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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商务印书馆译出了一部美国史,译名题为《美国的历程》。此书的原名其实叫“The National Ex-perince”。据我的猜测,作者是企图通过这一命名,表达一种美国人独特的历史观。这种历史观的核心,就是把美国的历史看成是一种理想的“实验”或“试验”。
该书第五章第二节,标题就赫然为:“TheExperimentalPeriod”,即“实验时期”。作者说:“在列克星敦、康科德和邦克山,美洲人是为反对英国议会征税而战。一七七六年七月二日以后,他们是为了独立而战,虽然在开始时,他们中间很可能没有多少人明确知道独立除了意味着结束英国的专制统治,还将意味着什么。在一七七六至一七八九年期间,他们探索其所获得的新自由的前景。这十三年,可以看作是美国历史中的实验时期,也就是美国人展翅试飞,发现其民族特性的时期。他们有系统地叙述了过去仅仅是不太清晰的思想和理想,并且找到了如何把这些思想和理想付诸实践的方式和方法。这正是上述美国人独特历史观的具体体现。
追根溯源,这种独特的历史观不是来自别人,正是来自“美国的建国之父”乔治·华盛顿。正是这位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世界历史上第一位民选的总统,在其第一次总统就职演说(一七八九年四月三十日)中,以一种乐观、自信而又朴实的语言,首次把美利坚合众国的创建称作“experiment”(实验)。他宣称:“人们已将维护神圣的自由火炬和维护共和政体命运的希望,理所当然地、意义深远地、也许是最后一次地,寄托于美国民众所进行的这一实验上。”
一九三六年,美国历史家D.马齐(DavidS.Muzzey),在谈及华盛顿就职演说中所表达的这一思想时说:“当华盛顿谈到美利坚合众国的‘实验’(experiment)时,他是用了一个非常适当的词儿。因为当时世界上还没有这样的国家,做过由人民自己来进行治理这种政体的试验(trial),而且他们是作为自由公民而不是国王、王公或封主的臣民,来选择其从事公共事务的‘公仆’。”
(《美国的历程》(上、下),J.布卢姆等著,商务印书馆,一九九五年二月版,38.30元)
该书第五章第二节,标题就赫然为:“TheExperimentalPeriod”,即“实验时期”。作者说:“在列克星敦、康科德和邦克山,美洲人是为反对英国议会征税而战。一七七六年七月二日以后,他们是为了独立而战,虽然在开始时,他们中间很可能没有多少人明确知道独立除了意味着结束英国的专制统治,还将意味着什么。在一七七六至一七八九年期间,他们探索其所获得的新自由的前景。这十三年,可以看作是美国历史中的实验时期,也就是美国人展翅试飞,发现其民族特性的时期。他们有系统地叙述了过去仅仅是不太清晰的思想和理想,并且找到了如何把这些思想和理想付诸实践的方式和方法。这正是上述美国人独特历史观的具体体现。
追根溯源,这种独特的历史观不是来自别人,正是来自“美国的建国之父”乔治·华盛顿。正是这位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世界历史上第一位民选的总统,在其第一次总统就职演说(一七八九年四月三十日)中,以一种乐观、自信而又朴实的语言,首次把美利坚合众国的创建称作“experiment”(实验)。他宣称:“人们已将维护神圣的自由火炬和维护共和政体命运的希望,理所当然地、意义深远地、也许是最后一次地,寄托于美国民众所进行的这一实验上。”
一九三六年,美国历史家D.马齐(DavidS.Muzzey),在谈及华盛顿就职演说中所表达的这一思想时说:“当华盛顿谈到美利坚合众国的‘实验’(experiment)时,他是用了一个非常适当的词儿。因为当时世界上还没有这样的国家,做过由人民自己来进行治理这种政体的试验(trial),而且他们是作为自由公民而不是国王、王公或封主的臣民,来选择其从事公共事务的‘公仆’。”
(《美国的历程》(上、下),J.布卢姆等著,商务印书馆,一九九五年二月版,38.30元)