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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当前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和全面开放,银行等金融业已经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尤其在资本的约束下,我国银行业的金融业务出现了金融资本的缺乏的状况,并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资本困境。 因而面对这种困境和约束,我国商业银行会出现为了追求利润、节约成本而出现恶性竞争等行为。本文通过一些具体实例等对商业银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深刻剖析,并结合了当前现有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入地探究,并在此基础上探求了在当前严峻竞争的环境下如何采取崭新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强化风险意识,加快银行业务的转型,提高综合运营水平。
关键词:商业银行;业务结构;改革方向;当前问题;解决方法
作为保证我国社会公共秩序和经济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商业银行在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务合法经营等方面的现状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当中,作为保证消费者交易活动中的合法利益的先决条件,公平竞争是规范我国金融市场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成为了商业银行经营者合法经营的首要准则,也是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随着经济社会的高度发展,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为了追求规模扩张,将赚取存贷款利差作为自身收入的主要来源和经营模式,形成了按照行政层次和地区划分为主要模式的总分机构管理体制,构成了集权和区域分割的特点。在此过程中,为了能在竞争中提高市场占有率,商业银行经常会使用各种手段淘汰竞争对手,采取诸多竞争手段,并构成了虚假宣传、限制竞争、地方保护等一系列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务合法经营等出现不正当竞争的客观原因
1、商业银行业务自身经营出现了资本困境和资本约束
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为了追求规模扩张,将赚取存贷款利差作为自身收入的主要来源和经营模式,形成了按照行政层次和地区划分为主要模式的总分机构管理体制,构成了集权和区域分割的特点。然而,长期在这种经济体制下产生的商业银行容易出现业务技术水平低下、外部环境简单、管理要求较低、地区差异一明显等情况。同时,我国商业银行正面临着资本约束等众多问题,其资金缺口较大,资金补充能力较弱。资本困境和资本约束都对我国商业银行构成了严峻地挑战。
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存在着资本严重不足的状况,对整个金融业务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制约作用,并成为了不正当竞争或恶性竞争的潜在因素。根据2004年度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行榜(《银行家》杂志)的统计,在资本排名前30家银行中资本充足率平均为11.56%的其余二十六家,资本充足率指标低于两位数的银行仅有四家银行。而在这四家当中,中国的商业银行就占了三个,即中国建设银行(6.51%)、中国银行(6.98%)、中国工商银行(5.52%)等。
2、信贷业务规占据了商业银行业务的大量比例,加剧了其业务结构的不合理性
信贷业务规模增长过快在很大程度上消耗了商业银行资金,并对业务结构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在我国十四家在1999年到2003年之间信贷业务每年按照近百分之十七的速度进行增长,其GDP增长率也平均高出了约8.5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我国信贷业务量占据了商业银行业务总量的大多数,其增长速度也以较快的速度发展。但是,信贷规模的增长速度和扩张速度当前仍旧无法跟得上银行资本的增长速度,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银行自身的结构平衡,并最终触及信贷环境竞争的加剧。如果商业银行只关注信贷规模的急速扩张,却不能将关注点集中在银行资本的增长速度上,商业银行就会因为信贷规模的急速扩张,而消耗掉诸多资本,其资本充足率就会跌到较低的水平,十分不利于其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其次,信贷业务量的增长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其结构的不合理,促使银行资本消耗速度过快,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银行对于竞争的需求,并形成了恶性竞争的前提之一。资本净额、资本规模与资本结构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并对资本的配额比例有着直接的影响。 3、商业银行对风险评估体系缺乏科学化界定,对自身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管理
债券市场、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等都都丢商业银行的外部治理机制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然而,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过程中,这些重要因素却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得整个商业银行外部治理的有效约束力降低,并对其自身风险评估能力的提升起到了极为严重的约束作用。
