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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国民生产总值已经超过日本,位居世界第二。我国社会正处在快速转型的阶段,在社会学中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如何加强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就是迫切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如何解决这类问题?我们应先了解行乞人员他们的户籍?年龄?行乞原因?行乞收入?对社会人员的另眼相待又有何想法?家庭现状等一系列问题。针对以上我们所关注的问题,我们志愿者实践小分队在余燕老师的指导下,深入社会底层进行实地的走访及调查。调查结果如下所述。
目前在南通市南大街地区行乞人员主要由以下几类人员组成
1、智障、残障人员。智障、残障人员由于大部分人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甚至生活不能自理,因此需要特别的关注。我们在实践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位这样的残障大哥,他是安徽人,32岁,和现在有名无实的妻子结婚后又离家出走,目前独自一人漂泊,主要以乞讨为生。虽然日子过得很辛苦,但他觉得现在的好人还是很多,拥有一个比较阳光健康的心态和乐观的生活态度,呼吁社会对此类人员实施特殊救助,安排其入住特定的疗养机构或精神病类医院。
2、有劳动能力但无基本生活保障人员。他们都是在外地因遭遇突发事件,如被抢,失窃,被骗,生活无法保障而又无处投靠的人员。希望这类人员可以由当地的收容救助站负责救助,并帮助其返乡或联系工作。当然经过调查,这种情况属于偶发性的流浪乞讨,对社会稳定并无危害。
3、以乞讨为工作的正常成年人。这群被大家俗称为“职业乞讨者”的成分很复杂:有经济困难者;有季节性乞讨者,如部分贫困地区的农民,农忙时在家务农,农闲时则出外乞讨赚取部分收入;还有常年在城市,以行乞为生者。近来另一些救助站工作人员最为棘手的事情就是为受助人员买了回乡车票,受助者并不返乡,有的甚至卖掉车票继续行乞。有的多次进了救助站,救助人员也多次为其买过车票,但如今还在街头流浪乞讨。
4、老年人。他们主要是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直系亲属或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只能以乞讨为生的人员。在本次社会实践中,我们遇到一位老人家,她六十多岁,家里有儿子孙子,就是家里太穷整个家无法经营下去,本来是想准备出来讨点钱,没想到过了好多天连回家的路费都没讨到,现在就准备讨点路费回家种田带孙子。听到这里,大家都沉默了......我国历来以“尊老“为美德,老年乞讨者的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在市民中也造成了较坏的影响。国家应该根据相关法律,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应当严惩,对生活无依靠的老年人应由其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予以妥善安置。
5、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这是最为让人担心的一群人,他们本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却由于家庭贫困、父母离异、离家出走等原因加入了乞讨者的行列。他们自我保护能力差,并且极易容易为犯罪分子所利用,不仅对他们以后的人生发展极为不利,而且对国家的未来造成恶劣的影响。
6、非法行乞。一般是以某几个犯罪分子为首,雇佣、胁迫、教唆或利用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从事乞讨活动,利用市民同情心牟取暴利的有严密组织的犯罪团伙。成员有一定的分工,并且每天必须上缴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虽然这种团伙性的犯罪组织在所有流浪乞讨人员中所占比例很小,但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现在大量流浪乞丐的一起涌现,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影响了城市环境。有如乞丐帮会组织的复兴,滋生着各种社会不安定因素。受成年人操纵的童丐行乞,严重损害了流浪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同时,好逸恶劳、以乞生存对社会无业人员产生了一定的诱惑,导致公众爱心被欺骗,民间慈善资源被浪费,社会基本道德被腐蚀。
流浪乞讨现象中救助管理工作面临的现状:自从救助管理制度施行以来,我市救助管理站及其主管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了人性化的关爱和救助,受到了社会普遍赞誉。但是,却仍然要面对城市流浪乞讨现象无法根除甚或行乞人数还有增长的尴尬。其根本原因在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大多为商业乞丐,其既不属于救助管理范围,也不会接受救助管理站的救助;而流浪街头的物质贫困、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群体,即使对其进行了救助,由于他们没有自力更生的能力,救助后不久又会流落街头乞讨求生。
在我国社会和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南通市流浪乞讨人员也不断增多,随之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要消除流浪乞讨现象,应该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加大力度的对已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另一方面,尽量防止其他人加入到流浪乞讨者的行列。经我们小分队的研讨,认为乞丐们迫切需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①我市要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来源地、栖身处的统计分析,由政府出面想方设法对重点来源地进行沟通协调联系,有条件地实行对口支援帮助,调动来源地村镇组织属地管理的积极性,从源头上减少流浪乞讨人员流入我市。②流浪乞讨人员栖身地的辖区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甄别、疏散与劝离工作,并做好容留流浪乞讨人员的房东的教育督促工作。③建立综合管理与协调机制,灵活执行救助管理办法,提高救助与强管力度,追究幕后操纵乞讨者的法律责任,对组织、教唆、胁迫、虐待、利用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来牟取暴利的依法予以从严惩处。同时我市司法部门要鼓励群众举报,及时发现涉嫌拐卖儿童的犯罪线索,严厉打击一些在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犯罪分子与非法行乞活动。非法行乞活动的有些行为严重地恶化了乞丐群体的社会形象,助长了好逸恶劳、损毁诚信等不良之风,甚至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利于对真正有困难的乞丐进行救助。④各地主管部门要对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少年儿童进行全面拍照建档、留取血样或者尿样、进行卫生检疫,建立救助与甄别电脑数据库,并利用全国公安户籍网络或其他途径建立信息系统,及时对受助人员进行身份和住址查询,为家庭寻找被拐失散儿童提供基本帮助,为打击犯罪增加破案线索。