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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发达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依据自身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每种模式各有优劣,但都具有一些共同特点。借鉴发达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成功经验,对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有重要的意义和启示作用。
关键词:发达国家 高等职业教育 人才培养模式
发达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紧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在不断探索、完善和更新中,逐渐形成了适合本国国情的、区别于普通高等学校的、具有高职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科学总结发达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的有益经验,及时了解其发展动态,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培养目标的多样性
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既有别于中等职业教育,也与普通高等教育有很大差异,有其自己的特点。高职院校在办学上应定位准确、办出特色。
美国高等职业教育根据不同的需求进行定位,分2年制和4年制,《美国国防教育法》对前者的定位是“培养学生将来在需要懂得并运用工程、科学或数学的基本原理和知识的工程、科学或其他的技术领域中当技术员或从事半职业性工作”;英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则是技术工程师;法国的培养目标是“为工业、商业以及应用科学部门培养既有一定理论基础,又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级技术员”;日本《教育法》规定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深入教授专门的学艺、培养职业所必需的能力”;德国的培养目标是能将设计变成现实产品、长于实践、能动手解决实际问题的“桥梁型”工程师和善于管理的“企业型”工程师;澳大利亚则是既培养动手能力见长的技能型人才,又培养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和管理人才。
中国台湾地区的高等职业教育分为三个层次,其中专科层次的目标是培养技术员、领班、工程师助理和技术助理等;本科层次培养学生成为各行各业的技术师层次的人员;研究生层次则培养学生成为各行各业中的技术师长、正技术师等。
随着职业教育理论研究的深入和社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的扩大,高职院校逐渐转变观念和认识,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注重实践教学,使理论与实践教学基本达到1:1。
二、产学结合的实践性
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必须通过产学研相结合、学校与企业相结合,依靠企业的参与来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使培养的人才更贴近市场、贴近企业,借助企业的资源,充实学校的办学实力。
1.政府立法支持,经费保障产学研结合
为推进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健康发展,发达国家普遍重视相关的立法工作,使产学研结合人才培养有法律依据、有法律保障。德国联邦政府除了颁布堪称西方国家最严密、最详细的《职业教育法》为其职业基本法之外,还制定了《企业基本法》《职业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双元制”教育的地位,强调规范“双元制”教育模式管理与运行机制。
1962年,美国制定了《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是职业教育的方向。1994年,美国总统克林顿分别签署了《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和《学校——工作多途径法案》,把学校和企业的合作作为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人才培养的一条根本原则,促使工商企业与大学进行深层次合作。
1944年,英国的《教育法》明确提出,用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合作的方式,对18岁以下的离校或在职青年实施职业培训。
各国政府在财政方面,都给予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一定的资金支持。美国《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社区学院有资格从“院校发展”资金中获得22%的份额,用于推进与商业和雇主的合作活动。英国政府还专门设立了与普通大学教育基金会并列、由政府拨款的职业教育基金会,学校每年的经费约有75%是政府通过职教基金会拨给的。
2.社会支持资助,多渠道的经费、设备来源
1939-1943年,洛克菲勒基金会资助的通识教育委员会(GEB)向终结教育委员会赠款十多万美元,用于半专业劳动市场和与雇主的合作;1970-1975年,16家基金会赠款终结教育委员会AAJC,平均每年达到100多万美元,大约一半的资金是用于职业训练项目的。社区学院办学经费主要是社区税收投入,约占50%,社区内各界人士捐款、捐物赞助办学,其捐助部分可免交所得税。社区学院教学实践环节所用的相当一部分设备如汽车、机床等即由此而来。在德国,企业直接投资或无偿捐赠各种仪器、机床和工具,用于学生实训。
3.办学理念上都坚持以学生就业为导向
国外实施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起因都十分简单而现实,那就是解决学生毕业后就业难的问题。因为校企联合,使学生在校期间便有大量时间走出校门参加实际工作,这就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就业能力。
4.企业积极投资并参与职业教育
德国职业教育总花费的85%为企业负担,15%由州政府支付。有的企业建有培训车间,大型企业则建有培训中心或拥有自己的职业学校(如西门子公司、大众公司等)。在英国,企业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参与职业教育:雇主在一些教育基金会等关键机构中任职;雇主直接参与学校管理;企业参与制定职业资格标准;企业参与对学校的评估;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学校提供资助;与学校建立合作办学制度,提供实训设备、场地。