与此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估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工作时,由于银行的数据积累资料有限和管理人员的评价标准不足等问题,我国商业银行没有能力对风险评估体系进行有效地调整和科学化的界定,也就无法对信贷业务等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量化。现在,很多商业银行仍然采用的是相应指标由评级工作人员来判断打分,并且主要参考依据仍然是事先准备好的贷款单位信用级别。尽管这一评定方法较为简单、快捷,却没有对现金流、偿还能力、财务状况等进行有效的、科学的、真实的评价,对于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业银行业务结构等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务合法经营等出现不正当竞争的典型现象
商业银行不正当竞争行为,既是一种恶性竞争的行为,也是一种金融行为。实际上,我国商业银行违背了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它在很大程度上侵害其他的金融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金融业的正常监管秩序,违背了银行业所公认的商业道德。
1、商业贿赂行为
所谓“商业贿赂”,主要指的是运用财物或者其他方式对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暗中收受回扣等行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8 条规定)。而在针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行为中,也有关于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例如:“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等等,与此同时,第七十四条还规定了工商机关可以查处商业银行的商业贿赂行为等。 2、 虚假宣传行为
所谓“虚假宣传”主要要指的是金融经营着为了宣传自身经营的产品而采取的虚假宣传或采用令人误解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9 条3规定)具体主要包括两种方式。
其一是进行令人误解的宣传。令人误解的行为主要指的是虽然经营者对商品进行了真实的宣传,但是其采用的宣传语、定位、手段等会让消费者等产生误解。例如,2013年宁波银监局就对宁波通商银行有限公司进行了相关的处分。其原因在于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开业前将自身的名称简称为“通商银行”并将其伫立于安徽高速公路之中,并被宁波银监局认为为涉嫌虚假宣传。之后,宁波银监局明确规定只能将其简称变为“宁波通商银行”,而并非是“通商银行”。在该案例中,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为了盲目追求业务中的宣传效果,采取不正常的宣传行为,涉嫌对社会做虚假或误导性的宣传,涉及不正当竞争。
第二种虚假宣传的行为主要指的是经营者在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宣传的时候,运用直接的、明确的虚假宣传,做出了与事实不相符的报道。我国商业银行如何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实现金融业务的改革
三、依法合规经营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行为的多元化,规范我国商业银行合法经营的需求越发迫切,其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
一方面,商业银行之所以需要合法经营是与其自身特征有着密切的关系。与一般的工商企业相比,商业银行具有许多较为突出的行业性特征。这些特征使得商业银行在很多问题上都要根据自身的特征进行有效地调整,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调整业务方向,加强资金吸纳的能力,完善自身的经营理念和管理理念,增加资本吸纳的能力和数量,不断地对自身金融业务发展方向进行调整,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和“造血”能力。
其次,执法主体的不确定性也是我们当前迫切需要依法合规经营的原因。法律的稳定性与滞后性会极大地影响到银行业和金融界的监管及其正常有序的发展。立法者在指定法律的过程中,都会根据既存状况来置顶相关的法律和规范。如果法律与社会发展不能同步,就会造成法律与社会形势的脱节,从而造成了极大的矛盾,十分不利于针对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的完善,也不利于金融业的健康、持续、有序的发展。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业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这对于国内外金融业务制度差异、管理漏洞等方面都产生了很多问题,并会引发潜在的不正当竞争和经济损失。与国际接轨成为了我国当前商业银行金融业务的主要发展趋势,并在整个银行发展过程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影响作用。随着社会开放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国外的金融理论开始不断地深入到了国内的金融市场之中,这对于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制度等都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四、依法合规经营与科学稳健发展的关系
我们之所以要呼吁依法合规经营,这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帮助各个商业银行立足现实,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业务,增强自身经营的规范性,从而实现自身科学、持续的发展。
首先,依法合规经营有助于提高监管者的专业化水平和独立化程度,规范市场交易的主体,有助于全面提升和规范银行业在竞争关系中的各类行为,并且保护相关主题之间的合法权益,以此促进商业银行以及金融业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其次,依法合规经营有助于我国营造出良性的金融环境。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造成了当前银行产生不正当竞争的主要原因之一,并容易造成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执法主体针对同一违法行为产生相互推诿的现象,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立法的空白,造成执法程序的障碍和困惑。
