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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粉丝经济作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具有自发生产性、组织性、情感导向型等特点,能够快速变现,创造巨大的商业价值。但同时,粉丝经济也具有一定的风险,一旦经营不善将带来负面的经济与社会影响。本文从粉丝经济的特点分析入手,针对其潜在的风险及防范进行探究。
关键词:粉丝;粉丝经济;风险
一、引言
“粉丝”是指对某一人物(如演员、行业大咖、歌手等)崇拜欣赏的群体。这一群体把他们崇拜的人物作为自身追求的榜样或是自身理想型的投射,为他们应援,通过一些方法追随他们的脚步,帮助他们实现更多的价值,获得更多的影响力。
粉丝经济泛指架构在粉丝和被关注者关系之上的经营性创收行为,是一种通过提升用户黏性并以口碑营销形式获取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商业运作模式。这种以粉丝为基础,以明星为主体的商业运作模式,一种架构在粉丝与被关注者之间的经营性创收行为,在给各大媒体带来流量,给经济带来发展的同时,其所存在的种种潜在的风险同样值得我们思考防范。本文通过对粉丝经济特点的分析,对互联网时代的粉丝经济潜在风险进行分析与探究。
二、粉丝经济特点
(一)自发生产性
新媒体时代,受众获得了更多的主动性,与传统的粉丝不同,社交网络时代的粉丝更加强调表达和行动。而互联网的互动性加强了粉丝群体的创造力与参与性。粉丝对媒介上的原始素材进行二次加工与生产,这又给予了明星产品文化符号以更高的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
(二)组织性
网络粉丝群体以共同的符号(或人或物)为精神领袖,通过网络结成一个个规模庞大的想象性共同体。虚拟社群中个体对所属群体产生的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成为消费行为的一个重要动机。例如活跃在贴吧、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的火箭少女粉丝,他们的活动均有一定的组织性,有时会集体性地进行一些“反黑”、“刷数据”、“打榜”、“控评”等活动。
(三)情感导向性
用户在网络平台上主动生产内容,实质上会转化为商业平台媒体的无形资产,被无偿私有化和商业化。粉丝基于自身身份进行特定的情感投入,从而会成为社交网络中被资本收割的果实,而粉丝则变成了社交网络中的“情感劳工”,无偿、不求回报的为明星与偶像创造更多的价值。
(四)快速变现性
以往欣赏影视或音乐作品的追星行为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粉丝对明星的向往与需求,从而通过购买海报、专辑、刷作品浏览量、购买代言产品等活动满足其需要。粉丝们对明星、偶像的喜爱与支持在互联网平台的帮助下能够快速变现,依靠粉丝的应援心理进行营销,将应援活动与消费捆绑,成为平台获取收入的重要手段。粉丝经济变现一般有会员变现、流量变现、信息变现、周边产品变现、直播打赏、粉丝集资、投票打榜等多种方法。
三、粉丝经济潜在风险分析
粉丝经济的基本逻辑是情感经济,即因情感联结而产生的消费现象。买卖关系是品牌商和粉丝之间的关系,明星是促成这桩买卖的中介。这种消费关系中,明星所占分量极重,其举动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这种畸形的关系中,一旦把握不善,很容易对品牌方、平台方造成反噬。
(一)明星口碑崩塌
在这个通信技术极为便捷的时代,一条新闻可以在几秒内获得上万浏览量,一旦明星由于个人问题 ( 如出轨、言语不当等 ) 将自己推上风口浪尖,那么其所附属的相关影视作品、节目的风评也会大幅度下降,收视率降低,从而导致利润直线下滑,甚至影视作品和综艺节目还会存在被封的风险。因此,如果只把明星作为营销的亮点,过度依赖于粉丝经济和明星经济的作用,这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行为。
在粉丝经济的模式下,粉丝可以源源不断的為明星提供支持,购买其代言的产品、为其进行内容与价值的二次创造。但一旦明星的行为、作品为粉丝不喜,或是因负面新闻导致口碑的崩盘,粉丝失去了情感依托和信任驱动很有可能弃之而去,抵制其代言产品与影视作品等,对品牌商与平台方的负面影响将是持久、不可逆的,进而导致恶性循环。因此,在发展粉丝经济时,品牌方与平台方需要做好长远的规划,对明星各方面素质进行评估,警惕粉丝经济的畸形与反噬。
