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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由于英汉两种语言句型的不同,主位、主语和话题的理解定位一直是困扰国内语言学家尤其是系统功能语法学习者的一个问题。本文试图对这三个概念的不同观点和看法进行比较详尽的介绍,并分析英汉句型的不同对主位、主语和主题的影响。
关键词:主位 主语 话题 句型
一、引言
自从Halliday的功能语法进入中国之后,不少学者开始尝试着用Halliday的系统理论来分析汉语句式,并提出不少分析方案。然而,对于Halliday的主位(theme)和汉语中的主语(subject)以及话题(topic)这几个术语的自定义,国内的语言学家对其定义却一直众说纷纭,因此这些对于汉语句式的分析实际上是建立在各自所认定的不同概念基础之上的,从而也就形成了不能统一概念范畴的局面。因此,主位、主语和话题的定义范畴就成了国内语言学家们的一项重要任务。从某种角度上说,这也是将来语言学家把系统功能语法应用于汉语研究的必经之路。定义的混乱不仅会使研究无法系统地进行,而且对今后的教学也造成了诸多困难。
从另一方面来看,对于功能语法的初学者来说,接受一种全新的语法理论系统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对一些基本概念的理解。如果对基本概念无法正确地理解接受,那么深入地学习也就无从谈起。作为一个母语为汉语的英语专业研究生,笔者在接受系统功能语法理论时总是难免会受到汉语的思维角度及原有的传统英语语法视角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试图来理解功能语法的深层系统理论时,总是不可避免地走进概念混淆不清导致思维混乱的境地。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中国的系统功能语法的初学者,搞清楚Halliday的主位(theme)和汉语中的主语(subject)以及话题(topic)这些基本概念的不同,并联系它们同汉语分析模式及英语传统语法的区别,对于深入学习系统功能语法是至关重要的。
二、“主位”“主语”和“话题”
(一)“主位”概念的提出和发展
“主位”的说法最早是由Mathesius于1939年提出的。他认为,一个句子可以划分为“主位”(theme)“述位”(rheme)和“连位”(transition)三个部分。他给“主位”定义为:“(theme is) the starting point of the utterance which is known or at least obvious in the given situation and from which the speaker proceeds” (主位是话语的出发点)(转引自李美霞2005:134)。“述位”:“(rheme as)that which the speaker states about or in regard to the theme of the utterance”(述位是围绕主位所说的话,往往是话语的核心内容)(转引自李美霞2005,134)。
继Mathesius之后,不少语言学家如Firbas、Brown和Yule等人都参与了主述位的分析和研究。大多数人主张把主位、连位和述位三个部分合并成主位和述位两大部分,把连位看作述位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些语言学家还提出了“主题”和“述题”(topic and comment)这两个术语,并把它们分别与主位和述位等同起来。Halliday虽然也使用“主题”这个术语,但他并不认同把它与“主位”等同起来的观点。他指出:“有些语法学家用主题和述题这两个术语来代替主位和述位,但是主题述题的内涵是不同的。” 他认为主题只是一种特殊的主位,即“分句中在概念结构里具有某种功能的第一个成分”。其次,主题的定义涉及音系层中的已知信息,从而混淆了词汇语法层和音系层这两个不同的层次(胡壮磷2005:162)。
Halliday在秉承了布拉格学派(Prague school of linguists)的基础上,根据主位本身结构的复杂程度,进一步把主位分成 “单项主位”(simple theme)“复项主位”(multiple theme)和 “句项主位”(clausal theme) (Halliday,2000)。而胡壮磷等根据其成分组成,把这种分类简化为单项主位和复项主位两种(胡壮磷,2005:162)。单项主位包括名词词组、副词词组、介词短语以及小句。复项主位是由多种语义成分构成的主位。
