们普遍议论最多的问题。这里面有认识上的误区。这实质上应该是“新疆宗教极端主义问题”。宗教是一种意识形态,而极端主义是一个政治问题,是我们要打击的主要目标,并非是单纯的宗教问题。当前世界上主要的恐怖组织大多都与极端宗教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有关。凡是对宗教极端主义有所了解的人就会从它的的目的、动机、基本主张、组织形式、行事手段中完全可以看出它已经脱离了宗教的范畴,它是宗教蜕变的产物,本质上来讲它已经不是宗教了。它是打着宗教幌子、披着宗教外衣、以宗教活动为借口的宗教极端主义。因此,我们不能把宗教极端主义与任何一个宗教等同起来或者是联系起来。宗教极端主义虽然与宗教有关联,但只是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从本质上说它并不属于宗教范畴,而是政治范畴的问题。对新疆的伊斯兰教可以说它也是“受害者”。宗教极端的蔓延让很多人对伊斯兰教产生了误会,往往把极端主义跟伊斯兰教联系在一起,认为伊斯兰教就是宗教极端产生和蔓延的祸根。
(二)合法与非法的问题。我们在严厉打击宗教势力的同时要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要满足他们的合法的宗教活动要求。“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是我们在去极端化过程要遵循的政策。在这有一个关键,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怎样才能区分开非法和合法。这就要求我们基层干部要提高认识。在我国合法的宗教活动是受到保护的。
正常的宗教活动是宗教人才和信教群众进行的符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法规、条例、规章的宗教活动。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非法宗教活动:凡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法规、条例、规章的宗教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的活动,属于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渗透活动,构成犯罪的,属于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是利用宗教宣扬、传播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暴力恐怖主义、进行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分裂祖国的活动。所以要准确区分非法和合法,我们的基础干部一定要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充实知识,提高认识。不然,稍有不慎就会触及到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激发矛盾。
(三)打击与引导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
1.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导”是因为考虑到宗教自身的特点。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的特点。宗教有它自己的发展规律,宗教的最终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甚至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所以宗教将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存在。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复杂的社会现象,它有两重性,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积极性与消极性共生共存。所以对待宗教我们要发挥的积极地一面。坚持“导”,必须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对待宗教问题,不能采取简单的“压”的态度,不能用简单的行政手段企圖淡化宗教,忽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片面夸大宗教的消极作用,也不能采取简单的“放”的态度,忽视宗教背后复杂的社会政治因素,片面夸大宗教的积极作用,而要采取“导”,客观、辩证地认识和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尊重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把握好工作的尺度,根据实践的不断发展变化调整具体政策和工作策略,始终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努力引导宗教中国化。
2.新疆的信教群众占全疆总人口的60%,是一个强大的力量。他们跟其他不信教群众一样也是构建和谐新疆,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不可或缺的力量。要积极引导他们鉴别合法和非法,宗教及宗教极端的区别,激发他们参与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我们在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势力的同时要注意正确引导信教群众。
(四)遏制与普及的问题。伊斯兰教强调中道圆融,宣传和平共存。一些穆斯林群众对伊斯兰教缺乏了解和学习,他们的文化水平偏低,缺乏有效的渠道认识和学习伊斯兰教,对古兰经和圣训的了解非常浅薄。那些受到极端言论蛊惑,走向暴力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普遍缺乏伊斯兰教基础知识。文化知识和宗教知识的欠缺使他们很容易受到宗教极端主义的蛊惑。目前新疆的伊斯兰教教育主要依靠伊斯兰教经学院有限的学生招生,而这种教育方式根本满足不了现阶段信教群众的需求。要反对宗教极端就得用正确的宗教理论针锋相对地反驳极端分子的谬论,用正确的宗教知识武装基层信教群众。可是光靠我们现在的力量要去做这些根本不够用。只关注精英教育而忽略对大众的普及教育,对现在的去极端化工作是不利的。所以我们在遏制宗教极端的同时也要重视对信教群众普及基础宗教知识。
以上只是在新疆去极端化工作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当然,新疆的去极端化形势大好,新疆各族人民也已经认识到团结与稳定的弥足珍贵。维吾尔语有句谚语“任凭狗儿叫,误不了骆驼走大道。”今天的新疆大地,改革发展的大势不可阻挡,人民追求现代文明生活的共识日益深入人心,在这场正义与邪恶、文明与愚昧的较量中,宗教极端势力终将逃脱不了覆灭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