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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渐伐更新是在一定期限内将伐区上的全部成熟林木分几次伐完,同时形成新一代幼林的主伐更新方法。渐伐更新法又称遮荫木法或伞伐法。
[关键词]森林 渐伐更新
中图分类号:S7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4-0191-01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维护整个地球的生态环境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全世界普遍关心的气候变暖、生态环境恶化、生物多样性锐减等环境问题,都和森林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是一个拥有众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又是一个少林的国家。当前存在着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水土流失严重、土地沙漠化等生态环境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与森林培育有关。发展森林、保护森林,是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大事,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笔者主要对森林的渐伐更新来论述。
人们逐渐认识到,要提高营林效益、实现森林资源的水续利用、发挥森林的多种效能,在考虑对成熟林木进行采伐利用的同时,必须要考虑如何培育新一代幼林。采伐利用成熟林木,是森林更新的前提。更新需要采伐,采伐必须更新,二者不可分开。如果从发展的角度看,更新比采伐显得更重要。由此为了规范自己的营林行为,是林业工作者顺应客观规律、科学经营森林的一个创举。更新跟上采伐,做到了这一点,可以充分利用地力尽快培育后续资源,以保证水续利用;同时,新的采伐迹地更新容易,可以节省森林更新的劳力和资金。若更新跟不上采伐,不仅林地荒芜、浪费地力,失去了森林的各种有益效能,而且使迹地杂草、沼木丛生,增加以后更新工作困难,耗费较多资金。
渐伐更新是在一定期限内(指一个龄级期以内)将伐区上的全部成熟林木分几次伐完,同时形成新一代幼林的主伐更新方法。渐伐更新法又称遮荫木法或伞伐法。顾名思义,更新是在一部分成熟木、近熟木树冠遮荫下进行的。前边的采伐除了有利于保留木的结实、天然下种和林下更新外,老林还能对幼苗起保护作用;当老林的遮荫对幼苗、幼树起妨碍作用时,才把所有剩余的成熟林木全部伐去。
渐伐的基本特征是:在采伐过程中留有较多的母树提供种源,更新效果比较好;渐伐适合大多数林木均达到采伐年龄的同龄林(包括相对同龄林)中应用;渐伐以后,形成的林分基本上仍为同龄林,林木间年龄相差不超过一个龄级期。不同地区林况、气候、地形等自然条件不同,不同林分、不同树种更新要求也存在着差异,所以渐伐有多种采伐方式。
对于生长正常、林相较好、郁闭度较高的成熟林分宜采用典型渐伐。典型渐伐分4次将成熟林木全部采伐完。这4次分别为预备伐、下种伐、受光伐和后伐。每次采伐均应按一定的更新要求进行。
1.预备伐。在成熟林分中为更新准备条件而进行的采伐。应在郁闭度大、树冠发育较差的林分中进行,及林木密集而抗风力弱和活、死地被物层很厚妨碍种子发芽和幼苗生长的林分中进行。首先伐去病腐和生长不良的林木,目的是为促进伐区上保留的优良林木的结实,加速林地死地被物的分解,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为种子发芽和幼苗生长创造条件。一般伐去林木蓄积的25%—30%,采伐后林分部闭度应降到0.6—0.7,如果成熟林林分平均郁闭度为0.5—0.6,则不必进行预备伐。进行过系统间伐抚育的林分,到成熟期林分已适当疏开,也不必进行预备伐。