程琪龙在其著作《系统功能语法导论》(程琪龙, 1994:44)中曾这样来阐释“主位”和“述位”:“在词汇语法层,主位一般体现成句首的第一成分,述位在主位之后。主位之所以体现句首成分是因为在传递过程中,人们首先阐述信息的中心议题。为此,主位首先是一个语义方面的概念,而不是句法的概念,但它有一定的句法体现意义。”这个观点,笔者认为更为简洁明了,但却缺乏一定的严密性。如他指出“主位一般体现成句首的第一成分”,但“一般”以外的情况却没有多加说明。此外,“主位”概念的提出,实际上是在英语背景之下形成的。因为相对于汉语来说,英语句式通常把语句的关键信息或中心议题前置,从而更加符合“主位”的思想。在这种情况下,若要“主位”概念不加详细解释,就强加于汉语句式分析上,其效果只能是适得其反。
最新版的朗文语言学词典中,“主位”和“述位”的定义分别为:“已知信息(在句子功能观里称主位),指对读者或听者来说不是新的信息,述位指新的信息”(朗文语言教学与应用语言学词典, 2005:277)。
纵观上述种种观点,Mathesius的主述位理论在提出后能够被人们所普遍接受,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而后来“主题”和“述题”说法的提出,笔者认为它们应该被看作是主述位理论的下属分支之一,而不应该用主述题的说法来代替主述位的位置。主题的定义为:“描述句子信息结构时表示一个句子中予以评述的人,事物或观念的那部分内容”(朗文语言教学与应用语言学词典2005:716)。因此,不管是从词汇语法层面上来说,还是从信息结构上来看,“主题”的内涵都与“主位”不尽相同。当然,尽管Halliday把“主题”看成是一种特殊的主位,笔者认为他的说明仍然不够清楚。“特殊的”主位应如何理解,怎样看待它同话语出发点或已知信息间的关系,在Halliday的理论中,笔者并没有找到十分满意的答案。又或者,在Halliday的功能语法系统理论中,本身就不存在“主述题”的划分。如果一定要使用他的理论来解释其他语言学家所提出的术语就难免显得牵强附会了。
(二)“主语”和“话题”
在语言学词典中,“主语”的定义为“(在英语语法中)一般指具有下列特征的名词,代词或名词短语:在句子中一般位于主要动词前,并与它的关系最密切;决定主谓一致;指句子其他部分所陈述的事”(朗文语言教学与应用语言学词典2005:673)。此定义主要是针对英语语法中的 “主语”。而汉语中的“主语”定义,汉语语言学界一直是众说纷纭,说法不一(包括主语的性质,怎样确定主语,怎样区别主语和主题等等)。对此,胡裕树在《现代汉语》中叙述语法学家对主语的第三种理解时指出:“主语指话题。话题是个广泛的概念,凡是句子叙述的起点,几乎都可以看作话题。”(转引自王寅, 1999)。由此可见,分析汉语中的“主语”似乎是无法离开对“话题”的分析。国内的语言学家普遍把“话题”译成 “topic”,而 “topic” 本身又有另外一层意思,即“主题”。
赵元任在谈及汉语中的“主谓语”时指出:“汉语语法中的主语和谓语的语法意义是主题(topic)和述题(comment),而不是动作者(actor)和动作(action)”(转引自杨明:2006)。这种论断很显然就是把汉语中的“主语”等同于“主题”。申小龙也是这种观点的赞同者。他认为话题(topic)同时又称作主题。并提出汉语中普遍存在的“主题-评论”句式的概念。即“先提出我们想要说明的一个话题,它可以是一个词,也可以是一个词组,甚至是一个句子的形式。总之,是要说明的一个‘板块’,然后对这个话题加以评论”(转引自杨明:2006)。这样, “主语”“主题”和“话题”之间的关系就被等同起来。即“主语”也可以等同于“话题”。
然而,王寅在谈到汉语中“主语”与“话题”的关系时,根据胡裕树对“主语”的定义,提出了三个不同的观点:1.主语可分析成话题,话题包括主语,但并不完全等同于主语;2.话题的概念比主语大;3.句首部分为话题(王寅:1999)。
笔者认为,王寅的观点更具科学性。因为他考虑到了汉语句式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他从信息结构、内涵概念以及词汇语法层上对“主语”和“话题”进行了多方面的考量,从而使得“主题”“主语”和“话题”的说法更加严密和全面。
(三)“主位”“主语”和“话题”之争
“主位”“主语”和“话题”三个概念从浅层意义上来看似乎交叉意义较多,但却都各自代表不同的语法分析系统。正是运用了不同的语法系统理论才导致了这些术语的语法差异。国内语言学家在试图用“主述位”理论来分析汉语的句式时,首先要碰到汉语“主语”定义不清、相关术语翻译意见无法统一等问题;其次是面临跨语种跨语法理论系统所带来的尴尬处境。