高等职业教育应立足职业教育领域,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以鲜明的办学特色、过硬的人才培养质量和较高的毕业生就业率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三、教学内容的适应性
目前,高职学科建设的非成熟性及教育投资的局限性,导致了大多数高职高专院校的教学计划很少从社会、企业及学生的需求角度考虑,教学内容过分强调学科体系与理论教学,脱离社会发展以及学生实际,缺少实用性、实践性,与行业需求脱节。高职教育陷入“重理论、轻实践”的怪圈,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它的活力与特色。
学生除了要学习各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沦、基本技能外,还需要获取以下方面的知识:
1.适应职业发展的知识
高职教育面向职业培养人才,职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对从事该职业的人有着客观的要求,所以人才的知识结构要与社会广泛需求的职业群及相关的职业岗位技术标准相适应。
2.适应学科发展的知识
高等职业教育虽不是学科教育,但某一职业往往是以某一个或几个学科的理论与方法作为基础的。因此,人才的知识结构应能满足岗位技能需求,并体现基于应用的知识与技能的系统性。
3.适应学生自身发展的知识
学生各方面的素质需要巩固、完善和全面提高,学生在校期间需要进行自己职业生涯的规划,人才知识结构的确定应能满足学生职业能力发展的需求。高职院校生源表现出较大的个性差异,课程体系应能适应不同层次、不同爱好学生的特点,使学生能够按照不同的职业方向个性化成才。
高职院校的学科建设一方面应重视实用性,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又要注重超前性,注意研究国际新技术,特别是高科技发展的动向,注意研究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后对技术和人才的需求情况,不断给高职教育提供新的讯息,使高职教育始终走在生产和建设的前面,对实际工作发挥出超前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A].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与建设——2000年高职高专教育文件资料汇编[C].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2]李建求.德国FH:为职业实践而进行科学教育[J].比较教育研究,2004,(2).
[3]黄日强,邓志军.国外企业如何参与职业教育[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4,(5).
[4]吴昊.多维交叉的美国职业教育[J].职教论坛,2001,(11). [5]冯晋祥.中外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比较[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6]石伟平.比较职业技术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作者单位:黄睿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邓润梅 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胡文英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关键词:发达国家 高等职业教育 人才培养模式
发达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紧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在不断探索、完善和更新中,逐渐形成了适合本国国情的、区别于普通高等学校的、具有高职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科学总结发达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的有益经验,及时了解其发展动态,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培养目标的多样性
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既有别于中等职业教育,也与普通高等教育有很大差异,有其自己的特点。高职院校在办学上应定位准确、办出特色。
美国高等职业教育根据不同的需求进行定位,分2年制和4年制,《美国国防教育法》对前者的定位是“培养学生将来在需要懂得并运用工程、科学或数学的基本原理和知识的工程、科学或其他的技术领域中当技术员或从事半职业性工作”;英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则是技术工程师;法国的培养目标是“为工业、商业以及应用科学部门培养既有一定理论基础,又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级技术员”;日本《教育法》规定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深入教授专门的学艺、培养职业所必需的能力”;德国的培养目标是能将设计变成现实产品、长于实践、能动手解决实际问题的“桥梁型”工程师和善于管理的“企业型”工程师;澳大利亚则是既培养动手能力见长的技能型人才,又培养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和管理人才。
中国台湾地区的高等职业教育分为三个层次,其中专科层次的目标是培养技术员、领班、工程师助理和技术助理等;本科层次培养学生成为各行各业的技术师层次的人员;研究生层次则培养学生成为各行各业中的技术师长、正技术师等。
随着职业教育理论研究的深入和社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的扩大,高职院校逐渐转变观念和认识,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注重实践教学,使理论与实践教学基本达到1:1。
二、产学结合的实践性
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必须通过产学研相结合、学校与企业相结合,依靠企业的参与来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使培养的人才更贴近市场、贴近企业,借助企业的资源,充实学校的办学实力。
1.政府立法支持,经费保障产学研结合