2.下种伐。预备伐几年后,为了疏开林冠促进结实和创造幼苗生长的条件而进行的采伐。下种伐最好结合种子年进行,这样可以使更新所需的种子尽量多地落在渐伐林地上。伐后可在林冠下进行带状或块状松土,增加种子与土壤的接触机会。下种伐的采伐强度一般为10%—25%,伐后林分郁闭度应保持0.4—0.6,以保护林冠下的幼苗免受高温、早晚霜和杂草的危害。如果伐前林分郁闭度只有0.4—0.5,并且目的树种的幼苗、幼树已有足够数量,就可以不进行下种伐。预备伐到下种伐的间隔期,主要取决于树种的生物学特性,一般耐荫树种可长些(5—6年),喜光树种可短些(3—4年)。
3.受光伐。受光伐是给下种伐后生长起来的幼树增加光照而进行的采伐。下种伐之后,林地上逐渐长起许多幼苗、幼树,它们对光照的要求越来越多,但此时幼树仍需一定的森林环境给予保护,因此林地上还需保留少量的林木。采伐强度可为10%—25%,伐后郁闭度保持在0.2—0.4。这一期间采伐强度可以适当提高,因为保留较多林木至后伐时,对幼苗幼树的损害将会增加。从下种伐到受光伐的间隔期,如林下的幼苗、幼树为耐荫树种,生长缓慢,对高低温差等不良气候因素比较敏感,需要较长时间(4—6年);如林下的幼苗、幼树为喜光树种,抵抗力强,幼苗、幼树生长迅速,如油松、落叶松,间隔期可以短些(2—4年),甚至可以将受光伐省略,直接进行后伐。
4.后伐。受光伐后3—5年,幼树由于得到充足的光照生长加速,这时老树继续存在,已经成为幼林生长的障碍,因此需要将林地上的所有老树全部伐去,这就是后伐。此次采伐不得延迟,因为幼林逐渐接近或达到郁闭状态,且能抵抗日灼、霜冻和杂草的危害,已不需要老树的保护,且采伐推迟幼树越高,幼树在伐木、集材过程中受害越大。在北方,可考虑在冬季进行采伐,以减少对幼树的伤害。
渐伐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森林更新获得成功。为了不使林下幼苗、幼树的生长条件发生急剧变化,并使幼苗、幼树得到保护,一般应按典型渐伐的四个步骤将成熟木采伐完并实现更新。但在有的情况下,不一定按部就班分四次采伐完成熟木。
在实际工作中,通常会对典型渐伐进行简化,省略掉其中的1次或2次米伐,而成为2次或3次采伐的简易渐伐。这要根据进行渐伐的林分状况和更新特点,决定采伐次数。如当林分郁闭度较低,林分已经开始大量结实,或者林下已生長大量目的树种的幼苗,这时就可将预备伐以至下种伐省去。当预备伐后林木较长时间不能大量结实,因而无法顺利地进行下种伐,而必须在林冠下进行人工更新时,也可以将下种伐省略,待人工更新幼树成活后,直接进行受光伐。同样,如果更新起来的幼树已经郁闭成林,或虽末郁闭,幼树已能抵抗裸露环境所带来的各种不良危害,也可以将受光伐省掉,直接进行后伐。在上述情况下,不按照典型渐伐的4个采伐阶段逐次采伐,而以简易渐伐取而代之,不仅是非常必要和合理的,也可省工省力。另一方面,采伐次数越多,木材生产成本越高。所以,在实践中采用简易渐伐能够达到采伐更新目的时,就不采用典型渐伐。
我国《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规定:上层林木部闭度较小,林内幼苗幼树株数已经达到更新标推的,可进行2次渐伐,第一次采伐林木蓄积量的50%;上层林木郁闭度较大,林内幼苗幼树株数达不到更新标准的,可进行3次渐伐,第一次采伐林木蓄积量的30%,第二次采伐保留木蓄积的50%,第三次采伐应当在林内更新起来的幼树接近或者达到郁闭状态时进行。所以在身体力行的实际工作中,林业工作者要贯彻执行国家的规定。
人们对森林作用的认识在逐渐发生变化。人们目前不再只是单纯地从森林获取木材和其他林产品,而是已经注意到森林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净化空气、减少噪音、防止污染、保护和美化环境,以及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等方面的作用。森林对于保护地球环境的安全是不可缺少的屏障。然而,森林本身也是一种生物体,必须得到应有的保护和永续利用。
参考文献
[1] 刘宝伦等.调整森林更新方式 最大限度地提高林分质量[J].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09(03).
[2] 李婷婷等.金沟岭林场主要森林类型林分更新比较研究[J]. 林业资源管理.2009(03).