针对这些研究上的困难,一些语言学家又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如王寅(1999)提出将“主题”定为topic,而将“话题”定为thesis。这样,与topic相对的“主题-述题”模式就可译为topic—comment。而与thesis相对的“主述题”模式以express来代替comment。从而达到与Halliday的“主位”及汉语的“话题”都不互相冲突的目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如何真正理清“主位”“主语”和“话题”三者之间的关系,不仅需要长时间的分析验证,更重要的还是要认识到它们所附会的不同语言和语法类型背景。
三、英汉句型的不同对“主位”“主语”和“主题”分析的影响
在传统的语法中,我们一般都把英汉两种语言的句型描写成“主语+谓语+宾语(SVO)”结构,认为这是一种最常见、最基本的句型。但实际上,英语和汉语是两种不同的语言类型。
Li和Thompson在《Subject and Topic》中提出:“语言有四种基本类型:1.注重主语的语言(subject-prominent);2.注重主题的语言(topic-prominent);3.主语和主题都注重的语言;4.主语和主题都不注重的语言。”同时他还指出,英语是主语突显性语言,而汉语是主题突显性语言。因此,英语教师在教学中,特别是写作课上有必要向学生突出强调汉语是语段取向的语言,而英语是句子取向的语言。正因为如此,汉语才会显现出“形散而神不散”的主题特征(杨明,2006)。
由于英语是主语突显性语言,因此在英语中,主位与主语重合的几率很大。
而汉语则是话题突显性语言,其主位往往基本上就是话题了。如:
值得一提的是,王寅在分析英汉核心句型时,采用了吕淑湘的新术语:“起语”和“止语”。这两个术语是建立在施受和位置这两个标准之上的(转引自王寅:1999)。并据此建立了一个新的分析模式:
这个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避免由于英汉句型类型的不同而出现的用同一理论模式来分析句式的不可操作性。笔者认为该模式对于外语学习者来说,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折中策略。它既不至于完全照搬适用于英语的理论分析模式,也仍然可以把更优秀的语言分析理论系统与本国语言相结合。
四、总结
从以上理论模式可以看出,王寅的理论与赵元任的观点之重大分歧,就在于王寅将汉语的主语定义成施事者,而这恰恰是赵元任所反对的。我们认为成王寅的分析定义,更符合语言使用者的心理。但是,“起语”和“止语”相对于目前已经被广为接受并推广的“主语”和“宾语”来说,能否被其他的语言学家接受并最终应用到英语语法教育系统中,则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教学实践和学习者的效果反馈来证明。在系统功能语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针对目前此类概念定义仍然较为混乱的局面,应当让学习者在对功能语法系统有一个初步了解的基础上,多接触各种不同的观点和理论模式,让他们对于系统功能语法这个不同于传统语法的全新理论系统能形成一个自我理论评价和理论输出体系,从而获得最佳学习效果。
参考文献:
[1]程琪龙.系统功能语法导论[M].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1994.
[2]胡壮磷等.系统功能语言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李美霞.功能语法教程[M].北京:外文出版社,2005.
[4]王 寅.主位,主语和话题的思辨——兼谈英汉核心句型[J]. 外语研究,1999,(3).
[5] Richards, Jack C.Richard Schmidt,Heidi Kendrick,
Youngkyu Kim编 管燕红 唐玉柱译.“述位”“主位”朗文语言教学与应用语言学词典(第3版)[Z].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
[6]杨 明.汉译英中的主题,主语与主位[J].山东外语教学,2006,(3).
[7] Richards, Jack C.Richard Schmidt,Heidi Kendrick,Youngkyu Kim编 管燕红 唐玉柱译.“主题”朗文语言教学与应用语言学词典(第3版)[M].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
[8] Richards, Jack C.Richard Schmidt,Heidi Kendrick,Youngkyu Kim编 管燕红 唐玉柱译.“主语”朗文语言教学与应用语言学词典(第3版)[M].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5.