(二)明星使用不当
视频平台引入新的大IP、大制作、大流量影视作品,或品牌方选择明星代言时,如果选择不当,也将对作品或产品产生不良影响。在前文提及的几种粉丝经济主要变现方法中,“周边产品变现” 这种方式尤为突出。它将行为主体设定为商家、明星和粉丝。明星如流星,生命周期短,未必能带来长远的利益,但资本逐利性决定了商家挑选代言人的标准是流量至上,对于明星而言,所谓流量即粉丝数量的多少。在这种情况下,极容易出现“只用热的,不用好的”。在个人需求与明星的作品或产品出现分歧时,粉丝或因明星不符合自身对角色的预期而抵触影视作品,或因明星形象与品牌调性不符而抵制相关产品。而过度的消费同一位明星的影响力与商业价值也很容易造成粉丝与普通消费者的审美疲劳,对于品牌与平台的形象造成消极影响。因此,在选择代言或角色时,应率先了解其价值取向与人物特点是否合契,否则容易得不偿失,适得其反。除此之外,还需要把控粉丝心理,宣传产品的次数和频率过于频繁会引起粉丝的反感,过少又将损伤平台与品牌方的利益。
四、结语
当今社会,随着信息技术的革命和网络的发展,粉丝经济兴起,成为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一条可以无限延伸的粉丝经济产业链。粉丝经济逐渐渗透在我们的生活当中,粉丝经济的变现速度也随着整合营销的方式持续加快。这种以粉丝为基础,以明星为主体,架构在粉丝与被关注者之间的经营性创收行为,在给各大媒体带来流量,给经济带来发展的同时,其所存在的种种潜在的风险同样值得我们思考防范。如何加强措施,引导粉丝经济趋向成熟,促进粉丝经济的良性发展,仍然有待我们进一步思考。
参考文献
[1]吴献举,杨燕玉.新媒体时代粉丝经济的模式变迁及影响研究——以国内偶像产业为例[J].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9,34(06):32-36.
[2]薛蕾.浅析“互联网+饭圈”下的粉丝经济[J].新闻研究导刊,2020,11(09):62-63.
作者简介:王亚丽,1974.05,女,汉族,湖南省津市市人,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专职教师,研究方向: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职业教育
关键词:粉丝;粉丝经济;风险
一、引言
“粉丝”是指对某一人物(如演员、行业大咖、歌手等)崇拜欣赏的群体。这一群体把他们崇拜的人物作为自身追求的榜样或是自身理想型的投射,为他们应援,通过一些方法追随他们的脚步,帮助他们实现更多的价值,获得更多的影响力。
粉丝经济泛指架构在粉丝和被关注者关系之上的经营性创收行为,是一种通过提升用户黏性并以口碑营销形式获取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商业运作模式。这种以粉丝为基础,以明星为主体的商业运作模式,一种架构在粉丝与被关注者之间的经营性创收行为,在给各大媒体带来流量,给经济带来发展的同时,其所存在的种种潜在的风险同样值得我们思考防范。本文通过对粉丝经济特点的分析,对互联网时代的粉丝经济潜在风险进行分析与探究。
二、粉丝经济特点
(一)自发生产性
新媒体时代,受众获得了更多的主动性,与传统的粉丝不同,社交网络时代的粉丝更加强调表达和行动。而互联网的互动性加强了粉丝群体的创造力与参与性。粉丝对媒介上的原始素材进行二次加工与生产,这又给予了明星产品文化符号以更高的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
(二)组织性
网络粉丝群体以共同的符号(或人或物)为精神领袖,通过网络结成一个个规模庞大的想象性共同体。虚拟社群中个体对所属群体产生的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成为消费行为的一个重要动机。例如活跃在贴吧、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的火箭少女粉丝,他们的活动均有一定的组织性,有时会集体性地进行一些“反黑”、“刷数据”、“打榜”、“控评”等活动。
(三)情感导向性