⑤在城市重点区域设立禁讨区,在一定范围内控制乞讨行为。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在流浪乞讨人员落脚点的城市关键设施与道路区间、重要商圈、饭店附近落实责任负责制,营造强烈的社会氛围,促使部分流浪乞讨人员知难而退、有所收敛。⑥积极探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式多样化、管理工作社会化的途径,改变由政府直接管理的单一局面,提高救助管理的行动效率与社会效益。让救助机构为流浪乞讨者捐助食品和物品,并进行心理辅导和社会公德教育,为其返回家乡提供帮助。⑦新闻媒体应担当起社会责任,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报刊的舆论宣传,使救助的情况家喻户晓,在繁华地段、车站等流动人多的地方为救助对象提供便利服务,让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员及时得到救助。
正如在党的十六大上,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指出:我们现在的小康水平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例如我国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老龄人口比重上升,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很大等等。而这一切都和城市流浪乞讨现象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解决流浪乞讨问题必须和关注救助弱势,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是提高城市文明、加强社会稳定的基本任务之一。建议区民政部门一定履行好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力所能及的工作,为维护全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总之,在救助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以人民为主体的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救助制度。同时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积极灵活地修订现有的制度。只有如此,才会在根本上解决我国的流浪乞讨问题。我们当代的大学生能够对乞讨行为和形象有个全面的认识,另外也是呼吁我们作为时代先锋的大学生做出一些力所能及的努力,肩负起我们的使命,尽量的帮助政府、社会解决这些乞讨问题,使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能真正的落实到实处。
这次社会实践让我们有了深刻感触,这不仅是一次实践,还是一次人生经历,是一生宝贵的财富。毕竟,两年之后,我们已经不仅仅再是一名大学生,更是社会中的一分子,要与社会交流,为社会做贡献。在以后的人生中,只懂得纸上谈兵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让自己锻炼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只有上学,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才能为将来进入社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余燕老师的评价: 首先我们必须对大学生这种公益活动表示赏识,这也正是我们实施课题的一部分: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我的管理学课程的人文教育的需要;其次希望通过调查报告的形式宣传这种活动,从而激起更多的有爱心的人士来关注社会的特殊群体,共同参与社会的公益事业,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社会更加和谐!
目前在南通市南大街地区行乞人员主要由以下几类人员组成
1、智障、残障人员。智障、残障人员由于大部分人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甚至生活不能自理,因此需要特别的关注。我们在实践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位这样的残障大哥,他是安徽人,32岁,和现在有名无实的妻子结婚后又离家出走,目前独自一人漂泊,主要以乞讨为生。虽然日子过得很辛苦,但他觉得现在的好人还是很多,拥有一个比较阳光健康的心态和乐观的生活态度,呼吁社会对此类人员实施特殊救助,安排其入住特定的疗养机构或精神病类医院。
2、有劳动能力但无基本生活保障人员。他们都是在外地因遭遇突发事件,如被抢,失窃,被骗,生活无法保障而又无处投靠的人员。希望这类人员可以由当地的收容救助站负责救助,并帮助其返乡或联系工作。当然经过调查,这种情况属于偶发性的流浪乞讨,对社会稳定并无危害。
3、以乞讨为工作的正常成年人。这群被大家俗称为“职业乞讨者”的成分很复杂:有经济困难者;有季节性乞讨者,如部分贫困地区的农民,农忙时在家务农,农闲时则出外乞讨赚取部分收入;还有常年在城市,以行乞为生者。近来另一些救助站工作人员最为棘手的事情就是为受助人员买了回乡车票,受助者并不返乡,有的甚至卖掉车票继续行乞。有的多次进了救助站,救助人员也多次为其买过车票,但如今还在街头流浪乞讨。
4、老年人。他们主要是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直系亲属或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只能以乞讨为生的人员。在本次社会实践中,我们遇到一位老人家,她六十多岁,家里有儿子孙子,就是家里太穷整个家无法经营下去,本来是想准备出来讨点钱,没想到过了好多天连回家的路费都没讨到,现在就准备讨点路费回家种田带孙子。听到这里,大家都沉默了......我国历来以“尊老“为美德,老年乞讨者的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在市民中也造成了较坏的影响。国家应该根据相关法律,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应当严惩,对生活无依靠的老年人应由其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予以妥善安置。
5、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这是最为让人担心的一群人,他们本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却由于家庭贫困、父母离异、离家出走等原因加入了乞讨者的行列。他们自我保护能力差,并且极易容易为犯罪分子所利用,不仅对他们以后的人生发展极为不利,而且对国家的未来造成恶劣的影响。
6、非法行乞。一般是以某几个犯罪分子为首,雇佣、胁迫、教唆或利用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从事乞讨活动,利用市民同情心牟取暴利的有严密组织的犯罪团伙。成员有一定的分工,并且每天必须上缴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虽然这种团伙性的犯罪组织在所有流浪乞讨人员中所占比例很小,但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现在大量流浪乞丐的一起涌现,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影响了城市环境。有如乞丐帮会组织的复兴,滋生着各种社会不安定因素。受成年人操纵的童丐行乞,严重损害了流浪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同时,好逸恶劳、以乞生存对社会无业人员产生了一定的诱惑,导致公众爱心被欺骗,民间慈善资源被浪费,社会基本道德被腐蚀。