最后,依法合规经营对于我国法律的进步也有很大的推进作用。为了避免执法主体的不确定以及双方权限冲突等问题,我国需要不断提升立法层次,完善银行业的监管法律体系,填补一定时期内或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漏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位阶,确认执法主体的明确行为责任,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某些无法可依等的现象。
五、实现科学稳健发展的方法、路经和措施
1、完善商业银行业务制度,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
商业银行还需要利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升自身对于金融业务的管理能力,使得日常金融业务逐渐趋向高效化和真实化,保证信息等的真实有效,并为风险评估、业务判断等提高工有效、科学、真实的信息。同时,商业银行还应当进一步完善自身管理电子平台的建设,其中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信贷管理等,确保商业银行自身管理和自我监督的有效性,建立银行内部的责任制,为实施科学有效的银行自身管理提供有效支持。
2、银行应当树立风险资本的观念,引导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方向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等方面面临着各类问题和风险,并容易因此,在现代商业银行的管理理论和实践活动中,我们都应当提升自身的风险意识,将风险损失降低到最少。一般情况下,银行的风险主要来自于经营和信贷。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异常损失构成了银行三大类主要的经营损失类型。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商业银行要实现自身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首先就要树立规避风险的意识,提升自身识别风险、规避风险、化解风险的能力,对信贷单位的内容进行有效覆盖,求得生存发展。
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成为了提高商业银行业务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并为商业银行在新的电子金融环境下提供有效的优质化个性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间业务一般是占用的银行资本最少、提高银行的非利息收入比重最为关键的业务,其中主要包括代客外汇买卖、银行、承兑汇票等内容,它能够有效降低商业银行的资本消耗,对于降低银行风险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持作用。
总而言之,我们应当在避免恶性竞争的基础上,要找到问题的根源,积极转变运营思路,在找到当前运营问题根源的基础上,找到完善商业银行公司的改革方法,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探索到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思路和发展趋势,提升银行的竞争力,实现该地利润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春喜.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综合评价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3,12.
[2] 罗军艳.业绩考评体系优化设计研究一以某商业银行为例[J].学位论文.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07.11.
关键词:商业银行;业务结构;改革方向;当前问题;解决方法
作为保证我国社会公共秩序和经济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商业银行在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务合法经营等方面的现状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当中,作为保证消费者交易活动中的合法利益的先决条件,公平竞争是规范我国金融市场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成为了商业银行经营者合法经营的首要准则,也是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随着经济社会的高度发展,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为了追求规模扩张,将赚取存贷款利差作为自身收入的主要来源和经营模式,形成了按照行政层次和地区划分为主要模式的总分机构管理体制,构成了集权和区域分割的特点。在此过程中,为了能在竞争中提高市场占有率,商业银行经常会使用各种手段淘汰竞争对手,采取诸多竞争手段,并构成了虚假宣传、限制竞争、地方保护等一系列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务合法经营等出现不正当竞争的客观原因
1、商业银行业务自身经营出现了资本困境和资本约束
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为了追求规模扩张,将赚取存贷款利差作为自身收入的主要来源和经营模式,形成了按照行政层次和地区划分为主要模式的总分机构管理体制,构成了集权和区域分割的特点。然而,长期在这种经济体制下产生的商业银行容易出现业务技术水平低下、外部环境简单、管理要求较低、地区差异一明显等情况。同时,我国商业银行正面临着资本约束等众多问题,其资金缺口较大,资金补充能力较弱。资本困境和资本约束都对我国商业银行构成了严峻地挑战。
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存在着资本严重不足的状况,对整个金融业务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制约作用,并成为了不正当竞争或恶性竞争的潜在因素。根据2004年度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行榜(《银行家》杂志)的统计,在资本排名前30家银行中资本充足率平均为11.56%的其余二十六家,资本充足率指标低于两位数的银行仅有四家银行。而在这四家当中,中国的商业银行就占了三个,即中国建设银行(6.51%)、中国银行(6.98%)、中国工商银行(5.52%)等。