[9]Halliday, M. A. K. 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M].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0.
(林 彦,厦门大学外文学院)
关键词:主位 主语 话题 句型
一、引言
自从Halliday的功能语法进入中国之后,不少学者开始尝试着用Halliday的系统理论来分析汉语句式,并提出不少分析方案。然而,对于Halliday的主位(theme)和汉语中的主语(subject)以及话题(topic)这几个术语的自定义,国内的语言学家对其定义却一直众说纷纭,因此这些对于汉语句式的分析实际上是建立在各自所认定的不同概念基础之上的,从而也就形成了不能统一概念范畴的局面。因此,主位、主语和话题的定义范畴就成了国内语言学家们的一项重要任务。从某种角度上说,这也是将来语言学家把系统功能语法应用于汉语研究的必经之路。定义的混乱不仅会使研究无法系统地进行,而且对今后的教学也造成了诸多困难。
从另一方面来看,对于功能语法的初学者来说,接受一种全新的语法理论系统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对一些基本概念的理解。如果对基本概念无法正确地理解接受,那么深入地学习也就无从谈起。作为一个母语为汉语的英语专业研究生,笔者在接受系统功能语法理论时总是难免会受到汉语的思维角度及原有的传统英语语法视角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试图来理解功能语法的深层系统理论时,总是不可避免地走进概念混淆不清导致思维混乱的境地。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中国的系统功能语法的初学者,搞清楚Halliday的主位(theme)和汉语中的主语(subject)以及话题(topic)这些基本概念的不同,并联系它们同汉语分析模式及英语传统语法的区别,对于深入学习系统功能语法是至关重要的。
二、“主位”“主语”和“话题”
(一)“主位”概念的提出和发展
“主位”的说法最早是由Mathesius于1939年提出的。他认为,一个句子可以划分为“主位”(theme)“述位”(rheme)和“连位”(transition)三个部分。他给“主位”定义为:“(theme is) the starting point of the utterance which is known or at least obvious in the given situation and from which the speaker proceeds” (主位是话语的出发点)(转引自李美霞2005:134)。“述位”:“(rheme as)that which the speaker states about or in regard to the theme of the utterance”(述位是围绕主位所说的话,往往是话语的核心内容)(转引自李美霞2005,134)。
继Mathesius之后,不少语言学家如Firbas、Brown和Yule等人都参与了主述位的分析和研究。大多数人主张把主位、连位和述位三个部分合并成主位和述位两大部分,把连位看作述位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些语言学家还提出了“主题”和“述题”(topic and comment)这两个术语,并把它们分别与主位和述位等同起来。Halliday虽然也使用“主题”这个术语,但他并不认同把它与“主位”等同起来的观点。他指出:“有些语法学家用主题和述题这两个术语来代替主位和述位,但是主题述题的内涵是不同的。” 他认为主题只是一种特殊的主位,即“分句中在概念结构里具有某种功能的第一个成分”。其次,主题的定义涉及音系层中的已知信息,从而混淆了词汇语法层和音系层这两个不同的层次(胡壮磷2005:162)。
Halliday在秉承了布拉格学派(Prague school of linguists)的基础上,根据主位本身结构的复杂程度,进一步把主位分成 “单项主位”(simple theme)“复项主位”(multiple theme)和 “句项主位”(clausal theme) (Halliday,2000)。而胡壮磷等根据其成分组成,把这种分类简化为单项主位和复项主位两种(胡壮磷,2005:162)。单项主位包括名词词组、副词词组、介词短语以及小句。复项主位是由多种语义成分构成的主位。