用户在网络平台上主动生产内容,实质上会转化为商业平台媒体的无形资产,被无偿私有化和商业化。粉丝基于自身身份进行特定的情感投入,从而会成为社交网络中被资本收割的果实,而粉丝则变成了社交网络中的“情感劳工”,无偿、不求回报的为明星与偶像创造更多的价值。
(四)快速变现性
以往欣赏影视或音乐作品的追星行为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粉丝对明星的向往与需求,从而通过购买海报、专辑、刷作品浏览量、购买代言产品等活动满足其需要。粉丝们对明星、偶像的喜爱与支持在互联网平台的帮助下能够快速变现,依靠粉丝的应援心理进行营销,将应援活动与消费捆绑,成为平台获取收入的重要手段。粉丝经济变现一般有会员变现、流量变现、信息变现、周边产品变现、直播打赏、粉丝集资、投票打榜等多种方法。
三、粉丝经济潜在风险分析
粉丝经济的基本逻辑是情感经济,即因情感联结而产生的消费现象。买卖关系是品牌商和粉丝之间的关系,明星是促成这桩买卖的中介。这种消费关系中,明星所占分量极重,其举动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这种畸形的关系中,一旦把握不善,很容易对品牌方、平台方造成反噬。
(一)明星口碑崩塌
在这个通信技术极为便捷的时代,一条新闻可以在几秒内获得上万浏览量,一旦明星由于个人问题 ( 如出轨、言语不当等 ) 将自己推上风口浪尖,那么其所附属的相关影视作品、节目的风评也会大幅度下降,收视率降低,从而导致利润直线下滑,甚至影视作品和综艺节目还会存在被封的风险。因此,如果只把明星作为营销的亮点,过度依赖于粉丝经济和明星经济的作用,这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行为。
在粉丝经济的模式下,粉丝可以源源不断的為明星提供支持,购买其代言的产品、为其进行内容与价值的二次创造。但一旦明星的行为、作品为粉丝不喜,或是因负面新闻导致口碑的崩盘,粉丝失去了情感依托和信任驱动很有可能弃之而去,抵制其代言产品与影视作品等,对品牌商与平台方的负面影响将是持久、不可逆的,进而导致恶性循环。因此,在发展粉丝经济时,品牌方与平台方需要做好长远的规划,对明星各方面素质进行评估,警惕粉丝经济的畸形与反噬。
(二)明星使用不当
视频平台引入新的大IP、大制作、大流量影视作品,或品牌方选择明星代言时,如果选择不当,也将对作品或产品产生不良影响。在前文提及的几种粉丝经济主要变现方法中,“周边产品变现” 这种方式尤为突出。它将行为主体设定为商家、明星和粉丝。明星如流星,生命周期短,未必能带来长远的利益,但资本逐利性决定了商家挑选代言人的标准是流量至上,对于明星而言,所谓流量即粉丝数量的多少。在这种情况下,极容易出现“只用热的,不用好的”。在个人需求与明星的作品或产品出现分歧时,粉丝或因明星不符合自身对角色的预期而抵触影视作品,或因明星形象与品牌调性不符而抵制相关产品。而过度的消费同一位明星的影响力与商业价值也很容易造成粉丝与普通消费者的审美疲劳,对于品牌与平台的形象造成消极影响。因此,在选择代言或角色时,应率先了解其价值取向与人物特点是否合契,否则容易得不偿失,适得其反。除此之外,还需要把控粉丝心理,宣传产品的次数和频率过于频繁会引起粉丝的反感,过少又将损伤平台与品牌方的利益。
四、结语
当今社会,随着信息技术的革命和网络的发展,粉丝经济兴起,成为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一条可以无限延伸的粉丝经济产业链。粉丝经济逐渐渗透在我们的生活当中,粉丝经济的变现速度也随着整合营销的方式持续加快。这种以粉丝为基础,以明星为主体,架构在粉丝与被关注者之间的经营性创收行为,在给各大媒体带来流量,给经济带来发展的同时,其所存在的种种潜在的风险同样值得我们思考防范。如何加强措施,引导粉丝经济趋向成熟,促进粉丝经济的良性发展,仍然有待我们进一步思考。
参考文献
[1]吴献举,杨燕玉.新媒体时代粉丝经济的模式变迁及影响研究——以国内偶像产业为例[J].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9,34(06):32-36.
[2]薛蕾.浅析“互联网+饭圈”下的粉丝经济[J].新闻研究导刊,2020,11(09):62-63.
作者简介:王亚丽,1974.05,女,汉族,湖南省津市市人,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专职教师,研究方向: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