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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随着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专治工作和对外付出(柜台支付、自动取款机支付、自动存款一体机支付、缴存人民银行发行库回笼券)的现金全额清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金融机构纷纷行动起来,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现金清分工作,缴存人民银行发行库回笼券质量大幅提升。但现金清分工作与金融机构效益先天矛盾,金融机构缴存人民银行发行库回笼券还存在质量不一、夹杂率偏高等问题,亟待我们去研究和解决。
关键词:回笼券;质量管理;措施
一、金融机构缴存发行库回笼券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地区各金融机构之间缴存回笼券质量不一
据人民银行清分复点金融机构缴存回笼券质量发现,各省市各金融机构之间缴存回笼券质量不一,实行全额清分的省会城市金融机构和地市金融机构差错相对较少,未完成全额清分的县级及以下金融机构差错相对较多。
(二)各金融机构缴存回笼券差错不同程度存在
据人民银行清分复点金融机构缴存回笼券质量显示,各金融机构缴存回笼券长短款差错不同程度存在,且差错率与面额大小成反比,20元以上券别差错率低,而10元以下主辅币成为差错的“重灾区”,差错率相对较高,特别是1元残损人民币差错相对严重,约占总差错张数的50%以上。
(三)各金融机构缴存回笼券假币问题仍未杜绝
近年来,随着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专治工作开展,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健全内控制度、增加机具配置、加强现金清分能力建设,缴存回笼券质量显著提升,假币浓度大幅降低,特别是一些新型仿真度高假币,金融机构还存有漏检现象,如安全线造假。
(四)个别金融机构缴存回笼券夹杂率偏高
据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缴存回笼券质量抽查显示,目前金融机构缴存回笼券夹杂率整体控制在较低水平,但个别金融机构缴存钱捆夹杂率仍存在超人民银行规定的完整券中夹杂残损券不得超过5%标准和残损券中夹杂完整券不得超过3%标准。
(五)现金从业人员不规范操作时有发生
据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缴存回笼券清分复点发现,部分金融机构存在基本制度执行不到位,不规范操作时有发生情况。出现钱捆少把现象,半额当全额、全额当半额兑换上缴现象;钱捆封签信息不全;不宜联机清分钞票未按要求分开上缴;缴存回笼券存有未清分入库等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金融机构全额清分重视不够
现金清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事关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因现金全额清分对金融机构而言,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同时风险点多、对人员、机具要求高、管理难度大,所以很多金融机构在人员配备、设备配置、日常管理上重视度不够,没有把现金服务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全额清分工作要求没有落实到位,清分人员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不高。
(二)现金清分机具配置不符合要求
金融机构配置的现金清分机具是否达标是影响清分质量、对外支付现金整洁度、人民银行销毁工作的重要因素。目前市场现金机具品牌众多,性能参差不齐,加上金融机构设备管理不到位,参数设置不达标,日常维护不到位,从而导致部分清分设备清分过程中常出现卡钞、吞钞现象,部分中小型清分机挑残和识假能力不强、不能一次完成清分、扎把、打捆等操作,对印有小号反宣币的字迹不能识别,假币漏检、完残夹杂现象。
(三)现金从业人员业务技能不高
不宜机具处理的钞票和机具挑剔出的可疑币都需要人工鉴别。由于机具的普遍运用,使得从业人员产生依赖心理,人工挑残、识假能力退化,加之部分金融机构现金清分人员配备老化,业务技能过时,现金从业人员对不宜流通人民币、残损人民币兑换标准掌握不牢,导致现金处理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计数不准、假币漏检情况难以避免。
(四)现金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基层人民银行对于现金管理工作更多在于事后的管理,且管理手段不足,管理力量偏弱,特别是县域及农村地区的长短假差错和不规范操作较多,现金管理工作亟待强化;再加上金融机构现金服务资源投入有限,对于现金清分企业、机具厂商疏于管理,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缴存发行库回笼券质量不高。
三、主要措施及建议
(一)努力提升现金服务水平。
现金服务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高。基层人民银行须正确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健全残损人民币回收兑换、清分监督、风险防控等方面规章制度;提升现金服务和管理水平;各金融机构须在工作机制建立、软硬件配备方面压实责任,大力推进全额清分工作,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现金服务,确保老百姓用上“放心钱、干净钱”。
(二)切实强化现金机具管理
金融机构配备的清分设备是否达标是影响缴存回笼券质量的重要因素。基层人民银行应严格落实《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标准,对设备现金鉴别能力实施检测,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选择机具。同时对金融机构在用现金机具建立辖区内金融机构清分设备登记清单,对清分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对清分设备运行情况实施监督,对不达标的现金机具要求金融机构限期升级或退出清分市场。金融机构新增清分设备须经人民银行检测,或人民银行认可的检测方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大力加强培训提升技能
提高缴存发行库回笼质量,首先要使现金业务从业人员熟悉和掌握不宜流通人民币的判定标准和假币识别技能。近期人民银行发布了《不宜流通人民币 纸币》、《不宜流通人民币 硬币》行业标准》和《中国人民金融机构货币鉴别、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基层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要深入开展培训工作,使现金从业人员准确理解掌握标准内容和反假技能,不断提升不宜流通人民币回收工作和现金从业人员反假技能。
(四)加强现金清分工作的监管
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全额清分制度,上缴回笼券须经过清分。基层人民银行要加强对辖内金融机构现金全额清分监督管理,督促金融機构按计划时间开展全额清分工作;积极调动金融机构开展全额清分工作的主动性,对好的经验做法适当指引,对于排名状况持续表现不佳的,采取约谈高管人员、警告、通报批评等措施,督促金融机构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回笼券质量,提升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
参考文献:
[1]左运光:商业金融机构现金全额清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南方金融》2013(12)
[2]施勇兵:对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业金融机构现金清分业务状况的调查与思考《北京金融》2014(11)
[3]刘莽:新形势下做好人民币全额清分工作的思考《当代经济》2016(12)
关键词:回笼券;质量管理;措施
一、金融机构缴存发行库回笼券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地区各金融机构之间缴存回笼券质量不一
据人民银行清分复点金融机构缴存回笼券质量发现,各省市各金融机构之间缴存回笼券质量不一,实行全额清分的省会城市金融机构和地市金融机构差错相对较少,未完成全额清分的县级及以下金融机构差错相对较多。
(二)各金融机构缴存回笼券差错不同程度存在
据人民银行清分复点金融机构缴存回笼券质量显示,各金融机构缴存回笼券长短款差错不同程度存在,且差错率与面额大小成反比,20元以上券别差错率低,而10元以下主辅币成为差错的“重灾区”,差错率相对较高,特别是1元残损人民币差错相对严重,约占总差错张数的50%以上。
(三)各金融机构缴存回笼券假币问题仍未杜绝
近年来,随着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专治工作开展,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健全内控制度、增加机具配置、加强现金清分能力建设,缴存回笼券质量显著提升,假币浓度大幅降低,特别是一些新型仿真度高假币,金融机构还存有漏检现象,如安全线造假。
(四)个别金融机构缴存回笼券夹杂率偏高
据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缴存回笼券质量抽查显示,目前金融机构缴存回笼券夹杂率整体控制在较低水平,但个别金融机构缴存钱捆夹杂率仍存在超人民银行规定的完整券中夹杂残损券不得超过5%标准和残损券中夹杂完整券不得超过3%标准。
(五)现金从业人员不规范操作时有发生
据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缴存回笼券清分复点发现,部分金融机构存在基本制度执行不到位,不规范操作时有发生情况。出现钱捆少把现象,半额当全额、全额当半额兑换上缴现象;钱捆封签信息不全;不宜联机清分钞票未按要求分开上缴;缴存回笼券存有未清分入库等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金融机构全额清分重视不够
现金清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事关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因现金全额清分对金融机构而言,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同时风险点多、对人员、机具要求高、管理难度大,所以很多金融机构在人员配备、设备配置、日常管理上重视度不够,没有把现金服务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全额清分工作要求没有落实到位,清分人员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不高。
(二)现金清分机具配置不符合要求
金融机构配置的现金清分机具是否达标是影响清分质量、对外支付现金整洁度、人民银行销毁工作的重要因素。目前市场现金机具品牌众多,性能参差不齐,加上金融机构设备管理不到位,参数设置不达标,日常维护不到位,从而导致部分清分设备清分过程中常出现卡钞、吞钞现象,部分中小型清分机挑残和识假能力不强、不能一次完成清分、扎把、打捆等操作,对印有小号反宣币的字迹不能识别,假币漏检、完残夹杂现象。
(三)现金从业人员业务技能不高
不宜机具处理的钞票和机具挑剔出的可疑币都需要人工鉴别。由于机具的普遍运用,使得从业人员产生依赖心理,人工挑残、识假能力退化,加之部分金融机构现金清分人员配备老化,业务技能过时,现金从业人员对不宜流通人民币、残损人民币兑换标准掌握不牢,导致现金处理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计数不准、假币漏检情况难以避免。
(四)现金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基层人民银行对于现金管理工作更多在于事后的管理,且管理手段不足,管理力量偏弱,特别是县域及农村地区的长短假差错和不规范操作较多,现金管理工作亟待强化;再加上金融机构现金服务资源投入有限,对于现金清分企业、机具厂商疏于管理,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缴存发行库回笼券质量不高。
三、主要措施及建议
(一)努力提升现金服务水平。
现金服务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高。基层人民银行须正确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健全残损人民币回收兑换、清分监督、风险防控等方面规章制度;提升现金服务和管理水平;各金融机构须在工作机制建立、软硬件配备方面压实责任,大力推进全额清分工作,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现金服务,确保老百姓用上“放心钱、干净钱”。
(二)切实强化现金机具管理
金融机构配备的清分设备是否达标是影响缴存回笼券质量的重要因素。基层人民银行应严格落实《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标准,对设备现金鉴别能力实施检测,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选择机具。同时对金融机构在用现金机具建立辖区内金融机构清分设备登记清单,对清分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对清分设备运行情况实施监督,对不达标的现金机具要求金融机构限期升级或退出清分市场。金融机构新增清分设备须经人民银行检测,或人民银行认可的检测方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大力加强培训提升技能
提高缴存发行库回笼质量,首先要使现金业务从业人员熟悉和掌握不宜流通人民币的判定标准和假币识别技能。近期人民银行发布了《不宜流通人民币 纸币》、《不宜流通人民币 硬币》行业标准》和《中国人民金融机构货币鉴别、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基层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要深入开展培训工作,使现金从业人员准确理解掌握标准内容和反假技能,不断提升不宜流通人民币回收工作和现金从业人员反假技能。
(四)加强现金清分工作的监管
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全额清分制度,上缴回笼券须经过清分。基层人民银行要加强对辖内金融机构现金全额清分监督管理,督促金融機构按计划时间开展全额清分工作;积极调动金融机构开展全额清分工作的主动性,对好的经验做法适当指引,对于排名状况持续表现不佳的,采取约谈高管人员、警告、通报批评等措施,督促金融机构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回笼券质量,提升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
参考文献:
[1]左运光:商业金融机构现金全额清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南方金融》2013(12)
[2]施勇兵:对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业金融机构现金清分业务状况的调查与思考《北京金融》2014(11)
[3]刘莽:新形势下做好人民币全额清分工作的思考《当代经济》2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