程琪龙在其著作《系统功能语法导论》(程琪龙, 1994:44)中曾这样来阐释“主位”和“述位”:“在词汇语法层,主位一般体现成句首的第一成分,述位在主位之后。主位之所以体现句首成分是因为在传递过程中,人们首先阐述信息的中心议题。为此,主位首先是一个语义方面的概念,而不是句法的概念,但它有一定的句法体现意义。”这个观点,笔者认为更为简洁明了,但却缺乏一定的严密性。如他指出“主位一般体现成句首的第一成分”,但“一般”以外的情况却没有多加说明。此外,“主位”概念的提出,实际上是在英语背景之下形成的。因为相对于汉语来说,英语句式通常把语句的关键信息或中心议题前置,从而更加符合“主位”的思想。在这种情况下,若要“主位”概念不加详细解释,就强加于汉语句式分析上,其效果只能是适得其反。
最新版的朗文语言学词典中,“主位”和“述位”的定义分别为:“已知信息(在句子功能观里称主位),指对读者或听者来说不是新的信息,述位指新的信息”(朗文语言教学与应用语言学词典, 2005:277)。
纵观上述种种观点,Mathesius的主述位理论在提出后能够被人们所普遍接受,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而后来“主题”和“述题”说法的提出,笔者认为它们应该被看作是主述位理论的下属分支之一,而不应该用主述题的说法来代替主述位的位置。主题的定义为:“描述句子信息结构时表示一个句子中予以评述的人,事物或观念的那部分内容”(朗文语言教学与应用语言学词典2005:716)。因此,不管是从词汇语法层面上来说,还是从信息结构上来看,“主题”的内涵都与“主位”不尽相同。当然,尽管Halliday把“主题”看成是一种特殊的主位,笔者认为他的说明仍然不够清楚。“特殊的”主位应如何理解,怎样看待它同话语出发点或已知信息间的关系,在Halliday的理论中,笔者并没有找到十分满意的答案。又或者,在Halliday的功能语法系统理论中,本身就不存在“主述题”的划分。如果一定要使用他的理论来解释其他语言学家所提出的术语就难免显得牵强附会了。
(二)“主语”和“话题”
在语言学词典中,“主语”的定义为“(在英语语法中)一般指具有下列特征的名词,代词或名词短语:在句子中一般位于主要动词前,并与它的关系最密切;决定主谓一致;指句子其他部分所陈述的事”(朗文语言教学与应用语言学词典2005:673)。此定义主要是针对英语语法中的 “主语”。而汉语中的“主语”定义,汉语语言学界一直是众说纷纭,说法不一(包括主语的性质,怎样确定主语,怎样区别主语和主题等等)。对此,胡裕树在《现代汉语》中叙述语法学家对主语的第三种理解时指出:“主语指话题。话题是个广泛的概念,凡是句子叙述的起点,几乎都可以看作话题。”(转引自王寅, 1999)。由此可见,分析汉语中的“主语”似乎是无法离开对“话题”的分析。国内的语言学家普遍把“话题”译成 “topic”,而 “topic” 本身又有另外一层意思,即“主题”。
赵元任在谈及汉语中的“主谓语”时指出:“汉语语法中的主语和谓语的语法意义是主题(topic)和述题(comment),而不是动作者(actor)和动作(action)”(转引自杨明:2006)。这种论断很显然就是把汉语中的“主语”等同于“主题”。申小龙也是这种观点的赞同者。他认为话题(topic)同时又称作主题。并提出汉语中普遍存在的“主题-评论”句式的概念。即“先提出我们想要说明的一个话题,它可以是一个词,也可以是一个词组,甚至是一个句子的形式。总之,是要说明的一个‘板块’,然后对这个话题加以评论”(转引自杨明:2006)。这样, “主语”“主题”和“话题”之间的关系就被等同起来。即“主语”也可以等同于“话题”。
然而,王寅在谈到汉语中“主语”与“话题”的关系时,根据胡裕树对“主语”的定义,提出了三个不同的观点:1.主语可分析成话题,话题包括主语,但并不完全等同于主语;2.话题的概念比主语大;3.句首部分为话题(王寅:1999)。
笔者认为,王寅的观点更具科学性。因为他考虑到了汉语句式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他从信息结构、内涵概念以及词汇语法层上对“主语”和“话题”进行了多方面的考量,从而使得“主题”“主语”和“话题”的说法更加严密和全面。
(三)“主位”“主语”和“话题”之争
“主位”“主语”和“话题”三个概念从浅层意义上来看似乎交叉意义较多,但却都各自代表不同的语法分析系统。正是运用了不同的语法系统理论才导致了这些术语的语法差异。国内语言学家在试图用“主述位”理论来分析汉语的句式时,首先要碰到汉语“主语”定义不清、相关术语翻译意见无法统一等问题;其次是面临跨语种跨语法理论系统所带来的尴尬处境。
针对这些研究上的困难,一些语言学家又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如王寅(1999)提出将“主题”定为topic,而将“话题”定为thesis。这样,与topic相对的“主题-述题”模式就可译为topic—comment。而与thesis相对的“主述题”模式以express来代替comment。从而达到与Halliday的“主位”及汉语的“话题”都不互相冲突的目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如何真正理清“主位”“主语”和“话题”三者之间的关系,不仅需要长时间的分析验证,更重要的还是要认识到它们所附会的不同语言和语法类型背景。