[3] 张慧东等.兴安落叶松原始林、渐伐林降水截留特征对比分析[J]. 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06(04).
[关键词]森林 渐伐更新
中图分类号:S7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4-0191-01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维护整个地球的生态环境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全世界普遍关心的气候变暖、生态环境恶化、生物多样性锐减等环境问题,都和森林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是一个拥有众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又是一个少林的国家。当前存在着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水土流失严重、土地沙漠化等生态环境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与森林培育有关。发展森林、保护森林,是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大事,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笔者主要对森林的渐伐更新来论述。
人们逐渐认识到,要提高营林效益、实现森林资源的水续利用、发挥森林的多种效能,在考虑对成熟林木进行采伐利用的同时,必须要考虑如何培育新一代幼林。采伐利用成熟林木,是森林更新的前提。更新需要采伐,采伐必须更新,二者不可分开。如果从发展的角度看,更新比采伐显得更重要。由此为了规范自己的营林行为,是林业工作者顺应客观规律、科学经营森林的一个创举。更新跟上采伐,做到了这一点,可以充分利用地力尽快培育后续资源,以保证水续利用;同时,新的采伐迹地更新容易,可以节省森林更新的劳力和资金。若更新跟不上采伐,不仅林地荒芜、浪费地力,失去了森林的各种有益效能,而且使迹地杂草、沼木丛生,增加以后更新工作困难,耗费较多资金。
渐伐更新是在一定期限内(指一个龄级期以内)将伐区上的全部成熟林木分几次伐完,同时形成新一代幼林的主伐更新方法。渐伐更新法又称遮荫木法或伞伐法。顾名思义,更新是在一部分成熟木、近熟木树冠遮荫下进行的。前边的采伐除了有利于保留木的结实、天然下种和林下更新外,老林还能对幼苗起保护作用;当老林的遮荫对幼苗、幼树起妨碍作用时,才把所有剩余的成熟林木全部伐去。
渐伐的基本特征是:在采伐过程中留有较多的母树提供种源,更新效果比较好;渐伐适合大多数林木均达到采伐年龄的同龄林(包括相对同龄林)中应用;渐伐以后,形成的林分基本上仍为同龄林,林木间年龄相差不超过一个龄级期。不同地区林况、气候、地形等自然条件不同,不同林分、不同树种更新要求也存在着差异,所以渐伐有多种采伐方式。
对于生长正常、林相较好、郁闭度较高的成熟林分宜采用典型渐伐。典型渐伐分4次将成熟林木全部采伐完。这4次分别为预备伐、下种伐、受光伐和后伐。每次采伐均应按一定的更新要求进行。
1.预备伐。在成熟林分中为更新准备条件而进行的采伐。应在郁闭度大、树冠发育较差的林分中进行,及林木密集而抗风力弱和活、死地被物层很厚妨碍种子发芽和幼苗生长的林分中进行。首先伐去病腐和生长不良的林木,目的是为促进伐区上保留的优良林木的结实,加速林地死地被物的分解,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为种子发芽和幼苗生长创造条件。一般伐去林木蓄积的25%—30%,采伐后林分部闭度应降到0.6—0.7,如果成熟林林分平均郁闭度为0.5—0.6,则不必进行预备伐。进行过系统间伐抚育的林分,到成熟期林分已适当疏开,也不必进行预备伐。