为推进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健康发展,发达国家普遍重视相关的立法工作,使产学研结合人才培养有法律依据、有法律保障。德国联邦政府除了颁布堪称西方国家最严密、最详细的《职业教育法》为其职业基本法之外,还制定了《企业基本法》《职业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双元制”教育的地位,强调规范“双元制”教育模式管理与运行机制。
1962年,美国制定了《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是职业教育的方向。1994年,美国总统克林顿分别签署了《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和《学校——工作多途径法案》,把学校和企业的合作作为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人才培养的一条根本原则,促使工商企业与大学进行深层次合作。
1944年,英国的《教育法》明确提出,用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合作的方式,对18岁以下的离校或在职青年实施职业培训。
各国政府在财政方面,都给予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一定的资金支持。美国《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社区学院有资格从“院校发展”资金中获得22%的份额,用于推进与商业和雇主的合作活动。英国政府还专门设立了与普通大学教育基金会并列、由政府拨款的职业教育基金会,学校每年的经费约有75%是政府通过职教基金会拨给的。
2.社会支持资助,多渠道的经费、设备来源
1939-1943年,洛克菲勒基金会资助的通识教育委员会(GEB)向终结教育委员会赠款十多万美元,用于半专业劳动市场和与雇主的合作;1970-1975年,16家基金会赠款终结教育委员会AAJC,平均每年达到100多万美元,大约一半的资金是用于职业训练项目的。社区学院办学经费主要是社区税收投入,约占50%,社区内各界人士捐款、捐物赞助办学,其捐助部分可免交所得税。社区学院教学实践环节所用的相当一部分设备如汽车、机床等即由此而来。在德国,企业直接投资或无偿捐赠各种仪器、机床和工具,用于学生实训。
3.办学理念上都坚持以学生就业为导向
国外实施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起因都十分简单而现实,那就是解决学生毕业后就业难的问题。因为校企联合,使学生在校期间便有大量时间走出校门参加实际工作,这就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就业能力。
4.企业积极投资并参与职业教育
德国职业教育总花费的85%为企业负担,15%由州政府支付。有的企业建有培训车间,大型企业则建有培训中心或拥有自己的职业学校(如西门子公司、大众公司等)。在英国,企业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参与职业教育:雇主在一些教育基金会等关键机构中任职;雇主直接参与学校管理;企业参与制定职业资格标准;企业参与对学校的评估;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学校提供资助;与学校建立合作办学制度,提供实训设备、场地。
高等职业教育应立足职业教育领域,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以鲜明的办学特色、过硬的人才培养质量和较高的毕业生就业率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三、教学内容的适应性
目前,高职学科建设的非成熟性及教育投资的局限性,导致了大多数高职高专院校的教学计划很少从社会、企业及学生的需求角度考虑,教学内容过分强调学科体系与理论教学,脱离社会发展以及学生实际,缺少实用性、实践性,与行业需求脱节。高职教育陷入“重理论、轻实践”的怪圈,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它的活力与特色。
学生除了要学习各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沦、基本技能外,还需要获取以下方面的知识:
1.适应职业发展的知识
高职教育面向职业培养人才,职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对从事该职业的人有着客观的要求,所以人才的知识结构要与社会广泛需求的职业群及相关的职业岗位技术标准相适应。
2.适应学科发展的知识
高等职业教育虽不是学科教育,但某一职业往往是以某一个或几个学科的理论与方法作为基础的。因此,人才的知识结构应能满足岗位技能需求,并体现基于应用的知识与技能的系统性。
3.适应学生自身发展的知识
学生各方面的素质需要巩固、完善和全面提高,学生在校期间需要进行自己职业生涯的规划,人才知识结构的确定应能满足学生职业能力发展的需求。高职院校生源表现出较大的个性差异,课程体系应能适应不同层次、不同爱好学生的特点,使学生能够按照不同的职业方向个性化成才。
高职院校的学科建设一方面应重视实用性,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又要注重超前性,注意研究国际新技术,特别是高科技发展的动向,注意研究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后对技术和人才的需求情况,不断给高职教育提供新的讯息,使高职教育始终走在生产和建设的前面,对实际工作发挥出超前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A].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与建设——2000年高职高专教育文件资料汇编[C].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2]李建求.德国FH:为职业实践而进行科学教育[J].比较教育研究,2004,(2).
[3]黄日强,邓志军.国外企业如何参与职业教育[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4,(5).
[4]吴昊.多维交叉的美国职业教育[J].职教论坛,2001,(11). [5]冯晋祥.中外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比较[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6]石伟平.比较职业技术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作者单位:黄睿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邓润梅 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胡文英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