三、英汉句型的不同对“主位”“主语”和“主题”分析的影响
在传统的语法中,我们一般都把英汉两种语言的句型描写成“主语+谓语+宾语(SVO)”结构,认为这是一种最常见、最基本的句型。但实际上,英语和汉语是两种不同的语言类型。
Li和Thompson在《Subject and Topic》中提出:“语言有四种基本类型:1.注重主语的语言(subject-prominent);2.注重主题的语言(topic-prominent);3.主语和主题都注重的语言;4.主语和主题都不注重的语言。”同时他还指出,英语是主语突显性语言,而汉语是主题突显性语言。因此,英语教师在教学中,特别是写作课上有必要向学生突出强调汉语是语段取向的语言,而英语是句子取向的语言。正因为如此,汉语才会显现出“形散而神不散”的主题特征(杨明,2006)。
由于英语是主语突显性语言,因此在英语中,主位与主语重合的几率很大。
而汉语则是话题突显性语言,其主位往往基本上就是话题了。如:
值得一提的是,王寅在分析英汉核心句型时,采用了吕淑湘的新术语:“起语”和“止语”。这两个术语是建立在施受和位置这两个标准之上的(转引自王寅:1999)。并据此建立了一个新的分析模式:
这个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避免由于英汉句型类型的不同而出现的用同一理论模式来分析句式的不可操作性。笔者认为该模式对于外语学习者来说,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折中策略。它既不至于完全照搬适用于英语的理论分析模式,也仍然可以把更优秀的语言分析理论系统与本国语言相结合。
四、总结
从以上理论模式可以看出,王寅的理论与赵元任的观点之重大分歧,就在于王寅将汉语的主语定义成施事者,而这恰恰是赵元任所反对的。我们认为成王寅的分析定义,更符合语言使用者的心理。但是,“起语”和“止语”相对于目前已经被广为接受并推广的“主语”和“宾语”来说,能否被其他的语言学家接受并最终应用到英语语法教育系统中,则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教学实践和学习者的效果反馈来证明。在系统功能语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针对目前此类概念定义仍然较为混乱的局面,应当让学习者在对功能语法系统有一个初步了解的基础上,多接触各种不同的观点和理论模式,让他们对于系统功能语法这个不同于传统语法的全新理论系统能形成一个自我理论评价和理论输出体系,从而获得最佳学习效果。
参考文献:
[1]程琪龙.系统功能语法导论[M].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1994.
[2]胡壮磷等.系统功能语言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李美霞.功能语法教程[M].北京:外文出版社,2005.
[4]王 寅.主位,主语和话题的思辨——兼谈英汉核心句型[J]. 外语研究,1999,(3).
[5] Richards, Jack C.Richard Schmidt,Heidi Kendrick,
Youngkyu Kim编 管燕红 唐玉柱译.“述位”“主位”朗文语言教学与应用语言学词典(第3版)[Z].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
[6]杨 明.汉译英中的主题,主语与主位[J].山东外语教学,2006,(3).
[7] Richards, Jack C.Richard Schmidt,Heidi Kendrick,Youngkyu Kim编 管燕红 唐玉柱译.“主题”朗文语言教学与应用语言学词典(第3版)[M].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
[8] Richards, Jack C.Richard Schmidt,Heidi Kendrick,Youngkyu Kim编 管燕红 唐玉柱译.“主语”朗文语言教学与应用语言学词典(第3版)[M].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5.
[9]Halliday, M. A. K. 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M].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0.
(林 彦,厦门大学外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