2.下种伐。预备伐几年后,为了疏开林冠促进结实和创造幼苗生长的条件而进行的采伐。下种伐最好结合种子年进行,这样可以使更新所需的种子尽量多地落在渐伐林地上。伐后可在林冠下进行带状或块状松土,增加种子与土壤的接触机会。下种伐的采伐强度一般为10%—25%,伐后林分郁闭度应保持0.4—0.6,以保护林冠下的幼苗免受高温、早晚霜和杂草的危害。如果伐前林分郁闭度只有0.4—0.5,并且目的树种的幼苗、幼树已有足够数量,就可以不进行下种伐。预备伐到下种伐的间隔期,主要取决于树种的生物学特性,一般耐荫树种可长些(5—6年),喜光树种可短些(3—4年)。
3.受光伐。受光伐是给下种伐后生长起来的幼树增加光照而进行的采伐。下种伐之后,林地上逐渐长起许多幼苗、幼树,它们对光照的要求越来越多,但此时幼树仍需一定的森林环境给予保护,因此林地上还需保留少量的林木。采伐强度可为10%—25%,伐后郁闭度保持在0.2—0.4。这一期间采伐强度可以适当提高,因为保留较多林木至后伐时,对幼苗幼树的损害将会增加。从下种伐到受光伐的间隔期,如林下的幼苗、幼树为耐荫树种,生长缓慢,对高低温差等不良气候因素比较敏感,需要较长时间(4—6年);如林下的幼苗、幼树为喜光树种,抵抗力强,幼苗、幼树生长迅速,如油松、落叶松,间隔期可以短些(2—4年),甚至可以将受光伐省略,直接进行后伐。
4.后伐。受光伐后3—5年,幼树由于得到充足的光照生长加速,这时老树继续存在,已经成为幼林生长的障碍,因此需要将林地上的所有老树全部伐去,这就是后伐。此次采伐不得延迟,因为幼林逐渐接近或达到郁闭状态,且能抵抗日灼、霜冻和杂草的危害,已不需要老树的保护,且采伐推迟幼树越高,幼树在伐木、集材过程中受害越大。在北方,可考虑在冬季进行采伐,以减少对幼树的伤害。
渐伐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森林更新获得成功。为了不使林下幼苗、幼树的生长条件发生急剧变化,并使幼苗、幼树得到保护,一般应按典型渐伐的四个步骤将成熟木采伐完并实现更新。但在有的情况下,不一定按部就班分四次采伐完成熟木。
在实际工作中,通常会对典型渐伐进行简化,省略掉其中的1次或2次米伐,而成为2次或3次采伐的简易渐伐。这要根据进行渐伐的林分状况和更新特点,决定采伐次数。如当林分郁闭度较低,林分已经开始大量结实,或者林下已生長大量目的树种的幼苗,这时就可将预备伐以至下种伐省去。当预备伐后林木较长时间不能大量结实,因而无法顺利地进行下种伐,而必须在林冠下进行人工更新时,也可以将下种伐省略,待人工更新幼树成活后,直接进行受光伐。同样,如果更新起来的幼树已经郁闭成林,或虽末郁闭,幼树已能抵抗裸露环境所带来的各种不良危害,也可以将受光伐省掉,直接进行后伐。在上述情况下,不按照典型渐伐的4个采伐阶段逐次采伐,而以简易渐伐取而代之,不仅是非常必要和合理的,也可省工省力。另一方面,采伐次数越多,木材生产成本越高。所以,在实践中采用简易渐伐能够达到采伐更新目的时,就不采用典型渐伐。
我国《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规定:上层林木部闭度较小,林内幼苗幼树株数已经达到更新标推的,可进行2次渐伐,第一次采伐林木蓄积量的50%;上层林木郁闭度较大,林内幼苗幼树株数达不到更新标准的,可进行3次渐伐,第一次采伐林木蓄积量的30%,第二次采伐保留木蓄积的50%,第三次采伐应当在林内更新起来的幼树接近或者达到郁闭状态时进行。所以在身体力行的实际工作中,林业工作者要贯彻执行国家的规定。
人们对森林作用的认识在逐渐发生变化。人们目前不再只是单纯地从森林获取木材和其他林产品,而是已经注意到森林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净化空气、减少噪音、防止污染、保护和美化环境,以及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等方面的作用。森林对于保护地球环境的安全是不可缺少的屏障。然而,森林本身也是一种生物体,必须得到应有的保护和永续利用。
参考文献
[1] 刘宝伦等.调整森林更新方式 最大限度地提高林分质量[J].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09(03).
[2] 李婷婷等.金沟岭林场主要森林类型林分更新比较研究[J]. 林业资源管理.2009(03).
[3] 张慧东等.兴安落叶松原始林、渐伐林降水截留特征对比分析[J]. 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