流浪乞讨现象中救助管理工作面临的现状:自从救助管理制度施行以来,我市救助管理站及其主管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了人性化的关爱和救助,受到了社会普遍赞誉。但是,却仍然要面对城市流浪乞讨现象无法根除甚或行乞人数还有增长的尴尬。其根本原因在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大多为商业乞丐,其既不属于救助管理范围,也不会接受救助管理站的救助;而流浪街头的物质贫困、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群体,即使对其进行了救助,由于他们没有自力更生的能力,救助后不久又会流落街头乞讨求生。
在我国社会和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南通市流浪乞讨人员也不断增多,随之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要消除流浪乞讨现象,应该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加大力度的对已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另一方面,尽量防止其他人加入到流浪乞讨者的行列。经我们小分队的研讨,认为乞丐们迫切需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①我市要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来源地、栖身处的统计分析,由政府出面想方设法对重点来源地进行沟通协调联系,有条件地实行对口支援帮助,调动来源地村镇组织属地管理的积极性,从源头上减少流浪乞讨人员流入我市。②流浪乞讨人员栖身地的辖区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甄别、疏散与劝离工作,并做好容留流浪乞讨人员的房东的教育督促工作。③建立综合管理与协调机制,灵活执行救助管理办法,提高救助与强管力度,追究幕后操纵乞讨者的法律责任,对组织、教唆、胁迫、虐待、利用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来牟取暴利的依法予以从严惩处。同时我市司法部门要鼓励群众举报,及时发现涉嫌拐卖儿童的犯罪线索,严厉打击一些在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犯罪分子与非法行乞活动。非法行乞活动的有些行为严重地恶化了乞丐群体的社会形象,助长了好逸恶劳、损毁诚信等不良之风,甚至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利于对真正有困难的乞丐进行救助。④各地主管部门要对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少年儿童进行全面拍照建档、留取血样或者尿样、进行卫生检疫,建立救助与甄别电脑数据库,并利用全国公安户籍网络或其他途径建立信息系统,及时对受助人员进行身份和住址查询,为家庭寻找被拐失散儿童提供基本帮助,为打击犯罪增加破案线索。⑤在城市重点区域设立禁讨区,在一定范围内控制乞讨行为。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在流浪乞讨人员落脚点的城市关键设施与道路区间、重要商圈、饭店附近落实责任负责制,营造强烈的社会氛围,促使部分流浪乞讨人员知难而退、有所收敛。⑥积极探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式多样化、管理工作社会化的途径,改变由政府直接管理的单一局面,提高救助管理的行动效率与社会效益。让救助机构为流浪乞讨者捐助食品和物品,并进行心理辅导和社会公德教育,为其返回家乡提供帮助。⑦新闻媒体应担当起社会责任,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报刊的舆论宣传,使救助的情况家喻户晓,在繁华地段、车站等流动人多的地方为救助对象提供便利服务,让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员及时得到救助。
正如在党的十六大上,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指出:我们现在的小康水平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例如我国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老龄人口比重上升,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很大等等。而这一切都和城市流浪乞讨现象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解决流浪乞讨问题必须和关注救助弱势,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是提高城市文明、加强社会稳定的基本任务之一。建议区民政部门一定履行好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力所能及的工作,为维护全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总之,在救助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以人民为主体的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救助制度。同时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积极灵活地修订现有的制度。只有如此,才会在根本上解决我国的流浪乞讨问题。我们当代的大学生能够对乞讨行为和形象有个全面的认识,另外也是呼吁我们作为时代先锋的大学生做出一些力所能及的努力,肩负起我们的使命,尽量的帮助政府、社会解决这些乞讨问题,使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能真正的落实到实处。
这次社会实践让我们有了深刻感触,这不仅是一次实践,还是一次人生经历,是一生宝贵的财富。毕竟,两年之后,我们已经不仅仅再是一名大学生,更是社会中的一分子,要与社会交流,为社会做贡献。在以后的人生中,只懂得纸上谈兵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让自己锻炼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只有上学,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才能为将来进入社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余燕老师的评价: 首先我们必须对大学生这种公益活动表示赏识,这也正是我们实施课题的一部分: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我的管理学课程的人文教育的需要;其次希望通过调查报告的形式宣传这种活动,从而激起更多的有爱心的人士来关注社会的特殊群体,共同参与社会的公益事业,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社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