2、信贷业务规占据了商业银行业务的大量比例,加剧了其业务结构的不合理性
信贷业务规模增长过快在很大程度上消耗了商业银行资金,并对业务结构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在我国十四家在1999年到2003年之间信贷业务每年按照近百分之十七的速度进行增长,其GDP增长率也平均高出了约8.5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我国信贷业务量占据了商业银行业务总量的大多数,其增长速度也以较快的速度发展。但是,信贷规模的增长速度和扩张速度当前仍旧无法跟得上银行资本的增长速度,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银行自身的结构平衡,并最终触及信贷环境竞争的加剧。如果商业银行只关注信贷规模的急速扩张,却不能将关注点集中在银行资本的增长速度上,商业银行就会因为信贷规模的急速扩张,而消耗掉诸多资本,其资本充足率就会跌到较低的水平,十分不利于其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其次,信贷业务量的增长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其结构的不合理,促使银行资本消耗速度过快,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银行对于竞争的需求,并形成了恶性竞争的前提之一。资本净额、资本规模与资本结构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并对资本的配额比例有着直接的影响。 3、商业银行对风险评估体系缺乏科学化界定,对自身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管理
债券市场、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等都都丢商业银行的外部治理机制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然而,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过程中,这些重要因素却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得整个商业银行外部治理的有效约束力降低,并对其自身风险评估能力的提升起到了极为严重的约束作用。
与此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估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工作时,由于银行的数据积累资料有限和管理人员的评价标准不足等问题,我国商业银行没有能力对风险评估体系进行有效地调整和科学化的界定,也就无法对信贷业务等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量化。现在,很多商业银行仍然采用的是相应指标由评级工作人员来判断打分,并且主要参考依据仍然是事先准备好的贷款单位信用级别。尽管这一评定方法较为简单、快捷,却没有对现金流、偿还能力、财务状况等进行有效的、科学的、真实的评价,对于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业银行业务结构等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务合法经营等出现不正当竞争的典型现象
商业银行不正当竞争行为,既是一种恶性竞争的行为,也是一种金融行为。实际上,我国商业银行违背了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它在很大程度上侵害其他的金融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金融业的正常监管秩序,违背了银行业所公认的商业道德。
1、商业贿赂行为
所谓“商业贿赂”,主要指的是运用财物或者其他方式对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暗中收受回扣等行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8 条规定)。而在针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行为中,也有关于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例如:“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等等,与此同时,第七十四条还规定了工商机关可以查处商业银行的商业贿赂行为等。 2、 虚假宣传行为
所谓“虚假宣传”主要要指的是金融经营着为了宣传自身经营的产品而采取的虚假宣传或采用令人误解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9 条3规定)具体主要包括两种方式。
其一是进行令人误解的宣传。令人误解的行为主要指的是虽然经营者对商品进行了真实的宣传,但是其采用的宣传语、定位、手段等会让消费者等产生误解。例如,2013年宁波银监局就对宁波通商银行有限公司进行了相关的处分。其原因在于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开业前将自身的名称简称为“通商银行”并将其伫立于安徽高速公路之中,并被宁波银监局认为为涉嫌虚假宣传。之后,宁波银监局明确规定只能将其简称变为“宁波通商银行”,而并非是“通商银行”。在该案例中,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为了盲目追求业务中的宣传效果,采取不正常的宣传行为,涉嫌对社会做虚假或误导性的宣传,涉及不正当竞争。
第二种虚假宣传的行为主要指的是经营者在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宣传的时候,运用直接的、明确的虚假宣传,做出了与事实不相符的报道。我国商业银行如何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实现金融业务的改革
三、依法合规经营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行为的多元化,规范我国商业银行合法经营的需求越发迫切,其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
一方面,商业银行之所以需要合法经营是与其自身特征有着密切的关系。与一般的工商企业相比,商业银行具有许多较为突出的行业性特征。这些特征使得商业银行在很多问题上都要根据自身的特征进行有效地调整,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调整业务方向,加强资金吸纳的能力,完善自身的经营理念和管理理念,增加资本吸纳的能力和数量,不断地对自身金融业务发展方向进行调整,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和“造血”能力。
其次,执法主体的不确定性也是我们当前迫切需要依法合规经营的原因。法律的稳定性与滞后性会极大地影响到银行业和金融界的监管及其正常有序的发展。立法者在指定法律的过程中,都会根据既存状况来置顶相关的法律和规范。如果法律与社会发展不能同步,就会造成法律与社会形势的脱节,从而造成了极大的矛盾,十分不利于针对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的完善,也不利于金融业的健康、持续、有序的发展。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业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这对于国内外金融业务制度差异、管理漏洞等方面都产生了很多问题,并会引发潜在的不正当竞争和经济损失。与国际接轨成为了我国当前商业银行金融业务的主要发展趋势,并在整个银行发展过程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影响作用。随着社会开放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国外的金融理论开始不断地深入到了国内的金融市场之中,这对于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制度等都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四、依法合规经营与科学稳健发展的关系
我们之所以要呼吁依法合规经营,这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帮助各个商业银行立足现实,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业务,增强自身经营的规范性,从而实现自身科学、持续的发展。
首先,依法合规经营有助于提高监管者的专业化水平和独立化程度,规范市场交易的主体,有助于全面提升和规范银行业在竞争关系中的各类行为,并且保护相关主题之间的合法权益,以此促进商业银行以及金融业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其次,依法合规经营有助于我国营造出良性的金融环境。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造成了当前银行产生不正当竞争的主要原因之一,并容易造成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执法主体针对同一违法行为产生相互推诿的现象,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立法的空白,造成执法程序的障碍和困惑。
最后,依法合规经营对于我国法律的进步也有很大的推进作用。为了避免执法主体的不确定以及双方权限冲突等问题,我国需要不断提升立法层次,完善银行业的监管法律体系,填补一定时期内或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漏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位阶,确认执法主体的明确行为责任,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某些无法可依等的现象。
五、实现科学稳健发展的方法、路经和措施
1、完善商业银行业务制度,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
商业银行还需要利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升自身对于金融业务的管理能力,使得日常金融业务逐渐趋向高效化和真实化,保证信息等的真实有效,并为风险评估、业务判断等提高工有效、科学、真实的信息。同时,商业银行还应当进一步完善自身管理电子平台的建设,其中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信贷管理等,确保商业银行自身管理和自我监督的有效性,建立银行内部的责任制,为实施科学有效的银行自身管理提供有效支持。
2、银行应当树立风险资本的观念,引导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方向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等方面面临着各类问题和风险,并容易因此,在现代商业银行的管理理论和实践活动中,我们都应当提升自身的风险意识,将风险损失降低到最少。一般情况下,银行的风险主要来自于经营和信贷。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异常损失构成了银行三大类主要的经营损失类型。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商业银行要实现自身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首先就要树立规避风险的意识,提升自身识别风险、规避风险、化解风险的能力,对信贷单位的内容进行有效覆盖,求得生存发展。
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成为了提高商业银行业务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并为商业银行在新的电子金融环境下提供有效的优质化个性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间业务一般是占用的银行资本最少、提高银行的非利息收入比重最为关键的业务,其中主要包括代客外汇买卖、银行、承兑汇票等内容,它能够有效降低商业银行的资本消耗,对于降低银行风险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持作用。
总而言之,我们应当在避免恶性竞争的基础上,要找到问题的根源,积极转变运营思路,在找到当前运营问题根源的基础上,找到完善商业银行公司的改革方法,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探索到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思路和发展趋势,提升银行的竞争力,实现该地利润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春喜.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综合评价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3,12.
[2] 罗军艳.业绩考评体系优化设计研究一以某商业银行为例[J].学位论文.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